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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党中央十分重视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决策民主, 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中心环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提高决策民主化程度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成效。党员和党组织享有听证事项动议权、 听证事项参与权和决策结果监督权, 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维护了职工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 党中央十分重视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决策民主, 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中心环节。 党的领导工作, 主要体现在各个层次、 各个方面问题的决策上, 决策的民主化程度, 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工作是否真正执行了民主集中制, 是否体现了党员意志、 集体意志, 这是衡量党的组织是实行民主集中制还是实行个人专断的重要标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提高决策民主化程度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成效。

(一) 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的各级组织、 各级领导机关的决策, 都努力做到使广大党员能更多地参与, 尽可能多地听取下级组织和基层党员的意见。 一方面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重大事务公示、 保障党代表、 普通党员及下级党组织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 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规范通报内容、 通报方式、通报步骤, 对于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重大决策、 重要举措, 不仅在党内通报, 还及时向党外进行通报。 拓宽了渠道, 而不是无视党员的情绪、 呼声, 使广大党员真正感到自己是党内事务的主人, 使党组织的决策真正体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 正确处理了下级与上级、 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维护了中央的权威。

在实践中, 有些地方基层党组织已经开始让党员直接参与基层重大事项决策。 如河南邓州农村采取 “四议” (党支部会提议、 “两委” 商议、 党员大会审议、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 (决议公开、 结果公开) 工作方法, 受到了广大基层党员和农民的一致好评。 这种创新, 实际上就是一种民主决策机制, 即凡属本村事项关系到全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重大问题, 一律要经过上述四个环节才能作出决策。 党员直接参与决策还体现在一些民营企业中, 如浙江萧山区各非公有制企业, 凡属涉及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均召开党员民主听证会。 党员和党组织享有听证事项动议权、 听证事项参与权和决策结果监督权, 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维护了职工的利益。[1]

(二) 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决策落实反馈制度

各地基层党组织广泛听取党员、 群众、 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 发挥具有专业背景的咨询研究机构、 专家学者、 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一些基层党组织还规范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程序, 实行预告制, 在时间上把征求意见的程度前置, 把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的事项进行预告, 把需要决策的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 提前下发通报。 同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 开展工作的本领, 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得到了比较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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