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元代曲家同姓名考

元代曲家同姓名考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元代曲家地位卑微,载记多缺,故其事迹不显。而元代曲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极多,为历代稀有之事,虽详加比勘,亦有取舍两穷之时,故网罗资料于此亦留意再三,盖真伪不分,则事迹难明矣。治曲而涉及曲家,固事理之当然;董理曲家之史料,而牵连其同姓名者,或不苑流于旁枝蔓衍之讥;然苟误同姓名者为一人,则史迹难明矣。曲家王和卿,亦名鼎。《录鬼簿》称其为学士,未知何据。

元代曲家地位卑微,载记多缺,故其事迹不显。其可考者,以大僚名士居多,此辈皆散曲作者也;然散曲作者之不可考者,又多于大僚名士也。至剧曲作者,多为书会中人,位于“娼夫”“孤老”之间,尤不易详考。尝思利用乙、丁两部文献,考核其人,唯史籍之涉及曲家者,以散曲作者较多。至若集部,虽用力颇多,而所得盖寡,且多琐屑不足道者。而元代曲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极多,为历代稀有之事,虽详加比勘,亦有取舍两穷之时,故网罗资料于此亦留意再三,盖真伪不分,则事迹难明矣。年来颇留意于曲家史料之搜罗,而事迹之考订,尚有待于文献之印证,此时尚难着手,姑先草此文。元曲家同姓名考,四十年前王静安先生《曲录》(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录曲余谈》《宋元戏曲史》(1913年)三书首留意于此,共收九人,然其中亦有偶误或未备之处。非吾人之力有过于先生之处,实先生之书限于体例,未能详加考证焉。凡兹所录,但资他日之研究,未敢视为定论也。治曲而涉及曲家,固事理之当然;董理曲家之史料,而牵连其同姓名者,或不苑流于旁枝蔓衍之讥;然苟误同姓名者为一人,则史迹难明矣。

四王庸

《元史》卷一百九十八《孝友》(二)《王庸传》:庸字伯常,雄州归信人,事母李氏至孝。此孝子王庸也。

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四十九《前御史中丞王公墓志铭》(王复)载王复第三子名庸,河南衙辉籍,世祖至元时人。

曲家王庸,亦有二人:

《录鬼簿》云:“庸字守中,历芦花场司令。其制作清雅不俗,难以形容其妙趣,知音者服其才焉。”(明抄本作王位误)。贾仲明吊词:“画中诗,诗中画,传宗派。”王氏列于“方今才人相知者”,盖与锺嗣成同时之人也。

贾仲明《录鬼簿续编·王彦中传》云:“讳庸,武林人。通音律,善诗词,有《百梅稿》三百篇行于世。士林中皆推公为诗禅宗主云。”此则为元末明初之人矣。

三王鼎

《元诗选》癸之甲:“王鼎,字大鼐,林州人。整风仪,有诗名;尤精翰墨,求书者踵门,日不暇给。”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十六《翟炳传》云:“翟炳,字钦夫,林州人……同邑王鼎字大鼐,贾竹字彦清,皆工翰墨,能诗,隐居不仕,时号林虑三隐,人罕觏其面者,故其著作皆不传。”(按林州属彰德路)此一王鼎也。

夏文彦《图绘宝监》卷五云:“王鼎字德新,海盐人。好写竹。”又一王鼎也。

曲家王和卿,亦名鼎。《录鬼簿》称其为学士,未知何据。《辍耕录》卷二十三以为大名人,《尧山堂外纪》卷六十八又以为大都人,均不确。《少室山房笔丛》卷四十一又疑即王实甫,误甚。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八十《中堂事记》(上)载中统元年(1260年)燕京行中书省架阁库官有“王和卿,太原人”,即曲家也。

[补记]后见《燕京学报》三十九期孙子书先生《元曲家考略续编》引危素《危太朴文续集》卷四《通许县尹王公墓碣铭》,知王和卿(1242—1320年)家于蔚州(隶上都路),太原乃其郡望也。以岁贡,由令史历高唐尉,调乐寿,迁深泽主簿,曹州知事。后隐居二十余年;选为汴梁路通许县尹。

廷佑七年卒。元统元年(1333年)葬于大都。

三刘时中

《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宪宗三年(1253年)十二月“以刘时中为宣慰使,与段氏同安辑大理”。此元初之刘时中也。时中一作时举,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四《刘时举节制云南》诗,即赠其人也(施国祁《笺注》)。

