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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纪实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山东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多次听取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4年8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2014年7月21日至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罗清泉为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吕彩霞、李清印,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李少光、蔡素玉、梁维特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赴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青岛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派员参加检查。其间,检查组听取了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省环保检测中心、济南公交公司、济南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办公窗口、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公司、济南市奥体西路万科工地现场、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华电章丘发电公司、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公司、潍坊恒联集团、青岛麦岛金岸小区等,与基层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山东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取得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政府按照建设生态山东的总要求,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心编制规划、明确改善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大气污染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13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削减5.94%、5.04%,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今年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9μg/m3,同比改善14.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55μg/m3,同比改善6.6%;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66μg/m3,同比改善10.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7μg/m3,同比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80.5天,同比增加4.1天,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2001年,山东省就出台《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是全国较早配套制定大气法地方性法规的省份。2013年,又提出“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先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确定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的工作目标。省政府与17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各市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和工作机构。山东省还通过颁布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及《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从2012年开始,山东率先实行第三方监测,全面推广环境空气监测站“转让—经营”(TO)模式改革,实行“监测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同时实行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运营单位和比对单位监管考核,并组织市级环保部门互查,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针对本省大气污染治理点多面广的实际,山东省印发《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成立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执法体系。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

山东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多次听取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节能减排视察做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列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对各市落实《大气法》和《实施办法》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视察。在此基础上,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舆论监督。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省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公安、交通、商务、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三)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是抓工业污染治理。截至2014年7月14日,现役火电机组已建成烟气脱硝设施的装机容量为2979万千瓦,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含炉内低氮)占比达到61%,已按新标准完成除尘提标改造的装机容量为532万千瓦;已拆除487个(合计装机容量约5500万千瓦)机组脱硫烟气旁路;58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合计产能22.5万吨/日)建成脱硝设施,脱硝水泥产能占比达到76%;全省8370平方米的钢铁烧结机已配套脱硫设施,占总面积的87.6%。二是抓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2013年全省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淘汰水泥立窑生产能力681万吨(已全部淘汰水泥立窑生产线)、炼铁产能28万吨、炼钢产能300万吨、焦炭产能270万吨、造纸103.2万吨。三是抓排放标准提升。山东省在去年发布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起到了重要的倒逼和引导作用。目前,一批高排放企业已按照省2020年排放标准限值实施提标改造,部分燃煤企业已经进行超低排放试点。四是抓黄标车淘汰。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5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并设立3亿元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考核奖励资金。17设区市先后设立了黄标车禁行区域。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淘汰黄标车5万余辆。五是抓扬尘综合整治。建立了全省土地扬尘点源数据库,组织开展了对12个市建成区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暗访,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市和项目提出了整改要求。在全省实施城乡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全省建设生态林场1009处,面积702.9万亩,新增造林面积335万亩。

(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刚性机制

一是在项目审批方面,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对上年度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本年第一季度同比恶化的市,实施从严审批涉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二是在资金补偿方面,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济南、青岛等8个市,针对县(市、区)建立了考核补偿机制。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17市空气质量同比均得到改善,共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7029万元;第二季度,济南等12市空气质量同比得到改善,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1913.5万元,青岛等5市因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向省级财政交纳生态补偿资金413.5万元。三是在干部考核方面,山东省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分值提高至150分,有力调动了各级政府抓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四是在信息公开方面,山东省从2013年开始,每月公布大气环境质量17城市排名。在媒体上公布17城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以及“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的绝对排名和同比改善幅度排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空气污染依然较重。据山东省介绍,2013年山东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98微克/立方米、16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8倍、1.3倍、0.2倍、0.2倍。全省二氧硫排放总量为164.5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44.5万吨,占87.8%),居全国第一位;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5.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17.2万吨,占71%),居全国第二位;烟(粉)尘排放量69.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54.2万吨,占77.8%),居全国第五位。

二是能源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山东省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2013年,全省煤炭消费量4亿多吨,约占全国的1/10,原煤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为75.2%。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68%,产值排在前三位的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业均为资源型产业。各类化工、钢铁、建材、石油炼化等高耗能行业规模较大,污染排放总量居全国前列,结构性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城市环境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据统计,2013年山东省在建项目6万多个,占地1.62亿平方米;全省裸露土地5520块,6500万平方米。一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够完善,大部分还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30%的渣土车达不到密闭运输要求,渣土运输洒漏等问题时有发生;城市道路机扫率、洒水率偏低,人工清扫导致的扬尘二次污染等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近四分之一的裸露土地还未完成绿化;城市拆迁改造、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环节污染仍然比较严重。

四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日益凸显。目前,山东省机动车保有量2300万辆,居全国第二,年均增长8%;其中汽车1340万辆,年均增长16%,5年翻一番。各市均未出台明确的汽车总量控制措施,购车需求旺盛,市区道路拥堵,进一步加剧了机动车排气污染。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快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山东省火电、煤化工、建材、钢铁、石化等五大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只占全省规模增加值30%,但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的排放却占到了全省工业排放量的80%。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产业链短已成为严重制约山东省经济竞争力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必须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加快调整升级。要以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为契机,加快区域内钢铁、火电、焦炭、化工、石化、平板玻璃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退出步伐,提高结构减排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贡献率,要强力推进以燃煤电厂和水泥厂烟气脱硝为重点的工业污染源治理。作为能源消费大省,山东要进一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大“外电入鲁”实施力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火电机组“上大压小”,积极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二)要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

山东省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二,机动车和汽车年增长率为8%和16%;潍坊、临沂两市保有量超过200万辆,有7个市的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城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问题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理。要按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新购、转入转出车辆不予办理登记;对逾期不报废的车辆进行督促办理,严处上路报废车。同时,要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大道路处罚力度,将黄标车和高排放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黑名单系统,积极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的同时,最大程度提高黄标车和无标车的运行成本,促进高污染车辆提前淘汰。要大力倡导绿色交通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新能源车。

(三)要依靠科技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山东省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环保系统的优势,把科技创新作为突破全省环境质量提升“瓶颈”的重中之重,强化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突破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与装备制造。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进行重点污染行业大气污染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在工业重点污染行业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燃煤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通过采用先进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和设备,降低污染排放浓度,大幅削减燃煤污染物排放总量。要通过大力推广生物质高质利用技术等新能源技术,调整能源结构,解决城市及周边或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四)要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在建筑工地推广规范围挡、道路硬化、渣土及物料密闭蓬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治措施,研究制定施工工地扬尘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控制的责任细化到每个班组、每道工序。同时,还要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严厉查处。要大力推进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在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科学规划和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努力提高绿化、园林和景观建设的生态功能。

(五)要强化执法监管责任落实

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山东省要切实加强各级环境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监察职业化水平,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不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导向,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环境执法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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