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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品》考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曲品》上卷以评论作者为主,下卷则专论作品。《曲品》不仅将作品与作者分为两截品评,又复分为许多等第,更多空泛文句,读之颇令人有琐碎、空虚之感,难怪虽是知友又校阅本书的王骥德也表示不满。然而,《曲品》虽有上列许多可议之处,但它的价值并不因此稍受影响。至于前人和近代的校订者所增若干和《曲品》矛盾的注以及因传抄而生的错误,更是不一而足。这又得涉及《曲品》的版本。

一、吕天成的生平及其著作

王骥德《曲律》卷四云:“吕公子勤之……惜玉树早摧,齐志未竟。”又说:“勤之风貌玉立,才名籍甚,青云在襟袖间,而如此人曾不得四十,一夕溘逝,风流顿尽。”[按:《曲律》自序作于万历庚戌(三十八年,1610年),似吕氏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前已死,但《曲品》自序亦题万历庚戌,盖二书自序作于同年,而《曲律》卷四乃后来续作者,故其中有吕氏已死之记载。]考王骥德卒于天启三年癸亥(1623年),《曲律》卷四当作于万历三十八年至天启三年十数年间。其中有“顷余考注《西厢》”的话,查王氏《校注古本西厢记》刊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曲律》卷四似亦同时之作,则吕氏的卒年当在四十一年以后,又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以为《曲品》中有“成于四十一年之汤显祖所著《邯郸记》,则当系初稿成后,犹加以增补者”[12],亦足为吕氏至万历四十一年尚存之证。今假定吕氏卒于四十二年(1614年)左右,以年未四十推之,则其生年当在万历五年(1577年)顷。

二、《曲品》及其版本

《曲品》《曲律》二书是明代论曲的双璧:《曲律》专论作曲,《曲品》则专评诸家传奇及散曲,而二书的作者又有密切的关系,故各致力于曲的一面,且由互相怂恿而成。[13]吕氏《曲品》自序说:“壬寅岁(按即万历三十年,1602年)曾著《曲品》,然惟于各传奇下著评,语意不尽,亦多未得当。寻弃之。”这是吕氏的初稿。后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见王骥德《曲律》中品评作品处太少,遂据旧稿加以更定而成今本。[14]

《曲品》的内容,据自序说:“仿钟嵘《诗品》、庾肩吾《书品》、谢赫《画品》例,各著论评。析为上、下二卷[15]:上卷品作旧传奇者及作新传奇者;下卷品各传奇,其未考姓字者且以传奇附,其不入格者扩不录。”实际上,《曲品》的内容并非如序中所说的那样简单,而是相当的庞杂。为彻底明了它的内容,这里有详细说明的必要。按《曲品》上卷以评论作者为主,下卷则专论作品。上卷又分作旧传奇者及新传奇者两部:作旧传奇者论元及明初的高则诚等八人,又分为神、妙、能、具四品,用骈句评之;作新传奇者论嘉靖至万历间诸作者,自沈瞡至朱从龙等八十人,又分上、中、下三品,每品复分上、中、下等,共九品,先列各人姓氏字里,后亦用骈语评之(间亦有不加批评者。“中之下”以后更为简略)。后又附论作南剧者徐渭、汪道昆二人及作散曲者周宪王等二十五人,体例同前。卷下旧传奇部分,就四品分论高明《琵琶记》等及无名氏之作二十七种;新传奇部分,就九品分论沈瞡等及无名氏之作共一百六十四种,每种或论本事,或加评论。

《曲品》不仅将作品与作者分为两截品评,又复分为许多等第,更多空泛文句,读之颇令人有琐碎、空虚之感,难怪虽是知友又校阅本书的王骥德也表示不满。王氏《曲律》卷四说:“勤之《曲品》所载,搜罗颇博,而门户太多。”又说:“复于诸人概饰四六美辞,如乡会举主批评举子卷牍,人人珠玉,略无甄别。盖勤之雅好奖饰此道,夸炫一时,故多和光之论。”这评语说得非常中肯。然而,《曲品》虽有上列许多可议之处,但它的价值并不因此稍受影响。

就现在看来,《曲品》的价值并不在于品类的分别和若干评语,而是在于著录一百九十一种传奇目和若干已佚传奇的内容。其次是记录作者的史料。它是著录明代传奇目最可靠的文献,囊括明代全部重要作品;除了徐渭《南词叙录》(成于嘉靖三十八年)以外,以它的年代为最早。清代黄文阳《曲海目》、王国维《曲录》也多取材于《曲品》,尤其是《曲海目》明传奇部分,几乎全录这书。所以,不论它本身的价值如何,其史料价值是无可否认的。但现在所见的几种本子都是和清高奕《传奇品》合刊,因而发生和高作纠缠的问题。如初编、重订、增补三部《曲苑》本据原本将《传奇品》五页误入《曲品》下卷下截之上,使高作也成为《曲品》的一部分,而《曲品》下卷的中缝或页边又题为《新传奇品》。这最易使人迷惑,难怪近人著作中颇多因此致误者。暖红室本和吴梅校本虽将高作与《曲品》分开,但又把王国维氏认为《曲品》卷中的《古人传奇总目》也移至《传奇品》之内,作为高作的上卷。这样,又发生《古人传奇总目》是谁作的问题。至于前人和近代的校订者所增若干和《曲品》矛盾的注以及因传抄而生的错误,更是不一而足。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以诸本互校的一法,也唯有互校才能约略窥见《曲品》的本来面目。这又得涉及《曲品》的版本。

《曲品》的版本,除今存诸本外,也曾有明刊本,《曲律》卷四说:“顷南戏郁蓝生已作《曲品》行之金陵。”可惜这明刊本的《曲品》,早已散佚,非但近人治曲者未能一见,即使前代藏书者也未曾著录,否则有原刊本可证,上述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今所见之本计有下列五种:

(1)暖红室刊本。有宣统至民国初年[16]及1935年上海来青阁重印二本,题《汇刻传奇》附刻第二、三种。

(2)北京大学排印本。1918年初版,1922年再版,吴梅校。

(3)《曲苑》(初编)石印本。1921年古书流通处印。

(4)重订《曲苑》石印本。1925年印,陈乃乾编刊。

(5)增补《曲苑》排印本。1932年上海、杭州六艺书局刊行,实即新华书局所印,题圣湖正音学会增校。

这五种本子,前两种都从刘世珩抄校本出,后三种都从王国维抄校本出,而刘、王两本又从另一抄本出,实则五本是同一来源的,它们的祖本均从清人传抄本出。刘世珩跋文说:“揭阳曾蛰庵参议(习经)昔见于厂肆,手录藏之。不知其为谁氏本也。”又云:“二书均无刻本。”[17]陈玉祥跋说:“讹字晦句,层出迭见,或系钞胥者之误。”[18]王国维跋也说:“此书误字累累,文又拙劣。”[19]综合这些跋文看来,可知诸本共同来源的曾习经藏本是抄本,至于讹字晦句虽经近人改正若干,但仍然可以看到,这又可证曾藏本是传抄本。刘氏跋文又云:“近海宁王静庵学部(国维)撰《曲录》,余告以:前从曾蛰庵处钞得此本,因假去校补数处,定为三卷。”王氏跋文虽没有说明来源,据此跋知刘氏之本是抄录会氏藏本,而王氏则又转录刘本。这两部抄本是现在诸本之母。

