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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国家形象的客观实在因素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客观实在是国家形象的基础。当国家的形象与国家的客观实在存在严重偏差时,除了认识主体的主观原因,作为形象之“源”的客观实在——国家本身也是有很大原因的。只有全面地把握影响形象的客观实在变量,才能对国家形象施加更有效的管理。目前,影响我国国家形象的客观实在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制度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国家客观实在是国家形象的基础。当国家的形象与国家的客观实在存在严重偏差时,除了认识主体的主观原因,作为形象之“源”的客观实在——国家本身也是有很大原因的。只有全面地把握影响形象的客观实在变量,才能对国家形象施加更有效的管理。目前,影响我国国家形象的客观实在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阵痛期”引发的尖锐社会矛盾,降低了国家的公信力,影响国家形象的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制度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使我国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即是一个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交织在一起的“阵痛期”。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势头猛进,但工业化面临着从劳动密集型经济到资本、技术密集型经济的转化,从封闭型经济向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开放型经济转变。另一方面,我国现面临着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自由社会的过渡。这两个方面的因素使得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社会流动和社会变革。

这种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些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不断出现,他们的出现又会进一步改变中国经济社会的生态结构并引领中国经济社会思潮的发展,并且由于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重组,某些利益集团会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增加自身的利益。同时,那些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中受到利益损害的集团及个人就会对政府进行消极抵制,还会有一些乘机混水摸鱼以图私利者,这些人给改革转轨中的中国大抹其灰。加上我国在改革转轨上无经验可循,无先例可行,这就不可避免地在改革转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

因此,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阵痛期”,我国发展中的新旧矛盾和利益冲突自然会变得日益突出。而一旦政府处理不当,损害公众利益的事件一有发生,就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

总之,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新阶段我国国家形象建设的重要背景。这个过渡阶段带有“转轨中发展”的特点,也带有“发展中转轨”的色彩。新阶段我国国家形象建设中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应该结合这些宏观的结构性变迁来思考和分析。

2.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完善引发的违法行政降低了国家的威信力,影响国家形象的构建

中国的体制改革是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同步进行的。经过了若干次政府机制、体制改革,中国已经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跨越,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逐步建立,市场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管理监督也进一步规范。同时,涉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以发展民主政治为重点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丰富和创新文化为重点的文化体制改革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不可否认,传统体制中存在的旧制度以及蕴含其深处的一些意识观念还在延续,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政府作为行政体制的主体,拥有高度的垄断权。高度的行政垄断权与执法官员的腐败往往又是孪生兄弟。因此,当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完善时,强势政府就会对其主导的一系列改革过程介入、干扰,并制定运行规则。这种介入和干扰一方面将造成行政运行效率的降低,另一方面会导致违法行政和官员腐败的增加,从而给政府的威信力带来严峻的挑战。比如在国有企业的转制、出让上,本来是应让市场发挥作用的时期,都仍由政府包办代替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干扰和介入,这都给违法行政、官员腐败提供了机会。另外,一些利益集团趁着社会正在转型、体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际,通过“钱权交易”等非法途径贿赂、收买、腐蚀政府官员,进而变相地损害公众利益。

对于多数公众来说,政府对公众利益的维护程度决定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美誉度。因此,在这种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行政不断发生之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作为社会资源与公共利益协调者的威信,损害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美誉度。

3.公共关系意识不强引发的价值理念转变滞后,降低了国家的信誉,影响了国家形象的构建

政府官员的价值理念转变滞后是国家形象出现偏差或者扭曲的原因之一。而造成官员价值理念转变滞后主要是由于其长期受“官本位”“人治”思想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共意识不强。

所谓公共关系意识,赵宇峰在他的《试析政府公共关系与政府形象策略》一文中指出:“最核心的就是塑造形象的意识,在公共关系思想中,最重要的是珍惜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思想。”[30]体现在国家形象构建上,就是指对本国国家形象的认识与重视程度问题。“放眼当前各国政府,无论是何种意识形态,无论何种党派执政,在政治舞台上的形象塑造一直紧锣密鼓,不敢松懈,有做有说,说做结合。”[31]因此,国家形象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公关先声夺人的一张王牌。

就中国而言,我国对公共关系的重要性还是认识不足,未能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来重视这项工作,也没有形成一整套有关公共关系系统的策略。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反映在政府的价值理念中就是“官本位”和“人治”的思想。这两种思想使得政府形象的“主体与客体倒挂”。也就是说,面对国家形象在国家战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种落后的价值理念使政府认识不到国家形象的重要性,也不能很客观地看到自己作为一个形象客观实在的角色,从而不能努力发挥客体的能动性。例如在危机处理中,我国政府的这种公共关系的意识就比较弱,总是在被动中“澄清”自己和“抗议”别人,而不是主动去进行危机公关,利用处理危机的契机提高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在国际形象构建上,我国政府也存在类似的误区。比如认为国际形象就只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呈现,认为国家的强大自然会赢得尊重。这样,国家在发展战略中往往偏重于经济、科技等硬实力,而对文化、意识等软实力重视不够,宣传不够。事实上,在现在信息传播如此发达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主动表达自己、澄清自己,就必然会被动地被别人所表达。

因此,在当今以“塑造良好国家形象”为主要宗旨的国家公共关系日益被各国政府重视的背景下,我国的现代公共关系的认识理念还是严重滞后,这也是我国政府自我期待形象与实际的国内形象、国际形象产生差异、分歧,甚至扭曲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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