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吸取外国的好东西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吸取外国的好东西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吸取资本主义国家的好东西,开始许多人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存在这样那样的疑虑。列宁认为,为了有效地“吸取外国的好东西”,必须争得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相处的局面。和平相处思想的提出与和平相处局面的争得,为苏俄开展对外经济文化联系、吸取外国的好东西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基本保障。

三、吸取外国的好东西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对于吸取资本主义国家的好东西,开始许多人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存在这样那样的疑虑。他们担心资本主义的东西进来,会损害社会主义的利益,甚至认为这是向资本主义倒退、投降的行为。当时,也确实有些人鼓吹:苏维埃俄国应向资本主义国家作“实质性的让步”,苏维埃俄国已经开始向资本主义“路标转换”。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使“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这一重大举措能真正有效地开展起来,并正确地进行下去,防止出现不良的倾向,列宁还提出并阐明了所应遵循的一些原则性要求。

(一)争取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平相处的局面

列宁认为,为了有效地“吸取外国的好东西”,必须争得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相处的局面。十月革命一胜利,新生苏维埃政权就颁布了《和平法令》,谴责了帝国主义战争,呼吁实现世界和平,表明了苏维埃俄国奉行和平外交政策的原则立场。然而,当时帝国主义国家都仇视苏维埃俄国,千方百计地想把它扼杀在摇篮中,拒不接受苏俄的和平建议,并于1918年夏悍然发动了对苏维埃俄国的武装干涉,并支持俄国的反革命势力武装叛乱,由此迫使苏俄人民不得不又投入到反击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和粉碎国内反革命叛乱的新的战争中去。但是,即便在极为艰难的战争时期,列宁仍没有放弃争取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相处的努力。1919年12月,列宁在向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提交的《关于国际政策问题的决议草案》中,明确提出了和平共处思想。他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希望同各国人民和平相处,把自己的全部力量用来进行国内建设,以便在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搞好生产、运输和社会管理工作”(36)。在此期间,列宁还曾向一些欧洲国家的政府、美国政府表示过同它们发展正常关系的愿望,并且通过一系列外交活动来争取实现和平相处。1920年2月18日,列宁在答美国世界新闻社记者问时说:我们的计划是“同各国人民和平共居”;他接着回答苏维埃俄国“同美国保持和平的基础是什么”的问题说:“请美国资本家不要触犯我们。我们是不会触犯他们的。我们甚至准备用黄金向他们购买运输和生产用的机器、工具及其他东西。而且不仅用黄金买,还要用原料买。”(37)

当然,列宁从未对帝国主义国家抱什么和平幻想,他一方面宣布苏俄的和平立场和政策,一方面提醒人们必须通过坚决斗争去争得和平相处局面,战胜帝国主义武装干涉,是苏俄与不同制度国家和平相处的前提。他曾打比喻说:“靠宣传没有兼并和赔款的和约是感动不了强盗的。这正像一只驯顺的家畜同猛虎躺在一起,劝猛虎缔结没有兼并和赔款的和约一样,而这种和约只有用袭击猛虎的办法才能争取到。”(38)面对敌人的猖狂进攻,苏维埃俄国全面转入战争轨道,全国军民同仇敌忾,奋勇抗敌,一次又一次粉碎了帝国主义国家策划大规模武装进攻。到1920年底,苏俄人民基本上战胜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在苏维埃国家同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相对均势,迫使帝国主义国家不得不考虑接受苏俄的和平相处主张。列宁指出:国际资本无疑地还比我们强,但是,“它已经不能直接进攻我们,因为它的翅膀已被砍掉。就在最近,这些老爷在欧洲资产阶级报刊上就开始这样说了:‘也许会在俄国陷进去,不如同它讲和吧。’这是常有的事情,你打痛了敌人,他就来讲和。我们不只一次地向欧洲帝国主义老爷们说我们同意媾和,但是,他们却幻想奴役俄国。现在他们懂得他们的幻想确实是无法实现的了”(39)。他还说:“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虽然没有获得国际的胜利,即对我们来说是唯一可靠的胜利,但是却给自己争得了能够同那些现在不得不与我们建立贸易关系的资本主义列强并存的条件。在这次斗争的过程中,我们给自己争得了独立生存的权利。”(40)后来,列宁又进一步指出:“国际帝国主义虽然比苏维埃俄国强大的多,但无力扼杀它,反而不得不暂时承认它或半承认它,不得不和它订立通商条约。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均势,虽然极不可靠,极不稳定,但社会主义共和国毕竟能在资本主义包围中生存下去了”(41)。和平相处思想的提出与和平相处局面的争得,为苏俄开展对外经济文化联系、吸取外国的好东西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基本保障。

