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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恐怖主义的斗争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同恐怖主义进行的斗争中,国家通常实施单独的和集体的行动,采取防御的和进攻的战略。在当前条件下,同恐怖主义进行斗争的根本问题,涉及的不是众所周知的几百年来国家之间发生的对峙,而是国家同非国家组织之间的斗争。由于恐怖主义威胁没有确切的主体,因此,在同恐怖主义进行的斗争中,几百年来起作用的威慑战略已经不再有效。2005年11月14日,同核恐怖活动作斗争的国际公约开始签署。

第六节 同恐怖主义的斗争

在同恐怖主义进行的斗争中,国家通常实施单独的和集体的行动,采取防御的和进攻的战略。在当前条件下,同恐怖主义进行斗争的根本问题,涉及的不是众所周知的几百年来国家之间发生的对峙,而是国家同非国家组织之间的斗争。这些非国家组织从组织结构上看,具有国际性;从基地的地理分布、恐怖分子实施恐怖活动的范围看,是全球性的;他们的活动是秘密进行的,所采用的斗争手段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禁止采用的。由于恐怖主义威胁没有确切的主体,因此,在同恐怖主义进行的斗争中,几百年来起作用的威慑战略已经不再有效。在具体的地域范围内威胁进行回击的办法,已经不能对恐怖主义带来震慑。大多数恐怖分子都隐藏在居民中间,因此很难发现他们,借助传统的军事斗争的方法也很难将其消灭。多年以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数不多、相对弱小的跨国恐怖主义的武装阵线,能够成功地同世界上最现代化的国家的强势地位相对抗。

反恐斗争的首要目标(这个首要目标完全可以称之为防御目标)之一,就是保障国家内部的安全,即保护和平居民,保卫基础设施和军事目标,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采取预防措施和程序,揭露恐怖主义分子及其意图,及时防止恐怖主义活动的发生。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国家政权的所有机构,首先是强力机关,以及整个社会共同发挥作用。同时,保障内部安全不应当完全改变社会和国家发挥职能的基本原则,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变化实际上就是反恐斗争的局部失败。通常情况下,恐怖主义分子在极权国家或专制国家中是最难开展活动的。但是,转向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是反恐斗争中得不偿失的高额代价,它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寻求安全的有限措施与捍卫人权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的有限措施之间的恰当平衡,是一项困难的,然而又是十分必要的任务。

近年来,大多数国家都大大加强了对边境、机场、火车、人员密集地区的监督和检查,对揭露恐怖主义分子及其同伙的侦察和反侦察活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承担这些任务的国家强力机关的经费有了切实的保障。通过了许多立法,以完善反恐斗争的法律体系。开始了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反恐斗争的进程。

在遭受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之后美国所采取的保障国内安全的措施,可以证明这一点。首先,爱国主义得到了极大的弘扬,全社会团结在国家政治领导人的周围,并做好支持反恐斗争的准备。在专家和技术人之间展开的公开讨论,使得对这一事件的教训、对已经形成的威胁及其应对措施的新特质,形成了非常广泛的共识。在恐怖袭击对社会、对国家影响的深度方面,许多专家正在对袭击纽约世贸中心与1941年偷袭珍珠港事件进行比较研究。

其次,实现了整个国内安全系统的重组。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土安全部的法案。国土安全部的22个部门,以前分属政府的其他各部,履行着共同的职责。例如,海岸警卫队、边防部队、海关、移民和入籍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级领导人秘密保卫局和紧急情况局等。与此同时,研究了美国侦察和反侦察部门没能发现并预防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的准备活动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某些部门曾经收到过这方面的情报,然而却没有把它们联系在一起。2004年通过决议,由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国防部情报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一个协调中心,以更好地保障这些部门之间的协同行动。然而美国人又认为,把原来专门履行特殊使命的部门全部联合在一起,可能会带来负面效应。

考虑到恐怖主义已经具有了跨国的性质,建立一个广泛的国际反恐同盟的任务就理所当然地被提了出来。此外,尽管为了巩固国家的安全,不同的国家采取了各具特点的防御措施,但是,还必须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根除恐怖主义的基础结构及其组织的进攻性战略,而不论它们处于世界上的哪个角落。因此可以认为,对这些具有斗争潜力的恐怖主义网络和组织多容忍1年,实际上就可以理解成国际社会在反恐斗争中又失败了1年。

人们经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正好是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让全世界意识到,恐怖主义已经演变成全球范围内国际安全的一个主要威胁?其实,20世纪90年代末,在俄罗斯、近东、非洲和美国发生的恐怖袭击的次数,已经证实了这种危险在增长。那时还通过了12个反恐斗争的国际协定。但是,2001年秋季对美国的恐怖袭击,才使公众意识到这种威胁的新特质的转折点。首先,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恐怖主义行动。当天,在纽约和华盛顿,还有在被劫持的第四架飞机上,近3 000人被夺去了生命。恐怖袭击的场面几乎向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进行了实况转播。世界上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美国拥有足够的资源去领导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斗争,并且也具有这样的政治意愿。