王本后附有王氏光绪戊申(三十四年,1908年)跋文及吴下三侬宣统己酉(元年,1909年)跋各一篇。这本作跋文的年代虽较早,而刊出却迟。刘本据上引的跋文知为王本所本,其抄录时当较王本为更早,今不详抄于何年,而跋文则作于宣统庚戌(二年,1910年),后于王跋两年。又刘氏跋文中有指摘王跋错误之处,则刘氏作跋时曾据王本参订。此本抄录及刊出的年代都早于王本。

以王国维抄本为底本的有三种《曲苑》本。《曲苑》(即“初编本”)刊于1921年,所收共十四种,《曲品》三卷、《新传奇品》正续二卷,其次序为第四、五种。重订《曲苑》印于1925年,陈乃乾改编,删去原有之《江东白苎》,另增《中原音韵》等七种,共二十种。盖混合初编本及《读曲丛刊》二书而成者。这两本相互间并无差异。增补《曲苑》本刊于1932年,删去重订本《中原音韵》三种,另增《碧鸡漫志》等九种,共八集二十六种,《曲品》二种列入“石”集中。这排印本除多讹字外,大体与上二本面目不殊。

暖红室刊本虽以刘氏自己抄本为主,也参考王抄本,将原本误入《曲品》中的高奕《传奇品》提出,又把王本卷中《古人传奇总目》也归入高作。吴梅校本除偶添注释及不载刘氏跋文外,与暖红室刊本完全相同,只把《曲品》《传奇品》卷上“梦凤楼暖红室校订”改为“长洲吴梅校”,而二书卷下校刊姓氏仍保存原样,且《传奇品》卷下又留着:“《汇刻传奇》附刊第三种”九字,这可视为吴本出于暖红室本的铁证。

总结上文,可将《曲品》诸本演化的历程作如下总结(见图1):

图1 《曲品》读本演化历程

三、诸本的异同

比较诸本的异同,其目的在于推测《曲品》的本来面目,以免为近人所增的注释所误。这最好能见到曾习经的原藏本,现在非但无缘得见此祖本,即王国维、刘世珩两抄本也无从觅得。假如《曲苑》的初编、重订二本是影印本,还可据它窥见王抄本本来的面目以及何处是王跋所指“校补数处”,何处是陈玉祥所“改正数十字”,但现在也无此方便。这里只能以今日流行的诸本为限。

三种《曲苑》本相互间没有什么差异,尤其是初编、重订二本完全一致。增补《曲苑》本除因排印而多若干讹字外,也只有排列先后不同,其误处也与其他两本相同。这三本可归为一类。

暖红室刊本与吴梅校本,非但面目不殊,其校改《曲苑》本之处也完全相同,只高奕《传奇品》部分暖红室本有若干改正(详后),而吴本则与《曲苑》诸本相同。这两本也可合为一类。

以三种《曲苑》本与暖红室本及吴本相校,其间便显示出极大的差异。这差异可分为排列及分卷的不同与增补注释两大类。

这里先将排列及分卷的不同列表于下(见表1):

表1 三种《曲苑》本与暖红室本及吴本排列及分卷的不同

王国维跋文云:“《新传奇品》五页则高奕所续成。此本误编在中卷之下,下卷之上,卷末之《新传奇品》当入《曲品》下卷。”按王氏所指乃是他所见的抄本,以此说与今本比勘,增补《曲苑》本与王说相合,是增补本虽有王氏跋文可据,却又沿误未收,并且连跋文也移到前面来。初编及重订本虽把高奕之作和跋文移后,但仍将《曲品》卷下“旧传奇”之部与“新传奇”之部分为两截,所差的是两者次序不同而已。而三本又同把卷下“新传奇”之部误题为《新传奇品》,遂与高作相混,暖红室本及吴本将两部合为一卷,甚是。至于高奕之作原名为《传奇品》(暖、吴二本)或《新传奇品》(《曲苑》三本),无原本印证,不能确定,但据《曲苑》诸本与《曲品》卷下“新传奇”部相混一点看来,颇似编者无法解决被分为两截的《曲品》中有“新传奇”字样,而将高作增一“新”字的可能。但最大的问题是:《曲品》究竟应分三卷还是二卷?《传奇品》是二卷或是一卷?这两点实在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即《古人传奇总目》应列为《曲品》的卷中还是《传奇品》的卷上。如果列入《曲品》则当为三卷,列入《传奇品》则为二卷。王国维跋云:“内《曲品》三卷,郁蓝生撰;其《新传奇品》五页,则高奕所绩成。”但此说与吕氏自序“析为上下二卷”之说不合。刘世珩跋文也痛驳王氏云:“近海宁王静庵学部(国维)……因假去校补数处,定为三卷,以《传奇品》为中卷[20],而以误列下卷之上高晋音之《新传奇品》为下卷。”[21]郁蓝生自序明言:“仿钟嵘《诗品》、庾肩吾《书品》、谢赫《画品》例,各著论评。析为上下二卷:上卷品作旧传奇者及作新传奇者;下卷品各传奇。……”又各系小序,以神、妙、能、且〔具〕。上中下诸品次之。今仍作二卷,还其旧观,并以正静庵之失。刘氏的驳斥虽是,但只据与自序不合之点来看,本身若干矛盾尚未发觉(详后)。至于刘氏移至高作之内,跋中仅谓:“高晋音所编《古人传奇总目》为上卷,《新传奇品》为下卷,亦庶与序言:‘但取现在所见闻者记之’之语合焉。”而确定《古人传奇总目》为高作的理由也未说出。这是非问题且留到后面去解决。

其次是暖红室本与吴本增补注释。其增补之处计有下列诸项:

(1)增改卷上作者姓名字里三十五处。

(2)增注卷下旧传奇作者八处(吴校本为九处)。

(3)增注《古人传奇总目》六十九处。

(4)增补及修订高奕《传奇品》者,吴本仅一处,暖红室本则有五处。

关于这一百一十八处的修订增补的详细情形,且留到下节去说。

四、暖红室本与吴本的修订及增补

暖红室本及吴校本与《曲苑》三本的差异,不在本文的若干异文,而在刘世珩所增补及修订的许多注释。这些注释,看起来似乎是无关紧要的琐事,但他所增订的全部都是涉及戏曲作者字里以及戏曲的本事等问题,其中固然有可正原本的讹误之处,然而也增加了许多新的讹误,甚至和《曲品》本身矛盾,倘使根据刘氏的注释立论,或以为这注释也是吕氏的原文,那便要引起莫大的误会。所以这里不惮其烦地分别指出暖、吴两本增补之处及其违失者并略加说明。

