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西方主要的环境思想

西方主要的环境思想

时间:2022-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后世一些人将达尔文的这种思想称为“环境决定论”,并将其理论逐渐演绎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拉采尔认为,人是地理环境的产物,地理环境是人地关系的主导因素;地理环境决定人的生理、心理以及人类分布、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进程。
西方主要的环境思想_环境人类学

第二节 西方主要的环境思想

人类认识环境的历史源远流长。例如,一些欧洲国家的学者在公元1世纪便开始探索环境问题,两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环境思想,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环境决定论、人类中心论、环境报复论和生态中心论。

一、环境决定论

1859年,著名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在划时代的巨著《物种起源》中阐述了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知名的“自然选择”理论,科学地论证了生物进化与环境的关系[12]。他详细地表述了自然选择中的“生存竞争”规律,分析了发生在生物之间的关于为自身生存和繁衍后代而出现的进化斗争的重要意义[13]。他还深刻地表述了“适者生存”的含义,诠释了竞争优势在大自然中的重要作用[14]。达尔文的理论得到了广泛传播,启发了人们的思维,促进了社会进步。后世一些人将达尔文的这种思想称为“环境决定论”,并将其理论逐渐演绎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

(一)环境决定论的含义

18世纪是一个不平凡的时代,工业革命在西方国家蓬勃发展,并且一举将西方从手工业时代带入机械工业时代,世界发展也呈现一个不平衡的局面。于是,思想家开始探索社会发展不同步的原因,一个全新的理论——“环境决定论”悄然诞生。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年)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法学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是第一个较系统地提出“环境决定论”的学者,认为世界各地的气候不同,因此造成的各民族性格和心态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又造成了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孟德斯鸠曾说:“人们在寒冷气候下,便有较充沛的精力,有较强的自信、较大的勇气,炎热的气候使人心神萎靡。”[15]他还将这个理论运用于对亚洲和欧洲社会历史的比较和解释,认为亚洲没有温带,“和严寒地区紧接着的就是炎热的地区,如土耳其、波斯、莫卧儿、中国、朝鲜和日本等”,所以一个民族势必为被征服者,另一个民族势必为征服者[16]。这个理论仅仅从地理环境方面来阐述环境对人类的作用,并未深入分析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机制,明显地存在着不合适的成分。然而,其综合性地将环境因素纳入到社会问题的分析之中,因而显示出一种新的分析事物的思路。

曾任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的弗里德里希·拉采尔(Friedrich Ratzel,1844~1904年)既是一位达尔文理论的拥护者,也是一位人类学家,他在《人类地理学》著作中完善了“环境决定论”。拉采尔认为,人是地理环境的产物,地理环境是人地关系的主导因素;地理环境决定人的生理、心理以及人类分布、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进程。爱伦·丘吉尔·辛普尔(Ellen Churchill Semple,1863~1932年)是拉采尔的学生,她是美国第一位杰出的女性地理学家,国际地理学界公认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突出代表。辛普尔在著作《地理环境的影响》中指出,人类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是由特定的自然环境造成的。环境对人类的影响首先从地理环境开始,地理环境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力,从而使每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呈现出了不同状态,国家也就有了强弱之分。

(二)评 价

在环境思想史上,“环境决定论”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这个理论抛弃了以往的人在环境面前无作为的错误思想。在“环境决定论”中,大自然不再是控制人生存的主宰者,环境对人类社会所起的作用仅仅是由地理环境的影响来完成的,地理环境的不同决定着人类各个地区发展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环境决定论”具有很大的进步性。然而,这个理论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虽然地理环境的好坏可以对社会政治制度产生影响,自然环境的优劣可以制约社会发展的程度,但决定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制度性质的,则绝对不是自然环境。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是作为内因存在的,而自然环境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外部因素而存在着。“环境决定论”的缺陷就在于,其将环境这个外部因素当成了人类发展的决定因素来看待。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环境决定论”给出了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却也给西方列强发动殖民战争找到了借口,例如,孟德斯鸠的理论曾是西方国家征服其他各国最好的托辞。

二、人类中心论

从人学会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来看,人类中心主义并不算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历史上也不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学派。人类中心主义只是因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思考而形成,又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迁。

(一)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演变及其含义

在人类生产力不断发展,并且逐步摆脱大自然带来的生存困扰的情况下,人类中心主义应运而生。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状况的巨大变化,它经历了由古典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演变。