散曲家刘时中,名致,字时中,号逋斋(见《阳春白雪前集》卷二注),河东山西道(《存复斋文集》卷六引刘氏跋文,自称河东人,《元史类编》卷三十六同)之太原路(姚燧《牧庵集》卷二十八《广东怀集令刘君墓志铭》称“太原寓士”)石州宁乡人(《牧庵集》卷二十八),由翰林待制(《录鬼簿》,《阳春白雪》前集卷二作翰林学士)出为江浙行省都事,卒,贫无以葬(《辍耕录》卷九)。著有《复古纠缪编》(《元史类编》卷三十六)。《遂昌山樵杂录》(不分卷)所载之名致字时中者,即其人也(《宋元戏曲史》附录谓“或系一人”,王校本《录鬼簿》注谓“非此人”,盖未审刘氏事迹也)。至元刊本《阳春白雪》后集卷三所注“古洪刘时中”,乃本《上高监司》散套而作揣测之辞,误。其籍本非隆兴,亦非另一人也。

贾仲明《录鬼簿续编》别有一曲家刘时中,列薛伯安十人之列,无名里事迹可考,乃元末明初人,非卒于元末之刘致也。

又明邓雅《玉笥集》卷二《馆市巡检刘时中摄新淦县事有政声于其还镇诗以美之》,乃明初人,疑即贾仲明所记者。

三马致远

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五十九《文通先生墓表》(王天铎)附《碑阴先友记》云:“马寅,字致远,许州人。性雅重,嗜古学,恬于仕进。”与杨果刘祁同时之金元间人也。

明张以宁《翠屏集》(《列朝诗集》甲集十三)《题马致远清溪晓渡图》,自注云:“致远,广西宪掾。子琬,从余学。琬字文璧,秦淮人。”此又一马致远也。

曲家马致远,《录鬼簿》云:“大都人,号东篱,江浙行省务官。”至至治(1321—1323年)间,其人尚存(《北词广正谱》五帙《中吕粉蝶儿》套散曲)。

三孛罗

元蒙古人名孛罗者三人:

其一冀王孛罗。孛罗为太祖子拖雷之曾孙,阿里不哥之孙,乃剌忽不花子(《元史》卷一百○七《宗室世系表》,《新元史》卷二十八《宗室世表》),《新元史》卷一百一十《太祖诸子》(五)有传:“乃剌忽不花子孛罗,大德六年(1302年)以诬告济南王,谪于四川八剌军中自效。七年(1303年),以破贼功,征诣京师。十年(1306年),封镇宁王,赐金印。延佑四年(1317年),进封冀王。”(又见《新元史》卷二十八及《元史》卷一百○八,唯《元史》作九年封镇宁王,又以镇宁王为镇远王)此非作曲之孛罗御史也。

其二为宣徽院使孛罗。《元史》卷二十四《仁宗本纪》(一)至大四年(1311年)六月己未“封枢密使孛罗为泽国公”。又同卷皇庆元年(1312年)二月壬午“封孛罗为永丰郡王”。又卷二十九《泰定帝本纪》(一)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同知枢密院事孛罗为宣徽院使”。此亦非作曲者。

曲家之孛罗御史,则为至元时人。《元史》卷七《世祖本纪》(四)至元七年(1270年)“十二月丙申朔,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安童言:孛罗以台臣兼领,前无此例。有旨:司农非细事,朕深谕此。其合孛罗总之。”又卷八《本纪》(五)十二年(1275年)四月“丁卯,以大司农御史中丞孛罗为御史大夫”。卷九《本纪》(六)十四年(1277年)二月丁亥“以大司农御史大夫宣慰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兼宣徽使领侍仪司事”。《元史》卷一百二十八《相威传》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与相威鞫阿合马之“知枢密博罗”,亦即其人。后于至元二十年(1283年)偕忠献王爱薛奉使至宗王阿鲁浑所,终留波斯不返(程钜夫《雪楼集》卷五《拂林忠献王神道碑》)。此即撰《辞官一枝花》套(《太平乐府》卷八及《词林摘艳》己集)之“孛罗御史”也。

三高

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八十《中堂事记》(上)载中统元年(1260年)燕京行中书省左房省掾有:高明,字柔克,汴梁人。又卷八十六《乌台笔补论高明奔母丧事状》,亦即其人。此乃元初世祖时之北人一向明也。

《元史》卷三十二《文宗本纪》(一)载天历元年(1328年)十二月乙巳“云南姚州知州高明来贡方物”。又卷三十八《顺帝本纪》(一)载元统二年(1334年)正月“乙卯云南土酋姚安路总管高明来献方物,赐符印遣之”。此明宗、顺帝间云南土司之又一高明也。

