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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事哲学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军事哲学兵学 中国古代关于兵事活动的思想学说,重点在于兵事活动之基本规律的研究与探索。至此,方呈现出“兵学”的独立形态。先秦兵家哲学 见“中国古代军事哲学”。君民上下同心,下民乐于拼死为君上效命,这就是民心之所向,就是最大的道义。兵家以涵盖政治、民心之“道”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正反映了军事服从于政治、服务于政治这一贯通古今之理。

 中国古代军事哲学

兵学 中国古代关于兵事活动的思想学说,重点在于兵事活动之基本规律的研究与探索。它既是已经过去的兵事活动的经验总结,也是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兵事活动的理论规划与指导。其初期形态主要表现为兵事活动的规划、动员、誓词,及兵事活动历史过程的史实叙说,前者如《尚书》中的诸多誓词,后者如《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后期形态,则表现为兵事活动基本规律的专题研究与专题兵书的撰著。如早期的《军政》、《军礼司马法》、《太公兵法》,春秋战国时期的《孙子兵法》、《吴起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兵法》等。至汉初时,此类兵法尚有一百八十余家,经张良、韩信删定为“三十五家”。西汉后期刘向、刘歆整理古代典籍,兵书一类专门委托步兵校尉任宏校理,其成果集结为刘歆《七略》中之《兵书略》,即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种五十三家。至此,方呈现出“兵学”的独立形态。参见“先秦兵学”、“汉唐兵学”、“宋元明清兵学”等。

先秦兵家哲学 见“中国古代军事哲学”。

汉唐兵家哲学 见“中国古代军事哲学”。

宋元明清兵家哲学 见“中国古代军事哲学”。

道 中国古代兵家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作为“兵家”哲理概念的“道”,主要有以下几层涵义:(1)指民心、道义。《孙子兵法·始计》具列用兵之“五事七计”,居“五事”之首者便是“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君民上下同心,下民乐于拼死为君上效命,这就是民心之所向,就是最大的道义。七计所称“主孰有道”,亦指此义。所以兵家之“道”的核心就是民心、道义,就是战争的政治基础,是正义所在。道家儒家在论“兵”时,其最高的境界也在于此:道家认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三十章》):“夫唯(一作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三十一章》);此“道”字皆与“兵”相对待,均言政治、民心。儒家孟轲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就是道义、民心,就是“道”之所在,故孟子又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公孙丑下》)。其“道”之所在,就是民心之所向。兵家以涵盖政治、民心之“道”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正反映了军事服从于政治、服务于政治这一贯通古今之理。(2)指反本复始。《吴子·图国》:“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义者所以行事立功;谋者所以违害就利;要者所以保业守成。”吴起以道、义、谋、要四者并列,其“道”之“反本复始”的意蕴,显然据有根本性之意义。故曰“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如此方能“举顺天人”。其“道”亦以民心、道义为本。(3)指兵家用兵的至高境界。《孙膑兵法》将其作为兵家范畴的最高位置。孙膑认为,“知兵”未必“知道”,如齐威王、田忌,“几知兵矣,而未达于道也”(《孙膑兵法·威王问》)。兵家之胜,不在“众”,不在“富”,亦不在于“兵利甲坚”,“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孙膑兵法·客主人分》)。故孙膑曰:“知(智),不足将兵,自侍(恃)也。勇,不足将兵,自广也。不知道,数战,不足将兵,幸也。夫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请(情),陈(阵)则知八陈(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孙膑兵法·八阵》)故孙膑之“道”,上涵天文,下括地理,中得民心,外知敌情,表现了天人之际的一般规律,“知孙氏之道者,必合于天地”(《孙膑兵法·陈忌问垒》)。用兵者只有“知道”,方能预知胜负,方能达于最高境界。后世兵家言“道”者,大致无出于上列内涵。

势 中国古代兵家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孙子兵法》有《兵势》(又称《势篇》),《孙膑兵法》有《势备》,均专论用兵之势,孙膑又特以“贵势”著称。势,本指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潜在力量,激之使发,则无可阻挡,存而不发,亦可形成明显的威慑。其“势”如系自然存在,如“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转圆石于千仞之山”,此为“自然之势”。如系社会存在,如君位、官位以及某种固有的趋向等,则称为“权势”、“威势”、“趋势”。不论是自然存在或社会存在,只要具有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就可为“顺势”、“因势”或“乘势”。《孟子》曾引齐人之言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公孙丑》上)“智慧”为人之智力,“乘势”乃利用客观力量;“智慧”之不如“乘势”,正如使用一般农具(镃基)所做的努力,远不如“天时”所带来的效果。兵家之势,首先是利用客观既存之“势”。孙武称“善战者求之于势而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孙子·兵势》),孙膑称“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其次则是通过主观的作为以“造势”,《孙子兵法》所言“分数”、“形名”、“奇正”、“虚实”诸多方略,其作用首先在于形成有利于我的态势。故《孙子兵法》曰:“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弩,节如发机”;“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兵势》)《孙膑兵法》亦曰:“凡兵之道四:曰阵,曰势,曰变,曰权。察此四者,所以破强敌、取猛将也。”(《势备》)正是在“任势”、“因势”、“造势”的多种运作中,古今兵家战将谱写出了诸多有声有色的战争篇章。

奇正 中国古代兵家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孙子·兵势》:“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又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孙子兵法》最基本的用兵形式就是奇与正。《孙膑兵法》则有《奇正》一篇以专论之(见1975年文物出版社所出简装本《下编》)。对何以为正,何以为奇,诸家理解略有差异。《孙膑兵法·奇正》:“以形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奇正无穷,分也。”又曰:“分定则有形矣,形定则有名矣。……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是以静为动奇,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孙膑之论,表现了奇正相别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是对奇正范畴本质的深刻概括。后世兵家在解析《孙子兵法》时,又从各个具体层面展示了自己的见解。曹操曰:“先出合战为正,后出为奇。”又曰:“正者当敌,奇兵从旁击不备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李筌曰:“当敌为正,傍出为奇”;梅尧臣曰:“动为奇,静为正;静以待之,动以胜之。”何氏曰:“兵体万变,纷纭混沌,无不是正,无不是奇。若兵以义举者,正也;临敌合变者,奇也。”关于奇正之变,何氏又曰:“我之正,使敌视之为奇;我之奇,使敌视之为正。正亦为奇,奇亦为正。大抵用兵皆有奇正,无奇正而胜者,幸胜也,浪战也。”(同上)对于奇正之相生,《唐李问对》中唐太宗曰:“吾之正,使敌视以为奇;吾之奇,使敌视以为正;斯所谓‘形人者’欤?以奇为正,以正为奇,变化莫测,斯所谓‘无形者’欤?”李靖曰:“孙武所谓‘形人而我无形’,此乃奇正之极致。”“大众所合为正,将所自出为奇,乌有先后、旁击之拘哉!”又曰:“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分合所出,唯孙武能之。吴起而下,莫可及焉。”(《宋本武经七书》)是对孙武思想的深刻理解。

虚实 中国古代兵家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孙子兵法》有《虚实》篇专论。其《兵势》篇亦曰:“兵之所加,如以碬投卵者,虚实是也。”碬,汉简本作“段”,十一家注本和武经本皆作“碬”。碬,《说文》:“砺石也,从石,段声。”(见徐锴《说文解字系传》)砺石,即粗磨刀石,其质至坚至硬。清段玉裁注《说文》,改“碬”为“碫”,注曰“碫石也”。碫石为锻打用的石砧,亦至硬至坚。“卵”为鸟蛋,其壳甚薄,且脆。故“以碬投卵”,乃“以至实击至虚”,其势甚易也。“避实击虚”或“以实击虚”是兵家战将信守的战术原则,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以及何以识别实虚,如何实现我实而敌虚,就成了历代兵家议论的重要课题。明赵本学曰:“兵之实者,分数素定,形名素习,奇正素熟是也。反是,则为虚。虚实之不相敌,犹石、卵之不相当也。”又曰:“兵之有虚实,犹元气之有虚实也。虚者为病,实者为健。如曰怯,曰弱,曰乱,曰饥,曰劳,曰寡,曰不虞,虚也;曰勇,曰强,曰治,曰饱,曰佚,曰众,曰有备,实也。己实彼虚,则病在彼而健在我,击之可也;己虚彼实,则病在我,而健在彼,避之可也。虚实二字,用兵者以之因形而制胜,医者以之视病而投药。”(《孙子书校解引类》)《孙子兵法》中《虚实》篇,曾提了一系列方略,如“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皆欲使敌“由实而虚”也。若“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攻其所不守”,“守其所不攻”,皆以实而对虚也。能“冲其虚”,故有“进而不可御”之效。唐太宗曰:“朕观诸兵书,无出孙武,孙武十三篇,无出《虚实》。夫用兵识虚实之势,则无不胜焉。”(《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反映了对孙武虚实思想的高度评价。

征不享 中国上古神权时代战争的基本道义原则。《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说文》:“享,献也。”指将祭品、珍品献给祖先、神明,以供其享用。在神权统治的历史年代,这是最大的道义,是上层首领与下层民众普遍认可的行为原则。如果不祭享先祖、神明,就是大逆不道,理当遭到征伐。在其后历史年代里,夏启征伐有扈氏,罪名是“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商汤征葛,罪名是“放而不祀”;均为立足于神权的要求所申明的道义原则。

修德振兵 中国古代军事活动的基本表现形态。修德,争取民心,安抚四方;振兵,整饬武装,诛罚暴乱。《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又曰:“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这一基本形态,反映了从军事活动肇始以来就存在的客观规律:政治既是军事活动的基础,又是军事活动的目标所在。军事服从于政治,是实现政治目标的最高手段,这一基本关系,是军事活动之本质内容所决定的。