1.古典人类中心论

度过了原始社会,人类的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于是,一些思想家开始重新考虑自身在大自然中的定位,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然观逐渐形成。“古典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个学说出现,起始于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90或480~公元前420或410年),他是“智者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提出的著名命题是“人是万物存在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他将感觉看成是真理的标准,认为事物的存在是相对于人的感觉而言的,人的感觉怎样,事物就是怎样。不过,这种理念自身并没有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清楚的表述,因为,该观念中的主体、客体依然模糊,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并未得到真实的陈述[17]。可以确定地评价,这一学说在本质上是怀疑主义的,并且其根据的基础是感觉的“欺骗性”。当然,普罗泰戈拉哲学理念的出现有其客观性,因为,那个时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仍然滞后,结果使得当时的社会思想无法更进一步向真理前进。

古典人类中心论主要有两种历史形态,一种是“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另一种是“神学人类中心主义”[18]。“宇宙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要论点是人类在位置上处于人类的中心,主要受当时人们对宇宙的认识所影响。例如,古希腊学者克劳狄乌斯·托勒密(古希腊语:ΚλαúδιοζΠτολεμαǐοζ;拉丁语:Claudius Ptolemaeus,约90~168年)就曾提出过“地球中心论”,这个错误的理念正是“人类中心论”理论的原型。不过,“神学人类中心主义”则带有神学背景,当时的人类无法真正认识大自然,于是神学便大行其道。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年)是古希腊著名学者,他的一些理念具有神秘主义色彩。苏格拉底认为,人不仅在位置上处于宇宙的中心,而且在“目的”意义上也处于宇宙的中心。万物皆由上帝掌管,上帝创造人类就是为了派人类来管理万物,即“人是万物存在的尺度”的说法。

1543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不朽巨著《天体运行论》公开出版了,对于这部书的问世的意义,时代伟人恩格斯欣喜地赞扬说“……哥白尼那本不朽著作出版……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而“科学的发展从此便大踏步地前进”[19]。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尼古拉·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1543年)撰写了这部著作,他是“太阳中心说”的创始人、近代天文学的奠基人。人们认识到哥白尼论证的“太阳中心论”的伟大意义之后,才明白教会宣扬的自己是宇宙中心的教义有多么荒诞。人类,只是地球生物进化的产物。

2.近代人类中心论

17世纪以后,近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启蒙运动兴起,人道主义思想和理性主义思想广泛传播。尤其是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的变革和人类思想的解放,于是,“人类中心主义”便得以进一步发展并迅速传播。笛卡儿将人们从当时的神学主义中解放出来,“我思故我在”的思想将人与自然一分为二,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康德发展了这个理论,提出“人为自然立法”的观点,认为人与自然的统一,关键在于人,人是大自然存在的目的。在康德的理论中,人不仅具有主体性,还具有能动性。继而由培根提出的“知识就是力量”将理论提到实践层面,人类开始以这个理论为指导来开发大自然,向大自然索取。“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实质就是从人与自然的主客观二元对立出发,认为人是生态系统的中心,强调人是实践的主体。“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也是一种价值观,是为了维护人类利益所作出的理性假设:人是自然的最高产物,承认人的利益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

3.现代人类中心论

从人类历史角度看,私有制的兴起导致了利益的分化,人类的整体利益并不被重视,人类更看重的是个人利益或群体利益。由于各个国家和民族为了各自的利益发展社会,于是到了20世纪,这种以“个人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为基础的发展模式使环境状况迅速恶化。这样,人们便开始寻求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在发展社会的同时又能维护人类整体利益,即不仅包括当代人的利益也包括了人类的未来利益。在这个背景之下,“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产生了。这个思想流派的主要观点是,人类是自然的主人,是自然的管理者和受益者;人类比自然界具有更高价值,是道德关怀的主要对象;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始点和终点。“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类要保护大自然,因为保护自然的价值就是保护人类在大自然中的整体利益。

(二)评 价

“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随着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定位的思考而产生,并且随着人在改造自然活动中不断变化的自然观而改变理论心态。这个理论具有一定的先进意义,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人类中心论成为人类向自然掠夺的借口

“古典人类中心主义”没能确立人的主体性,在认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上模糊不清。“近代人类中心主义”解决了主体性问题,并且提出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在确立了人至高无上的权力之后,人类便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无止境地向大自然索取。然而,生态环境因此遭到了破坏,自然环境便反过来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人类因此而深深地陷入了“人类中心困境”里[20]。“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人类要保护自然的口号。然而,其理论主体却未脱离人类中心这个理论核心,它强调人类的行为必须符合自身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符合人类利益的物种消失了也无妨。显然,这是错误的。

2.人类中心论的进步性

“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引领了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正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指导下,人类才能从被自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由于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人类才能发挥出自己的创造力,大胆地开发大自然,由此推动了社会的巨大进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新范式,更是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也由此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式。

三、环境报复论

随着近代社会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得到迅速发展,人类向大自然的索取已经远远超出了大自然的负荷,因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更是愈发严重。于是,遭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开始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健康。这样,一种理论认为,不断发生的环境公害事件是环境对人类肆意污染环境的“报复”。

