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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正义与上海城市建设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以上海城市建设的实践为背景,拟就此作一理论探讨。无疑,空间正义是立基于社会正义之上的,它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一维。马克思认为,文明的兴盛与毁灭与交往的发达与中断相一致。实现个人的居住权不被剥夺与侵占,是居住正义的底线公平。

以人为本、空间正义与上海城市建设[170]

People‐oriented,Spatial Justice and Urban Construction of Shanghai

高惠珠 刘严宁

[内容提要] 本文立基原著,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理论作了深度挖掘,并就空间正义的数方面即居住正义、交通正义与环境正义的基本内涵及现实存在问题作了剖析。认为当前坚持居住正义,就应消除“空间分化”与“空间剥夺”现象;坚持交通正义,重要的是贯彻公交优先,在交通资源的分配与享用中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坚持环境正义,应使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和文教资源配置达到区域平等。以人为本与空间正义密不可分,前者是后者的本体,而后者则是前者在空间构成上的表现。文章归纳了上海践行空间正义的十大标志性成果。

城市建设无疑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语境中,空间无疑是城市建设的稀缺资源之一。空间正义,就是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因此,坚持空间正义,就成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本文以上海城市建设的实践为背景,拟就此作一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空间理论的基本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教授曼纽尔·卡斯特以及美国学者大卫·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在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空间思想作深度解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社会发展理论的空间化转向,形成了当代极具影响力和解释力的社会理论流派。他们虽然对激活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中的空间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他们的理解和阐释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他们过分突出了马克思生产理论中的空间维度,而自觉不自觉地淡化了马克思理论中更为根本的历史性内涵,这是值得我们留意的。无疑,空间正义是立基于社会正义之上的,它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一维。

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坚持空间正义,首先需要我们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空间的基本思想作一回顾,以领会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基本方面,而温故知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理论体系中,空间虽然不是最为核心的概念,但在《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及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论住宅问题》等名篇中,马克思恩格斯都对社会空间问题作出思考,并提出过至今仍具穿透力的洞见,它们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基本点,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人与空间的关系上,强调现实的人生活于现实的空间之中,现实的人与现实的空间不可分。马克思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71]空间,就是人的活动的场所,在此,马克思不但表明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关系是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告诉我们这些现实前提是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的。

第二,在社会空间生成上,马克思认为社会空间的发展具有社会历史性。马克思恩格斯批评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时,批评费尔巴哈:“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172]。“费尔巴哈在曼彻斯特看见一些工厂和机器,而一百年以前在那里只能看见脚踏纺车和织布机;或者,他在罗马的坎帕尼亚只发现一些牧场和沼泽,而在奥古斯都时代在那里只能发现罗马资本家的葡萄园和别墅。”[173]“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74]这说明,马克思在他的生产理论中已隐含了空间生产的思想,并表明,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空间具有不同的形态。

第三,不断打破地域空间的局限,由地域性存在变为世界历史性存在,是社会空间发展的趋势,这一思想,贯串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社会发展史的整个描述中。商人促成了“同邻近地区以外的地区建立贸易联系的可能性”[175]“冒险的远征殖民地的开拓,首先是当时市场已经可能扩大为而且日益扩大为世界市场[176]

第四,马克思揭示了社会空间对立、隔绝的根源——私有制,马克思认为:“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177]“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178]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也明确论及:“在这里我们接触到了问题的核心。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消灭这种对立,相反,它必然使这种对立日益尖锐化。”[179]

第五,马克思找到了推动社会空间变迁的中介——社会交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此作了较集中的论述。马克思认为,文明的兴盛与毁灭与交往的发达与中断相一致。冲破地域空间局限的伟力,是交往。他说:“某一个地域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180]“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181]而“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182]。”“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183]

由此可见,马克思虽没有对他的空间思想作全面系统地展开,但关于这一问题的基本之点,已在他的经典文本中都谈到了,成为现代社会空间理论的基础。为我们研究城市建设中空间正义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二、以人为本与城市建设中的空间正义

现实的人生活于现实的社会空间之中,城市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就是要在人的日常生活空间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关心人、爱护人、维护人的基本权益与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的空间正义原则。就当前我国社会建设中人民群众迫切的呼声与愿望而言,居住正义、交通正义与环境正义成为现阶段践行空间正义原则最为紧迫的方面。