甲、增改卷上作者姓名字里者

《曲苑》诸本原文         暖本及吴本的改文

1.卜世臣蓝水秀水人        卜世臣蓝水一字大荒秀水人

2.叶祖宪桐柏余姚人        叶祖宪桐柏余姚人按《曲录》作宪祖

  以上“上之中”

3.汪廷讷昌期休宁人        汪廷讷昌期休宁人按《曲录》作昌朝

4.余聿云池州人          佘 翘聿云铜陵人佘原作余误

  以上“上之下”

5.祝长生金粟           祝长生金粟海盐

6.周 螺冠(初重二本)      周□□螺冠□□人

周螺冠(增补本)

 以上“中之上”

7.程文修仲先仁和人        程文修仲先一字子叔仁和人

8.陈济之无锡人(初重二本)    陆济之利川无锡人

 陈济之无锡人(增补本)

9.张午山             张□□午山□□人

10.卢雀江无锡人          虑□□鹤江无锡人

 以上“中之下”

11.王 恒贞伯           王 恒贞伯杭州人

12.端 鏊平川           端 鏊平川□□人

14.杨夷白             杨 挺夷白钱塘人

15.王玉峰             王□□玉峰松江人

 以上“下之上”

16.顾怀琳云间人          顾 瑾怀琳云间人按《曲录》或云杭州

17.陆江楼杭州人          陆□□江楼杭州人

18.李玉田汀州人          朱□□玉田汀州人

19.张濑宾溧阳人          张景严濑宾溧阳人

20.赵心云             赵于礼心云上虞人按《曲录》作心武

《曲苑》诸本原文           暖本及吴本的改文

21.邹海门             邹逢时海门余姚人

 以上“下之中”

22.汪宗姬徽州人          汪宗姬师文徽州人

23.黄廷俸             黄廷俸君选常熟人

24.邱瑞吾             吾国璋邱瑞杭州人

25.金怀玉会稽人          金怀玉尔音会稽人

26.龙渠翁             龙渠翁渠翁佚其名安庆人

 以上“下之下”

28.刘龙田山东人          刘□□能(?)田山东人

29.李日华吴县人          李日华实甫吴县人

30.虞竹西昆山人          虞□□竹西昆山人

31.沈 任青门仁和人        沈 任青门一字野筠仁和人

32.张文台直隶人          张文台隐君直隶人

33.周秋汀直隶人          周□□秋汀直隶人

34.陶具区直录人          陶□□县区直隶人

35.吴 钦武进人          吴 钦□□武进人

以上“不作传奇而作散曲者”

以上所增订的三十五处,又可细分为几项:①增补名、字者(如8、22、25、27、29、32、35七则)。②增补别字者(如1、7、31三则)。③增补里居者(如5、11、12、13、26五则)。④增补名字及里居者(如23、24二则)。⑤改正误字为名者(如10、16、17、18、19、28、30、33、34九则)。⑥改正误字为名及增补里居者(如6、9、14、15、20、21六则)。⑦改正错误者(如2、3、4三则)。其增补修订,是因为《曲品》常有错误、遗漏,或以字为名,及用名用字不一律之处,所以暖、吴二本除改正、增补名、字、里居外,又一律以名为主,其不详者用□代之。这在形式上是颇为整齐,然而已不是《曲品》的本来面目了。其所据除散曲作者外,均本《曲录》卷四,而《曲录》则又本《传奇汇考》。至于字里与《曲录》所载不同者,这两本也兼注异说,如13、16、20三例。又暖、吴二本改名字之处除上列外,又有数处。如《曲品》卷上所定评语一概用字,偶尔也有用名的,如“中之下”钱直之则径用其名,暖、吴二本均改为“海屋”的号。又卷下“新传奇”部记作者亦用其字,但《蛟虎记》作者黄伯羽(中中品),《白璧记》作者黄廷俸(下下品),则用其名,这两本也改为黄钓叟、黄君选的号(三例中仅黄廷俸的字为《曲苑》本所未注)。

这增改工作虽便利于读者,但这两本在书中并未注明何者为原本所有,何者是自己所增订。要不是与《曲苑》本互校,几疑为吕氏的自注;倘不和《曲录》对照,也还找不到它的来源。这不仅混淆原文和注释,而且还有贻误读者之嫌。至于改名为字,形式虽然一律,也殊失本来面目。

乙、增注卷下“旧传奇”作者

这项计有九则:

(1)《荆钗记》。暖本下增“丹邱生作”,吴本下增“宁献王作”。

(2)《牧羊记》。吴本下增“马致远作”。

(3)《香囊记》。两本下均增“邵给谏作”。

(4)《金印记》。两本下均增“苏复之作”。

(5)《连环记》。两本下均增“王雨舟作”。

(6)《杀狗记》。两本下均增“徐仲由作”。

(7)《双忠记》。原作“武康姚静山作”,两本均增“以上三本”四字,使《金丸》《精忠》二记亦属姚作。

(8)《宝剑记》。原作“章邱李开先作”,两本均增“以上二本”四字,使其前《断发记》亦属李作。

(9)《五伦记》。原作“邱琼山作”,二本均增“以上二本”四字,使其前之《投笔记》亦属邱作。

附记:暖、吴二本于“新传奇”部亦有改易,如在汤显祖、汪昌期名下加注及每作者“所著”下增“传奇”二字,均无关紧要,不列入。

丙、增注《古人传奇总目》

《古人传奇总目》传奇名之下,或注作者,或注本事,或兼注两者,或失注。盖无名氏之作则不注,《曲品》未叙及本事者也无可注,至作者本事《曲品》中均无可考者,则略去。暖、吴二本为体例一律起见,尽可能地加注,所加共六十九则。

(1)增注作者的,有白兔、东郭、怀香、蕉帕(以上上排)、七国(中排)、杀狗(下排)六种。

(2)增注本事的,有百顺、连环、双红、钗钏、鲛绡、虎符、西园、题门、彩楼、玉缺、博笑、四艳、矫红、芍药、鸾铙、绿绮、画莺、霞笺、觅莲、犀佩、箜篌(以上上排)、还带、金丸、种玉、焚香、合钗、狮吼、分柑、长生、四梦、青衫、修文、龙剑、泰和、犀合(以上中排)、鸣凤、节孝、葛衣、金锁、红梨、寻亲、梦磊、玉环、宝剑、红梅、锦笺、窃符、十孝、合衫、三祝、弹铗、蓝桥、五鼎、冬青、乞麾、卧冰(以上下排),五十六种。

(3)增注作者及本事的,有瑞玉(上排)、双忠、情邮(中排)、鸾钗、跃鲤(下排),五种。

(4)改易计二种:金雀原注“山涛”改为“无名氏作,潘岳事”;荆钗原注“柯丹邱作”,改为“丹邱生作”。

以上增注及改易,本事则本《曲品》本文、《传奇汇考》及今存的传本等;作者则本《曲录》。其中错误也颇不少,如误《东郭记》为汪道昆之作,误《修文记》为衍李贺事(按:此记叙蒙曜事)。又如《虎符记》注“如姬事”,《窃符记》注“郎虎符事”,均误。按《虎符记》乃衍花云事(有明富春堂刊本,今存)。《窃符记》衍如姬事(涵芬楼藏残抄本),不知何以既误《虎符记》为如姬事,又误两书为一事?又《七国记》注“汪昌期作”,按《七国记》据《传奇汇考》所载,乃叙孙庞斗智事,实即汪廷讷《天书记》的别名,《总目》既有《天书》,又收《七国》,而注又属汪作,更使人迷惑。至《鸾钗记》注“郑国轩作,刘汉卿事”,但鸾钗本事虽与《白蛇记》相同,是否一本,也不易确定。

