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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院科学到产业科学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普遍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国际主义,即科学具有跨越国界的特性,科学的国际性是对种族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地方性科学知识的否定或排斥,与它相对应的是典型的科学存在形态是种族中心主义。科学怀疑可能因为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而产生,但最终目的是消解门户之见,达成共识。

库恩说:“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同一个科学专业领域中的工作者组成。在一种绝大多数其他领域无法比拟的程度上,他们都经受过近似的教育和专业训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钻研过同样的技术文献,并从中获取许多同样的教益。通常这种标准文献的范围标出了一个科学学科的界限,每个科学共同体一般有一个它的主题。在科学中、在共同体中都有学派,即以不相容的观点来探讨同一主题。但是比起其他领域,科学中的学派少得多。他们总是在竞争,而且这种竞争通常很快就结束,其结果,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把自己看做、并且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唯一的去追求同一组共有的目标、包括训练他们的接班人的人。”[17]齐曼说:“科学在社会中的位置并不只是一项个人爱好或一种文化传统,它是国家预算中的一项。在科学和其他形式的知识和行为——例如技术、医学、法律和政治——之间存在着不断增加的张力(tensions)。科学家被他们的学生问道,他们是在为一项使命还是在为一种职业作准备。人们被期望,对来自并影响科学被组织和实施方式中的剧烈变化作出理性的抉择。”[18]随着科学研究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或专业,同以往相比,今天的科学工作者对自己的科学研究的性质、途径、目标等陷入了更多的困惑。因为的确存在着“科学正在遭受抨击。人们正在对科学的力量丧失信心。伪科学信仰兴旺起来,反科学发言人在公共辩论中获胜。工业企业滥用技术。立法者控制着实验。政府大幅度削减研究拨款。甚至资深学者也在怀疑科学的主张”[19]的现象。虽然科学仍然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和信任,科学仍然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社会、政府、国家和整个人类的支持和信任,科学也从来没有达到过像今天这样的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力,但是,上面提到的困惑仍然是科学家们不得不面对的。

1.学院科学及其特点

(1)“学院科学”(academic science)同“纯科学”(pure science)联结在一起。并不是所有科学研究都是工具主义的。科学哲学家用不同术语来表示“纯科学”,比如“无限制的”、“好奇心驱使的”、“不切实际的”、“基本的”、“基础性的”、“根本的”等等。[20]纯科学家被称赞为真理的诚实探索者和新知识的开拓者。纯科学的研究对象一般指基础的科学研究。它是实验性或理论性的工作,目的是为了获取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根本基础的新知识,而事先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

(2)学院科学的特征可以追溯到17世纪科学革命,其现代形式出现于19世纪上半叶的西欧,并演变成一种连贯的、精致的社会活动,日益整合到社会之中。

(3)学院科学是以科学制度作保障的,有特殊的精神特质。默顿把它们归纳为四种品质,即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态度。[21]齐曼还增加了一些品质,如独创性、制度化、专业化等等。

(4)所谓普遍主义,指的是科学研究活动对客观性和中立性的强调。强调科学知识不会因人而异,也不会因出身而异。真理性断言,无论来源如何,都必须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的标准,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无论是把一些主张划归在科学之列,还是排斥在科学之外,并不依赖于提出这些主张的人的个人或社会属性:他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和个人品质也都与此无关。”[22]

(5)“科学家有祖国,科学无国界。”普遍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国际主义,即科学具有跨越国界的特性,科学的国际性是对种族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地方性科学知识的否定或排斥,与它相对应的是典型的科学存在形态是种族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曾经在20世纪犯下可怕的罪恶。在科学上的表现为,把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和人类文明寄希望于某个特定的民族或种族,否定其他民族和种族的贡献,甚至以此作为一些民族或种族优越于其他民族和种族的证据。种族中心主义曾经成为德国纳粹排斥和屠杀犹太人的重要依据。

(6)普遍主义的一个后果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开放性,要求在各种职业上对有才能的人开放。“除了缺乏能力之外,以任何其他理由限制人们从事科学都不利于知识的进步。”[23]科学的普遍主义导致了科学上的民主精神,“成就评价的非个人标准和地位的非固定化是开放的民主社会的特征。”科学知识的动态发展模式使得科学的权威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有利于科学研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7)科学的公有性。它指的是科学研究的重大发现是社会协作的结果。它们归社会所有,它们构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发现者对这类财富的权利是有限的。“用名字命名的定律和理论并不表明它们为发现者及其后代所独占,惯例也没有赋予他们使用和处置它们的特权。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把科学中的产权削减到了最小限度。”[24]学院科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科学家们从事科学研究希望获得的主要的不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上的尊重和承认。

(8)科学的无私利性(disintrestedness)或者超功利性。“公开”、“公有”、“共享”是连结在一起的,只有公开的科学知识才能得到承认。科学知识是一种公共产品,一种公共的善。科学最终要服务全人类,这是它的最高目的。但是回归到科学工作者的现实,科学的无私利性是比较少见的。科学家通过“谦虚”来表示他们的无私利性。“科学家确实以奇特的非个人方式进行写作,他们在文中确实标注了无数注释,以示感激地承认受惠于其他科学家的工作。事实上,论文导师、期刊编辑、审稿人、书籍评论者和其他权威人士管辖着文献并检查不符合惯例的交流。但是学徒研究人员很快便认识并采用了这些惯例。”[25]