一是居住正义。居住问题是城市生活的首要问题,居住正义也成为城市建设空间正义中被首先关注的事。它与房地产开发,住房设计、建造、购买、租赁等联系在一起。实现个人的居住权不被剥夺与侵占,是居住正义的底线公平。居住正义具有整体主义的含义,它不仅反对人为地居住隔离、居住等级体系及居住的两极化,也反对在建造摩天大厦、商务楼和居民住宅时,一边是高楼拔地起,一边让农民工住简易工棚的不公平现象。

在居住方面,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是空间分化。它具体表现为,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分化。中心城区和郊区表面上看是城市地理空间分布的区别,但实质上是中心城区与郊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由此引起的第二个城市空间的分化是贫富分化。以高标准建的商品公寓房乃至别墅区构成了高收入居住区,这些区域中集中了市内较高质量的交通社会设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乃至景观品质;而安居工程、经适房相对集中的区域成为中低收入者居住区,致使富裕人口、贫困人口都不自觉地或被迫地向他们所属的阶层靠拢,形成了“富人区”与“穷人区”,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社会空间两极化分割的势头,经适房居住区出现了“类贫民区化”的趋势,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不相容的。因此,抑制这一居住空间两极分化的势头,遏制社会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与无力购房者或经适房居住者不同程度的“空间侵占”和“空间剥夺”,因此,用制度贯彻同一社区内,适度混合居住模式和维护居住与就业的平衡是坚持城市空间正义的现实途径。

二是交通正义。交通道路构成了人的活动的可能条件。交通正义一般指在现实的交通资源享用与分配中实现社会正义。它一般包含三方面的公平:交通工具使用中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公平正义,分享交通设施便利性方面的公平正义以及不同区域居住者在城市交通体系中权益享用方面的公平正义。交通正义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车与私车分化后,私车与其他车辆、行人抢道的矛盾。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私家车快速、大量增加,我国已进入了汽车社会。汽车社会化压缩了时间,但也迅速改变了历史延续下来的城市的空间结构,当汽车成为城市社会空间交往的主导时,人被车排挤,“以人为本”存在蜕化为“以车为本”的危险。因此,交通正义构成了城市社会空间正义的重要内容。交通正义,在汽车社会来临的时代,在城市中,应通过贯彻公共交通优先、非机动车与行人优先的原则,体现交通正义。

三是环境正义。环境,包含了“软环境”与“硬环境”,硬环境与城市的居住、交通设施等紧密相关,而软环境则是与城市生活相关联的文化环境,当前主要指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和文教资源空间配置。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又区分为市级、街级、社区级三个层次。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所,办公楼与居民楼建造排列疏密、高矮对空间流通与采光的影响,都属于公共活动空间正义要关照的因子。目前,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剥夺”,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新问题。而文教资源的空间配置包含影剧院、健身房、图书馆、博物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一切与人们日常精神、文化、健康生活相关的场所。现在我国城市空间布局中突出的问题是优质教育资源与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它成为社会文化空间形态重塑中矛盾的纠结点。所以,注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城市空间中的公平配置,也是建设和谐城市不可忽视的环节。

上述居住正义、交通正义、环境正义是城市社会空间正义的基本构成,空间正义与“以人为本”是密不可分的,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以人为本,是社会空间正义的本质,而社会空间正义则是“以人为本”原则在社会空间构成上的表现。现实的人是社会空间活动的主体,不以“民生”为本、不以“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本的社会空间建设,是无正义可言的。

三、上海城市建设践行空间正义的十大成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城市建设在邓小平南方谈话,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当代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尤其是利用了举办2010年世博会这一大事件的空间植入,推动了城市社会空间的巨变和重组,使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上海城市空间的建构,正在日益完善。反思上海城市建设的风雨历程,上海城市社会空间的重塑实践可以概括为:以人性化空间重塑为核心,以社会空间资源配置的均衡化、低碳环保化为途径,以形成满足广大市民物质与文化需求的保障市民各种合理权益的和谐共生的社会空间为目标取向。上海城市建设的十大标志性事例,体现了这种思想,也为上海人民津津乐道。

在贯彻居住正义方面,上海城市建设中有四大实绩市民美誉度较高。排到前两项的是浦东开发粗具规模和上海郊县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后两项也让上海的居住正义有了新气象。