丁、增补及修订《传奇品》

《传奇品》的增修,吴梅校本仅于吴伟业名下增通天台、临春阁二种,余无更动。暖红室本则有三处改易:①吴伟业名下增二种;②沈宁庵名下增十七种;③改易吴炳之作五种。这三点在刘世珩跋文中都有说明:“故于吴梅村仅取秣陵春一种,而通天台、临春阁二种未载。而沈宁庵撰者,注:‘所著属玉堂传奇二十一本’,目只载翠屏山、望湖亭、一种情、耆英会等,余十七种未著其名,兹为补之。至吴石渠五种,旧知为:西园记、情邮记、绿牡丹、画中人、疗鮅羹,今晋音《新传奇品》有石渠之花筵赚、鸳鸯棒、倩画图、勘皮鞋、梦花酣。按此五种乃范文若撰,沈伯明《南词新谱》并录其曲。静庵著《曲录》已直指晋音隶入石渠之误。并为改正。”按刘氏增补吴伟业作二种及改正吴炳之作五种颇是,唯于原文中不注明,使初读者易生误会。至沈宁庵之作,高氏既误沈自晋为沈瞡,又误增《一种情》(即《坠钗记》之俗名);而刘氏更承其误,且《曲品》已著录之十七种,亦不应补入高作中。又暖红室本于作者里居亦有更易之处,如阮大铖原注“金陵人”,改为“怀甯人”;史集之原注“吴郡人”,改为“溧阳人”,均本《曲录》之说。

除了上面一百十八处的差异外,其余暖、吴二本与三种《曲苑》本完全一致。总之,暖红室本及吴本是今日流行的诸本中改易原文最多的两种,其价值反不如次序错乱的三种《曲苑》本。因为从那几本中尚可约略窥见《曲品》的本来面目。

五、诸本共同的错误与《曲品》本身之简脱

除了暖、吴二本增改之处以外,要想以今日所见诸本推测《曲品》的本来面目,也颇不易,因为诸本都是从一个传抄本出,其中有许多简脱错误之处;且又经过王国维、陈玉祥二人的校补改正,其校改之处今又无法指出。这里只能就诸本共有的错误一点来说。

卷下“新传奇”部末附无名氏之作,自《绣襦记》至《箜篌记》共十七种,首云:“作者姓名有无可考,其传奇附列于后。”但其中《绣襦记》《鸣凤记》两种后,诸本均附有作者姓名,前者注“郑虚舟作”,后者注“王凤洲作”。这两条注绝非出于吕氏之手,否则不应以作者姓名可考者列入无名氏作之内;而郑若庸《玉缺》《大节》二记,已著录于前,不应又将《绣襦记》列后,自乱其体例。这显然是后人的误增,但是否出于陈、王二人之手,却无法证明。

其次以《曲品》上、下二卷互校或与《古人传奇总目》相校,又发现了《曲品》本身的简脱或遗漏。这计有四项:

(1)卷下“下上品”有汤宾阳《玉鱼记》一种,而卷上“下之上”竟无汤氏姓名,依全书体例:凡卷下所著录之作品,卷上必详论其人,此当为卷上所遗漏。

(2)卷上“下之上”有杨家霖、季阳春二人,而卷下“下上品”中并未著录二人的作品。按卷上所论之作者,卷下必著录其作品的通例,也当为卷下所遗漏。

(3)卷上“下之下”有金怀玉、朱从龙(春霖)二人,而卷下“下下品”仅有朱春霖所著《香裘记》等九种,无金怀玉之作。按金怀玉所作之《香裘记》《宝钗记》等见于《舶载书目》;又据《古人传奇总目》朱春霖有《牡丹记》,下注“祝英台事”,以卷上及总目与卷下相证,知朱氏名下漏列作品,又遗金怀玉之名,遂将金氏作品误属朱氏。似原书朱春霖下即金怀玉,原本或传抄者简脱朱氏之作及金氏之名的两行,因而致误。

(4)卷下“上中品”张凤翼名下注:“所著七本大按暖、吴二本改作‘六本’,误。”而所著录仅《红拂记》《祝发记》《窃符记》《灌园记》《痰鰉记》《平播记》六种。按“祝发记”条云:“柳城[22]称为七传之最。”吕氏既明说是七种,不应仅列六本,显然是简脱。据《古人传奇总目》知所遗漏的是《虎符记》。

其他如误屠隆为屠龙,陆采为江都人(卷上),误双修为双卿(卷下)等小误,似出传抄者之手,不具论。

以上除出于后人增注及辗转误抄者外,如(1)至(4)四则是否抄者遗漏或原本简脱,今无法确定。希望明金陵原刊本有发现的一天,不但这几项问题可得以解决,且《曲品》本来面目也可重显于世。

六、《古人传奇总目》

前面曾说《古人传奇总目》《曲苑》诸本均列入《曲品》卷中,暖、吴二本则列为高奕《传奇品》卷上,而刘世珩在跋文中又曾指摘王国维列入《曲品》的错误。要解决这两本谁是谁非的问题,先要与《曲品》仔细比勘,才能得到结果。

按《曲品》卷下“旧传奇”著录二十七种,“新传奇”部著录一百六十四种,共一百九十一种。《古人传奇总目》所收计二百二十八种,见于《曲品》者一百七十九种,新增者四十九种,《曲品》原有为总目所未收者十二种。其中两者相同的一百七十九种,可以不论。《曲品》原有为《古人传奇总目》所失收的十二种,名目如次:

《坠钗记》(沈 瞡) 《邯郸梦》(汤显祖) 《灌园记》(张凤翼)

《风教编》(顾大典) 《白练裙》(郑之文) 《清风亭》(秦鸣雷)

鹦鹉洲》(陈与郊) 《红拂记》(张太和) 《痰鰉记》(端 鏊)

《玉镜台》(朱 鼎) 《望云记》(金怀玉) 《合镜记》(无名氏)

以上十二种不见于《古人传奇总目》的原因,约有三项:

(1)凡《古人传奇总目》所录剧名概用原书首二字、三字剧名的都不收,如《风教编》《白练裙》《清风亭》《鹦鹉洲》《玉镜台》《邯郸梦》六种,是故意删去。

(2)凡剧名二本相同的,总目仅收一种,如《灌园记》有道于礼[23]、张凤翼各一本,《红拂记》有张凤翼、张太和各一本,《痰鰉记》有张凤翼、瑞鏊各一本,《望云记》有程文修、金怀玉各一本,《古人传奇总目》仅收一种,删去张凤翼《灌园》、张太和《红拂》、端鏊《痰鰉》、金怀玉《望云》四种。

