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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己权界的具体原则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生态化综合的实践论原则体系中,人与天调原则是其限度生存的认知原则,持续再生原则是其限度生存的价值导向原则,而群己权界原则却是其限度生存的行动规范原则,或可称之为限度生存的利害权衡原则。简单地讲,群己权界就是在公私论域之中权力与权利的界限:在其界限之内,就是真正符合人的本性和社会本性的自由;逾越其界限,就蜕变为强权和剥夺,自由则荡然无存。因而,群己权界原则,又可称之为群己相生原则。

在生态化综合的实践论原则体系中,人与天调原则是其限度生存的认知原则,持续再生原则是其限度生存的价值导向原则,而群己权界原则却是其限度生存的行动规范原则,或可称之为限度生存的利害权衡原则。

“群己权界”概念出自严复,他早年翻译斯图亚特·穆勒论自由的专著时,将其书名译为“群己权界论”。严复将穆勒所专题思考的“自由”译为“群己权界”,是因为他认为这本《论自由》的著作的核心主题是公与私之间的权力和权利关系。这种关系被严复在其译序中表述为:在人类社会里,公域讲权力,讲民主;私域讲权利,言自由,这就是“群己权界”。简单地讲,群己权界就是在公私论域之中权力与权利的界限:在其界限之内,就是真正符合人的本性和社会本性的自由;逾越其界限,就蜕变为强权和剥夺,自由则荡然无存。

从本质上讲,群己权界问题,就是自由的谋取与配享问题。

在近代以来的特定语境中,“自由”总被狭隘地定位在政治领域,因而,自由被划定为禁区。但实际上,“自由”的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学问题或经济学等方面的问题,它首先是一个存在论问题,然后才是一个生存论问题,最终才落实为一个实践论问题。自由的政治学问题、法学问题、经济学问题、教育学问题或社会学问题,其实都属于自由的实践论问题。客观地看,自由的实践论问题最终要受制于自由的存在论问题和生存论问题。自由的存在论问题,实质上是指个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此四者之间的共在互存问题,即人的存在自由必须置于社会的存在中来考量,社会的存在自由必须置于自然中来考量。因而,自由最终来源于自然宇宙创造生命世界及其万物生命的野性狂暴创造力与理性约束秩序力及其对立统一张力。也就是说,自然宇宙的野性狂暴创造力与理性约束秩序力之对立统一张力所形成的巨大空间,就是自由本身。由此规定自由的生存论问题,其实就是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四者之间的共生互生问题。将这一共生互生问题予以具体落实,就是人与人、人与群以及人与物、人与其他生命存在之间的共生互生问题。所以,自由的存在本质,就是你要存在,我也要存在,你与我都要同时存在的共享空间,就是自由;自由的生存本质,就是你要生存,我也要生存,你与我都因为要同时生存而共享一个空间,就是自由。

由此不难看出,自由只有在一种实际存在关系或生存框架中才可能产生,在没有形成任何存在关系或生存框架的个人世界里,不可能产生自由问题,即使是谈论自由,也毫无意义和价值。在具体的生存关系框架下,自由的存在本质是平等权利,自由的生存本质是利益,自由的实践本质是责任,自由的行动本质是权利与责任对等。从本质上讲,群己权界就是遵循自由公理而生成的利益边界原则,或者利益双赢原则:群与己的边界就是利益的边界,群与己确立利益边界的根本原则,就是群与己的双赢原则,这一原则的抽象表述,就是群与己共在互存、共生互生。因而,群己权界原则,又可称之为群己相生原则。

群己权界原则追求群己相生,具体地讲,就是追求我、你、他相生,就是追求个体与群体相生,个人与社会相生,个人与国家相生,个人与地球相生,个人与其他生物相生,或者物种地球相生,地球与宇宙相生。群己相生,就是我与你、你与他、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甚至个人与地球、个人与其他生物之间必须严格地划分出权利与权利的界限,或权利与权力的界限,真正做到权利与权利互为边界,真正做到权利对权力的边界。从这个角度讲,群己权界可以大而划之为两个维度,即人与社会的维度和人类与自然的维度。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维度上,社会、他人是群,我是己。因而,群己权界原则的根本所指,就是公共权力必须接受限度,并且公共权力必须以公民个人的平等权利为绝对边界和限度,公民手中所持有的平等权利必须成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实际监约力量,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和保障权利,从根本上杜绝权力的野性张狂与飞扬跋扈。

在人类与自然(地球和宇宙)的关系维度上,人类是己,自然是群,因而,群己权界原则的根本所指,就是人类必须在自然面前限度地使用自己的权力,以此充分维护和保障自然的权利。因为,自然就是一个生命世界,在这个生命世界里,一个生命的生存总是与另外的生命的存在息息相关:“各种生命,总的来说,是从地球的非生物外壳中出现的。生命是一个有力的化学形式,它一旦出现在地球上,就迅速地改变了地球的面貌。每一种生命都是紧紧地依附于它的物理和化学的环境,结果在这种环境已经变更的时候,新的适合于新的环境的生命形式就可以出现了。生命产生着生命,结果一旦以新的形式出现在它所适宜的环境中,它们就能够增生和传播,直到它们占据了在物质范围以内的每一个适宜它生存的环境生态位置。每一种生物是靠很多其他的生物而生存的,不论是间接地通过环境中的各种化学和物理部分,或是直接成为食物或庇护所。在地球上的每一种生物中间,确切地说,在它每个单独的细胞里,都包括有另一个组织结构,按照它自身的规模,就像环境系统一样复杂。这个组织是由非常多的和错综复杂的各种分子所组成的,这些分子通过化学反应而精巧地相互连结在一起,整个有机体的生命性能都依赖于它。”[12]

【注释】

[1][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张宁、丰子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2][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张宁、丰子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3][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张宁、丰子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4]毕世杰:《发展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6][美]M.P.托达罗:《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于同生、苏蓉生等译,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6页

[7][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8][美]巴里·康芒纳:《封闭的循环》,侯文惠译,吉林人民出版1997年版,第7页。

[9][清]戴望:《诸子集成·管子校正》,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71页。

[10][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28—129页。

[11][清]戴望:《诸子集成·管子校正》,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42页。

[12][美]巴里·康芒纳:《封闭的循环:自然、人和技术》,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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