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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传》的思想体系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易传》的思想体系《易传》是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产生于战国末年。对经而言称为传,又称《十翼》。《易传》的思想总体上属于儒家学派,但它的出现也与战国诸子学说发展的背景分不开,是理论思维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易传》的思想体系中包含着对自然和社会的普遍规律的认识。

第一节 《易传》的思想体系

《易传》是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产生于战国末年。它包括《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十篇。对经而言称为传,又称《十翼》。后代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很多,也都是“易传”。与其他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相区别,“十翼”又称做《易大传》。

为什么对占卦的书《易经》的解说和发挥能产生出《易传》这样的哲学著作?这是因为《易经》的内容、形式和功能具备一些特点。《易经》的一些卦爻辞中包含着直接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总结。例如“师出以律,否臧,凶”(《师卦》初六爻辞),“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泰卦》九三爻辞),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内容和认识意义,而不仅是依据卜卦工具显示的变化作出的主观臆想。《易经》的卦爻辞已经借助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结构组成了一个系统,不再是一堆毫无联系的占卦材料。《易经》也不再是单纯作为史料保存的占卦记录,而是为后来占筮提供参考和推论的依据。这些特点都是卜辞所不具备的,这是《易经》能够发展出哲学思想的内在原因。

从《易经》的时代到《易传》的时代,经历了七八百年的漫长时间。在这期间,人们对待《易经》的看法反映了西周到战国末年人们理论思维提高的过程。殷周之际曾发生过一次宗教世界观的变革,通过这次变革形成的周人宗教世界观强调人事可以影响天命,为人类自觉的能动性开辟了一席之地。这一时代形成的《易经》是探测神意的工具,对世界的看法属于宗教世界观。例如《益卦》六二爻辞说:“王用享于帝,吉。”《大有卦》上九爻辞说:“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但《既济卦》九五爻辞又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萃卦》六二爻辞和《升卦》九二爻辞都说:“孚乃利用禴。”又认为人的诚信(“孚”)可以影响神的意志。只要诚信,有时一种菲薄的祭祀(“禴”)反而比杀牛献牲的大祭更能得到神的福佑。这与西周的宗教世界观是完全一致的。春秋时期,宗教世界观严重动摇,人们对《易经》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有人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左传》桓公十一年)有人说:“《易》不可以占险。”(《左传》昭公十二年)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并不用《易经》占卦,而是把卦爻辞作为自己已有的某一观点的证据加以直接引用[1]。例如郑大夫游吉引用《复卦》上六爻辞“迷复,凶”作为“楚子将死”的证据(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史墨引用《大壮卦》卦象作为他的发展观的论据(见《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孔子说:“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又说:“‘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论语·子路》)他为了论证持之以恒的意义,引用了两个论据,前一个是“南人”的格言,后一个是《恒卦》九三爻辞。这种引证方法说明,在孔子心目中,《易经》卦爻辞与格言相似,没有特别神秘的地方。这种对待《易经》的态度也是与春秋时代理性的觉醒相一致的。但这时人们只是利用卦爻辞的个别条文表达一些零散的哲学观点。到了战国末期,《易传》对《易经》的框架结构作了全面解释,利用它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因而形成《易传》这样一部哲学著作。《易传》的思想总体上属于儒家学派,但它的出现也与战国诸子学说发展的背景分不开,是理论思维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易传》各篇并非一人所作,产生的时间也先后不同,《序卦》《说卦》《杂卦》三篇较其他各篇出现更晚。但从整体来看,《易传》的内容把政治伦理教训作为核心,强调“辩上下,安民志”(《履卦·象传》),“非礼弗履”(《大壮卦·象传》),着重说明家长制的家族制度的重要。《易传》还提倡调和宗教与唯物主义的“神道设教”思想,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观卦·彖传》)《易传》又发挥了明德慎罚的政治思想,主张“裒多益寡”(《谦卦·象传》),“赦过宥罪”(《解卦·象传》),“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旅卦·象传》)。这些都是儒家思想的特征,说明《易传》是儒家中一个派别的著作。司马迁和班固都记述过先秦至汉初《易》学的传授世系(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汉书·儒林传》),《易传》的作者必属于与这个传授世系有关的人物。

《易传》的思想体系中包含着对自然和社会的普遍规律的认识。《系辞》说:“夫《易》开物成务,昌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它的内容是人类认识史上积累起来的,形式是从古老的占卦巫术承袭来的。