(9)独创性。科学研究总是要提出某种新东西,有所新突破,“学院科学同独创性规范所推动。”[26]

(10)怀疑主义。科学怀疑必须是“有组织的怀疑”,“它既是方法论的要求,也是制度性的要求。按照经验和逻辑的标准把判断暂时悬置和对信念进行公正的审视,业已周期性地使科学陷于与其他制度的冲突之中了。”[27]科学的怀疑必须是在学院内部的怀疑,仍然表现为对事实真相或“客观性”的追问。科学怀疑可能因为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而产生,但最终目的是消解门户之见,达成共识。

(11)专业化和职业化。科学家依赖于“特定类型的社会结构。科学家协会的宣言和声明都在关注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科学家被看做特殊群体。科学家认为“自己独立于社会,并认为科学是一种自身有效的事业,它存在于社会之中但不是社会的一部分”[28]。我们可以称这种独特的现象为科学的专业化现象。专业化是每一门成熟的学科所要求的。具体表现为,科学工作者对于自己所在学科的术语、实验操作方法、实验手段、思想表达方式、发表作品途径的掌握和认同,对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的认同,对从事科学活动的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专业化和职业化是相似的。专业化是职业化的前提,职业化是专业化的结果。默顿把科学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表述为:

1.一组特定的方法,知识就是用这组方法证实的;

2.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所获得的一些积累性的知识;

3.一组支配所谓的科学活动的文化价值和惯例;

4.上述任何方面的组合。[29]

科学家就是按照上述专业(或职业)要求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

(12)科学家的自主性和自觉性。“文化和科学制度中的自主性的界线意味着,与社会标准不同,判断那项工作的有效性和价值的理性标准,超越了无关的对群体的忠诚。接受技术标准并承认在科学和学问中要有诚实的态度,就超越了在社会归属及科学家和学者的忠诚中存在的差异。”[30]

2.后学院科学及其特点

今天,学院科学已经成为历史或正在成为历史,它更接近像科学社会学中传统的“默顿规范”描述的对象。然而,过于简单和理想化的默顿规范,与现实科学活动并不相符合。今天的科学组织、管理和实施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不可逆转的、遍及世界的变革。这是一场科学活动的性质和方式的根本变革,是学院科学渐渐让位于后学院科学(postacademicscience)的变革,后者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1)今天的科学形象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后学院科学更加接近科学研究的现实,科学家更像普通人,而不是一类特殊的人。

(2)后学院科学是更加面向社会、面向世俗、面向实际的科学,是更加务实的科学。

(3)后学院科学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丑恶现象同样会发生在科学领域里,同样渗透着愚蠢荒唐、无能为力、自私自利、道德近似、官僚科层、无政府状态等世俗生活的所有因素。

(4)后学院科学承认科学研究不是中立的、客观的、超脱的、置身事外的,而是有科学家的利益和趣味介入的。科学方法不可能完全消灭主观性。科学家在方法论上、在人格上、在天赋上都不享有特权。“科学并非是比其他所有理解事物方式优越的唯一有特权的方式,其基础也并不比其他人类认识模式的基础坚实深厚。”

(5)后学院科学承认科学家并不先天或优先拥有值得其他社会成员尊敬的品德。“不是试图用一套预设的理想化的哲学原理为科学实践辩护,而是已经从对科学得以运行的社会建制的分析中得出关于科学的认知方法和价值更为现实的说明。”

(6)后学院科学与企业具有更加密切的联系,更多地参与了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科学家更像是知识生产者。

3.从学院科学到产业科学

科学既可以是一种纯粹的私人物品,也可以是一种纯粹的公共物品,更可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作为纯粹的私人物品,科学研究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因为那样的科学研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企业为了开发新产品而进行科学研究,其成果只能归企业所有,而不能为整个社会分享。作为纯粹的公共物品,科学研究如果由个人或企业来承担,那么就会有一种不理性的,因为,这样的研究既然是纯粹公共物品,私人或私有企业就不愿意进行投入,因为其结果是共有的,是为所有人所分享的。这样的研究活动只能由国家和政府来支持。第三种情形是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情形,无论是私人投资,还是国家投资,科学研究从长远来看,总是会对整个社会带来有益的影响。

(1)随着后学院科学的到来,科学便发展到了产业科学阶段。科学活动本身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产业与科学成为联系最为密切的两大社会领域。

(2)科学界和产业界之间更密切关系的建立,是学院科学向产业科学转变的主要特征之一。[31]

(3)科学界和产业界的联姻,知识与资本的共谋,否定了默顿有关科学精神实质的构想。像公有性、无私性、普遍主义、怀疑主义都受到了挑战,有的已经被否定,有的则需要进行修正。