(3)遗漏《坠钗记》《合镜记》二种。

《曲品》所无而为《古人传奇总目》新增者四十九种如次:

其中《牡丹》《虎符》二记,疑为《曲品》原有(见前节)而为今本所遗漏者,则《古人传奇总目》所载当非新增。

这四十九种中,除去《古传奇》二种(王焕、张协),明初之作三种(《举鼎》《罗囊》《跃鲤》),嘉靖时作二种(《怀香》《虎符》),万历之作六种(《水游》《红梨》《红梅》《投梭》《牡丹》《七国》),无名氏之作二十六种(《四景》《金雀》《千祥》《题门》《锦囊》《吐绒》《红丝》《鸳簪》《罗衫》《异梦》《蟠桃》《三桂》《青楼》《金滕》《鸾钗》《双孝》《麒麟》《金花》《衣珠》《花园》《砗磲》《卧冰》《东墙》《江流》《菱花》《南楼》)外,其余十种(《种镜》《露绶》《蕉帕》《梦磊》《鹣钗》《西楼》《瑞玉》《东郭》《西园》《情邮》)是否出于吕天成之手,颇可怀疑。

综观《古人传奇总目》二百二十八种,其所注之作者与本事显然有误的,至少有下列几点:①《断发记》误为李开先作。②《金丸》《精忠》二记误为姚静山作。③不知《七国记》即《天书记》之别名,重复(以上三点已见第四节,不赘述)。④《金滕记》注“乔梦符作”,误。按此记仅见明人戏曲选本,所录乃元罗贯中《风云会》之第二折(《最娱情》四集)。《古人传奇总目》殆本此类书著录。⑤误《五福记》为郑若庸作(详下)。⑥《金雀记》叙潘岳事,误注为“山涛事”(见《曲苑》本,暖、吴二本均改正)。⑦《明珠记》叙王仙客、刘无双事,江采苹乃配角,《古人传奇总目》亦误注为“江采苹事”。⑧《妙相记》,《曲品》谓“俗称《赛目莲》,轰动乡社”。此又误为“目莲事”。至于作者失考者则更多,如《跃鲤记》陈罢斋作,《水浒记》许自昌作,《投梭记》徐复祚作,《鹣钗记》史盘作,《瑞玉记》袁于令作,《蕉帕记》单本作,《情邮记》吴炳作,《古人传奇总目》均未注。

现在再来考察《古人传奇总目》的作者问题。

(1)王国维跋文所说的三卷,与吕氏自序“析为上下二卷”之说不合,这在刘世珩跋文中已有详细的驳斥(第三节),可见《曲苑》诸本列入吕氏《曲品》中卷是王氏的错误。

(2)《曲品》所著录的作品除“旧传奇”外,大部分是与吕氏同时的万历间人之作,万无认为“古人”之理。

(3)《古人传奇总目》所著录之作品,其剧名、作者往往和《曲品》不同。如《曲品》“旧传奇”部的拜月、孤儿、教子三种,《古人传奇总目》则为幽阀、八义、寻亲。(按:这三种宋元南戏的全称应为《蒋世隆拜月亭》《赵氏孤儿记》《周羽教子寻亲记》,吕氏虽用简称,但还本原名,而《古人传奇总目》则用明人改本的剧名,非但与《曲品》不合,而且可证其时代较《曲品》为后。)又如“新传奇”部祝金粟《红叶》,《古人传奇总目》则改为《题红》,注“祝金栗作,韩夫人事”。(按:《题红记》乃王骥德改其祖父王炉峰《红叶记》之名[24],三本虽同衍一事,而剧名祝作又与王炉峰作同名,但祝作与王骥德改本无关,不能径改为《题红记》。)且王、吕二人是知交,倘《古人传奇总目》果出吕氏之手,也无以王作属祝氏之理。又《曲品》以《金锁记》置叶宪祖名下,而《古人传奇总目》则注“袁于令作”,也显然不合。至如《五福记》,《曲品》列于“作者姓名无可考”之内,明认为无名氏之作(按:《传奇汇考》属徐时勉作)。又说:“韩忠献公事,扬厉甚盛。还妾事,已见郑虚舟《大节记》中。”而郑若庸“大节记”条谓:“《大节》工雅不减玉缺。孝子事业有古曲;仁人事今有五福;义士事今有埋剑矣。”据此,则《大节记》乃合叙孝子、仁人、义士三事,而仁人事即韩琦还妾,与《五福记》题材相同,故说:“还妾事已见郑虚舟《大节记》中。”非谓郑氏别有《五福记》或《五福记》是郑作。而《古人传奇总目》五福下注“郑虚舟作”,与《曲品》原意矛盾。从以上六点不同看来,《曲品》与《古人传奇总目》显然出于两人之手。

据上列诸点,可确定《古人传奇总目》和吕天成无关,当非《曲品》卷中。然则是否如刘世珩所说为高奕《传奇品》中的一部分呢?按刘氏跋文云:“高晋音所编《古人传奇总目》为上卷,《新传奇品》为下卷,亦庶与序言‘但取现在所见闲者记之’之语合焉。”仅说明《传奇品》所著录的作品与高氏序言相合,而《古人传奇总目》是高作的理由并没有指出,且序言中也无涉及《古人传奇总目》之处,是否高作,也颇有问题。推测刘氏所以要把《古人传奇总目》属于高作的理由,大约因为《曲品》与《传奇品》合刊,既然知道《古人传奇总目》不是吕天成之作,则当属诸高氏。这“想当然”的判断,颇难使人首肯。清初人高奕视万历及其前的作品为“古人”之作,虽与《古人传奇总目》标题相合,但仔细考察其内容也有可疑之处:

(1)就《古人传奇总目》中单本《蕉帕记》《露绶记》,袁于令《西楼记》三种,与《传奇品》重复看来,高氏不能既将单、袁二人列入“现在所见闻者”《传奇品》之内,又复置于古人之作中,非但重复而且矛盾。

(2)高氏虽误以范文若之《花筵赚》《鸳鸯棒》《倩画图》《勘皮靴》四种为吴炳之作,然必知吴炳能曲,且与高氏为同时之人,必无将吴氏《西园记》(《古人传奇总目》注“吴石渠作”)又列为古人作之理(又《情邮记》一种,《曲苑》诸本均未注撰人,暖、吴二本所题乃刘世珩所增,姑不论),当亦非高作。

这《古人传奇总目》既非出于吕、高二人之手,然而究竟是谁作的呢?