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夏启在《甘誓》中宣布的有扈氏的罪状之一。《史记·夏本纪》:“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五行”,本指金、木、水、火、土,此乃泛称天象四时之运行,“威侮五行”即不敬上天。“三正”,天、地、人之正道。“怠弃三正”,就是违背天道,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由于夏启破坏了原有的禅让制度,有扈氏不服,起来抗争,本是维护“禅让制”的行动,夏启反称有扈氏违背天道。此亦为“师出有名”。

吊民伐罪 中国古代战争中的一面道义旗帜。吊,怜悯,同情,慰问。人民于暴君统治之下,如处水深火热之中,讨伐其罪君,解救其人民,是深得民心的正义战争,故如“时雨”之降。《孟子·滕文公下》:“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为此,汤便发动了对葛伯的征伐。人民皆曰,商汤并不是为了富有天下,而是为匹夫匹妇报仇。故其征伐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赞誉,争相迎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同上)商汤之征“自曷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后人称“吊民伐罪”,即源自于此。

若失人事则三军败亡 周初姜太公(尚)的军事思想。周武王九年,武王“观兵孟津”,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又过两年,姜太公随武王率军伐纣,并联络庸、蜀、羌、卢等部大举进军。军行至汜水牛头山,风云突变,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大旗断折,战鼓崩毁,武王的骖马也惶震而死。诸军士皆以为师行不利,周公取龟甲、蓍草占卜,结果龟灼不吉,卜筮告凶。周公急请还师,而姜太公则力主坚决进军,曰:“用兵者,顺天之道未必吉,逆之不必凶,若失人事,则三军败亡。且天道鬼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智将不法,而愚将拘之。若乃好贤而能用,举事而得时,此则不看时日而事利,不假卜筮而事吉,不待祷祀而福从。”并认为:“今纣刳(音哭,剖开,挖空)比干,囚箕子,以飞廉为政,伐之有何不可?枯草朽骨,安可知乎!”(见《通典》卷一百六十二)在如此久远、卜筮盛行的年代,姜太公能不惧鬼神,不拘卜筮,表现了鲜明的唯物主义思想观点。

先人有夺人之心 中国古代兵书《军志》用语。意为先发制人,可以摧毁敌人的意志。故后世用兵者,常于敌方立足未稳之际而击之。《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华登以吴师救华氏,齐乌枝鸣戍宋,厨人濮即建议曰:“《军志》有之:‘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盍及其劳且未定也,伐诸?若入而固,则华氏众矣,悔无及也。”乌枝鸣从其计,果大败华氏。

不鼓不成列 三代时期以礼治军的用兵原则。《司马法》曰:“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仁本第一》)礼、仁、信、义,都是当时战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时至春秋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以礼治军的原则被抛弃。宋楚泓水之战,楚军半渡,宋军不击;楚军既渡而未成列,宋军仍不击;待楚军列好阵势,宋军才开始攻击,结果宋军大败。面对国人的埋怨,宋襄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认为自己纵然是殷纣亡国的后人,也必须遵循三代的礼法。

三军以利用 变诈之战的基本原则。最先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司马子鱼之论。在泓水之战中,子鱼提出了一系列变诈之兵的用兵原则:天然险阻,只要对我有利,可以利用;敌人济水半渡,未成行列,可以袭击,这是上天对我的赞助;强敌在前,不论青年、老年,都要擒获;敌人伤未及死,尚有伤害我方的能力,就要继续战斗;如爱“重伤”,爱“二毛”,就等于自己束手就擒;击鼓进军不必待敌方整好阵势。这些论断,均为后世兵家战将吸取。《孙子兵法》言:“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九地》)正是对司马子鱼用兵见解的继承与发展。

师出以律 《周易》关于兴师用众之规律的论断。《周易·师卦》:“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中国古代,初无常备之兵,而是寓兵于农,平时耕田,战时集结起来就是军队。《师卦》《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周礼·春官宗伯》亦曰:“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郑玄注:“大师者,谓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师出”,即集结军队以正邦国。然师出必有纪律,如果纪律不好,师行混乱(即“否臧”,不善),则必出凶象。《师卦·初六》《彖》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师之以“律”,实以“贞”“正”为前提,必高举当时的道义旗帜,以正义行师,方有军纪可言。这一论断反映了上古用兵的基本规律。

依礼征伐 春秋前期诸侯间相伐的道义原则。春秋时期诸国,均系周之封国,故共遵周礼为其道义上的旗帜。《左传·隐公十一年》:以许国不贡周王,郑庄公合鲁、齐共伐许。既而服之,郑庄公乃“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又使郑臣“公孙获处许西偏”,且嘱托曰:“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新郑),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后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左丘明评论曰:“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法)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引文并见《左传》隐公十一年)其后,齐桓公北伐山戎,“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伐楚,责“楚贡包茅不入周室”;皆以周礼为旗帜。

三覆 中国古代兵学思想。覆,伏兵。《左传》隐公五年,北戎侵郑,郑庄公率军抵御。戎为步兵,郑为战车,庄公担心遭其突袭,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突袭)我也。”公子突(郑厉公)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庄公从之,遂设三道伏兵,诱而入伏,大败戎师。在以礼治军尚为通行的时代,敌必“成列”,方可击鼓而进击。然此次郑庄公却预设伏兵以为陷阱,其意义绝不仅仅是战术上的一种创造,而是军事思想、理念上的一大突破。东汉班固曰:“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书·艺文志》)郑庄公之“三覆”乃其始也。

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左传》关于加强守备的观点。语见《左传》隐公五年。郑人为报东门之役而侵卫,卫则借燕师以伐郑。郑庄公使祭足、原繁、泄驾三军正面对敌,又派曼伯与子元二公子暗中迂回到燕军之后,燕人只顾正面应敌,没料到背后亦有郑军,结果“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今河南荥阳汜水镇)”。左氏评论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虞,预料。对意想不到的地方不加防备,也是不可以兴师。这一观点成为后世兵家的重要戒律之一。

度德量力 《左传》关于战争之政治与军事条件的判断。语见《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息侯以语言相违,息侯伐郑,息师大败而还。左氏评论曰:“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徵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德”指政治、民心;“力”为国力、军力。认为“度德”“量力”乃用兵的基本条件。既然政治、军事都不如对方,又不能团结亲近,明察是非,率然兴师,何能不败!

师克在和不在众 春秋时期楚国兵家斗廉关于军队数量与质量之关系的判断。《左传·桓公十一年》:楚莫敖屈瑕将与贰、轸二国会盟,时郧人军于蒲骚,与随、绞、州、蓼等国将伐楚师,莫敖患之,欲请王师以济之。斗廉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和,指军心一致,上下团结;众,指人数众多。认为武王伐纣,纣师虽众,然心思武王,故纣之七十万不敌武王之四万五千。今郧、随诸国,虽人数众多,然各怀异心,莫有斗志。我则自成一军,若选其薄弱,击其不诫,必大败之。对斗廉之论,莫敖将信将疑,欲占卜以定。斗廉又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若有疑虑,可占卜求神以断,既有把握取胜,何必占卜?楚师“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左传·桓公十一年》)。斗廉关于“和”可胜“众”,及果断排斥占卜的思想,对后世兵家产生了重要影响,战国吴起关于“四不和”及“先和而造大事”的论断,关于“不卜而与之战者八”、“不占而避之者六”的论断,均明显承接了斗廉的思想观点。

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春秋时期楚国兵家斗廉排斥占卜的思想。《左传·桓公十一年》:楚师与郧、随等国军队将战,楚莫敖屈瑕心存疑虑,欲卜以问神。斗廉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明朗地排斥占卜之举。一则斗廉有必胜的把握,再则或根本就不信占卜。斗廉的思想,上承姜太公斥龟甲、蓍草为“枯草朽骨”的思想,下启孙、吴等排斥鬼神卜筮之观点,是古代兵家反对鬼神迷信的一项重要表现。

人弃常则妖兴 春秋时期鲁臣申关于人妖关系的论断。古代,人们常以自然现象或动物界所发生的事情预示人事之凶吉,称之为“妖”。《左传·庄公十四年》:郑厉公由栎入郑,杀郑子及其二子,而己立为郑君。此事使人们联想起六年前郑国南门中两蛇之相斗,门外之蛇咬死门内之蛇,是否预示此事?鲁臣申论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左传·庄公十四年》)认为本根在于人事,“妖”之所起,依人而兴也。

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春秋时期虞国宫之奇关于神、人关系的论断。《左传·僖公五年》:晋侯再次借道虞国以伐虢。宫之奇谏虞君不可,且明以史实,晓以利害,而虞公却想用丰盛净洁的祭品求神护佑。宫之奇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凭)依,将在德矣。”(《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认为,鬼神并不是某些人的亲人,谁有德行就依附谁。而神所依附者,只可能在明德之君。

以德荐帅 春秋时期晋国赵衰提出的选帅标准。《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楚城濮之战前夕,晋国集结兵力,组建三军,选拔主帅(即中军之帅)。赵衰曰:“郄縠可。臣亟(读“气”,多次)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君其试之。”晋文公遂以郄縠将中军,郄溱佐之;狐毛将上军,狐偃佐之;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次年,刚刚开战而郄縠卒,晋文公乃用先轸将中军。先轸以下军副帅之位越次而为中军主帅,亦“上德”而用。

