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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竞争及制度创新行为的微观解释

时间:2022-0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既有积极影响,又有一定的消极效应。作为决策均衡问题的一种重要分析工具,博弈论不但能对现实生活中的多种复杂行为关系进行高度的抽象化处理,而且其研究的不同行为主体相互作用的理性决策几乎可以适用于现实中全部的利益分配和竞争方面的问题[28]。因此,在研究地方政府之间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竞争问题时,采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也有着相当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地方政府竞争及制度创新行为的微观解释_基于区域扶贫开发视野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不但有自身存在的必然性,而且必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留下影响痕迹。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既有积极影响,又有一定的消极效应。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无论是何种效应的取得,从政府的行为选择角度来看,都应具有充分理由与客观依据。既然如此,在深入探讨规范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切实扩大地方政府间竞争的正效应问题时,了解政府的行为选择动机与选择方式,是有相当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的。作为决策均衡问题的一种重要分析工具,博弈论不但能对现实生活中的多种复杂行为关系进行高度的抽象化处理,而且其研究的不同行为主体相互作用的理性决策几乎可以适用于现实中全部的利益分配和竞争方面的问题[28]。因此,在研究地方政府之间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竞争问题时,采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也有着相当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从客观上分析,各地方政府在相互竞争的过程中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一般有两种基本的选择方案:合作或不合作(也可叫竞争);合作对应协调,非合作对应你死我活的对抗。在合作的协调中,双方将各自的竞争策略限定在一个共同的认识水平并在相互开放、税制统一、资源合作开发等方面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或者扩大双方的合作收益;在非合作的对抗中,双方会持续沿用自认为对自己最优的竞争策略而不顾长期效应地在市场分割与保护等方面进行恶性竞争。分析地方政府间竞争的正效应问题的重点在于探求相互间谋求合作的微观基础;而在研究地方政府间竞争的负效应问题时,则重在解释为什么政府未能就某些竞争中的纷争问题形成合作,相反却采取会引发双方长期利益受损的非合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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