为了把内容装入《易经》的框架,《易传》解释《易经》时,继承和发展了占卦的象数学。“象”指卦象和爻象。《易传》认为每一卦每一爻都象征着一类事物。例如《说卦》认为,乾卦主要象征着天,但也象征圜、君、父、玉、金、寒、水、大赤、马、木果等。坤卦主要象征地,但也象征母、布、釜、吝啬、均、牛、大舆、文、众、炳、墨等。巽卦主要象征风,但也象征少发、广颡、多白眼的人,经商得利等。坎卦主要象征水,但也象征忧愁、心痛、耳痛等。又如,《彖传》解释剥卦(椂)说:“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认为剥卦的下五爻都是阴爻,上一爻是阳爻,象征阴性的东西在增长,阳性的东西在衰退,预示着“小人”得势。《彖传》解释复卦(椃)说:“复,亨。刚反,动而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认为复卦下一爻是阳,象征阳性的东西在复生,新生的力量正在发展。“数”指占卦中的一套数字关系,指阳数、阴数和大衍之数等。阳数也叫天数,即奇数中的一、三、五、七、九。阴数也叫地数,即偶数中的二、四、六、八、十。天数之和与地数之和相加为五十五,叫天地之数。天数具有阳刚的性质,地数具有阴柔的性质,因而八经卦中卦画为奇数的四卦(乾img58、震img59、坎img60、艮img61)为阳卦,卦画为偶数的四卦(坤img62、巽img63、离img64、兑img65)为阴卦。另外,在筮法中还有一些被赋予特别意义的数。《系辞》说:“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这是说占卦时使用的蓍草总数五十五叫大衍之数。“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这是说演成《乾卦》的216策与演成《坤卦》的144策相加为360策,正与一年360日相当。“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这是说六十四卦中共有阳爻、阴爻各192爻,演成192个阳爻的策(6912)与192个阴爻的策数(4608)相加总数为11,520策,正与万物的数目相当[2]。《易传》认为这些数字都具有某种神秘性,从这些数字出发,可以说明《易经》的成变化、行鬼神的功用。

《易传》用象数解释《易经》,用《易经》的框架说明世界,对于思想内容起了一种组织作用。但是,卦、爻象与占卦中的数字关系和事物之间没有客观的内在联系,象数说牵强附会地把《易经》的卦、爻象以及占卦中的数字关系与事物联系起来,使认识神秘化,损害了思想内容。

《易传》利用了春秋时期的卦象说解释万物生成问题。春秋时期的卦象说认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分别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自然物。《易传》把天地与其他六种自然物看成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说卦》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这就是说,乾(img66)、坤(img67)两卦分别代表父母,震(img68)、坎(img69)、艮(img70)三个阳卦分别代表长子、次子、少子;巽(img71)、离(img72)、兑(img73)三个阴卦分别代表长女、次女、少女。在万物生成中,天、地的作用是“万物资始”“万物资生”(《彖传》)。六个子女的作用则是“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说卦》)。乾、坤两卦代表的天地在万物生成中起主要作用,震、坎、艮、巽、离、兑六卦代表的雷、水、山、风、火、泽在万物生成中起辅助作用。《易传》有许多类似说法,如说:“天地交而万物通也”,“天地感万物生化”,“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天地节而四时成”(《象传》),“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这些说法都是把物质性的天地当做万物生成的根源。

天地究竟是怎样生成的?《易传》认为天地是由太极生成的。太极在筮法中是指大衍之数,即五十五根蓍草的总体,在思想内容方面是指天地未分之混沌状态,也就是《吕氏春秋·大乐》中所说的“太一”和《礼记·礼运》中所说的“大一”。战国时代流行一种看法,认为天地是从某种混沌状态中产生出来的,《易传》也具有同样看法。问题在于《易传》还不把太极看做本原,它说:“《易》有太极。”就是说太极为《易》所有,《易》的框架结构比太极更高,更具有本原性的意义。

《易传·系辞上》解释天地万物的形成,提出这样的公式:“天尊地乎,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署。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万物。”这个公式常被古代思想家们所引用,其内容是:天高地卑,确定了“乾”(象征天)、“坤”(象征地)的性质,也确定了人间尊卑贵贱的位置。天动地静,由此确定了天的刚性与地的柔性。人们的主张相同就彼此结合,万物的种类相异就彼此分离,由此又有了吉凶的区别。天具有日月星辰等天象,地具有山泽平原等形态,引起天地的变化,就从这里开始。在这个公式里,值得注意的是,《系辞》肯定天地自然直至人间社会,一切都是“有对”的,如阳与阴、动与静、刚与柔、天与地、乾与坤、男与女等。唯其如此,天地与人间才有变化。鼓动万物有雷电,润泽万物有风雨;太阳和月亮在运行,一寒一暑在推移;乾的阳气化为男性,坤的阴气化为女性,这些都证明变化的源头是刚柔八卦的激荡相摩,是事物对立面相辅相成,相互作用。