撰《琵琶记》南戏之高明,字则诚,温州瑞安人,至正五年(1345年)进士,仕至福建行省都事,著有《柔克斋集》。乃元末明初南方人也。

二刘秉忠

王义山《稼村类稿》卷五《刘宣使秉忠家谱序》:“省宣使刘君秉忠厥先祖父某,居燕山,为金太医,活人多矣。金亡,徒居平滦家焉。……孙六人,秉忠其六也。……秉忠初以军功入仕,继为吏,且通于儒。”按宣使乃中书省掾属。此非散曲家刘秉忠也。

散曲家刘秉忠,即《录鬼簿》之“太保刘公秉忠”。事迹见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卷七、《元史》卷一百五十七、《新元史》卷一百五十七并有傅。秉忠(1216—1274年)字仲晦,顺德邢台人。少祝发于武安山,后居云中从海云大师入侍世祖于潜邸,扈升至太保参领中书省事。

太保刘秉忠与宣使刘秉忠非一人,其证有四:宣使刘秉忠世为燕山人,后徙平滦;而太保刘秉忠则世为邢台人,《元史》云:“曾大父仕金为邢州节度副使,因家焉,故自大父泽而下遂为邢人。庚辰(1220年)木华黎取邢州,立都元帅府,其父润为都统;事定改署州录事,历钜鹿,内乡提领。”此其一。平滦刘世为金太医,邢台刘则世为仕宦,此其二。邢台刘终身未尝官宣使,此其三。平滦之刘昆季六人,秉忠最幼,下无弟辈,而邢台刘尚有弟秉恕(《元史》卷一百五十七),此其四。

二张子益

陈衍《元诗纪事》卷十八皕贤《巢湖述怀寄四明张子益诗》。按贤元末人,此张子益亦必为同时人,非元初曲家也。

散曲家张子益,即《录鬼簿》之“张子益平章”,《元史》无传。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四《送张书记子益从严相北上》诗序之“子益省郎,观国之光”。其人乃元初人。

二王实甫

刘将孙《养吾斋集》卷三《送王实甫》(七古)诗序云:“庐陵实甫,垂髫流落,从其母于卤获俘隶之中,卒从卖身得赎,并赎其母以归故乡。然为贫逐食,复奉母依其所为主于南海上。母遽死焉,可哀也已。因为赋长句……”此虽与曲家时代相及,然此则为宋末元初之庐陵人,为蒙古人所俘虏者。

按曲家王实甫,《录鬼簿》云“大都人”,明抄本《录鬼簿》增“名德信”一语。此大都之王与庐陵孝子无涉也。

二张国宾

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十四《送乡贡进士孔元用序》云:“临川素号多士……张国宾子校艺南省所得。”此元中叶临川人也。

曲家张国宾,《录鬼簿》云:“大都人,即喜时营教坊勾管。”刻本《录鬼簿》作“张国宝”,明抄本《录鬼簿》《太和正音谱》卷上及《元曲选》均作“张国宾”。按《正音谱》以其为“娼夫”,妄改为“张酷贫”,盖谐音也。其本名当是国宾无疑,作国宝者乃字形之讹也。(按:张国宝元代亦有二人:一为张庭珍之字,庭珍全州人,仕至南京路总管,见姚燧《牧庵集》卷二十八《张公墓志铭》及《元史》卷一百六十七,《新元史》卷一百七十六《张庭珍传》;一见傅习《皇元风雅前集》卷六黄子肃《送三山张国宝府掾美归诗》。)

二赵天锡

《元史》卷一百五十一,《新元史》卷一百四十五并有《赵天锡传》:天锡(1189—1238年)字受之,冠氏人,元太宗时武臣,仕至左副元帅,同知大名兵马都总管事,太宗十年卒(非世祖时人)。

曲家赵天锡,《录鬼簿》云:“汴梁人,镇江府判。”贾仲明《凌波仙》吊词云:“……天〔大〕德名公家汴梁,《金钗剪烛》音韵亮,为府判在镇江,出台阁官样文章……”盖亦元贞大德时人。郑元佑《遂昌山樵杂录》(不分卷)载家于陈州任江浙行省照磨之“宛丘公讳佑字天锡”者,即其人也。宛丘隶汴梁路之陈州[《元史》卷五十九《地理志》(二)],《录鬼簿》则以路名概之;至照磨与府判,乃先后历官不同也。排印本《说郛》《遂昌山樵杂录》另一则云:“宛丘赵天锡讳裕〔佑〕,官至财赋总管。”乃其终官也。又陶宗仪《辍耕录》卷六载“宛丘赵君天锡”,为吾子行(衍)买妾者,亦即其人。(《曲录》卷二谓“殆即其人”,《录曲余谈》谓“或即其人”,亦悬测语耳。)《阳春白雪》前集卷二录其小令一首,元刊本题“赵君锡”,近人任讷校《散曲丛刊》本《目录》改题“赵天锡佑”,其言是也,然非元刊本所题。