(一)环境报复论的产生和含义

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的巨大进步,不幸的是,一些人盲目地崇拜自己对大自然的控制和主导,对自然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因此,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资源匮乏、能源危机、气候恶化、物种灭绝、臭氧空洞等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相继发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水俣病事件、骨痛病事件和米糠油事件,这些就是震惊全球的“八大公害”事件。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使人们开始意识到,那种无止境地掠夺大自然的做法行不通。前文已经简述,恩格斯早在1881年就指出,对于人类破坏环境的这种做法,“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1]更多的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研究,形成了“环境报复论”学派。

一些“环境报复论”学者提出了“技术负进步”的论点。他们认为,所谓技术的进步只是让人类对大自然的开发更进了一步,人类可以完成以前所不能完成的事情,而完成这些事情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相比之下,人类的发展却因此而退步了。更有甚者认为,尽管从工业革命开始,人类的工业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然而如果将自然环境考虑在内,人类其实一直在倒退。在这个时期,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年)提出了以“敬畏生命”(Reverence for Life)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其是当今世界和平运动、环保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他于1952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也被称为“非洲之子”。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施韦泽对近代欧洲一些人鼓吹的那种掠夺式的工业化观念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提出的警示是,人类认为自己有权力毁灭大自然中其他的生命,那么,人类总有一天会走到毁灭与自己类似的生命或自我毁灭的地步。欧洲近代出现的一些思想的根本错误是,使世界成为生命意志自我分裂的残酷战场:一部分生命只有通过毁灭其他生命才能持续下来。他针对这类行为严正指出:“知识和能力的成就与其说给他带来了好处,毋宁说成了他的厄运。”[22]无疑,这些思想对于民众理解今天的世界形势仍然有启发意义。

(二)评 价

“环境报复论”的提出使人类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也使人类意识到自己无法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主宰大自然,从而使得人类提出了保护环境的口号。因此“环境报复论”成功地对人类起了警示作用,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也就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然而,这类理论在一些人的演义、解释中也出现了很多偏差。盲目承认“自然报复论”必然得承认“万物有灵论”。这样的话,人类为了生存向自然的正常索取就成了剥夺自然界其他生物存在的权力。“环境报复论”的实质是将属于人类的价值主体扩大到整个生物界,是价值观的泛化[23]。此外,“环境报复论”所提出的“技术的负进步”是一种技术悲观主义。科学技术虽然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对环境具有“利”的一面,也对环境具有“害”的一面,但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可以保护环境。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是,人类没有遵从大自然的客观规律。盲目地坚持“环境报复论”,只会影响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而不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生态中心论

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人类都没有离开“人类中心主义”论调,然而,随着人类行为使环境变化,一种新的思想即“生态中心主义”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

(一)生态中心论的发展及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类爆发了保护生态环境运动,“生态中心主义”作为一种新的思想进行了一场范式革命。

“生态中心主义”起始于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1887~1948年),他是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的先驱,被誉为“美国新环境理论的创始者”。他提出“大地伦理”的概念,呼吁人们以谦恭和善良的姿态对待土地。奥尔多·利奥波德于1949年出版了《沙乡年鉴》,他在书中写道:“对我们这些少数人来说,能有机会看到大雁比看电视更重要,能有机会看到一朵白头翁花就如同自由谈话的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美国学者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1933~)是当代最负盛名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家,被誉为“环境伦理学之父”。他不仅继承了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思想,并且将其拓展为一种以“自然价值论”(Natural Value Theory)为中心的整体性的环境伦理体系,《环境伦理学》是他的代表作[24]。在这部很有影响的著作中,他阐述了自然界价值的多样性,它们包括支持生命的价值、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基因多样性价值、历史和文化价值、治疗价值、哲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娱乐价值等,这些理念为人类对自然界的深刻认识和道德关怀拓展了更为开阔的思路[25]。他还发展了一种环境美学,在其撰写的《从美到责任:自然的美学与环境伦理学》一文中,他甚至提出了美学走向荒野的观念。

“生态中心主义”的基本前提就是彻底抛弃把人类当做事物中心的看法,强调整体及整体内部的相互联系,从而保护了生态的整体性与和谐性。生态中心论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看做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益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是生态中心论思考环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二)评 价

“生态中心主义”成功地推翻了单纯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观,赋予了大自然内在的价值,同时也承认了环境为人所用的工具价值。人类处于大自然的系统中,但是人类依然具有利用自然的权利,只是这个权利的使用要符合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生态中心主义者提倡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这个理论正是当代社会状况与环境形势下所需要的,它很好地契合了当前国际上盛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