轻而无礼必败 春秋时期王孙满的军事论断。语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师越境千里欲袭郑。依周礼,过天子之门,士兵当卷甲束兵,步行示敬。然秦师过周王洛邑之北门时,士兵只是脱掉头盔下车步行,而且刚刚下车又很快跳上车去,约三百乘战车都是这样。当时年纪尚幼的王孙满即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师果败于崤。反映出已认识到骄兵必败的道理。

信为国宝 春秋时晋文公立国治军的基本信条之一。《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冬,晋侯(晋文公)围原(今河南济源市西北),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间谍)出,曰:‘原将降矣。’军吏曰:‘请等之。’公曰:‘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晋文公复国之后,第一要务就是树立威信,义、信、礼,即其治国治军的三大法宝(参见《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既讲“三日”伐原,绝不后拖,虽然明知原城即将投降,亦坚持撤军。原城得失事小,信义不立事大也。信,是军民所赖以庇护的大德,若得原而失信,其损失要大大超过一个原城。以信立国,至孔子时代又得到了更为明朗的肯定:子贡问政,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若不得已而去之,先去兵,次去食,唯信不可去:“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信之为德,既高于兵,亦高于食,为国者不可须臾离之。显示出“信”在立国治军中的重要作用。

伐原以示之信 春秋时晋文公立国用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入国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恭)。’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其后果然“一战而霸”。故义、信、礼,乃晋文公立国用民的三大法宝。参见“信为国宝”。

师直为壮,曲为老 春秋时晋臣狐偃关于军队士气的见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楚城濮之战前夕,晋文公拘楚使宛春,且私许“复卫”、“封曹”使绝楚。楚将子玉怒逼晋师。晋师退避,军吏不解,问曰:“以君辟臣(晋文公避楚子玉),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老,指军士疲惫,近于“暮归”状态。子犯(狐偃)乃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亢其雠,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及晋退三舍,楚众欲止,再追即“理曲”也。而楚将子玉依然紧逼不舍,终使楚军大败。反映出狐偃已认识到军队士气是否旺盛,不仅在于是否长久行军,是否少食缺饮,更重要在于是否占有“道义”。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春秋时周臣刘康公关于国家政事的论断。“祀”为祭礼,“戎”为兵事,兵事亦有“脤”祭之礼。《左传》成公十三年,成肃公“受脤于社,不敬”,刘康公评论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左传·成公十三年》)在神权思想统治社会的上古时代,祀神致福是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自殷周之际至于春秋战国,人本、民本思想虽已形成强大的思想潮流,但神权之余威依然笼罩社会,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大事,几乎都要祭神问天。刘康公以“兵戎”并列于“祭祀”,反映出已认识到战争对国家生活的重要影响。故《孙子兵法》开篇强调“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始计》)。

无民孰战 春秋时晋国韩献子关于战争之主体的判断。《左传》成公十五年,楚国与晋国新盟之后又欲北伐,其将子反曰:“敌利则进,何盟之有?”老臣申叔时则力辩曰:“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楚遂侵郑,侵卫,郑国子罕亦“侵楚,取新石。”时晋国栾武子欲报复楚国,韩献子则曰:“无庸。使重其罪,民将叛之。无民,孰战?”(《左传·成公十五年》)古代寓兵于民,战争的主体就是老百姓,百姓皆叛,谁还能为你打仗?反映出已认识到民既是立国之本,也是战争之本。

不义而强,其毙必速 春秋时期晋国叔向关于道义与强弱的论断。《左传》昭公元年,楚令尹公子围宴请赵孟,赋《诗》中《大明》之一章,俨然居国君之位。赵孟赋《诗》中《小宛》之二章以戒之。事毕,赵孟问叔向曰:“令尹自以为王矣,何如?”叔向曰:王弱,令尹强,虽然可能暂时成功,但不可能善终:“强以克弱而安之,强不义也。不义而强,其毙必速。《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强不义也。令尹为王,必求诸侯。晋少懦矣,诸侯将往。若获诸侯,其虐滋甚。民弗堪也,将何以终?夫以强取,不义而克,必以为道。道以淫虐,弗可久矣。”(《左传·昭公元年》)以为国君王室之斗争亦有“道义”可言。

持盈,定倾,节事 范蠡关于人事与天地规律的观点。范蠡曰:“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国语·越语下》)“持盈”(或曰持满),指天道。天道盈而不溢,善于持盈,必法“天道”。“定倾”,指人事,虽遇危难,通过人的主观努力,也可以转危为安。“节事”,遵循客观规律办事,懂得节制和适度。“唯地能包万物以为一,其事不失。生万物,容畜禽兽,然后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恶皆成,以养其生。”(同上)认为治理国家有三件事要注意,国家强盛时要设法保持,国家将要倾覆时要设法转危为安,平时治理国家遵循客观规律办事,懂得节制和适度。盈满而不过分,气盛而不骄傲,辛劳而不自夸有功。

人事必与天地相参 范蠡关于天人相应合的观点。战国时,越王勾践败于吴,越王自为奴以侍吴王,度过危难。越王返国后,积聚国力,急欲攻伐吴国,几次召见范蠡,蠡先后答曰:“王无早图。夫吴,君王之吴也,王若早图之,其事又将未可也”;“人事至矣,天未应也”;“天应至矣,人事未尽也”。致使勾践怪其反复。范蠡乃曰:“夫人事必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国语·越语下》)直至吴国君臣不合,天怒人怨,内外交困之时,越国方最终灭吴国。

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创建的军政合一的军事制度,也是其军事思想的具体体现。目的在于寓兵于政,从而隐匿自己的军备行为。桓公既立,急于称强图霸,欲即刻“正卒伍,修甲兵”。管仲不可,认为此将引起大国的连锁反应。“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国语·齐国》)使军队编制与行政编制完全统一,军令即寄寓于政令,加强军备而又不见军备之形。士兵既为乡邻,“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欣足以相死”(同上)。

明一者皇,察道者帝 《管子》对政治、军事境界的划分。《管子·兵法》:“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故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管子》将古往今来的政治军事形势划分了四个等次:最高者为“皇”,或指“三皇”时代,其特点是“明一”。“一”当为最高境界,《老子》有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故“明一”者,当为浑然一体的“至德”世界。其次者为“帝”,或指“五帝”时代,其特点是“察道”。此时虽已有征伐,其主政者仍能如天帝一样管辖下民。再次者为“王”,其特点在于“通德”,由“敬德保民”而领有天下。孟轲所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即为这一境界。最下者为成就霸业,其特点在于以“谋”与“兵”而取胜。管仲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正是这一境界的典型代表。可见,《管子》所向往的,依然是“备道至德”,是大道通行的上古时代。既已时至春秋,乃不得已而用兵,虽不能达于“备道至德”,亦可以“辅王成霸”。

兵者尊主安国之经 《管子》提出的兵学观。《管子·参患》:“君子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经”,常也。认为“兵”的作用,对外就是诛伐强暴,抗御侵略;对内则是禁止邪辟,镇压暴乱。不论外敌之入侵,或内部的暴乱,均可能危及君主的尊位及国家之安全,故于“兵”必常备不懈。《管子》这一认识,与孙武“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及孙膑所言“在亡国而继绝世”等,基本一致,大致都是当时战争对社会现实之实际影响的必然反映。

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 《管子》中先计后战的思想。《管子·七法》:“若夫曲制时举,不失天时,毋圹地利,其数多少,其要必出于计数。故凡攻伐之为道也,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胜(或作“败”)攻之自毁也。”计,算。计算敌我双方的财力、物力、兵力、将才,及天时、地利之形势等,计算中优势在我,方可出兵;若计算未定,不明敌我之情,则无异于自毁也。故“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陈(阵)也。”(《管子·七法》)这些论断,与《孙子兵法》“庙算”之“五事七计”,及“知彼知己”、“知天知地”,以及“先胜而后战”等思想论断大致相合。

治其民,强其兵 《管子》关于兵、民关系的论断。中国上古时代,无常备之兵,而是寓兵于民,或曰寓兵于农。春秋时齐国管仲所行“作内政而寄军令”的军政合一的制度,就是明确以兵、民为一体的制度。故欲治其兵,必先治其民。《管子·七法》:“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强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也。兵不必胜敌国,而能正天下者,未之有也。”治民,强兵,胜敌,正天下,作为《管子》实现其理想政治的几个阶段,其基础在于“治民”,关键又在于强兵。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孔子关于平时必须加强战备的思想观点。《论语·子路》:“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朱熹注曰:“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战,必有败亡之祸,是弃其民也。”(《四书章句集注》)民众必须平日训练有素,方可用以作战。

有文事者必有武备 孔子关于文武相济,政治、军事、外交必相协从的思想观点。《史记·孔子世家》中载录:鲁定公十年(前500),齐鲁国君会于夹谷(今山东莱芜市境内),鲁定公欲以乘车(非兵车)前往,时孔子摄相事,谏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文事,政治与外交谈判,会盟;武备,兵车武装以从,以备不测之事发生。此次会盟,齐侯果然欲以莱夷之兵劫持鲁侯,因鲁定公与孔子有备而往,齐侯的阴谋未能得逞。文武相济之思想,成为其后军事与外交相辅相成的基本指导原则。