二陈以仁

孙存吾《皇元风雅》后集卷六有“复斋陈以仁,三山人”。乃福建人也。

曲家陈以仁,《录鬼簿》云:“以仁字存甫,杭州人。以家务雍容,不求闻达,日与南北士大夫交游。童仆辈以茶汤酒果为厌,公未尝有难色,然其名因是而愈重。能博古,善讴歌;其乐章间出一二,俱有骈丽之句。”此则与号复斋之三山人无涉也。

二赵良弼

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卷十一,《元史》卷一百五十九,《新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并有《赵良弼传》:良弼(1217—1286年)字辅之,本姓术要甲,女真人,世祖时大臣,仕至同佥枢密院事,至元二十三年卒。此元初人。

曲家赵良弼,《录鬼簿》云:“良弼字君卿,东平人。总角时与余同里蒙,同发蒙,同师邓善之、曹克明、刘声之三先生,又于省府同笔砚。公经史问难,诗文酬唱及乐章小曲、隐语、传奇,无不究竟。所编《梨花雨》,其词甚丽。后补嘉兴路吏,迁调杭州。天历元年(1328年)冬,卒于家……”此则为元中叶之人也。

二李齐贤

散曲家李齐贤,《录鬼簿》云:“齐贤与余同窗友,后不相闻。亦有乐府。”孙存吾《皇元风雅》后集卷一云“青州人”。陈樵《鹿皮子集》卷二有《答李齐贤言别》,卷四《绣衣亭分题送李齐贤》三首,中有“广文暇日频相过”句,其人乃教官也。

二顾德润

宋濂《宋学士文集·翰苑别集》卷八《守斋类稿序》云:“德润名辉,鄞人也。”按《守斋类稿》,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卷四著录,题“字德润,鄞人”。此非曲家顾德润也。

散曲家顾德润,《录鬼簿》云:“德润字君泽,道号九山,淞江人,以杭州路吏迁平江。自刊《九山乐府》《诗隐》二集,售于市肆。”(明钞本“九山”均作“九仙”)钱惟善《江月松风集》卷八《送顾君泽迁平江》,朱希颜《瓢泉吟稿》卷五《顾君泽真赞》即其人也。至郑真《荥阳外史集》卷五十《九泉处士传赞》(晏氏)跋文之“顾先生德润……自慈溪归”,疑为鄞人顾辉。

二王敬甫

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卷九,《元史》第一百六十四,《新元史》卷一百七十一并有《王恂传》:恂(1235—1281年)字敬甫,中山唐县人(或作安喜人),精历学,仕至太史令,至元十八年卒。此非作曲者。

散曲家王敬甫,《太平乐府》卷二王爱山名下注:“字敬甫,长安人。”唯卷首《姓氏表》又分爱山、敬甫为二人,盖误也。

二贾仲明

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卷十一,《元史》卷一百五十三,《新元史》卷一百六十二《贾居贞传略》云:居贞(1218—1280年)字仲明,获鹿人,仕至江西行省参知政事,至元十七年卒。吴师道《吴礼部诗话》(《历代诗话续编》本不分卷)云:“阎子静初挟其乡人书,至京谒贾仲明,以梅枝拄杖为献。”《录曲余谈》据此乃谓:“元时又有一贾仲明矣。”此贾仲明即贾居贞,非别一人也。按《元史》卷一百六十《闾复传》,复于宪宗九年(1259年)始任行台书记,擢御史掾,至元八年(1271年)为翰林应奉。其入京当为至元八年事。又《贾居贞传》载居贞于至元五年(1268年)任中书郎中,改给事中,修国史,十一年(1274年)伐宋任宣抚使。至元八年(1271年)正在京。居贞乃复之先辈也。

曲家贾仲明(《太和正音谱》卷上及《元曲选》均作仲名)则见其自著《录鬼簿续编》:“山东人……尝傅文皇帝于燕邸……自号云水散人……后徙居兰陵,因而家焉。所著有《云水遗音》等集行于世。”其人生于至正三年(1343年),至明永乐二十年(1422年)年八十尚存(见《续编书录鬼簿后》)。《太和正音谱》列于明初十六人之中,盖元末明初人也。