一是浦东开发已粗具规模。话说浦东改革开放前,上海流行语为“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而现在,全国乃至全亚洲最好的大楼与园区集聚浦东。现在在新浦东区域内,集聚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外高桥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洋山保税港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国家级的临港装备产业基地,集聚了先进制造业、临港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现代产业要素,形成了浦东新区的中心极点,同时也形成了以陆家嘴为龙头的沿江新建筑群,大大提升了城市人文景观的时代化水平。新浦东更成为上海新经济增长点,围绕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在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环境优势、创新优势和枢纽功能、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超过三分之一,浦东将成为联系国内外经济的重要枢纽。

二是上海郊县农村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东海大桥和洋山深水港的建成,推动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与之配套的临港新城自2002年启动建设以来,一直备受瞩目。临港新城城区内骨干水域用地达10.8%,绿化覆盖率超过40%及三环分设的空间布局,以5.56平方公里的城市景观淡水湖“滴水湖”作为其城市地标,加之多种野生鸟类迁徙的湿地,构成临港新城得天独厚、生态宜居的生态资源新城,同时又是一座具有现代化气息,也颇具郊区、农村、自然气息的综合性城市。这里不仅有产业,更被赋予低碳、宜居的重要城市建设定位要求。长江桥隧工程的建成加速了2003年就启动的崇明生态岛建设,陈家镇污水处理基地、陈家镇生态示范楼、东滩湿地等项目使得崇明岛的开发与环境保护、低碳产业发展、绿色建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等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通过制度设计与规定,防止在居住空间上产生穷人区、富人区的分隔。目前经适房、公租房都已冲破空间隔离。《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要求:“区(县)每年度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该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住宅总面积的5%。”政府部门统筹各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调剂,拿出资金和相应的土地,在中心城区中较优地段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工程。如上海中心城区最大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在徐汇区的华泾地区启动。作为外环线以内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有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31万平方米,绿化率约35%。住宅部分的60%作为经济适用房,另40%作为配套商品房。按照市政府的规划,5年内建30万套2 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上海廉租房的受益家庭累计已达6.15万户,比2006年同期增长超过1.8倍。目前,上海廉租房政策的覆盖面,已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到低收入(“低收入”标准约为“低保”标准的2.2倍)住房困难家庭。人们说:“上海廉租房的‘底’,正‘越兜越大’,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四是以新天地、百乐门、静安寺修缮为代表的海派建筑空间的保留与出新。从1991年至2008年底,上海旧区改造经过了20世纪90年代的“365改造”(365万危棚简屋改造)、十五的新一轮改造、十一五成片两级旧里改造这三个阶段。整个中心城区和郊区部分地区共拆除危旧房屋7 00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约120万户家庭的住房条件。上海的旧区改造概括起来就是“拆、改、留”三种方式。拆就是对功能不全的棚户区拆除改造。改就是对一些功能不全的房屋进行改善性改造,比如现在的“平改坡”和成套改造。留就是对一些历史建筑进行保留性改造。上海新天地工程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因为新天地周边,至今依然保留着相当数量有人居住的石库门,这些建筑具有历史内涵,也体现人居文化色彩。“让人继续居住在石库门里面,同时加以维修,让抽水马桶进去,让浴缸进去,提升居住水平。”旧瓶装新胆的石库门民居,能成为现有新天地景观的补充,也让那些老上海在最心爱的房屋里,过上和公寓房同样高质量的生活。既有效地保护了传统建筑风貌,又提升、美化了居民的生存空间。

