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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月18日,召开执法检查协调会,对配合执法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委托其余8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向省人大报送执法检查报告。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3件,罚款302万元。五是抓面源污染防控,减轻农村水污染问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以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6月15日至19日,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来部署。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从4月上旬开始,城建环保工委着手进行准备工作,收集相关的背景资料,起草执法检查方案。5月7日,主任会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5月18日,召开执法检查协调会,对配合执法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5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了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法专题辅导。6月15日开始,执法检查组分三个小组,分别由李政文、周然、田喜荣三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忻州、太原、吕梁等3市,围绕水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及规划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的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委托其余8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向省人大报送执法检查报告。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认为,我省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为抓手,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重点,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为目标,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地表水水质稳步改善,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但是,我省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4年,我省监测的96个断面中,水质优良的断面46个,占总数的47.9%,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达到70%的总体要求仍差22.1个百分点,加之水资源保障能力先天不足、水生态受损较重等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任务相当艰巨。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抓环境监管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3件,罚款302万元。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共排查出环境违法建设项目1279个。严格跨界断面考核,2010—2014年,全省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105777万元,有效遏制上游向下游排污。定期通报重点污染源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责令限期整改,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抓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全面划定20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4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建立汾河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流域排污等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投入3.72亿元用于汾河水库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分期分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供水保证率低、水质较差等问题。

三是抓重点行业清理,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未取得节能批复、环评批复的高耗水项目,一律不予核准。推动技术管理升级,实施焦化废水、矿井水回用,推动化工、造纸、制药行业提标改造和电力、钢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开展重点行业、敏感区环境清理整顿,行政处罚违法企业532家,共处罚金3500余万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3—2014年,淘汰焦化行业产能1814万吨。

四是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和配套管网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成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19.3万立方米,污水管网总长度1.22万公里。2014年,全省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8.9万吨/日,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6%,全年累计处理污水8.4亿吨,削减化学需氧量25万吨,削减氨氮2.5万吨。

五是抓面源污染防控,减轻农村水污染问题。从2011年开始,共投入15亿元实施农村连片整治,涉及83个县、1373个村,受益人口达228万人。开展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累计建成大中小型沼气工程412处,推进86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2014年,完成115个县及720户典型农户的种植业生产情况及地膜使用情况清查,推动236个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开工建设。

六是抓生态修复治理,促进地下水位回升。发布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2015—2030年)》,重建河流水系,恢复汾河流域生态。实施《重点河流生态环境治理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方案》,对11条重点河流(段)进行综合整治。推进大水网工程建设,提升蓄水能力,改善用水结构。科学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及限采区,严格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管理,年均压采地下水1.5亿m3,流域和泉域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形势虽然一定程度得到改善,但任务还很艰巨,我省仍然是全国水污染严重区域之一。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重污染行业减排压力大。我省是严重缺水省份,依赖于煤炭资源优势发展起来的工业经济,以高耗水产业为主,导致水环境承载力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为解决生态环境欠账问题,我省正集中力量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但尚未走出“一煤独大”的资源型经济困局,煤炭、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布局偏重,结构性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保护措施不到位,饮用水安全仍存在隐患。在源头防控治理上,黄河忻州万家寨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黄河入晋水质存在氨氮超标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上游排污没有控制好,需要进一步加强流域协同治理,提高水库水源质量。在水源地保护上,汾河水库水源地存在上游岚河来水水质超标、公路穿越水库一级保护区、流域面源污染、风险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地区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

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亟待加强。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等5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已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要求今年必须建成,但项目进展均严重滞后。今年全省要完成3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目前仅完成2座,提标改造任务进展较慢。此外,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仅为71.04%,再生水利用率仅为1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面源治理难度大,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突出。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点多面广,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严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进一步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业源氨氮减排量只比2010年累计削减了2.46%,仅完成了“十二五”减排目标的21.94%。部分农村水源地还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已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的村庄有出现水质不达标的情况。

四、几点建议

为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建议省政府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总量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大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或实现“零排放”,把废水治理同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实现环境总量控制。同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促进技术升级改造,推进总量减排。

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城镇、乡村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和频次,确保城市公共供水安全。持续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标准。

三是落实法律责任,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落实政府投资责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收集率和中水回用率;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促进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发挥作用;严格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激励各级政府积极治污。

四是加快城乡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控制种植业、养殖业、建筑固体废弃物及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鼓励并扶持建设污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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