绝大多数国家都表示准备参与建立反恐同盟,首先作出这一表态的是俄罗斯联邦总统。北约的西欧成员国自北约成立以来第一次援引《北大西洋公约》第5条,宣称它们把这次恐怖袭击视同既是针对整个北约的,也是针对北约的每一个成员国的。联合国安理会迅速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把反恐斗争确定为所有成员国都必须承担的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成立反恐委员会以监督决议的执行并援助各国的反恐斗争。该委员会的职责还包括经常更新世界上现有恐怖主义组织名单的任务。追捕恐怖分子是联合国各成员国的义务。通过并实施了断绝恐怖主义资金来源的建议措施,这些措施在1999年关于向同恐怖主义作斗争提供资金的国际公约中有详细的说明。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为落实这些建议措施,冻结了恐怖主义组织的大约1.5亿美元的资金。许多国家的侦察和护法机构的相互配合明显加强。据专家估计,侦察情报的交换量增加了3倍。美国和俄罗斯的领导人都强调了要提高两国特工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的效率。

预防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落入恐怖分子手中的任务,受到了极大的重视。2004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1540号决议并得到了积极的落实。决议规定,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严禁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与之相关的物品落入非国家主体,首先是恐怖分子手中,应在国内和国际的范围内坚决制止上述武器的扩散。2005年11月14日,同核恐怖活动作斗争的国际公约开始签署。公约要求各签署国赞同对犯有核恐怖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和惩罚的法律,并在多边和双边的基础上相互配合。

除了在联合国范围内制定反恐战略的一般原则和基本方针外,2001年摧毁“阿尔—卡伊达”基地组织在阿富汗的主要基地的行动,是这一领域多边合作的成功范例。成立于2000年的独联体反恐中心、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的联合反恐系统和上海合作组织等,是地区范围内多边合作的重要机制。

揭露恐怖主义的网络及其计划、预防恐怖活动的发生、抓捕或消灭恐怖分子等大量实际工作,都是在双边的基础上进行的。俄罗斯联邦和美国的相互配合,在反恐工作小组经常性的积极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和巴基斯坦、也门的特工机关之间的合作,导致本·拉登的一些主要同伙被抓捕或被消灭。在打击巴斯克人(法国和西班牙的少数民族——译者注)恐怖分子的具体行动中,西班牙和法国的护法机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俄罗斯和乌兹别克斯坦在反对“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斗争中进行的合作,也取得了具体成果。在具体的反恐行动中,双边的形式受到特别重视,这说明了交换侦察情报的重要性,说明了交流特工部门解密了的工作计划和方法的重要性。但是,参与的人越多,开展有效工作所必不可少的交流、交换活动的机密性就越难得到保障。

应当指出,除了扩大和深化上述领域的合作之外,在国际反恐同盟的许多活动中也产生了分歧和直接的矛盾。正如已经指出过的那样,一些国家在形式上加入了反恐同盟,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见,在一定场合下仍然视恐怖分子为自由战士。一些国家在自己领土上进行反恐斗争的资金不足。另一些国家则试图暗地里与恐怖分子达成相互谅解,要求他们别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恐怖活动,这种做法客观上把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导向”了其他国家。

美国及其盟友因为2003年美国在伊拉克实施的单边行动而产生了重大的分歧。某些西方专家认为,推翻萨达姆·侯赛因政府,有助于消灭大量涌入伊拉克的外国恐怖分子,从长远看,将加快在中近东地区实现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进程,恐怖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也将因此而萎缩。这种战略被形象地用来同排干沼泽消灭蚊虫的方法进行比较。然而,其他国家的许多分析家,其中包括一些西方国家的分析家却坚信,入侵伊拉克,在客观上帮助了恐怖主义跨国阵线吸收大量新成员,还导致部分穆斯林居民加强了对恐怖主义的支持。

反恐同盟的另一个重大分歧,是对同恐怖主义进行具体斗争的途径和方法存着不同的看法。众所周知,俄罗斯领导人曾多次指责西方国家采取“双重标准”,其中包括对俄罗斯联邦在车臣以及其他北高加索共和国实施的反恐行动的立场。首先,这里涉及许多西方国家,它们为恐怖分子及其同伙和赞助者在提供避难所。俄罗斯领导人坚持认为,像阿赫默德·扎卡耶夫这样在英国获得避难权的人,都是车臣恐怖主义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必须引渡给俄罗斯。而西方持反对意见的人则坚持认为,这里的问题仅仅涉及非法武装组织的参加者,说他们从事恐怖主义活动似乎尚未得到证实。这是许多西方国家的共同观点。根据这样的观点,俄罗斯应当力求通过同“温和的”非法武装组织的成员进行谈判的途径,在车臣进行政治协调。俄罗斯代表在国际会议上对这种论调进行了非常令人信服的驳斥,他们指出,在车臣分离主义者和恐怖主义分子已经结合在一起,那里没有“温和的”非法武装组织成员。

尽管反恐同盟的团结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反恐同盟的参加者之间出现了分歧和公开的矛盾,但是,在共同威胁面前必须加强团结,仍然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例如,2005年11月14日,在世界各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们共同出席的第60届联合国大会上,安理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用法律禁止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纵容行为,并拒绝为任何有可靠情报证明其纵容行为有罪的人提供避难,就证明了这一点。

考虑到当代恐怖主义的新特质和全球性质,可以断定,这是一种长期的威胁。这种威胁现在和将来都会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对国际安全新体系的建立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恰当地确定国际恐怖主义威胁在国际安全总体威胁中的地位和比重。在同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建立起了广泛的反恐同盟,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成功。这个同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许多国家之间在国际安全有争议的一系列问题上的矛盾。毫无疑问,这些矛盾经常使反恐同盟的团结遭到了削弱。

【注释】

[1]已有大量专著和论文对恐怖主义问题这一议题进行了详尽和多层次的研究,例如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集体研究成果——《当今世界的恐怖主义的起源、本质、方向和威胁》(莫斯科,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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