以柔克刚,以弱胜强 老子兵学的基本观点。老子的思想核心在“无”。推及于政治、军事及现实领域,则以柔之胜刚、弱之胜强通贯其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四十章》)返其所始,返归本根,是“道”的运动规律,曰“复归其根”,“复归于朴”,“复归于无极”。而“道”的运动形态则表现为以“弱”为用。庄子称其“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庄子·天下》)。即以柔弱谦和的表现形态,任万物自生自成,或曰以柔弱之道而成万物也。老子又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七十六章》)自然现象如此,故老子视“柔弱胜刚强”为自然界之一般规律,曰“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老子·三十六章、七十六章》)。老子复以水为喻:“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由是,老子认为,“弱之强胜,柔之胜刚”(《老子·七十八章》),是天下尽人皆知的道理,只是人们不肯实行而已。老子则一反常人之道,“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老子·二十八章》),欲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以“无有入无间”(《老子·四十三章》)。从而将以柔克刚,以弱胜强作为其兵学的基本信条。

知其雄,守其雌 老子所示以柔胜刚的道理。《老子·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溪);为天下谿(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谿,本或作“奚”,为古代下层之奴仆。又,或作溪,溪、谷皆居低下,为水之所归;亦皆虚空,故可容纳百物。守雌,守黑,守辱,皆有守弱无争之义。庄子为之解曰:“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人皆取实,己独取虚,无藏也故有余,岿然而有余。”(《庄子·天下》)老子以守虚处下而保其常德,终能复归于无极,返朴归真。《老子·七十八章》又曰:“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能纳百川,方成其为大海;能承担天下之责任,方能为天下主。最终还是以柔取胜。参见“以柔克刚,以弱胜强”。

善战者不怒 老子关于用兵不应受情绪干扰的思想。《老子·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武”者,易先陵人,有失道义;“怒”者,常忽于计算,有失理智;“与”者必以力交,多有损伤;“为之下”者易得人心,故能得人之力。善战者当据道义,以智胜人,尽力减少我方的损失。若怒而兴师,则必铸大错。

不争之德 老子兵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老子思想学说的最高理念是“道”,“道”体现于现实世界则是“无”,以无为本,无欲,无为,成为老子对待现实生活的基本信条。由此,必然主张“不争”。然老子并非绝对“不争”,而要以“不争”为争,从而使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八章》)又曰:“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二十二章》)由是归结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老子·七十三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八十一章》)。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老子关于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也是现实政治、军事活动中常用的一般策略。《老子·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歙,《说文》:“缩鼻也。”凡收敛之动作皆曰歙。对立面的统一与转化,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事物的发展到了一定的限度,必有自然回缩或转化的趋势。如口之进食,张而必合,合而复张,如此反复,方能完成进食之需要。如万物之生存,出生,成长,壮老,又死而复生;如此绵延,方有万物之生生相续。老子认定了这一自然规律,又自觉地利用这一规律为己服务,故欲先张而求其合;先强而待其弱;先兴而致其废;先与而伺机夺;皆欲顺势而成也。老子所述,既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广泛行之有效的一般策略。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老子关于社会与自然界对立面统一、转化规律的表述,也是其用之于政治、军事斗争的一般策略。详“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老子关于社会与自然界对立面统一、转化规律的表述,也是社会现实中政治与军事斗争的一般策略。详“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老子关于社会与自然界对立面统一、转化规律的表述,也是社会现实中政治与军事斗争的一般策略。详“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老子反对战争的观点。《老子·三十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反对战争,大致是古代贤哲的共识,从周初《军礼司马法》,姜太公《六韬》,到春秋末老子、孔子,各有其明确的表述。老子的着力点,更强调了战争所带来的灾难。故老子一再申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老子·三十一章》,字句参用帛书本《老子》)

兵者不祥之器 老子反对战争的观点。《老子·三十一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以恬淡自然为社会的理想状态,全力倡导无欲、无为,以“不争”为德,故厌恶战争、反对战争,乃其总体思想倾向的自然结论。老子既反对战争,故亦以“兵”(武器)为“不祥之器”。参见“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果而勿骄 老子关于用兵的基本原则之一。《老子·三十章》:“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尔雅·释诂》:“果,胜也。”如木之有实。善战者,能战胜对方,实现自己的目标也就可以了。由于战争本身必然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灾难,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战胜之后,既没有什么值得骄傲与夸耀,更不可由此而逞强称霸。对于以胜为美,甚至“乐杀人”者,老子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认为即使胜利,也要“以丧礼处之”,“以哀悲泣之”(《老子·三十一章》)。

用兵三宝 老子关于用兵的三项基本原则。《老子·六十七章》:“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慈”指道义,是仁爱之心,是宽容、忍让,不得已而战,故依“慈”以战,必有勇也。“俭”为节用,爱惜人力、物力,故能持久。“不敢为天下先”,即“后发制人”也。老子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老子·六十九章》)我不主动攻击他人,而他人攻我时,则必起而抗争。为保卫家园而战,故能集聚民心、军心,心怀悲愤而战。“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慈 老子用兵的法宝之一。《老子·六十七章》:“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在老子“三宝”之中,“慈”最具有根本性之意义。许慎《说文》:“慈,爱也。从心,兹声。”故“慈”乃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其最现实者,莫过于父母之于子女。老子对于世人,胸怀圣人之心,“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老子·四十九章》)以慈济世,视天下百姓如子女,是老子哲学的基本立足点。慈者必仁,仁者必有勇;若舍慈而求其勇,舍俭而求其广,舍后而欲争先,只能是死路一条。故老子又曰:“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老子·六十七章》)能立足于“慈”,天神也会为之相助。参见“三宝”。

不敢为主而为客 老子的用兵原则之一。《老子·六十九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乃无敌。”(字句顺序依帛书乙本)为主,主动进攻;为客,被动应敌。老子以谦退哀慈为本,故主张不得已而用兵,绝不主动进攻。由于道义在手,纵然队无行阵,攘无肩臂,手无兵器,仍必能胜敌。此亦以无胜有。

祸莫大于轻敌 老子兵学中关于慎战的思想。《老子·六十九章》:“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老子用兵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认为轻敌则必轻战,轻战则必轻杀人,若滥杀无辜,则无“慈”可言。轻战则必滥用人力、物力,则无“俭”。轻敌、轻战则必易于主动进攻,或动辄“先发制人”,此亦无“不敢为天下先”。轻敌既易丧三宝,故祸必随之而来。

抗兵相加哀者胜 老子兵学中关于道义原则的重要观点之一。《老子·六十九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抗,对举。《说文》:“抗,捍也。”段玉裁注引:“抗,御也”,“抗,举也”。举兵而御敌,故有迫不得已之义。凡自我防御,捍卫家国,义自内发,人思奋进,大有义愤填膺之势。故哀兵必为义兵,为正义而战,得道多助,势必能胜。后世所称“哀兵必胜”,即源于此。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 老子关于经国治军的基本观点。《老子·五十七章》:“以正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老子将用兵、治国、取天下列为三个等次,以其具有不同的对象,故亦须取不同的方法。认为“用兵”对敌,故须以奇,以诡诈之术而对之,此乃战场对垒之规律。“治国”对象为国内之民,无平正之道,何以服民?故须以正道而治之。若欲“取天下”,则必有“近者悦,远者来”的吸引力,而这一境界对老子而言,就是无欲,无为,无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同上)三种手段,三种境界,全面反映了老子的社会政治观。

兵者国之大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兵学基本观点。《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认为兵者,凶器,用兵即为战争,它关系到人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故“兵事”在治国安邦的伟业中,实居于关系全局的重要地位。《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祀,礼也;戎,兵也;一礼一兵,一文一武,即政治与军事的有效配合,方能圆满完成治国安邦的大业。孙武之论,既表明“兵事”是关系邦国全局的大事,又表明它对人民生死、国家存亡的重大决定作用。在其后,凡能胸怀全局、具有政治远见的兵家战将,无不表现了广泛的认同:《吴起兵法》以《图国》列于篇首,论议中处处以国家之安危存亡作为标尺;孙膑亦曰:“战胜,则所以在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也。”(《孙膑兵法·见威王》)均表现了对“兵”事的大局观念、整体观念。

五事七计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基本要素及其衡量方法的论断。《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以为道、天、地、将、法这五事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因素。其内涵所指分别为:道,指民心向背,是战争的政治基础;天,四季变化,阴阳寒暑;地,远近广狭,地形地势;将,基本品德与才智——“智、信、仁、勇、严”;法,军队的基本素质与物质保障——“曲制、官道、主用”。并认为对这五种要素有七项衡量计算:“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通过七项对比计算,即可确知优势在于何方,从而预知战争之胜负。

天 亦称“天时”。《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天气气候。《始计》:“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由于古代交通、通讯等手段十分原始,阴阳寒暑、风雨晦明等天候情况,对行军作战形成了很大的制约。故天候、季节、气象之变化,皆为古代战争的基本条件之一。《司马法》:“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

地 《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地理环境。《始计》:“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在交通条件十分不便的古代,距离远近,战场广狭,特别是战场的地形、地貌,都会给战争形成巨大的影响。高峻为险,坦平为易,“死地”多无生还之隙,“生地”则有后路可退。由于地形、地势严重制约着人们的行动,故《孙子》十三篇中,既有《地形》一篇叙说地形、地貌等自然形态对军事行动的制约,又有《九地》一篇专门就军队所处地理位置及其社会人文条件所形成的利害、得失作了具体分析。

将 《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战争的具体指挥者。《始计》:“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将军是战争的指挥者,是前沿阵地的实际统帅。国君“庙算”决策以定战略大局,而将战略决策付诸实施,将军就会处于具有决定意义的位置,成为战场上最主动、最活跃的可变因素。故兵法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将者,死官也”,“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在战场上,将军实处于既不可牵制、干扰,更无可取代的地位。在制约战争胜负的五大要素中,唯将军最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只有具备“五德”方为良将。