在贯彻交通正义方面,上海把扶持公交优先建设作为体现交通正义的首要环节。

一是上海中心市区周边卫星城的兴建和40分钟直达人民广场目标的实现。上海是特大型的国际城市,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人口也将保持增长的趋势。随着新型城镇体系的建设,上海城市发展空间正从中心城区的660平方公里拓展到市域的6 340平方公里,即“1966”格局: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600个左右中心村。9个新城是松江、嘉定、临港(芦潮港)、宝山、闵行、青浦、金山、奉贤南桥和崇明城桥新城,是中心城人口疏解和郊区人口向城镇集中的主要方向。城市交通出行已呈现出行总量增大、出行距离变长、出行方式多样的趋势。目前已经基本实现“153060”目标。“153060”就是:重要工业区、重要集镇、交通枢纽、客货主要集散地15分钟进入高速公路网,中心城与新城、中心城至省界30分钟互通,高速网上任意两点间60分钟内到达。届时,整个上海的空间距离将进一步缩短,城乡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是上海建成三位一体的公共交通网,真正实行了公交优先、复合式的交通网络方便人们出行。目前,上海轨道交通达到420公里,可容纳550万人次客流,中心城区市民出门500米就可以到达轨道站点。目前,上海已经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基础、出租汽车为补充、交通枢纽为衔接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按照规划,上海最终的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突破1 000公里,届时,轨交运能将承担整个城市出行客流的一半。为方便市民乘车,轨道交通在全网络实现“一卡通”和“一票通”。在地铁1号线至5号线沿线的81个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做到了至少有1条以上的主要公交线路的末班车与轨道交通末班车衔接,等待最后一班地铁的乘客。公共交通网的建设,体现了对每一个人的关心,尤其是对普通市民、弱势群体的关心,也有利于城市空间的合理化使用。

在环境正义方面,海派文化中的“人情味”得到温馨体现,具有代表性的也有四件事:

一是情人墙的保留与外滩滨江大道的建成。第三次大改造后的新外滩,昔日闻名的“情人墙”改建后,当年情侣们倚靠的混凝土建筑已经换成了颇具现代浪漫气息的镂空栏杆,把历史的记忆放在了“墙面”上。而整个外滩滨水区通过广场、岸线、通道、绿化景观等布置,使公众活动空间比原先至少增加40%。地面车道由10车道缩减成4条车道、2条应急车道后,腾出了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外滩滨水区有四大广场,分别为黄浦公园广场、陈毅广场、外滩金融广场和延安路广场。这些广场将满足游客及市民在外滩进行休闲休憩、小型庆典、观赏表演、观光等多种需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对空间的人性化的重塑。

二是苏州河的治理成功。往日臭气熏天的苏州河,今日成为城市景观胜地,得到上海各阶层的赞誉。自整治工程实施以来,苏州河作为上海的一条主要河流,已经从原来运输与生产两大功能向旅游、亲水功能转型。市区河段的主要水质指标稳步改善,目前已经达到了地面水Ⅴ类(景观水域)的标准,滨河绿地和公园点缀两岸,亲水岸线不仅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也将苏州河畔打造成了适宜居住、休闲、观光的城市生态生活区。苏州河将给上海市民的文化休闲活动增添更多亮色。

三是以延中绿地为代表的中心区都市绿地的成片出现。近年来,公共绿地面积保持了每年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增幅。截至2008年年底,上海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6.17%,绿化覆盖率达到38%。有人形象地说上海人均绿地“从一张报纸,后来变成一张桌子,再到像一张床,现在12.6平方米,像一间小房子。”在寸土寸金的中心区建造公共绿地,在高楼林立中给市民一抹绿色,体现了对人的尊重与关怀。

四是在教育文化资源空间配置问题上,上海市通过开设分院以及重点校合并一般校,及教师流动制,上海推进了医疗及普教、小教、幼教资源的逐步均衡化。在优化医疗资源方面,上海市为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启动了旨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的“5+3+1”工程,开展了郊区三级医院的建设。上海目标是打造成“1560”就医圈,即中心城区的居民步行15分钟到达医疗机构,郊区居民在60分钟内就可到达三级医院。目前已经率先实现了“1560”计划的“15”的目标。

上述上海城市建设体现“空间正义”的十大成果的取得是一个不断展开市民、媒体、政府主管部门三方面对话、沟通、乃至博弈的过程,也是一个利润原则与民主原则反复较量最终达到动态平衡、辩证统一的过程。当然,上海城市建设中空间正义的推进也还存在很多阻力和障碍,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改进。但反思这一过程,始终关注“民生”、一切为了“民生”,坚持城市建设的“民生”取向,是贯彻“以人为本”、体现“空间正义”的关键词,在坚持这一基本价值取向的同时,建立城市发展规划决策的商谈式公共参与机制以及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全过程的城市建设市民监督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操作环节。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爱德华·苏贾:《后现代地理学》,王文斌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第二版,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汪民安:《身体、空间与后现代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孙江:《“空间生产”——从马克思到当代》,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第一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第二作者为上海城市管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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