《古人传奇总目》二百二十八种中,和《曲品》相同的有一百七十九种之多,大体上是以《曲品》为根据。至于较《曲品》所少的十二种,除偶然遗漏的三种,其余都是有意的删略。增补的四十九种内《古传奇》及无名氏二十六种,以及《举鼎》《跃鲤》《红梅》《七国》《露绶》等五种均同《传奇汇考》,似有据《传奇汇考》增补的可能,但没有确证不能断定。总之,这《古人传奇总目》的撰者,乃是有心补《曲品》之失。其时代当为清初或中叶,故视晚明人为古人。其人与高奕同时或略有先后,但未及见高氏之书,否则不会著录高氏已收之单本、袁于令之作。最迟亦当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以前,因其中所增之四十九种剧目已为《曲海目》所引用。这位作者是《曲品》的读者或是传抄者,故将其作附于《曲品》中,后人因这写之讹,误认为吕作;至刘世珩又误为高奕之作,遂使近人堕于两重迷障之中。

七、《曲品》的后来及其影响

著录曲目的书籍,除《曲品》《传奇品》以外,清代有黄文阳《曲海目》(附载于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五)、姚燮《今乐考证》、王国维《曲录》三部,其著录明传奇无不直接、间接以《曲品》为根据。盖记录明传奇目的书以《曲品》所录为最多,所以后出之书虽有增益更易,但都是以它为蓝本的。其中《今乐考证》一种乃间接据《曲海目》入录,并未见《曲品》原书,这里撇开不说。《曲录》则明言据《曲品》入录,至《曲海目》虽未说明所本,但从大体与《曲品》吻合看来,可以证实是以《曲品》为根据的。

《曲海目》一卷,是乾隆丁酉(四十二年,1777年)至辛丑(四十六年,1781年)间黄文阳任修改词曲局总校官时所作,修改凡四年竣事,黄氏撰成《曲海》二十卷,《曲海目》仅是其中一个总目(见《扬州画舫录》卷五)。《曲海》原书今散佚不存,仅这个总目保存在《扬州画舫录》中。《曲海目》中所载明人传奇部分和《曲品》及《古人传奇总目》相校,虽相差无几,但也颇有更动,比勘的结果如次:

(1)《曲品》与《古人传奇总目》两者原有的吴大震《练囊记》、赵于礼《画莺记》、谢廷谅《纨扇记》三种,不见于《曲海目》,这三种当为黄氏偶然的遗漏。

(2)《曲品》及《古人传奇总目》所无,而为《曲海目》新增者计有:沈瞡《耆英会》《翠屏山》《望湖亭》《一种情》(按:此四种本高奕《传奇品》误收),陆采《椒觞记》《分鞋记》,任诞先(按:即陈与郊)《樱桃梦》《灵宝刀》,卢次螰《想当然》(本《传奇品》),史盘《合纱记》,阮大铖《双金榜》《牟尼盒》《忠孝环》《春灯谜》《燕子笺》(按:此五种亦据《传奇品》增),及无名氏《目莲救母》(按:郑之珍作)、《节侠记》《四喜记》(按:谢谠作)、《琴心记》(按:孙柚作)、《飞丸记》《运甓记》《玉佩记》,共二十二种。

(3)《曲海目》误将一剧分为两本。如《曲品》所载《孤儿》《教子》二记,《古人传奇总目》改作《八义》《寻亲》,实则是一剧的异名,而《曲海目》的编者不知名异实同,竟分为二剧著录,既有徐叔回《八义记》,又有无名氏《孤儿记》,前有《教子记》,后又有《寻亲记》。这两种虽有元南戏与明人改本的不同,但这在《曲海目》编纂时是不易知道的。它之所以重复地收入,乃是因参合《曲品》《古人传奇总目》二者所致。

(4)《曲品》原有而为《古人传奇总目》所失收的十二种,除无名氏《合镜记》外,《曲海目》均已补入,可证《曲海目》是以《曲品》为主。至于《古人传奇总目》所增的四十九种,《曲海目》也收入四十七种,只把《西楼记》《西园记》移入“国朝传奇”中,则又兼采《古人传奇总目》了。至于误题《精忠》《金丸》《断发》《鸣凤》《绣襦》等作者,乃是本《古人传奇总目》及《曲品》注致误。总之,《曲海目》一书除增删外,是参合《曲品》《古人传奇总目》两者而成的。

王国维的《曲录》。《曲录》卷四传奇部上(即元明传奇部)所录诸传奇,不仅以《曲品》为限,而且参合《曲品》《传奇品》《曲海目》《曲考》《传奇汇考》五种。要说明《曲录》与《曲品》及《古人传奇总目》两者之继承关系,先要说明《曲录》的体例,然后才能得见其本来面目。然而《曲录》一书又无凡例可见,只有从本身推寻一二。这里仅能说明三点:第一,凡传奇有《六十种曲》本或其他传本的,或既注其传本又注明所据的书名,或仅注其传本。如沈采《千金记》《还带记》《四节记》,末注“右三本见《曲品》《传奇汇考》《曲海目》”。而今存之《千金记》项下又注“《六十种曲》本”,是兼注来源及版本。而《鸣凤记》则仅注其版本。第二,所注以《曲品》《传奇品》《曲海目》《传奇汇考》《曲考》五者为主,不以《古人传奇总目》为据,似将《古人传奇总目》包括在《曲品》以内。如乔梦符《金滕记》,《曲品》原文不载,仅见于《古人传奇总目》。《曲录》谓:“明郁蓝生《曲品》题元乔吉撰,黄文阳《曲海目》仍之。然不知何据。”则明认《古人传奇总目》为吕作之一部。《古人传奇总目》所录与《曲品》相同者,略去不载还有理由,至于与《曲品》不同而与《曲海目》《传奇汇考》同者也不出《古人传奇总目》之名,似又不信任为吕作了。如《举鼎记》《罗囊记》均见《古人传奇总目》,而《曲录》注《举鼎记》及其前二本云:“右三本见无名氏《传奇汇考》。”《罗囊记》注云:“见黄文阳《曲海目》。”又如《神镜记》注:“右见《传奇汇考》《曲海目》。”《跃鲤记》注:“见《传奇汇考》。”无名氏《鸾钗记》至《南楼记》二十余种注:“右二十七本见《传奇汇考》。”这几十种也完全不见于《曲品》,而仅见于《古人传奇总目》,《曲录》不以传为较早的《古人传奇总目》为据,反以晚出之《曲海目》等为本,似对《古人传奇总目》已有怀疑之处。(按:《曲录》自序作于宣统元年五月,距光绪三十四年冬作《曲品》跋时仅六七月,对于《古人传奇总目》的认识似有推翻为《曲品》卷中说之可能,但据《曲录》本身说,其前后不一致之处,虽起王氏于九原也无法解答吧。)第三,《曲录》虽以《曲品》等五书为主,但并未仔细校它们相互间的异同,故所注常有遗漏和错误。如《双烈记》《杖策记》均见《曲品》,而《曲录》于前者注:“见《传奇汇考》。”后者注:“右见《传奇汇考》《曲海目》。”又如《牡丹记》注“同上”,其上《玉钗记》注亦同,更上为《玉鱼记》,[注:“右见《曲品》《传奇汇考》《曲海目》。”[按《牡丹记》《曲品》不载(是传写简脱,见五节)]。仅见《古人传奇总目》,是又以《古人传奇总目》为吕作之一卷。又《练囊记》注:“《传奇汇考》云与张仲豫合作。”(按:此说见于《曲品》下上品吴长孺之作中,《曲录》不引时代较早之《曲品》,而引晚出的《传奇汇考》,非但不注意其先后,且未细校其同异之处。)至于《曲品》释曲部分所记曲目为《曲录》所遗漏的则更多,这且留到下节去说。《曲录》这样苟简错误,要从其注文中寻出与《曲品》《古人传奇总目》两者演变的关系,几有无从下手之感,这里只能就曲目略加说明。