法 《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军队的总体素质。《始计》:“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认为军队的总体素质。从部曲编制、金鼓旌旗、粮草供应,到士卒训练、赏罚施行,无不表现为一定的法规或制度。严格依法治军,是军队战斗力所赖以形成的关键因素之一。将与法浑然一体,共同形成决定战场胜负的最活跃的因素。

因利而制权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制胜方略。《孙子·始计》:“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作战方略既被采纳,就要造就一种有利于我方的态势以为佐助,从而保证战争的胜利。权,本指秤之锤,以秤称物,物不可动,而权可移,故“权”有变义;而权变的方向,在于我方之利,即向着有利于我方的态势而变动,即“因利而制权”。

兵者诡道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场对垒“因利制权”的论断。《孙子·始计》:“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诡,欺诈。认为用兵打仗,为造成敌方判断失误,必全力隐蔽我方的意图,以假象迷惑对方。后代兵家均继承这一观点,如曹操曰:“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梅尧臣曰:“非谲不可以行权,非权不可以制敌。”张预曰:“用兵虽本于仁义,然其取胜必在诡诈。”孙武由此还提出“诡道十二策”:“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同上)示,本指“天垂象,所以示人也。”(《说文》)故凡有意表露于外欲让人知者,皆曰“示”。原本能打,却表现为不能打;本要用兵却装作不用;本在近处,却故意表现为远处;本向远处,又装作要向近处;敌人贪利,我就用利益去引诱他;敌人混乱,我就乘乱攻取他;敌人力量充实,我就要防备他;敌人力量强大,我就暂时避开他,敌将刚忿,我就故意刺激他;敌示卑弱,我则以卑辞厚赂,故意纵其骄傲;敌人闲逸,我就设法令其疲劳;敌人上下相亲,我就设计使之离析。十二策之基点,在于以虚掩实,以假乱真,针对敌情,诱使乱弱。其要义就是在敌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动进攻;在敌人意料不到的地方果断出击。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重要战术原则。亦是《孙子》对后世兵家影响深远的名言。语见《孙子·始计》。孙武在叙说了“诡道十二策”之后,乃归结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认为“诡道十二策”的重要目标就在于形成敌方的失误,使之出现“无备”、“不意”之处,从而能乘虚而入。

庙算 指朝廷对军国大事的总体谋算,并依谋算之得失、利弊以预测战争胜负。《孙子·始计》:“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庙,宗庙,是古代祭祀祖先与商议国事的地方。算,本作“筭”,是计数用的竹片(或曰“筹码”),《说文》:“筭,长六寸,所以计历数者。”“算”字,《说文》又曰:“数也。从竹具,读若筭。”“庙算”筹策,乃于庙堂之中,用“筭”来计算敌我双方“五事七计”之优劣所在。优者为得“筭”,劣者为失“筭”。得筭多,即优势在我;得筭少,则优势在敌;若无筭,则优势全无。宋代梅尧臣曰:“多筭,故未战而庙谋先胜;少筭,故未战而庙谋不胜,是不可无筭矣。”又指计算得失,亦有谋虑之深浅,或是否周详,宋张预曰:“筹策深远,则其计所得者多,故未战而先胜;谋虑浅近,则其计所得者少,故未战而先负。多计胜少计,其无计者,安得无败!故曰:‘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有计无计,胜负易见。’”

兵闻拙速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指导思想。《孙子·作战》:“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认为由于战争伴随着巨大的人力、物力消耗,若久拖不止,则交战双方都难以承受,故虽拙必速。唐人杜牧曰:“攻取之间,虽拙于机智,然以神速为上,盖无老师、费财、钝兵之患,则为巧矣。”宋人王皙、张预亦曰:久则师老、财费、国虚、人困。但能取胜,则宁拙速而无巧久。均为同一含义。

尽知用兵之利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利害关系的思想。《孙子·作战》:“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认为不完全了解用兵的有害方面,也就不可能完全了解用兵的有利方面。唐人李筌曰:“利害相依之所生,先知其害,然后知其利也。”欲夺取战争之利,则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若所付代价超过一定的限度,又会带来意外的灾害;故利与害总是相伴而生,相依而存。杜佑亦曰:“言谋国、动军、行师,不先虑危亡之祸,则不足取利也。”

兵贵胜,不贵久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略思想,也是基本的作战指导原则。《孙子·作战》:“故兵贵胜,不贵久。”认为用兵作战贵在取胜,不宜旷日持久。由于战争伴随着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又含蕴着极大的变数,久则师老人困,久则财物尽竭,久则生变。故曹操曰:“久则不利。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张预曰:“久则师老财竭,易以生变,故但贵其速胜疾归。”都强调了兵贵速胜、不宜持久的道理。

全国为上,破国次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略原则。《孙子·谋攻》:“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全,完整;破,裂碎,不完整。军、旅、卒、伍是古代军队中的编制单位:军,一万二千五百人;旅,五百人;卒,一百人;伍,五人。认为凡用兵作战,能使敌人举国屈服是上策,击破其国为次;使敌人全军屈服是上策,击破其军为次;使敌人全旅屈服是上策,击破其旅为次;使敌人全卒屈服是上策,击破其卒为次;使敌人全伍屈服是上策,击破其伍为次。能以“全”取胜,即可避免厮杀,减少消耗,于敌于我,均极有利。若能使敌举国而降,此即孙武战略设想的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故孙武又曰:“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孙子兵法·谋攻》)李筌注:“不贵杀也。韩信掳魏王豹、擒夏说、斩成安君,此为破国者;及用广武君计,北首燕路,遣一介之使,奉咫尺之书,燕从风而靡,则全国也。”参见“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兵不顿而利可全”。

不战而屈人之兵 孙武战略设想的最高境界。《孙子兵法·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认为战争的目标,在于使敌方屈服,使敌人服从于我方的意志;要实现这一目标,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以最小的代价去实现最大的战略目标,就成为一切战争活动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而代价之小,趋近于零,就是“不战”;其目标之大,可“全伍”,可“全卒”,可“全旅”,可“全军”,最大则至于使敌方“全国”屈服。孙武的这一战略设想,在古今战争史上实有广泛的史实回应。为实现这一战略设想,或以德服,或以谋胜,或用威慑,或用外交。孔子所称“近者说(悦),远者来”(《论语·子路》),乃以德服人也,即荀卿所言:“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悦)喜。……故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荀子·议兵》)既“兵不血刃”,何战之有?吴起所称“一胜者帝”,《淮南子》所言“修政庙堂之上而折冲千里之外”,“未至兵交接刃而敌人奔亡”,亦皆以德胜人也。

上兵伐谋 春秋时孙武战略思想的重要原则。《孙子·谋攻》:“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伐谋,以谋相伐,通过智谋之运用以使敌国屈服。伐交,以交相伐,即通过外交手段使敌人屈服。伐兵,则须动用武力;攻城,则必有重大伤亡。所以,用兵的上策是运用谋略取胜,其次是通过外交手段取胜,再次是通过出兵征伐取胜,用兵的下策才是强攻城池。攻城则力屈,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上兵伐谋”,立足于总体的战略目标,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我方之战略意图,立足于付出最低、最小的代价,故为用兵之上策。曹操曰:“敌始有谋,伐之易也。”张预曰:“伐谋者,用谋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秘算取胜于不战,兵之上也。”都是对孙武这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知胜有五 春秋时孙武预见战争胜负的五种判断标准。《孙子·谋攻》:“故知胜有五:知可以与战、不可以与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知可以与战、不可以与战”,即知彼、知己、知天、知地;“识众寡之用”,即知量力而行;“上下同欲”,即君民同心,军心一致,占有道义;“以虞待不虞”,即以有备而攻打无备;“将能而君不御”,即军队行动将军有自主权。这五项都是基本的制胜因素,故可“知胜”。如吴起称“有不卜而与之战者八,有不占而避之者六”,即“知可以与战、不可以与战者”。凡设伏诱敌,皆“以虞待不虞”者也。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春秋时孙武所概括的战争规律,也是《孙子兵法》中名言。《孙子·谋攻》:“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己,己方;彼,敌方。战前“庙算”即首先对比敌我双方的基本条件,此乃“知彼知己”之第一步。进入实战,又须随战局进展,随时察知敌情,方能正确决策。杜牧注曰:“以我之政,料敌之政;以我之将,料敌之将;以我之众,料敌之众;以我之食,料敌之食;以我之地,料敌之地。较量已定,优劣长短皆先见之,然后兵起,故有百战百胜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先为不可胜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略原则之一。《孙子·军形》:“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认为古时善于指挥战争的人,总是先使己方的守备无懈可击,无隙可乘,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然后伺敌之隙战而胜之。不可被战胜,在于自己的守备严密;敌人可以被战胜,在于其防守有隙可乘。善战者,能够做到不被敌人战胜,却不能做到一定战胜敌人。所以胜利可预见,但不可强求。这一原则的哲学意义在于首先充分发挥我方的主观能动性,全力完善防御体系;其次则随时审察客观敌情之变化,有隙即乘,从而做到既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而又不失敌之所败也。