(二)实行使外国资本家感到有利可图的政策

社会主义国家要加强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贸联系,引进外资,学习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必然要有相应的付出,做出一定的牺牲,要给外国资本家提供切实的优惠政策。外国资产阶级不是慈善家,特别对待社会主义国家本能地抱着一种敌视和不信任的态度,他们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来决定他们的经济行为的,只有使他们感到有利可图,才能吸引他们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交往关系。列宁说:“我们必须为我们的落后、我们的贫弱、我们正在学习和应当学习的东西付出代价。谁要学习,谁就得缴学费。”(42)

在苏俄的对外贸易中,无疑从资本主义国家进口的主要是机器设备和工业制成品,而出口的则多是农副产品和原材料,必然会产生贸易逆差。对此,列宁认为:“只要能获得强大的先进资本主义的帮助,我们便不惜从我们的无限财富当中,从我们丰富的资源当中,拿出几亿以至几十亿的资财。花掉的这一切我们以后收回时是可以获得很大的利润的”(43)。他还说:“对于我们来说在理论上十分清楚:用几千万或几亿向欧洲资本赎买,这对我们是有利的,在这方面,我觉得大家的疑虑都已经打消了。而为了在最短期间增加用来恢复我们的大工业的装备、材料、原料和机器,这几千万或几亿我们还是拿得出来的。”(44)

针对某些工人认为实行租让制就是“让外国资本家来剥削我们”的非议,列宁指出:要引进和利用外资,必须使外国资本家获得一定的利润和收益。这是必不可免的。我们“从哪里取得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呢?要吸引美国人,就得付给他们代价,因为他们是做买卖的”(45)。也有人认为租让制是“出卖我们的俄罗斯母亲”,列宁回答说:“这根本谈不到把俄国出卖给资本家,我们说的是租让,同时每一个租让合同都受到一定期限、一定协议的限制,并且有种种经过国家周密考虑的保证条件……所以这些临时性的合同并不等于出卖。它们和出卖俄国毫无共同之处,但是,它们是对资本家作的某种经济上的让步,目的是使我们能够尽快地获得必需的机器和机车,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就不能恢复我们的经济”(46)

(三)始终维护苏维埃俄国的根本利益

列宁一方面强调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要为外国资本家提供有利可图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坚决维护苏维埃俄国的根本利益。

在对外贸易上,鉴于苏俄当时所处的特殊国内局势和国际环境,列宁认为对外贸易应由国家统一控制和管理,实行对外贸易垄断制,不允许外国资本家到俄国来进行自由贸易。列宁把对外贸易垄断制看做苏维埃俄国在经济中的主要命脉之一。他认为,如果允许外商到苏俄来搞自由贸易,他们就会掠走大量贵重物品,会给虚弱的国内经济带来危害,使亟待恢复中的本国工业失去最有力的保护。但是,当时苏俄党和国家的某些领导人,却借口扩大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联系,而主张取消或放宽对外贸易垄断制。列宁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他指出:“绝对不得破坏对外贸易垄断制”,对外商“我们不能搞自由贸易,这会葬送俄国的”。(47)但由于一些人坚持错误主张,无视列宁的忠告,在1922年10月的一次列宁因病未能参加的中央全会上,通过了一项削弱对外贸易垄断制的决议。列宁知道后,认为这是对国家利益不能容许的侵犯,是一桩大错误,这将会在苏俄“制造一个完全混乱的局面,动摇那些刚刚开始加固的支柱”(48)。在列宁的坚持和斗争下,中央委员会在12月举行的又一次全体会议上宣布原来的决定无效。