二黄元吉

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五十《黄中黄墓诸铭》云:“黄君元吉,字希文,豫章丰城名族。”其人为黄冠,卒于泰定元年(1324年),盖有元中叶之人。

撰《黄廷道夜走流星马》杂剧之黄元吉,生平事迹不详,清钱曾《也是园书目》卷十著录此剧,题“元明黄元吉”,未知所本。(原剧今存,唯其生平则无可考见)。信如所言,则明初尚存,当非卒于泰定元年之黄冠也。

上述四十三人,计曲家二十人(内王庸、刘时中均以二人计),与曲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二十三人(内两张国宝不列入)。

又有诸书所记与《录鬼簿》颇有出入,一时无法证明确是二人,姑列入存疑中。此类亦有二三人。

(2)萧德祥 德祥,庐陵之永和镇人,世业医,德祥继其业;初仕广州惠民药局提领,迁韶州医学教授,寿终于家(欧阳玄《圭斋文集》卷六《读书堂记》及王礼《麟原文集》后集卷六《存竹堂记》)。曲家萧德祥,刻本《录鬼簿》云:“杭州人,以医为业,号复斋。”贾仲明《凌波仙》吊词云:“武林书会展雄才,医业传家号复斋。”此与庐陵萧德祥虽同姓字、职业,而里籍显异。《录鬼簿》所载里籍,显有舛误者(张鸣善为湖南人,误为扬州人),然亦无法证明德祥曾客杭州也。今既不能断定为二人,亦存疑。

又明抄本《录鬼簿》载德祥名天瑞。按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十二《翰林应奉唐君墓志铭》(处敬)载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年)以后事云:“会集贤院都事兴童持诏来劳公,乃遣都事萧天瑞从诏使入贡谢恩,儿进地图,表言〔方〕国珍侵轶,乞注代。”此任都事之人与曲家萧德祥亦未知是一是二。

又有以金人为元人者三人,亦附带述之。

(1)《宋元戏曲史》及《录曲余谈》谓元有三白贲,除曲家白无咎(贲)外,另有两白贲:其一为汴人,元好问《中州集》卷九云:“贲,汴人,自号决寿老人。自上世以来至其孙渊,俱以经学显。”其人早于好问远甚,显为金人无疑。其二为釽州人白宗完之次子,白华之兄,白朴之伯父,登金泰和三年(1203年)进士,早卒。见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二十四《善人白公墓表》,元宪宗元年(1251年)撰。按《文集》卷二十五另有《南阳县太君墓志铭》,为宗全妻作。《墓志铭》称白华为“今枢密院判”。按白华任枢密院判为金正大六年(1229年)至天兴元年(1232年)四月间事,见《金史》卷一百十四《白华传》(详见《白朴年谱》)。则好问撰《墓志铭》亦此数年事。《墓志铭》又称贲早卒,盖卒已久。此白贲亦当为金人无疑也。故二人均不得视为元人。

(2)《曲录》卷二及《录曲余谈》《宋元戏曲史》均谓元有二秦筒夫。一为原在大都后至杭州(《录鬼簿》)之元代曲家;另一为陵川人,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有《送诗人秦略简夫归苏坟别业》诗,即其人。又元氏《中州集》卷七云:“(秦)略字简夫,陵川人。”按秦略生当金世,而较长于好问。显为金人,亦不得目为元人也。

[补记]原稿别有王仲文、李寿卿各三人,李好古、王仲元各二人或三人。后见《燕京学报》第三十六期及三十九期,所刊孙楷第先生《元曲家考略》及《续编》,亦涉及此四人,所引文献及结论又大致相同,于是乃毅然芟去。至若王和卿、王实甫二人,余所注意者为同姓名或姓字之人,与孙先生所著稍有不同,故仍存之,并补记余所未见之材料各一则于后。赵子祥、萧德祥二人,以未能遽下断语,亦存之。以上八人与孙著相同,今仅存其四。孙著另有阿鲁威三人,王庭秀、王国宾、张鸣善各二人,则为余所未知者。其涉及同姓名或同姓字者,有:李寿卿、李好古、王仲文、王仲元、王庭秀、王国宾、张鸣善、阿鲁威等二十一或二十三人,计曲家八人,同姓名或同姓字者十三或十五人。合以上计之,曲家二十八人,与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三十六人至三十八人,共六十六或六十四人。此为今日所知至少之数,未知者则尚有待于资料之发掘也。校毕附记。

(曾载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中华书局1979年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