不可胜在己 春秋时孙武关于充分立足自身的思想观点。详“先为不可胜”。

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攻守原则的论述。《孙子·军形》:“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攻与守,是战场斗争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守备是否严密,完全在于己方,善守者能藏形于九地之下,敌方无隙可乘,故曰“不可胜者,守也”。进攻,是主动出击敌方,通常必有进攻,方有“胜敌”可能,故曰“可胜者,攻也”。如果敌方主动进攻,我方能坚守不破,固若金汤,此乃以守为胜;然要置敌于死地,依然要进行反击,然而,在主动进攻敌人的时候,往往会暴露出自身的弱点或不足,从而给对方以可乘之隙,进而被对方战败,此亦为“可胜者,攻也”。可见,攻与守,既相反相成,相互依存,又随时可能发生转化,转向自己的对立面。正是在攻守交织变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敌我双方的胜利或失败;构成了形形色色、复杂多变的战争。取守势者,往往是由于自身力量之不足,无力进攻,故曰“守则不足”;取攻势者,往往是依恃自身力量的强大,故曰“攻则有余”。宋人张预曰:“吾所以守者,谓取胜之道有所不足,故且待之;吾所以攻者,谓胜敌之事己有其余,故出击之。言非百胜不战,非万全不斗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是对孙武这一论述的发挥。

守与攻 见“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兵不顿而利可全 春秋时孙武所论述的谋攻的法则。《孙子·谋攻》:“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顿者,挫伤。用兵必以“全”争于天下,全,即“全国”、“全军”、“全旅”、“全卒”之“全”,意为不破、完整,使之以完整的整体而屈从于我。善于用兵作战的人,不用打仗即能使敌人屈服,不靠强攻就可以占领敌人的城池,不必久战就可以灭掉敌人的国家。一定要从战略大局出发争全胜于天下。既以“全”胜,军队自无攻伐受挫可言,故曰“兵不顿”。宋人梅尧臣曰:“全争者,兵不战,城不攻,毁不久,皆以谋而屈敌,是曰‘谋攻’。故不顿兵利自完。”(《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参见“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

十则围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谋攻》:“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战场兵力的实际对比,是选择具体战术的基本依据之一。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合围敌人,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它,有二倍于敌的兵力就设法分散它,与敌人兵力相当则能与之对战,兵力少于敌人就要妥善逃离,实力不如敌人就要避免与之交锋。

小敌之坚,大敌之擒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谋攻》:“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实际的兵力对比,是决定战场胜负的基本因素。所称“小敌”、“大敌”,当指双方兵力悬殊较大。“小敌”既明显势弱,又坚持战斗,则势必为“大敌”所擒。杜牧曰:“言坚者,将性坚忍,不能逃,不能避,故为大者之所擒也。”参见“十则围之”。

縻军 军队行动缺乏自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孙子·谋攻》:“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縻,本指牛缰绳,《说文》:“縻,牛辔也。”军队系着绳子,自然失去了行动自由。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军队行动当进不能进,当退不能退,一切听命于远离战场的国君,必然要失败。国君若不明军情而随意指挥,就使军队丧失了行动自由权。

乱军引胜 指由君主系縻军队所导致的祸患。《孙子·谋攻》:“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认为国君有三种行为会贻患于军队:不知道军队不可前进而强令之前进;不知道军队不可后退而令之后退,这叫做用绳索束缚军队;不了解军中的事务却要参与军队的管理,就会使将士迷惑;不懂得军事的权变,却要担任军队的指挥,军士就会疑虑。三军疑惑不解,军心自乱,诸侯之兵就会乘隙来犯而轻取胜利。

自保而全胜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攻守之理想效果的判断。《孙子兵法·军形》:“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九地、九天,为传统观念中之至深与至高处。认为守与攻是战场斗争的基本表现形式,守的目标在于自保,使己方不被敌人攻破或消灭;攻的目标在于破敌,要攻破敌人,消灭敌人。由于攻守双方都在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斗智、斗勇,以期实现自己的目标,这就使攻守双方都隐含着极大的变数。能藏形于九地之下,至深至密,敌方无以察知,故可“自保”;能攻击于九天之上,至高至强,故能“全胜”。

胜于易胜 春秋时孙武关于善战者作战方略、特点的论述。《孙子·军形》:“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己败者也。”忒,差忒,差错。“胜于易胜”,关键在于有先见之明,能见微知著。如《老子》所言:“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老子·六十四章》),事之未萌,谋之未成,破之甚易,亦即《老子》所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也。(同上)故杜牧注:“敌人之谋,初有萌兆,我则潜运以能攻之,用力既少,制胜既微,故曰‘易胜’也。”张预亦曰:“交锋接刃而后能制敌者,是其胜难也;见微察隐而破于未形者,是其胜易也。故善战者,常攻其易胜,而不攻其难胜也。”能“胜于易胜”故无差失可言。

立于不败之地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原则。《孙子·军形》:“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古今一切战争的基本原则,就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而有效地保存自己,又是消灭敌人的基础与前提,所以,在战争活动中“保存自己”就成为诸多矛盾因素中的主导因素。《孙子兵法》提出“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又曰“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立足点均在于此。“立于不败之地”,即“先为不可胜”,也就是首先要“善守”,使敌方无隙可乘;“不失敌之败”,就是及时抓住敌人缺隙、虚弱之处,给以有效打击。明人刘寅曰:“审法令,明赏罚,便器械,养武勇,吾有不可胜之形,是立于不败之地也。乘敌人有可胜之形,攻而破之,是不失敌之败也。”(《武经七书直解》)也是对孙武这一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胜兵先胜而后求战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原则。《孙子·军形》:“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胜兵,胜利的军队;先胜,指未战之先已有庙算之胜,或战场对垒中已先见必胜之形。胜利的军队总是先有了胜利的把握,然后求与人战。反之,失败的军队则往往先与人战,然后再求偶尔之胜。宋梅尧臣曰:“可胜而战,战则胜矣;未见可胜,胜可得乎?”

修道而保法 春秋时孙武关于加强战争之政治基础与军队素质的论断。《孙子·军形》:“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道与法,均为《孙子兵法》庙算中“五事”之一。道指民心向背,是政治基础。《始计》曰:“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民与上同意”,就下民能与君上思想一致,亦即君主修明政治,深得民心。故杜牧注曰:“道者,仁义也。”只有修明政治,以仁治天下,才会有稳固的政治基础。法指军队素质:“法者,曲制、官道、主用。”杜牧曰:“法者,法制也。”既有政治基础,又有军事素质,故“能为胜败之政”。

地生度 春秋时孙武关于综合国力的一般性判断。《孙子·军形》:“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地,国土;有了国土方可度其面积大小,即“地生度”。度:计算,由双方国土面积,可推知敌我人力、物力多少,仓廪虚实,即“度生量”。数,兵员之数,军资之数。由双方人力、物力的数目可推算敌我之寡众、虚实。即“量生数”。称,比较敌我双方力量之强弱优劣。既有数量,故可对比,即“数生称”。通过多方称量对比,就可以推断胜负的结果。即“称生胜”。由国土面积推知敌我双方实力的强弱,继而判知战争的胜负结果,由于其间排除诸多活的因素,如道(民心向背),将(智能判断及指挥能力),法(军队素养)等,所以它只能是一般性判断。由于它立足于基本的人力、物力,所以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胜兵若以镒称铢 春秋时孙武立足于军事实力以判别战争胜负的思想。《孙子·军形》:“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胜者之战,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镒、铢都是古代重量单位。一镒为二十四两或二十两,一两为二十四铢。镒与铢的比例大致是576比1或480比1。孙武以镒、铢为喻,表明战争双方实力相差悬殊。所以胜兵作战就像以镒对铢一样占有绝对优势,败兵则像以铢对镒一样占有绝对劣势。“决积水于千仞之溪”,乃言其势不可挡也。

兵无常势 春秋时孙子提出的军事论断。《孙子兵法·虚实》:“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以为军事作战必须依据客观现实,灵活多样,且随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以正合,以奇胜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一般战术原则,《孙子·兵势》:“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与人交战,以正兵正面迎敌,以奇兵突袭制胜。合,交战。曹操曰:“先出合战为正,后出为奇。”又曰:“正者当敌,奇兵从旁击不备也。”“以正合,以奇胜”,是就一般战术原则而言。但奇正之变不可胜穷,故历代兵家战将多强调“奇正之变”。《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中唐太宗曰:“吾之正,使敌视以为奇;吾之奇,使敌视以为正”;又曰:“以奇为正者,敌意其奇,则吾正击之;以正为奇者,敌意其正,则吾奇击之,使敌势常虚,我势常实。”李靖曰:“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又曰:“奇正者,所以致敌之虚实也。敌实,则我必以正;敌虚,则我必以奇。”均是对孙武这一原则的深刻理解和发挥。参见“奇正”。

奇正之变不可胜穷 春秋时孙武关于奇正变化的军事思想。《孙子·兵势》:“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张预曰:“战阵之势,止于奇正一事而已;及其变而用之,则万途千辙,乌可穷尽?”认为善于用奇兵的将军,其战法变化就像天地运行一样无可穷尽,像江河奔流一样源源不竭,像日月迭照一样周而复始,像四时更替一样死而复生。参见“奇正”。

奇正相生 中国古代兵家关于奇正变化的思想观点。《孙子兵法·兵势》:“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正与奇,本是用兵布阵的两种不同方式,然而立足于不同的角度,则奇可视为正,正可视为奇;在战事运作的过程中,又可使奇变为正,使正变为奇,此即奇正之相生也。唐太宗曰:“以奇为正,使敌视以为正,则吾以奇击之;以正为奇,使敌视以为奇,则吾以正击之。混为一法,使敌莫测。”(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张预注引)用兵之法必知奇正,更须知奇正之变,知奇正之相生。李靖曰:“凡将正而无奇,则守将也;奇而无正,则斗将也;奇正皆得,国之辅也。”(《唐李问对》)参见“奇正”。