(1)《曲录》将《曲品》及《古人传奇总目》所载曲目全部收入,而《曲品》原有为《古人传奇总目》所删之十二种,王氏据《曲品》补入。至《曲海目》遗漏的几种,王氏也据《曲品》增补。误分《孤儿》《敦子》为两种,及误题《鸣凤记》等作者均同《曲海目》。

(2)《古人传奇总目》所增的四十九种,除《虎符记》外,《曲录》虽全部著录,但均不注明出于《古人传奇总目》(仅《金滕记》注谓见《曲品》)。其中又略有不同,如《西楼记》《西园记》《情邮记》三种移入清人之作中;有传本之《怀香记》《红梨记》《蕉帕记》《水浒记》《东郭记》《投梭记》《金雀记》七种兼注版本及所据之书;《举鼎记》《罗囊记》《跃鲤记》《红梅记》《七国记》《牡丹记》《神镜记》《露绶记》《梦磊记》《瑞玉记》《鹣钗记》《鸾钗记》《千祥记》《异梦记》《四景记》《罗衫记》《双孝记》《麒麟记》《金花记》《题门记》《锦囊记》《吐绒记》《三桂记》《蟠桃记》《衣珠记》《花园记》《砗磲记》《菱花记》《江流记》《东墙记》《王焕》《张协》《鸳簪记》《卧冰记》《红丝记》《南楼记》《青楼记》三十七种,则仅注所据之《曲海目》或《传奇汇考》等。

(3)除据《曲品》著录外,《曲海目》所增之二十二种,亦补入二十种(内任诞先二种误入杂剧项,又误题高漫卿)。此外又据《传奇品》《传奇汇考》《曲考》《南九宫谱》著录若干种。

如前面所说,因《曲品》本身的简脱,与《传奇品》的综错以及误注等,以致近人著述的征引,每有错误。这里,再就这点略加说明。在近人的著述中征引有错误的,大抵因卷帙混乱而生的居多,如容肇祖先生明《冯梦龙生平及其著述》文中一节云:

“又《新传奇品》说:‘冯耳犹(所著一本)《双雄》:闻姑苏有是事。此记似为人泄愤耳。事虽卑琐,而能恪守词隐先生(沈瞡)功令,亦持教之杰也。’高奕《新传奇品》评冯梦龙的传奇……”又如赵景深先生、沈瞡一文论《义侠记》(《读曲随笔》第183页)说:

“高奕《新传奇品》云:‘激烈悲壮,具英雄气色。但武松有妻似赘、叶子盈添出无紧要。西门庆斗杀。(此下疑有阙字)先生屡贻书于余曰:此非盛世事,秘而勿传。乃半野尚君得本已梓,吴下竞演之矣。’”又如庄一拂先生《古今杂剧传奇东同韵存目上》(《戏曲》第一辑)“忠节记”条云:

“《新传奇品》云:此小说中怀春雅集也,风雅而近古板者。此君甚学足,每以古人姓名叶韵,不一而足,亦是别法。”又“风教编”条云:

“传奇,清高奕《新传奇品》著录。残。《新传奇品》云:‘一记分四段,仿四节,趣味不长,然取其范也’。”

除上面随手所举的几个例子以外,其他也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按容文所引之《新传奇品》,与下文之高奕《新传奇品》虽未混而为一,而所指即《曲品》卷下“新传奇”部分,但《曲品》中并无《新传奇品》之名,容文殆为《曲苑》本妄题致误。赵、庄二文所引之句,均见《曲品》卷下“新传奇”之部,《义侠记》见上上品沈宁庵项,《忠节记》见中小品钱海屋项,《风教编》见上中品顾道行项,与高奕之作无关。其致误的原因,也同样由于《曲品》卷帙混乱,又误题为《新传奇品》,和高奕之作纠缠不分而生。这错误应该归咎到《曲苑》的编者,而非引用者的责任。

为厘清《曲品》的重重迷障起见,希望能有明刊本发现的一日。但在这本未发现以前,我们至少应该指出今存诸本的异同,以及何处为刘世珩所增补,免得以后的学人再生误会。同时为他人重修《曲录》的准备,对于这著录明代传奇最重要的文献,也不得不重新整理。

八、《曲品》与《曲录》

《曲品》所著录的剧目,除了一百九十一种以外,在释曲的部分中尚有若干种可以找到,这些剧目中虽有一部分已见于他书,但多数却是未经著录的。《曲海目》《曲录》二书虽曾引用到《曲品》,但注意所及也只以眉目清楚的一百九十一种为限,都没有注意到释曲部分的剧目。首先留意这点的是赵景深先生,他在《读曲随笔》中《〈曲品〉与〈曲录〉》(第241~283页)一文中说:“王国维《曲录》是中国杂剧传奇等的总目,曾引用到吕天成的《曲品》。但他仅粗枝大叶地抄下一些曲目而已,并不曾将《曲品》仔细阅览。如果我们把《曲品》全文读一遍,便可在释曲的部分找到十二种曲目是《曲录》所遗漏的。”后印附其所辑十二种曲目,并略加解说。兹择录如下:

(1)《凤》《钩》(按暖、吴本作“钗”)二剧,叶宪祖作,疑为杂剧。沈瞡“鸳衾”条注云:“吾友桐柏生有《凤钩》二剧亦取之。”

(2)《麟凤记》,叶宪祖“玉麟”条注云:“三苏事旧有《麟凤记》,极轻倩。”

(3)《双阁画善记》,吕天成作,疑为传奇。汪廷讷“二阁”条注云:“予曾为《双阁画善记》,即此朱生事也。”赵以为:“吕作《双栖记》不知是否就是《双阁画善记》的异名。姑书于此。但《曲录》所载,亦仅《神镜记》。”

(4)《题红叶》,陈与郊作,疑为杂剧。祝长生“红叶”条注云:“吾友玉阳生有《题红叶》远胜之。”下列陈氏的号。

(5)《怀香记》,沈鲸“青琐”条云:“古有《怀香记》,不存。”赵文疑此非陆采之作。

(6)《玉如意》,程文修“玉香”条云:“别有《玉如意》,亦此事,未见。”

(7)《琴心雅词》,叶宪祖作,疑为杂剧。陆济之“题桥”条云:“吾友叶美度有《琴心雅词》八出,甚佳。”

(9)《金谷记》,吕天成作。杨夷白“龙膏”条云:“往余谱《金谷记》。”赵文疑即《金合记》之误书。

(10)《三生记》,王玉峰“焚香”条云:“别有《三生记》,则合双卿而成者。”赵文谓:“不知是否即《曲录》所著的明妓马守真《三生传》。”

