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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是水资源消耗和水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我部作为工业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工业是水资源消耗和水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我部作为工业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十二五”前三年,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分别累计下降10.0%和12.4%,前四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28%,预计可超额完成“十二五”工业节水目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特别是对工业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具体条款附后),从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严格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加强管理,减少废水和水污染物的产生。

(一)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出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指导各地根据自身的基础和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促进工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

(二)大力推进技术改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把企业技术改造同两化融合、绿色发展、品牌质量等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对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支持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利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推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三)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出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文件,严格淘汰落后产能。2011—2014年累计淘汰炼钢7700万吨、平板玻璃1.5亿重量箱、焦炭8000万吨、造纸2500万吨、制革2600万标张、印染90亿米,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任务和追加任务,为水污染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严格行业准入。发布铅蓄电池、印染、粘胶、焦化、铁合金、黄磷等行业准入条件,修订了钢铁、铝、制革等行业规范条件,不断提高行业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准入门槛。定期对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加强对公告准入企业的持续监管,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监管”制度,定期对已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从公告名单中予以撤销。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印发《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发布太湖、鄱阳湖、湘江等流域清洁生产指导意见,指导重点流域推行清洁生产。发布聚氯乙烯等3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2009年至今,累计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21亿元,支持319个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示范。发布《关于开展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等,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六)抓好工业节水。实施工业水效标准提升计划,印发《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公告《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第一批)》,筛选发布了一批高耗水行业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评选了首批12家节水标杆企业。

(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布《关键材料升级换代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围绕节能环保重点领域提出一批关键材料发展任务。印发《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重大环保装备与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等,加快环保装备推广应用,为水污染治理提供技术装备支撑。将宜兴环保装备产业集聚区列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聚,推动环保装备向高端化、高质化和高新化发展。

(八)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制修订《油污水分离装置》(GB/T12917—2009)等10项相关标准。组织开展“船舶序批式生化法污水处理及膜分离技术”“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研制”“新型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开发”等船舶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但总体来看,工业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仍然较多,水污染控制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尚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节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不够,需要进一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目标任务,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按照产品设计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耦合一体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原则,降低工业能源资源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重点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与淘汰落后、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工业布局。指导各地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选择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进行试点,研究建立利用节能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新机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强“两高”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节约能源资源和污染物减排。

(二)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做好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规划实施,加快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等设施。

(三)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重点流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制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企业标准体系,开展绿色评价;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的供需对接。扎实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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