斗乱而不可乱 春秋时孙武对于两军混战中现象与本质的判断。《孙子·兵势》:“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纷纷纭纭,旗帜众多,士卒混杂;浑浑沌沌,车骑转行,往来如织。表面上虽如此纷杂混乱,其实际却不可混乱,关键乃在于节制有方。《孙子·军争》:“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又曰:“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旌旗火鼓,皆所以节制军队也。既能有效节制,故“斗乱而不可乱”。

形圆而不可败 见“斗乱而不可乱”。

乱生于治 春秋时孙武关于治乱、勇怯、强弱相互转化的思想观点。《孙子·兵势》:“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乱与治,怯与勇,弱与强,均为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表现为治、勇、强,失去了相应的条件,就会转化为乱、怯、弱。唐人李筌注:“恃治之整,不抚其下而多怨,其乱必生。”秦并天下,销兵焚书,以列国为郡县,而秦自称始皇,都关中,以为至万代有之。至胡亥矜骄,陈胜、吴广乘弊而起,所谓‘乱生于治’也。以勇陵人,为敌所败,秦王苻坚鼓行伐晋,勇也;及其败,闻风声鹤唳以为晋军,是其怯也,所谓‘怯生于勇’也。吴王夫差兵无敌于天下,陵齐(于艾陵,陵晋)于黄池,陵越于会稽,是其强也;为越所败,城门不守,兵围王宫,杀夫差而并其国,所谓‘弱生于强’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此为治乱、勇怯、强弱转化的一般规律,即“恃治则乱生,恃勇强则怯弱生”(贾林注语)。或以权谋之数理解上列命题,即曹操所言:“皆毁形匿情也。”或如杜牧之言:“欲伪为乱形以诱敌人,先须至治,然后能为伪乱也。欲伪为怯形以伺敌人,先须至勇,然后能为伪怯也。欲伪为弱形以骄敌人,先须至强,然后能为伪弱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此为“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的另一种理解。

以利动之,以本待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诱敌作战的指导原则。《孙子·兵势》:“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本待之。”本,即我方之主力。或以“本”字为“卒”,亦指我方兵力。认为善于调动敌人的人,示之以形,敌人必从。曹操曰:“以利诱敌,敌远离其垒,而以便势击其空虚孤特也。”杜牧亦曰:“以利动敌。敌既从我,则严兵以待之。”(并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择人而任势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主客观优势的作战指导思想。《孙子·兵势》:“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势”为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潜在力量,借助于势,依顺于势,则可大大增强我方的力量与气势,故凡战,只可顺势,因势,或利用某种方略以形成利我之势(即“造势”),此皆为“任势”。势可任而不可逆,“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语曰“势如破竹”,“势在必行”,“势不可当”,“势如排山倒海”等,均言“势”之可任而不可逆也。择者,简选也。将之性格才智各异,各因其能而任之,是谓“择人”。宋梅尧臣曰:“用人以势则易,责人以力则难,能者,当在择人而任势。”何氏曰:“得势自胜,不专责人以力也。”(均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所以,善于作战的人总是能借助于已有的客观形势,而不苛求于部属,故能量人之材而任之以势。善于利用形势作战的人,所创造的态势,就像转动圆石从高山上滚下来一样不可遏止。

求之于势,不责于人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指导原则之一。《孙子·兵势》:“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说文》:“责,求也。”认为“势”之力,具有客观必然性,不可违逆,故必求之;将帅之才,只能借势而施展,亦不可强求。参见“择人而任势”、“势”。

致人而不致于人 春秋时孙武关于掌握战争主动权的原则。《孙子·虚实》:“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处,止也,即先据其地;佚,通“逸”,安逸,从容。唐贾林曰:“先处形胜之地以待敌者,则有备豫,士马闲逸。”趋,快走也。疾行奔赴战场仓促应战者,必劳。故梅尧臣曰:“先至待敌则力完,后至趋战则力屈。”(《宋本十一家注孙子》)致,召至也,使之到达也。“致人”即调动敌人;“致于人”则为敌人所调动。凡先到达战场等待敌人的就安逸,主动;后到战场仓促应战的就疲劳,被动。所以,善于作战的人,总能设法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凡战争中设伏诱敌至预定战场者,皆为“致人”之术。所以“致人”者,示之以利也。故曰“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虚实》)。能否“致人而不致于人”,就是能否掌握战争中的主动权,就是军队是否有行动的自由权。故《唐李问对》在讨论《孙子兵法》时曾言:“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

出其不趋,趋其不意 春秋时孙武关于军争的一种方略。《孙子·虚实》:“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认为出行于敌人所走不到的路线,奔行于敌人意料不到的地方。如此,方可通行无阻,且不为敌人所知。

攻其所不守 春秋时孙武关于攻守的作战原则之一。《孙子·虚实》:“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认为进攻的方向一定要选在敌人疏于戒备或不设防备的地方,如此,则可“攻而必取”。防守一定要考虑到敌人进攻的多种形式、多种可能,并且预有准备,如此,方能“守而必固”,使敌人不能进攻,不敢进攻。

守其所不攻 见“攻其所不守”。

无形无声 春秋时孙武关于攻守之术的至高境界。《孙子·虚实》:“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微乎微乎,言其微之又微。神乎神乎,言其神之又神。司命,若天神主宰世人的命运。杜牧曰:“微者,静也;神者,动也。静者守,动者攻。”(《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微到极致,无形可睹,此即“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神到极致,无声可闻,此即“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运兵攻守,能到此境界,就能主宰敌人的命运。

攻其所必救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调度敌人的方略之一。《孙子·虚实》:“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认为敌人既筑起高垒,挖下深沟,其意则在以闭守与我抗衡。而我方之利在于立即交战,故须攻击敌之要害以动之。曹操、李筌注:“绝其粮道,守其归路,攻其君主也。”粮道、归路、君主,其利皆高于所守,若遭袭击,均为“必救”之地。

乖其所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积极防御的方略之一。《孙子·虚实》:“我不欲战,虽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画地而守,言其无所设防,如“以刀画地为营”。“乖,戾也。”(《说文》)段玉裁注:“皆取分、背之意。”曹操亦曰:“乖,戾也。戾其道,示以利害,使敌疑也。”通过乖异其道,使敌人与我无以相期。明赵虚舟解曰:“画地而守,言无城郭营栅之固也”,仅凭智谋与之周旋而已。

形人而我无形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军事原则。《孙子·虚实》:“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形人,使敌人暴露形迹;我无形,隐匿我军的形迹。形迹暴露,则虚实自明,我方自可“避实击虚”,以有效地攻击敌方。我方无形,力量隐蔽,敌人不知我虚实之所在,其兵力必然分散,如此必能形成“我专而敌分”的有利局面。我方即可集中优势兵力,以分别歼灭各局部之敌。由此,暴露敌人,隐蔽自己,成为历代兵家信守的原则。

我专而敌分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兵法·虚实》:“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方专一,就可集中优势兵力;敌军分散,其局部之力量必然弱小,易于消灭。故“我专而敌分”乃是战场取胜的基本形态之一。而实现“我专而敌分”的重要前提,就是“形人而我无形”,即暴露敌人,隐蔽自己。参见“形人而我无形”。

无所不备,无所不寡 春秋时孙武关于兵力运用的思想观点。《孙子·虚实》:“吾所与战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则敌所备者多;敌所备者多,则吾所与战者寡矣。故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备,设防。敌情不明,战地不知,就必须多处设防。然其总体兵力有限,因此,防备前面,后面的兵力就薄弱;防备后面,前面的兵力就薄弱;防备左边,右边的兵力就薄弱;防备右边,左边的兵力就薄弱;处处都防备,就处处兵力薄弱。兵力薄弱者,是因为多处防备敌人;兵力充足者,是因为敌人多方防备我。由此,更可见“形人而我无形”的重要意义。参见“形人而我无形”。

策之·作之·形之·角之 春秋时孙武关于判断敌情的多种方略。《孙子·虚实》:“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策,古代运算时用的筹码。孟氏曰:“策度敌情,观其施为,则计数可知。”贾林曰:“樽俎帷幄之间,以策筹之,我得彼失之计皆先知也。”其法即“庙算”敌我之得失。“作,起也。”(《说文》)杜牧曰:“激作敌人,使其应我,然后观其动静理乱之形也。”即我方故意搞些动作,以观敌之动静。吴起所称“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即为此意。形之,或示形于敌,以观敌之形;或侦察敌形而知敌人所处。陈皋曰:“敌人既有动静,则我得见其形。”张预曰:“形之以弱,则彼必进;形之以强,则彼必退。因其进退之际,则知彼所据之地死与生也。”角,量也。李筌曰:“量其力精勇,则虚实可知也。”(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即对敌作试探性进攻,以判别敌人虚实强弱之情。

形兵之极,至于无形 春秋时孙武关于兵形变化的理想境界。《孙子·虚实》:“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措胜于众,众不能知。”形兵,指兵形的虚实变幻。或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或实则实之,虚则虚之;或虚中有实,或实中有虚。能虚虚实实,变幻莫测,虽有深藏之间,也难以窥知,纵有智能之士,亦无以图我。此乃“藏于九地之下”,即“至于无形”也。梅尧臣认为:“兵本有形,虚实不露,是以无形,此极致也。”何氏曰:“行列在外,机变在内,因形制变,人难窥测,可谓神微。”(《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认为这是“形兵”的理想境界。