(11)《传书记》,黄维楫“龙绡”条云:“旧有《传书记》。”

(12)《西湖记》,金怀王“桃花”条云:“崔护事佳……与俗本《西湖记》一类。”

这样细心的辑录,颇足补王氏《曲录》之遗。但上列十二种除(2)(6)(8)(7)(8)(10)以外,其他七种或有偶误或有补充说明的必要。

《曲品》所谓“古有《怀香记》”赵文疑非陆采之作,甚是。按吕氏所指当即散曲《刷子序》之《贾充宅偷香韩寿》(《南九宫谱》及《九宫正始》作《韩寿》)南戏。又“旧有《传书记》”,亦当指南戏而言,徐渭《南词叙录》有柳毅洞庭龙女一目,《曲品》所说即此种。《曲录》中著录南戏极少,非但没有这两种,即《南词叙录》等书所载亦未著录;盖王氏当时尚未见到这类曲目。至吕天成的十种,《曲录》仅有《神镜记》一种,《曲律》所载,王氏均失收。赵文疑《双阁画善记》或即《双栖记》,误。(按:《曲律》著录吕作十种中有《双阁记》,即《双阁画善记》的简称。)又吕作有《金合记》一种,似即“龙膏”条所说的《金谷记》,“谷”字当为《曲品》传写之误。叶宪祖《凤》《钩》或《凤》《钗》二剧,《凤》常指《团花凤》,《钩》则未知所指(疑即《丹桂钿盒》)。又《西湖记》,赵文未题作者。(按:原书今存,题秦淮墨客撰。秦淮墨客即纪振伦。)至《题红叶》为陈与郊作,又疑为杂剧,均误。按《曲品》所谓“吾友玉阳生”,乃指正骥德,因王氏有玉阳别号;而《曲律》卷四又明说:“先君子命稍更其语,别为一传,易名《题红》。”是明为王作传奇无疑。至误为陈与郊之故,当因陈氏亦有“玉阳仙史”的别号所致。

又《曲品》释曲部分为《曲录》所未收者,除上列十二种外,尚有七种为赵文所遗漏,现将所遗移录如次:

(1)《后庭花》南戏。沈瞡“桃符”条云:“即《后庭花》剧而敷衍之者。宛有情致,时所盛传。闻旧亦有南戏,今不存。”按元郑廷玉有《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杂剧,叙刘天义、裴青鸾事,南戏的剧名和本事,当亦相同。但《南词叙录》等曲目均不载此种,未知何故。

(2)《四德记》。即《三元记》的改本。沈受先“三元”条云:“近插入三事,改为四德,失其故矣。”按《剧说》卷四引汤来贺《内省斋文集》云:“先年乐府如五福、百顺、四德……之类,皆取古人之善行,谱为传奇……”又《秋夜月》中亦选有一折。是《四德记》确有其书,非仅插演于《三元记》之中。

(3)《红拂记》。近斋作。张太和“红拂”条云:“伯起以简胜,此以繁胜,尚有一本,未见。……记中句记序(此处疑原文有误)云:‘《红拂》已经三演:在近斋(暖、吴本作“齐”外翰者,鄙俚而不典;在冷然居士者短简而不舒;今屏山不袭二格,能兼杂剧之长。’”按文中所说冷然居士及屏山,即指张凤翼、张太和二本《红拂记》而言。据此,《曲品》所载《红拂记》已有三本之多,而刘晋充、冯梦龙、凌蒙初(三剧)、荔轩四家之作尚不在内。

(4)《痰鰉记》。张太和作。张凤翼“痰鰉”条云:“张太和亦有记,别一体裁,而多剿袭。”按《曲品》所裁《痰鰉记》除此本外已有张凤翼、端鏊二本。疑此本为杂剧。

(5)《鸾笔记》“鸣凤”条云:“江陵时,亦有编《鸾笔记》,即此意也。”

(6)《申湘藏珠》。秦鸣雷“清风亭”条云:“俗有《申湘藏珠》亦如此,而调不称。”按明人徽池调戏曲选本《秋夜月》第二册有《藏珠记》一折,叙夫妾幽会,当为生子以前事,与《曲品》“鮅妻欲杀妾子者”合;又为俗腔剧本,当即《曲品》所指。

(7)《夺戟》“连环”条云:“原有夺戟剧,亦妙。”疑为杂剧。

这些增补或不免近于烦琐,但为整理《曲品》及供重修《新曲录》者参考,这烦琐的增补或不无有点用处。

在今日戏曲资料大量发现的情况下,《曲录》一书所载已不足供学人参考,重修《新曲录》正是急迫的需要。然而在《新曲录》未产生以前,整理以前的曲目,也是中间必经的过程。但《曲海》浩瀚,笔者曷克当此重任,唯在整理过程中愿致微力于此,本文只是整理中的一例而已。

(原载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中华书局2004年版)

【注释】

[1]总名《烟鬟阁传奇十种》,见《南词新谱》“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

[2]以上均见《曲律》卷四。

[3]见《曲品》卷下“杀狗记”条。

[4]见《曲品》卷下“孤儿记”条。

[5]见《曲品》卷下“双忠记”条。

[6]见《曲品》卷下“奇货记”条。

[7]见《曲品》卷下“精忠记”条。

[8]见《曲品》卷下“投桃记”条。

[9]见《曲律》卷四。

[10]见《曲律》卷四。

[11]见《曲品》卷下“合衫记”条。

[12]见王古鲁译本第227页。

[13]见《曲品》《曲律》自序。

[14]见《曲品》自序。

[15]《曲苑》本有分上、中、下三卷者,乃沿王国维之误。

[16]暖红室《汇刻传奇》,最早刊于宣统年间,最迟刊于1919年(民国八年)。此附刻亦当与汇刻同时列行。唯著者所见之本乃上海来青阁后印本。

[17]刘世珩跋文仅见暖红室本。

[18]陈、王二跋诸本均有之。唯陈跋《曲苑》诸本均作“吴下三侬识”,刘、吴二本作“吴下陈玉祥三侬识,时馆京邸天禄酉堂”。

[19]陈、王二跋诸本均有之。唯陈跋《曲苑》诸本均作“吴下三侬识”,刘、吴二本作“吴下陈玉祥三侬识,时馆京邸天禄酉堂”。

[20]按:即指《古人传奇总目》。

[21]按:今见诸本《曲苑》均误以《曲品》卷下下截之“新传奇”为《新传奇品》,未有以高作题为《曲品》下卷者,盖《曲苑》诸本与高作相混,高作下尚有《曲品》卷下一部分,刘氏误以王本视为《曲品》下卷。应改为:“而以误列下卷高晋音《新传奇品》下之一部为下卷。”

[22]柳城即孙如法,见《曲律》卷四。

[23]按赵作应作《溉园记》。

[24]见《曲律》卷四。

[25]见白雪楼原刊本。

[26]见孟森《心史丛刊二集·西楼记考》,推定作于天启四年(1624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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