关于事物的发展规律问题,《易传》继承和发展了阴阳观念,认为阴阳交感则事物发展,否则事物停滞。例如《彖传》解释咸卦说:“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咸卦代表事物有发展前途,在占卦中代表吉利。因为咸卦的卦象(椌)是上兑下艮。兑(img74)为阴卦,代表阴气,性质为柔;艮(img75)为阳卦,代表阳气,性质为刚。性质为刚的阳气在下就要上升,性质为柔的阴气在上就要下降。阳升阴降,二气交感,所以事物有发展前途。《文言》解释乾卦初九爻说:“‘潜龙勿用’,阳气潜藏。”占卦遇到乾卦初九爻不可有所作为,因为它表示阳气潜藏着,不与阴气交感,所以表示事物尚无发展前途。《易传》对阴阳观念的发展在于,它不仅把阴阳看做气,而且把阴阳看做事物的属性。它把万事万物分为两类,一类具有阳的性质,另一类具有阴的性质,用阳表示一切事物中刚健的属性,用阴表示一切事物中柔顺的属性。这样,阴阳就成为一对代表万物中两种对立势力的哲学范畴。阴阳交感引起发展也就是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相互作用引起发展。《系辞上》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下》说:“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这就是用事物本身的矛盾来解释事物的发展,而不在物质世界以外寻求万物发展的动力。

《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把阴阳范畴看成贯穿天道、地道、人道的总规律。对于规律与现象的关系以及规律的作用,《易传》提出了深刻的见解。按照《系辞上》的说法,天下事物是极其复杂(“天下之至赜”)和变化多端(“天下之至动”)的,人们很难把握,而规律则是简单的,人们容易把握(“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掌握了规律就可以“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这是从简单和复杂的角度讨论规律与现象的关系,指出掌握规律的意义。《易传》还从抽象与具体的角度讨论规律与现象的关系,看到规律是无形的、抽象的,现象是有形的、具体的。《系辞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个命题后来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易传》对事物发展变化作了深入探讨,具有比较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在先秦思想史上,除《老子》以外,其他著作都只是接触到辩证法的个别片断,唯有《易传》的辩证法思想比较系统。

《易传》认为发展变化是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它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丰卦·彖传》)这是从日月运行变化中引申出天地万物无不变化的看法,从而说明天地万物都要随时间而变化,人类社会以及“鬼神”也不能例外,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易传》又认为,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是变化的根源,“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同上),“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系辞下》)。《易传》还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向对立面转化。《易经》有许多相反的卦是排列在一起的,例如,泰卦(棯)和否卦(棲),剥卦(椂)和复卦(椃),震卦(椧)和艮卦(椨)。《序卦》对这种排列解释说:“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动必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乾卦六爻的爻辞说明事物依次上升发展,但最上一爻九六爻辞为“亢龙有悔”。《文言》解释说:“‘亢龙有悔’,穷之灾也。”就是说事物发展到极点(“穷”)就要向反面转化了。以上是《易传》辩证法思想与《老子》相同的方面。

《易传》的辩证法思想与《老子》又有不同,最突出的表现是《老子》强调柔弱,《易传》强调刚强。《乾卦·象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里既讲了自然界的规律性,又讲了人生哲学。天的运行永恒不止,君子应当效法天行的健壮精神,自强不息。《大有卦·彖传》说“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也是同样的思想。柔弱和刚强,在事物发展中各有一定作用,片面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易传》高于《老子》之处在于,它在强调刚强的同时,没有完全否定柔弱的作用,它主张刚柔相应,保持正中之道,以防止刚强向反面转化。《易传》把这个思想应用到社会关系方面,作了大量发挥。它认为社会关系中君道、夫道、君子之道是刚强的方面,臣道、妻道、小人之道是柔弱的方面。刚要与柔相应,必要时可以居于柔下,损刚益柔,以贵下贱,以取得柔的方面的顺从和拥护。《师卦·彖传》说:“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役)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随卦·彖传》说:“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屯卦·初九象传》说:“以贵下贱,大得民也。”《益卦·彖传》说:“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谦卦·彖传》说:“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终也。”柔凌驾于刚之上(“柔乘刚”)必然导致不吉利的后果,但若能“顺乎刚”而与刚相应,则可以导致吉利的结果。《易传》看到刚强和柔弱二者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表明对《老子》思想有抛弃也有吸取。

《易传》不同于《老子》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老子》主静,《易传》主动。《易传》认为,《乾卦》象征的动不仅有“万物资始”的作用,动的结果还能达到“保合太和”“万国咸宁”(《乾卦·彖传》)的高度和谐状态,“能以美利利天下”(《文言》),获得极广泛的成果。《易传》从重视运动发展出发,强调变革的思想,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应该顺从事物发展的趋势自觉进行变革。《系辞上》说:“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化”是事物发展的趋势,“裁”是顺从事物发展趋势主动进行变革。《革卦·彖传》说:“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这是说革卦之象(椥下离上兑)是火在下而欲“炎上”,水在上而欲“润下”,于是发生斗争。离为次女,兑为少女,两者发生斗争,所以说“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在这种条件下就应自觉进行变革,“革而当,其悔乃亡”。《革卦·彖传》接着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把变革视为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认为经过变革事物才能向前发展,这是《易传》对辩证法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至于“革”是不是发展中的质变,以上两处没有说明。《系辞下》“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以及《复卦》卦辞“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的说法,倾向于把发展看成是往复循环,这又是与《老子》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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