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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书面汇报

时间:2024-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大气污染防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大气污染防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部已开展工作

(一)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我部自2011年起,分两批确定了2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工作,积累了初步经验。2013年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

(二)持续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我部从2010年开始持续组织开展了“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2013年重新确认了参与企业,健全了能耗和碳排放报告制度,提出了参与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初步构建了千企行动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企业作为节能减排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一是推进液化天然气(LNG)车、船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使用,开展了LNG燃料动力船舶改造试点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淘汰从事运营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启动针对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相关政策的研究。三是积极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投资补助了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四是大力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码头油气回收示范项目,特别是国务院《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发布后,进一步推动了示范工程的开展,同时开展了码头油气回收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工作。五是加强对船舶的污染控制。严格落实国际公约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船舶燃料质量的监管,持续开展燃油质量抽查、国际航行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等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制定了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建立了动态监测和考评机制,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台。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公交智能化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建立统一标准的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平台、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监管平台,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七是承担国际海事组织(IMO),全球环境基金(GEF)和联合国发展署(UNDP)“全球海运业通过提升能效向低碳未来转型”联合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制定我部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逐项扎实推进。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开展“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引导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及对策研究工作;加快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工作。

(三)继续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研究推进新建船舶燃料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准入制度。加快制定交通运输其他用能设备、设施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完善市场退出标准和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船等。

(四)制定我国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继续做好码头油气回收示范项目的实施、跟踪和服务,为标准规范的编制做好基础性工作。开展制定码头油气回收标准规范调研和编写工作,力争在2016年发布实施。

(五)大力开展公交都市建设,加快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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