关于租让制,列宁也明确指出:“我们相信,即使在执行租让合同的时候,我们也一定会保护住我们的利益,决不让资本家政权复辟;我们一定能把这种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49)。当时,党内曾有人要求对私人资本做出更大的让步,甚至提出把苏维埃国家生命攸关的重要工业企业也租让给外国资本家。列宁斥责说:“如果苏维埃政权把自己的大部分工厂拿去租让,那是十分荒唐的;那就不是租让,而是复辟资本主义。”(50)苏维埃政府在同英国的一个大资本家莱·厄克特进行租让谈判的过程中,厄克特企图通过讹诈迫使苏俄政府做出重大让步,英国政府也借此向苏俄政府施加政治压力。列宁指出:“这是奴役和掠夺”(51);我们必须“本着最符合俄国利益的精神来决定这个问题”(52)。苏维埃政府毅然否决了这项租让合同。列宁还十分强调要注意保护外资企业中本国工人的权益。1921年4月,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团会议讨论了工人在租让企业中的地位问题,列宁出席了这次会议,并且宣读了人民委员会关于租让合同的基本原则的决定。决定规定:承租人有责任改善承租企业中工人的生活状况,使其达到国外的中等标准;承租人应当从国外为承租企业的工人运来生活必需品,其出售价格不得高于成本加一定比例的附加费;承租人必须遵守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包括有关劳动条件、发薪期限等方面的法律。(53)这些规定的制订和实施,保护了租让制企业中苏维埃工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列宁指出,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是苏俄恢复和发展经济、取得社会主义成功的必要途径,但由此也会带来一些危险,这种危险不仅有经济上、政治上的挑战,也有思想上的冲击。克服这种危险,既要靠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政府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制定正确的政策,保持严格的纪律,慎重地进行行动;也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学习、借鉴资本主义的东西也是一场特殊的斗争,保持思想上的警惕性。列宁指出:“租让企业在经济上对我们有很大的好处。当然,它们在建设一些工人村时,将带来资本主义习气,腐蚀农民。但是应该加以注意,应该处处用自己的共产主义影响加以抵制。这也是一场战争,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种方式、两种形态、两种经济的军事较量。”(54)

1921年10月,列宁在全俄政治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做《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的报告,他指出:“在这方面各式各样的思想、各式各样的关于政治自由的议论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如果看一看国外的俄国即第二个俄国,更是如此。在国外,各种政党出版几十种日报,用世上所有的曲调来赞美政治自由。这一切都是废话、空话。我必须善于抛弃这些东西。”(55)列宁提出了政治教育工作的三大任务:一是要教育党员消除因执政而产生的狂妄自大;二是要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三是要教育人们坚决地同贪污受贿行为做斗争。(56)根据列宁的论述,我们可以体会到,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确保新经济政策的正确实施和对外经济联系的健康开展。

实践证明,列宁通过对社会主义的分解而提出的要“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的思想是英明正确的。在列宁的领导下,苏维埃俄国努力冲破封锁,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联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1920年2月—10月,苏俄先后同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和芬兰等临近的几个国家缔结了和约,相互给予贸易优惠,开始互通贸易。1921年3月16日,苏俄又与英国正式签订了通商协定,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事实上承认苏维埃俄国的开始。此后,苏俄又相继同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13个国家签订了双方贸易协定,恢复和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1921年苏俄的对外贸易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18、1919和1920年三年苏俄的进口量略高于1700万普特,而1921年已达5000万普特;前三年的出口量总共是250万普特,而1921年一年就达1500万普特。1922年11月,列宁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讲话指出:“我们已经争取到一个十分确定的外交局面,这就是为全世界所承认的外交局面。……现在,我们不论在经济政策或贸易政策上都使敌人承认了我们的权利。贸易协定的签订就证明了这一点”(57)。在引进外资和技术方面,1920年11月,苏俄政府公布了《租让法令》。据统计,1921—1925年间,苏俄与外国签订了135项租让合同。1924—1925年度,国家收到租让制企业付款680万卢布。尽管这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但租让制作为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一项伟大尝试,对苏俄“吸取外国的好东西”以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可以体会到,列宁“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的思想和分解社会主义的著名公式,揭示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律,认真研究这一思想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及开放精神,对于我们今天搞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注释】

(1)列宁:《民族问题提纲》(1913年7月9日),《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32页。

