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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对策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有效的行动是危机干预成败的关键。各级机构协同工作,共同处理发生的危机事件。保卫处、教务处和学校医院为危机干预的第二级。保卫处负责处理紧急事故和危机干预中的安全保护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及学生危机期间教学计划的调整,学校医院负责处理心理危机中身体受伤害学生的抢救和治疗。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另一职能是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和相干人员的培训工作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对策_高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危机干预就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者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使症状得到缓解,使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危机干预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急性、剧烈的心理危机和创伤的风险,稳定和减少危机或创伤情境的直接严重后果,促进个体从危机和创伤事件中恢复或康复。有效的行动是危机干预成败的关键。

(一)关注高危个体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甚至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特别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5.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惧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①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者,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②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③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在危机干预理论的指导下实施针对性干预

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从不同角度对危机干预的本质以及方法、策略、过程进行了探讨,既是对危机干预实践的提升,反过来对危机干预的实施又起着重大理论指导作用。具有代表性的危机干预理论模式主要包括有:平衡模式、认知模式、心理和社会转变模式、支持和干预技术模式等。

1.平衡模式。平衡模式认为,心理危机状态下的当事人常常处于一种心理情绪失衡状态,他们原有的应对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满足他们当前的需要。因此,危机干预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使他们重新获得危机前的平衡状态。这种模式主要适合于危机的早期干预。在危机早期,个体处于极度茫然、混乱和自我失控状态,这一时期的干预目标应主要集中在稳定个体的心理和情绪方面,在达到某种程度的稳定之前,不宜采取其他干预措施。

2.认知模式。认知模式认为,危机导致心理伤害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危机事件和围绕事件的相关境遇进行了错误思维,而不在于事件本身或与事件有关的事实。该模式要求危机干预工作者帮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认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成分,重新获得思维中的理性和自我肯定的成分,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实现对危机的控制。认知模式较为适合于那些心理危机状态基本稳定下来、逐步接近危机前心理平衡状态的当事人。

3.心理社会转变模式。心理社会转变模式认为,人同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是遗传天赋和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于危机的考察也应从个体内部和外部因素着手,除了考虑当事人的心理资源和应对能力外,还要了解当事人的伙伴、家庭、职业和社区的影响。危机干预的目的在于将个体内部适当的应对方式与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充分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当事人有更多问题解决方式的选择机会。同认知模式一样,心理社会转变模式也适合于达到较为稳定状态的当事人。

4.支持和干预技术模式。支持和干预技术用于危机的不同阶段,侧重点各有不同。危机初期,当事人的情绪很不稳定,焦虑程度较高,这一阶段支持技术的应用旨在使当事人的情绪状态恢复到危机前水平。可以应用暗示、保证、发泄、环境改变、药物镇静等方法,如有必要,可以考虑短期的住院治疗。在危机后期,干预技术占据主导地位。危机干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让当事人学会对付困难和挫折的一般性方法,这不但有助于度过当前的危机,而且也有利于以后的适应。危机干预工作者在干预过程中的职能主要为: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正视可能的应对方式;帮助当事人获得新的信息或知识,尽可能地在日常生活中给其提供帮助;回避一些应激性境遇,避免给予不恰当的保证,敦促其接受帮助等等。

不同模式指明了不同危机干预时期的重点,每种模式下又包含许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和方法。危机干预工作者应当了解不同干预模式适应的对象及各自的优点与不足,深入掌握一些危机干预的手段和方法,积累实践经验,从而帮助高职大学生面对危机,度过危机。

(三)建立和完善高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队伍和体系

一个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应该由班主任、辅导员、保卫处、教务处、学校医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家长、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精神卫生中心组成。各级机构协同工作,共同处理发生的危机事件。

班主任、辅导员为危机干预的第一级,主要通过经常性的排查,了解、收集并核实从心理委员处所获得的信息,并及时向学院和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报告可能出现危机的学生的信息,共同探讨有效的干预措施。

保卫处、教务处和学校医院为危机干预的第二级。保卫处负责处理紧急事故和危机干预中的安全保护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及学生危机期间(包括康复期)教学计划的调整,学校医院负责处理心理危机中身体受伤害学生的抢救和治疗。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为危机干预的第三级,由专职心理咨询师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开展心理测评、个体心理咨询,危机评定与监控、危机干预的紧急处理、提出干预措施建议。

家长和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为危机干预的第四级,主要负责在听取辅导员的情况汇报以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评定分析和干预措施建议后,协同工作,负责拟定对学生的危机干预方案,并配合干预方案的实施。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为危机干预的第五级,由主管学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亲自挂帅,学工部(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危机干预工作的统筹,为危机干预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持。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另一职能是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和相干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心理临床干预的理论知识和心理健康辅导的相关技巧,为生活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提供系统的培训机会。

精神卫生中心是危机干预的第六级,也是危机干预中的校外机构。当学生危机已属于精神疾病方面的问题时,要积极与精神卫生中心取得联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药物和其他方面的治疗和监控。

(四)长期追踪,及时巩固危机干预效果

有效的危机干预不能局限于对学生当前危机的处理,更要时刻关注危机对学生日后生活的影响。在危机干预结束后,对学生进行长期追踪和支持,巩固危机干预的效果就成了危机干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危机后的支持旨在帮助学生恢复危机前的心理状态,减少以后的心理风险,消解危机的不良影响。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系部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每周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在每周填写一次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里向学生工作部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

3.心理咨询中心要根据系部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系部。

4.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系部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心理健康协会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咨询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五)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学校对心理咨询的老师、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委员、心理健康协会骨干实行定期培训。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4.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5.建立危机干预制度。

6.备案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系部应将其详细材料报学工处与心理咨询中心。

7.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应经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对其恢复状况进行鉴定,或到由心理咨询中心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8.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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