(4)鉴于支持科学研究活动的国家、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大多是公共部门的事实,科学从学院科学转向产业科学,表明了科学研究工作的利益分配机制的变化。表明了科学家共同体已经成为科学研究成果的经济利益和其他社会利益的直接分享者。

(5)随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实施,科学正在成为产业,成为支撑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力量。

4.科学只是一种社会建构

科学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科学社会学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科学建构论。科学建构论者是一个松散的共同体,从其思想传统来说,从远处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人对科学知识可能性的怀疑,更晚近可以追溯到卢梭对科学与人类文明冲突的忧虑,最近则与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对科学的批判具有密切联系。像“科学的人文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科学技术与社会”(STS)、“建构论”、“科学学”等学说都属于这个学派。它宣称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并非客观真理,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德里达的“文本之外别无他物”思想和福柯的“知识—权力”结构理论无疑对这个学派产生了影响。

(1)科学知识社会学是科学建构论的核心分支学派,它是以科学社会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通过对科学研究活动进行社会学调查的方式来实际地探讨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的一个新兴学派。像布鲁诺·拉图尔、诺尔塞蒂娜、科林斯、皮克林等人是这个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2)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对科学的科学研究。这个学派把科学家共同体及其与社会、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关系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像科技政策、科技经济学、科研管理、学院政治学、科技文化、科技与企业尤其是地方产业的关系、科技与教育、科技与军事、科技与国家自然灾害等问题成为它探讨的重要内容。

(3)这个学派借鉴了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田野调查手段,注重研究具体的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和科研活动,注重案例研究,以自然主义的方式心平气和地研究科学,不把科学当做神圣的东西或者特别的东西看待,揭示科学的世俗本性,以批判的态度来对待科学,设法剥除科学头上的神圣光环,还科学以本来面目。

(4)他们不仅关注科学团队中各成员的各自作用,而且关注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过程,科学家在项目中的分工,科学家为了争取基金支持而进行的必要游说及其策略,科学家与企业的关系,科学家与政府的关系,科学家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

(5)由于关注的不是科学研究的最终结果或成果,而是科学活动的实际过程,这个学派把科学的实验室工作作为考查的重点。它如实地记录科学家们的日常工作,揭示了真正的科学事实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

(6)这个学派更多地揭示了科学研究活动与社会的联系,表明科学家共同体是一个开放的共同体,他们的活动更多地受到外在社会需求的影响,尤其是受到企业的影响。科学家要完成许多应急性工作,这些工作虽然具有一定的效用价值,但是不是基础性具有学术价值的工作。

(7)这个学派的一大贡献是,它揭示了科学研究在今天已经成为主要面向不是客户需要的复杂的社会工作。科学家的角色也已经成为像企业家那样完成客户订单的工作。在科技市场上,如何有效地推销自己,与同行展开竞争,并不是把自己的科研优势简单地向社会或雇主展示的过程,而是微妙的博弈过程。

(8)按照这个学派的见解,科学活动只有通过不断地争取到新的资助项目才能得到延续,科学家不应当坐等好的项目的到来,而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去说服社会、政府、企业、基金会等凡是能够提供科研支持和资助的所有个人和团体。

(9)科学知识社会学把科学完全置于社会之中,认为科学已经成为满足特定社会需求的,与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发生着日益密切联系的,从学院走向产业的活动。

(10)科学知识社会学更加感兴趣的是后学院科学或产业科学,是科学技术与市场的关系。

参考书目

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纪树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

科恩:《科学中的革命》,鲁旭东、赵培杰、宋振山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

贾撒诺夫等编:《科学技术论手册》,盛晓明等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

齐曼:《真科学》,曾国屏、匡辉、张成岗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

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

【注释】

[1]麦克基:《自然的终结》,孙晓春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54页。

[2]科恩:《科学中的革命》,鲁旭东、赵培杰、宋振山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88页。

[3]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65页。

[4]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44页。

[5]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51~352页。

[6]克里斯·哈布尔斯·格雷:《电子人国家》,载于曹荣湘编:《后人类文化》,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84页。

[7]默顿:《科学社会学散忆》,鲁旭东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0页。

[8]科恩:《科学中的革命》,鲁旭东、赵培杰、宋振山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16页。

[9]约翰·齐曼:《真科学》,曾国屏、匡辉、张成岗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页。

[10]默顿:《科学社会学》(下册),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409页。

[11]科恩:《科学中的革命》,第103页。

[12]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56页。

[13]科恩:《科学中的革命》,第126页。

[14]科恩:《科学中的革命》,第118页。

[15]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张国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8页。

[16]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第67页。

[17]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159页。

[18]约翰·齐曼:《真科学》,曾国屏、匡辉、张成岗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页。

[19]约翰·齐曼:《真科学》,第1页。

[20]约翰·齐曼:《真科学》,第23页。

[21]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65页。

[22]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65~366页。

[23]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68页。

[24]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70页。

[25]约翰·齐曼:《真科学》,第50页。

[26]约翰·齐曼:《真科学》,第223页。

[27]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76页。

[28]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62页。

[29]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362~363页。

[30]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第186页。

[31]齐曼:《真科学》,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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