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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真理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时间:2022-09-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由行为来体现,因此,检验真理必须坚持的原则最终可以归纳为:人人平等原则,以真理为标准原则、充足理由原则、不矛盾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以错误为标准的检验只能得到错误,而决不能得到真理。总之,检验真理必须坚持检验真理以真理为标准原则,反对靠无原则的煽动性叫喊来打断关于标准问题的理论争辩。检验真理要想得到正确的结论,是必须坚持这一充足理由原则的。

作为真理的标准,它必须是正确。只有正确,才是真理的标准。但是,在检验工作中,检验真理的方法、过程也必须有几个标准。这几个标准也叫 “原则”。因为标准也是原则,即原有的规则。这些原有的规则是辩证法标准的辅助标准。虽然这些原则不是本质标准,而是从本质标准中挑选出来的非本质标准,但检验真理还是离不开这些非本质标准。离开非本质标准,就不能达到本质标准。检验真理必须坚持的原则——非本质标准很多。从对检验者的要求来说,就存在要求检验者具有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原则。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由行为来体现,因此,检验真理必须坚持的原则最终可以归纳为:人人平等原则,以真理为标准原则、充足理由原则、不矛盾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1)为什么检验真理要坚持人人平等原则?

人人平等原则,是检验真理中最基本的原则。人人平等原则产生于真理的人为性和为人性。人人平等原则由检验者和被检验者平等应用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过程 (程序)等方面的平等来体现。这几方面的平等,有人认为是不可能的。认为检验者和被检验者不能平等,检验标准 (如:法律)面前不能平等,检验方法不能平等,等等。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错误的根源是把真理的拥有者和错误的拥有者看成是两个不同的阶级。所以,受 “对资产阶级决不施仁政”的影响,首先在认识上就确定不给资产阶级平等的权利。这是过去的一贯认识。另外,把被检验者都认为是拥有错误的人而剥夺他们的平等权利。这两种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个人的平等权利不能以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或阶级地位来划分。还未检验确定犯有错误之前,不能剥夺被检验者的平等权利。就算犯有错误,哪怕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在检验标准上、检验方法上、检验程序上也应该是平等的。所谓平等,就是指运用检验标准、方法、程序上 (在法律上,这些都是有具体规定的)对任何人一样看待,一视同仁而言。这种运用检验标准、方法、程序上的平等,就是真理面前的平等。真理面前必须人人平等。谁也没有超越真理而坚持错误的权利。

平等,不是说犯错误的和拥有真理的都给予同样的惩罚,也不是说犯错误的和拥有真理的都要给予同样的奖励。而是说不论什么人,只要他们犯同样的错误和拥有同样的真理,都必须受到同样的惩罚和同样的奖励。把受到不同的惩罚和不同的奖励都看成是 “不平等”是错误的。

(2)为什么检验真理要坚持以真理为标准原则?

以真理为标准原则,是指任何人的检验都应该以正确为标准。以正确为标准也就是以真理为标准。凡达不到真理的都是错误,决不能拿达不到真理的错误为标准。以错误为标准的检验只能得到错误,而决不能得到真理。以真理为标准就是以事实为标准,以符合人类利益为标准。因为事实就是真理,人类利益代表真理。以真理为标准不仅仅要反映在检验的标准上,还应该反映在检验的方式方法,检验的程序、结果上。试想:检验真理不以真理为标准,以错误为标准,以检验者的检验活动为标准能行吗?当然不行。所以,检验真理以真理为标准原则,才是真正的有原则。否则就是没有原则。没有原则的所谓 “有”,就是假原则。总之,检验真理必须坚持检验真理以真理为标准原则,反对靠无原则的煽动性叫喊来打断关于标准问题的理论争辩。靠无原则的煽动性争辩,是反真理派的拙劣惯技。这种靠假原则争辩的拙劣惯技一定理屈词穷、理屈事穷,必须坚决用真理驳斥。

(3)为什么检验真理要坚持充足理由原则?

充足理由原则,是指证明真理和错误的理由必须充分。真理和错误往往有许多理由。这些理由是构成判定真理和错误的主要标准的一般原则。真理至少有认识正确、意识正确、反映方式正确、反映结果正确的理由。这是一个反映涉及许多非本质决定的,也就是一个需要检验的对象存在许多方面的非本质决定的。中国汉字的 “罪”字有四非之意。这 “四非”之意告诉人们:罪有四非。也就是罪有四种不是、四种错误。如果没有四种不是、四种错误,就不构成罪。比如法院审理案件要求确证时间、地点、人证、物证、口供五合要素,就是要求检验真理至少要具备的五个方面理由。当然,具体某一真理或错误有多少理由,要具体真理具体错误具体分析来确定。总之,有充分的理由才能驳倒错误,确证真理。

“理由”是哲学名词,即理的由来。“理”由何来?来自事实。事实在真理的构成中是多方面、多联系的。因此,可确证真理的事实是多方面、多联系的。为了确证真理,就必须用这些事实来确证真理。关于用事实来确证真理的问题,列宁有段话说:“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 ‘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面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3卷,第279页)这段话说明了对确证真理的事实要求,即充足证据的要求和证据的真实性要求。

“理由”是假言判断中规定条件的判断的前提条件,即 “前件”。以前件为条件的判断叫 “后件”,也叫 “推断”。如在 “如果金属受到摩擦,那么它便生热”这一假言判断中,“如果”后面的判断是前件;“那么”后面的判断是后件。在每一个真理的推断中,有许多前件 (即理由)的存在。把前件 (可以作为标准的理由)充分揭示出来,用以证明真理或错误,是检验真理的必要手段。如果检验真理中理由不充足,是不能证明真理和错误的。证明有归纳证明和归谬法证明。归纳证明,就是 “用特殊事实证明一般原理的一种证明。论题是一般原理,论据是特殊事实。如以各种农作物选优良品种而增产的事实为论据,来证明 ‘选种能使产量提高’这一论题,就是归纳证明” (《辞海》)。归纳证明,也存在把证明理由归纳起来证明的含义。检验真理要想得到正确的结论,是必须坚持这一充足理由原则的。我今天否定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运用理论”作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正是坚持了这一原则。

(4)为什么检验真理要坚持不矛盾原则?

检验真理坚持不矛盾原则,就是在检验中不能把反映不符合被反映的矛盾结论当真理。如果是真理的,就不能存在反映不符合被反映的矛盾。因为真理不能存在反映不符合被反映的矛盾。矛盾是事物的不同一、不一致、有差异。在真理的构成中就是反映与被反映要同一、要一致、无差异等,这样才构成真理。如果反映和被反映不同一、不一致、有差异,就是错误。我们说检验真理要坚持不矛盾原则,就是要要求被检验的反映和被反映做到不矛盾。做到不矛盾,也就是做到真理。因此,坚持不矛盾原则,就是坚持真理原则。检验真理坚持不矛盾原则,也就是检验真理坚持真理原则。

(5)为什么检验真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检验真理必须有充足的事实和理由。充足的事实和理由就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真理的原则标准,也是坚持真理的原则标准。实事求是有真理的功能,它本身就是真理;有真理标准的功能,它可以作为真理的标准;它可以作为真理标准的标准确定真理的标准;它还是坚持真理的标准,检验坚不坚持真理的标准;检验真理的方法标准。这些标准太重要了,检验真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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