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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一种指导思想和指导观念,是一种发展模式,相对而言,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方略,要求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采取依法办事的方略。从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来看,前者是指导思想,后者是实施方略,统一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行动中。因此,更确切地讲,科学发展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切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认为,应当结合省情,注重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省。

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一种指导思想和指导观念,是一种发展模式,相对而言,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方略,要求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采取依法办事的方略。从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来看,前者是指导思想,后者是实施方略,统一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行动中。以下,我将就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方略谈两点个人的体会:

一、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方略相辅相成

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理解发展,是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以往我们在理解上存在误区,认为单纯的GDP增长就是发展,由此形成忽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以牺牲下一代人利益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要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十六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地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五个方面提出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1]我觉得,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发展理念在认识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并不意味着为经济发展牺牲下一代人的幸福,不顾东西差距、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建设的滞后。发展应当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进步。

科学发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导科学发展指导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动指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发展,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才能“得民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科学发展的三个限定词来看:所谓全面,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进步;所谓协调,包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所谓可持续,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同步发展,而非牺牲下一代利益谋求发展速度与规模,为子孙后代留下隐患。

科学发展观需要制度支持,需要改革传统体制,建立新的制度巩固发展成果。现代文明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科学发展观要求三个文明整体推进,以物质文明为基础,政治文明为保障,精神文明为支持,保证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法律是一种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是人类文明进化到一定阶段产生并对文明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制度体系。因此,更确切地讲,科学发展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切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1999年,我国宪法写入“依法治国方略”,标志着我国已经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个目标。我认为,在科学发展与依法治国之间,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法治为发展提供稳定的前提。改革、发展与稳定中,改革是路径,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没有稳定,一切无从谈起。依法治国是通过树立法律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依法办事,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提供条件。此是其一。其二,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对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各项成果予以巩固,比如说,宪法确立的关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规定,就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各项成果的肯定,这一肯定为各种各样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财产颁发了“保护令状”,对私有企业主辛辛苦苦的积累加以肯定。其三,还有制度本身也在发展,现代文明是制度文明,通过制度建设为万世开太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这一过程中,加强依法治国,促进科学发展应当得到强调。

二、建设贵州必须依靠科学发展与依法治省

贵州是一个资源丰富,山川秀丽,气候宜人的内陆山区省份。经济欠发达,文化相对落后,在历史上属于蛮荒地区。就现代来看,贵州是山区,农村人口占大多数,为少数民族聚居和杂居之地。如何在贵州省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我认为,应当结合省情,注重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省。

(一)重点发展优势产业,注重发展速度、结构和质量

贵州省拥有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具有独特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保护较为良好,适宜于发展能源业、矿产业、旅游业、绿色产业等。根据地质探测,贵州的水电资源、矿产资源丰富,为发展能源矿产业提供了条件;贵州“六山六水”,旅游资源丰富;贵州拥有独特的气候和土壤条件,生物资源种类繁多,为发展生物制药业、特色食品等绿色产业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发展优势产业不能搞速度至上,必须注意速度、结构和质量的合理配置,实施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依法治省方略,建设法治政府

近年来,贵州省加大了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力度,在依法治省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在立法、普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行政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基于省情的认识,我以为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步骤和速度还得加大、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有赖于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立法的完善和政府实施的力度。在贵州,进一步的工作包括:一是普遍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建立起一种法律治理模式。二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确定与限制非常重要,必须以法律、制度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切实落实行政许可法,贯彻依法行政纲要的精神,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第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政的行为。

(三)重视农村工作,重视民族工作

贵州省的人均GDP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属于落后地区,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同时,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拥有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尽管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基于底子薄且长期发展滞后的现状,贵州省许多地区相比东部来说,还是处于一种非常贫穷的状况。如何弥补东西差距、城乡差距,促进贵州的全面发展,我个人认为,应当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第一是加强农村工作,中央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今年初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作为一个地处内地的农村省份,农民问题尤显重要。第二是加强民族工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众所周知,我党历来重视民族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和制度。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治下有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民族自治州、11个自治县,共有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等4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80%。如何充分利用民族优势和现有的民族政策,加快我省的发展,民族的因素应当考虑进来。第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和政府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构想。这是一个背景。中央已经为西部开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贵州作为西部的一个重要省份,应当通过中部省份或直接与东部省份发生联系,争取东西合作,利用东部的资金结合我省的资源条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引智力度

贵州处于西部开发的前沿,应当在西部开发中发挥自身的优势。现代社会的竞争,更多的是人才的竞争与抢夺。人才是发展的重要条件,贵州的发展应当靠制度营造一个投资环境,靠制度创造一个人才向往和人才成长的环境。

引资非常重要。西部大开发只有大量资本流入,才会有开发的加速。但是,资本是追逐利润的,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合理、可预期的资金回报率是决定资金流向的关键。因此,贵州应当注重自身整体投资环境的建设,打好基础,造就资本流入的条件。然而,贵州省的情况现在是人才奇缺,高层次的人才奇缺。这就涉及到一个引智的问题。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孔雀东南飞”,如何“筑巢引凤”,让“孔雀贵州落户”?我认为有几点:一是给人才优厚的待遇,使人才在贵州发展没有后顾之忧;这是“请进来”,即招揽人才的渠道。二是自己培养人才,对本地的有潜力的人才送出去培养,学习经验,开阔视野,这是“走出去”,即培养本土人才。三是为人才去留提供一个良好的渠道。“不为所有,但为所用”应当成为现代的人才观念。这些都需要制度的规范,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本文系2004年7月15日在贵州省社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省经济学会、贵州财经学院“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学术研讨会——科学发展观与贵州”的演讲稿,载《科学发展观与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注释】

[1]胡锦涛:《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200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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