(2)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的几个提纲》(1918年3月—4月),《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20页。

(3)列宁:《论“左派”幼稚病和小资产阶级性》(1918年5月5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25~526页。

(4)同上,第526页。

(5)列宁:《当前的主要任务》(1918年3月11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73页。

(6)列宁:《给美国工人的信》(1918年8月20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7~558页。

(7)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1918年4月),《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1页。

(8)[美]阿尔曼德·哈默:《列宁和第一个祖让企业》,《回忆列宁》第5卷,侯焕闳译,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86页。

(9)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1918年4月),《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2页。

(10)列宁:《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1年4月21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7页。

(11)列宁:《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1918年5月5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26页。

(12)同上,第531页。

(13)列宁:《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共和国的对内和对外政策》(1921年12月23日),《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32页。

(14)列宁:《答美国世界新闻社驻柏林记者卡尔·维干德问》(1920年2月18日),《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0页。

(15)列宁:《论苏维埃共和国所处的国际和国内形势在全俄五金工人代表大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1922年3月6日),《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页。

(16)列宁:《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1921年3月15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5页。

(17)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在俄共(布)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0年12月21日),《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2页。

(18)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关于共和国的对内和对外政策〉的报告的提纲》(不晚于1921年12月23日),《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13页。

(19)列宁:《在第七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1920年2月2日),《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7页。

(20)同上,第117页。

(21)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1920年12月22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4页。

(22)列宁:《致尼·彼·哥尔布诺夫》(1921年9月3日),《列宁全集》第51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74页。

(23)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关于租让的报告》(1920年12月6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7页。

(24)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1920年12月22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59页。

(25)同上,第492页。

(26)列宁:《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1918年5月5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6页。

(27)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在俄共(布)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0年12月21日),《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3页。

(28)列宁:《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1年4月21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4页。

(29)列宁:《论粮食税》(1921年4月21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05页。

(30)列宁:《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文献闭幕词》(1921年3月16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09页。

(31)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关于租让的报告》(1920年12月6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9页。

(32)列宁:《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1年4月21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3页。

(33)列宁:《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文献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1922年3月27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58页。

(34)列宁:《论苏维埃共和国所处的国际和国内形势在全俄五金工人代表大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1922年3月6日),《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页。

(35)列宁:《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文献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1922年3月27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58页。

(36)列宁:《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文献关于国际政策问题的决议草案》(1919年12月2日),《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54页。

(37)列宁:《答美国世界新闻社驻柏林记者卡尔·维干德问》(1920年2月18日),《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8页。

(38)列宁:《俄共(布)第七次(紧急)全国代表大会文献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1918年3月7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0~441页。

(39)列宁:《在全俄党的农村工作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1919年11月18日),《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06~307页。

(40)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省代表会议上的讲话我国的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任务》(1920年11月21日),《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页。

(41)列宁:《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俄共策略的报告提纲》(1921年6月13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7页。

(42)列宁:《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俄共策略的报告》(1921年月5日),《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1页。

(43)列宁:《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1921年3月15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4页。

(44)列宁:《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文献关于粮食税的报告》(1921年5月26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01页。

(45)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关于租让的报告》(1920年12月6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7页。

(46)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1920年12月22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4~345页。

(47)列宁:《就对外贸易垄断制和外贸工作问题给列·波·加米涅夫的信》(1922年3月3日),《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0、462页。

(48)列宁:《就对外贸易垄断问题给约·维·斯大林并转俄共(布)中央委员的信》(1922年10月13日),《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1页。

(49)列宁:《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文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1920年12月22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5~346页。

(50)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市和莫斯科省支部书记及支部负责代表会议上关于粮食税的报告》(1921年4月9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1页。

(51)列宁:《约·维·斯大林并转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信》(1922年9月12日),《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04页。

(52)列宁:《答〈观察家报〉和〈曼彻斯特卫报〉记者M·法尔布曼问》(1922年10月27日),《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41页。

(53)列宁:《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1921年4月21日),《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6、157、159页。

(54)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关于租让的报告》(1920年12月6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9页。

(55)列宁:《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1921年10月17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8页。

(56)同上,第590~591页。

(57)列宁:《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的讲话》(1922年11月20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2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