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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书面汇报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转型发展和谋划“十三五”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这必将对我国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事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由科技部牵头推广示范水污染防治适用技术。

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转型发展和谋划“十三五”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这必将对我国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事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根据会议要求,我主要汇报三个方面情况。

一、我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及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及要求,我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部署。多年来持续将水体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列为重点研发方向,通过“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流域水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部署,支持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

(二)推动完善水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环境。我们将解决水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与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完善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金融支持机制等,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政策法规环境。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推动水污染防治科技产业发展。科技部与江苏省政府签署合作计划,以江苏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为依托,发挥部省市联动作用,创新落实机制,通过建设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环保科技成果对接平台、建设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等措施,共同促进水污染防治等环保技术与产业创新发展。

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在以下五个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水质监测方面,建立了水质监测、光电传感器、水污染纳米快速检测技术、水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富集等监测新技术,显著提高了对水质和水中污染物的监测能力。针对突发污染事件,对涉及不同类型水源(移动式和分散式)的饮用水开发安全保障技术,确保了水源地用水安全。

二是在水处理材料和设备方面,开发了膜材料、碳纤维生物膜载体、生物材料和树脂材料、高效除砷材料、生物复合絮凝材料等新型材料。研制的高效初沉池、悬浮填料强化硝化系统、高效曝气系统、深度处理新型过滤设备、新型过滤设备等水处理设备,废水治理效果显著。研发的应急净水技术为无锡太湖水污染、广东北江镉污染、广西龙江镉污染等重大水源污染事故及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期间的供水提供了安全保障。

三是在水处理控制技术方面,开发了低温膜和纳米膜、污泥高效脱水、污泥分级分相厌氧消化、管网水质稳定控制等50余项技术,对缓解水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在水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了工业化高效稳定生产甲烷、高效除磷脱氮—磷氮回收耦合、微生物燃料电池产电与污水净化耦合等技术研究,研究进展顺利。

五是凝练了若干项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一些典型园区和行业水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初步形成,为我国下一阶段在工业园区、城市与区域大规模推进水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如:

针对传统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凝练形成了济钢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模式,在济南钢铁工业园区示范应用,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吨钢可比能耗降低10%以上,年消纳社会废水150万吨,减排CO2150万吨、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

支持开发的清洁制革污水防治模式,已有15家规模企业应用,减少新鲜用水30%,氨氮和污泥减少80%—90%,完全消除了硫化钠和石灰污染,预计该技术模式5年内将在全国70%以上制革企业推广应用。

建立了无机高分子絮凝剂为核心的水处理絮凝集成化技术系统,实现万吨级无机高分子絮凝剂产业化,在我国90%以上的高品质絮凝剂厂得到应用,已成为我国饮用水净化的主流药剂,在国际上具有主导地位。

目前,我部正在推进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编制“十三五”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研发示范推广工作。

二、当前科技促进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亟待完善。当前激励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的财政、税收等政策较模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地方等社会力量对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投入。

(二)水污染防治技术转化推广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鼓励机制、服务机构专业化程度、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成果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公益领域技术转化服务的市场主体作用未得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

(三)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技术开发试验、工程示范、技术推广等环节各成体系,缺乏有机联系,阻碍了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集成和转化,影响水污染防治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

三、下一步措施与建议

为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和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部署,我部将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我国水污染防治领域的技术发展,在近阶段拟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按照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有关任务分工,科技部牵头落实会议第22项任务“运用成熟适用技术,破除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技术推广应用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制约”。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由科技部牵头推广示范水污染防治适用技术。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落实以上两项任务,形成落实方案,抓紧落实,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

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科技统筹协调,加大对水环境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科技部牵头落实攻关研发前瞻技术的相关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围绕水污染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主要依托,加强跨学科的统筹协调和研发投入,提升我国水处理技术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水专项实施,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在前期部署和进展基础上,继续以水专项为主要抓手,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治理科技研发,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建设。

四是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家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整合资源,打通技术创新链条,开展科技研发、技术转让、技术集成、推广服务和人才培养,激活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推进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对中国(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完善产学研用结合新机制,加快产业园建设发展,推动成熟适用技术应用,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为更好地发挥科技促进水污染防治的作用,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强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调动部门及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科技创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与清洁生产的核心作用。

(二)加快完善水污染防治的配套法律体系。围绕《水污染防治法》,研究制定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形成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

(三)大力发展水污染防治科技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化的科技成果共享与交易平台,促进先进技术成果交易。对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型涉水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发挥好科技服务型企业在推动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先进技术转化应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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