三军可夺气 春秋时孙武关于军心、士气的思想观点。《孙子·军争》:“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气,是中国古代哲学应用最为广泛的概念之一。用之于兵家,主要表现为是否占有道义,军心是否齐一,士卒是否振作。气势盛者,可使军力倍增;气势消减,则军力尽丧。《司马法》曰:“战以力久,以气胜”;又曰“新气胜旧气”;《吴起兵法》以“气机”为兵机之一,皆知三军之气于战争胜负至关重要也。李筌曰:“怒之令愤,挠之令乱,间之令疏,卑之令骄,则彼之心可夺也。”认为气夺则怯于斗,心夺则乱于谋,下者不能斗,上者不能谋,上下怯乱,则可一举而战胜。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军争》:“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也。”气运用于兵家,主要表现为军队的精神状态,及士卒是否具有旺盛的斗志。朝喻初起,为士气最盛之时;昼喻中困,士气已大大减杀;暮喻倦怠,士气已丧失殆尽。司马法曰:“新气胜旧气。”此“新气”即朝气;“旧气”即昼气或暮气,乃困顿与衰竭之气也。梅尧臣曰:“兵始而锐,久则惰而思归,故可击。”王皙曰:“怠久意归,无复战理。”都是对孙武这一原则的发挥。参见“三军可夺气”。

锐卒勿攻 春秋时期兵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孙子·军争》。详“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以治待乱,以静待哗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掌控三军心理的法则。《孙子·军争》:“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唐杜牧解曰:“《司马法》曰:‘本心固。’言料敌制胜,本心已定,但当调治之,使安静坚固,不为事挠,不为利惑,候敌之乱,伺敌之哗,则出兵攻之矣。”唐贾林亦曰:“以我之整治,待敌之挠乱;以我之清净,待敌之喧哗,此治心者也。故太公曰‘事莫大于必克,用莫大于玄默’也。”(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以近待远,以佚待劳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掌控三军士卒之体力的原则。《孙子·军争》:“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我军居近,敌军远来;我军安逸,敌人疲劳;我军饱食,敌人饥饿;如此,则我军战斗力大增,敌之战斗力锐减。此亦“致人而不致于人”也。王皙曰:“以馀制不足,善治力也”。张预曰:“近以待远,佚以待劳,饱以待饥,诱以待来,重以待轻,此所谓善治己之力,以困人之力者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都是对孙武这一原则的发挥。

高陵勿向,背丘勿逆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孙子·军争》。陵,大的土山,丘,小的土山。向,逆,均指正面迎敌。敌若占据高地,不可仰攻;敌若背倚丘陵来战,不可以迎击。孟氏曰:“敌背丘陵为阵,无有后患,则当引军平地,勿迎击之。”杜牧曰:“自下趋高者力乏,自高趋下者势顺也,故不可向迎。”(《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此皆依据战场之地形而采取相应的对策。

佯北勿从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孙子·军争》。佯,假装;北,败走。敌人假装败退,不可尾随追击。佯北而从,必遭敌伏击。杜佑曰:“北,奔走也。敌方战,气势未衰,便奔走而陈兵者,必有奇伏,勿深入从之。”(《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饵兵勿食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孙子·军争》。饵兵,敌军引诱我军的小股部队或小利益,如同钓鱼之诱饵,切不可食。梅尧臣曰:“鱼贪饵而亡,兵贪饵而败。敌以兵来钓我,我不可从。”王皙曰:“饵我以利,必有奇伏。”(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归师勿遏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孙子·军争》。归师,返回家乡的军队。古代人之乡土观念甚重,远行之师及得回归,其势不可遏,如刘邦之回师三秦,韩信即言:“师从东归之士,何所不克?”孟氏曰:“人怀归心,必能死战,则不可止而击也。”(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围师必阙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军争》:“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阙,同缺。在包围敌人时一定要留有缺口,示敌以生的希望。如此,则敌难坚守,或有出逃之意,我军乘机攻取,敌易破矣。曹操引《司马法》曰:“围其三面,阙其一面。所以示生路也。”杜牧曰:“示以生路,令无必死之心,因而击之。”(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途有所不由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策略思想。《孙子·九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此处所称“不由”、“不击”、“不攻”、“不争”、“不受”者,皆为依常规当由、当击、当攻、当争、当受者,其所以“不由”者,乃是为了更大、更高的战略利益。王皙曰:“途虽可从而有所不从,虑奇伏也。”(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张预曰:“变者,不拘常法,临事适变,从宜而行之之谓也。”常中有变,变亦为常。若“君命有所不受”,在交通、通讯十分原始的古代,似更有现实意义,孙武所称“五胜”之一,就有“将能而君不御”。《尉缭子》所言:“将者,死官也。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敌于前,无主于后”;贾林所言:“决必胜之机,不可推于君命,苟利社稷,专之可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突出强调将军的战场决策权。

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 春秋时孙武关于利害相杂的哲学观点。语见《孙子·九变》:“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杂,错杂,相互掺合。《说文》:“杂,五彩相合也。”利中有害,害中有利,故智者必兼及之。曹操曰:“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梅尧臣曰:“以害参利,则事可行。以利参害,则祸可脱。”(《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处于危害之地,参思其利,则可增其信心与勇气,从而争取胜利;处于有利之地,参思其害,则可预有准备,及时化解祸患。利害相杂之论,反映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一般要求。

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积极的战略防御思想。《孙子·九变》:“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恃,倚仗。对待敌人的进攻,不要侥幸于敌人不来,而要仰仗自己有充分的准备;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来进攻,而要依靠我方有不可攻取的实力。曹操曰:“安不妄危,常设备也。”杜佑曰:“安则思危,存则思亡,常有备。”(《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为同一思想。

战胜不复,应形无穷 春秋时孙武关于一般制胜规律的判断。《孙子·虚实》:“因形而措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因,依据;措,置也。依据敌人的军形变化,采取相应的胜敌之策。曹操曰:“因敌形而立胜。”古今战例成千上万,然而每一次战争都有自身的特点,都是一次新的实践,所以每次胜利都不会重复前人的对策,而总是顺应敌形之变化而取得胜利。故李筌曰:“不复前谋以取胜,随宜制变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兵形象水 春秋时孙武关于兵形因敌制胜的形象概括。《孙子·虚实》:“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兵形,运兵的虚实形态。梅尧臣曰:“水之避高而趋下”,性也;兵之“避实而击虚”,利也。“兵以利动”,兵之就利犹水之趋下也,故曰“兵形象水”。张预曰:“水趋下则顺,兵击虚则利。”用兵的规律就像水流的规律一样,水因地形的变化而制约其流动,兵则因不同的敌情而采取不同的方略。用兵没有一成不变的态势,就像水流没有固定的形态。

五行无常胜 春秋时孙武用五行相生相克的观点来审视因敌用兵的军事思想。《孙子·虚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五行,金、木、水、火、土。古人认为这是物质世界的五项基本原素,其性则有相生相克,相互制约的关系: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又,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既无永恒之位,亦无永恒之胜,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如昼夜之有短有长,月亮之有圆有缺。用兵之法,亦如五行之相变,亦如日月之死生。故曹操曰:“兵无常势,盈缩随敌。”(《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春秋时孙武关于军争中迂直、患利之辩证关系的论断。《孙子·军争》:“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两军相争,先据地利,为兵家之常识。而如何取得地利,并非近直者一定先得。《说文》:“迂,避也。”言避其直而从其曲,其途必曲折、迂远。然近直者往往有强敌为阻,迂远者则无人知识,如行于无人之地。梅尧臣曰:“变迂为近,转患为利。”两军相争之所以难,就在于能否预识“变迂远为直近”,“转患害为有利”。杜牧曰:“言欲争夺,先以迂远为近,以患为利,诳绐敌人,使其慢易,然后急趋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认为迂者未必迂,直者未必直,患者未必患,利者未必利;关键乃在于当事者对于迂直、患利之转化规律的认识,及其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迂直之计 春秋时孙武关于迂、直之辩证关系的认识。语见《孙子兵法·军争》。详“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军争为利,众争为危 亦作“军争为利,军争为危”。春秋时孙武关于军争之利弊关系的分析。《孙子·军争》:“军争为利,众争为危(《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本作“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军争”的目标在“利”,而“利”的背后就是“危”,对于不明军争的规律者,蜂拥而上(即“众争”),其危更甚。“举军争利”,言辎重、粮草、军需诸项同行,众行必迟,故利不可及。委,弃也;捐,亦弃也。抛开辎重而争利,利虽可争,危亦大增。后曹操曰:“善者则以利,不善者则以危。”张预曰:“智者争之则为利,庸人争之则为危。”(《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认为兵家欲得其利,必先明其危。

兵以诈立,以利动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场用兵的指导思想。《孙子·军争》:“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诈,欺骗也,伪装也。兵之情不能为敌所知,故必饰以伪形。故杜牧曰:“诈敌人,使不知我本情,然后能立胜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 春秋时孙武关于行军作战中不同情势之指导原则。《孙子·军争》:“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军队行动迅速时应疾驰如风,舒缓时则森然如林。侵掠敌国如急火之燎原,不动时则如山岳之稳。隐蔽时如黑夜之不可窥测,进攻时则如雷霆万钧。至于何时该疾、徐、动、静,实皆依战机之有无而定也。

将有五危 春秋时孙武对于为将者素质的五项判断。《孙子·九变》:“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必,坚持,固执。为将者勇而无谋,一味拼死,则会被杀;临阵畏怯,贪生怕死,则可俘虏;性格刚忿偏激,可加以凌侮,使之轻进,从而败之;过于洁身清廉,可施以羞辱而致之;一味爱民,不审利害,则可烦扰其民而败之。认为这五点是为将者之大忌,均可导致“覆军杀将”的危局。

令之以文,齐之以武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治军原则。《孙子·行军》:“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亲附,亲近依附,爱戴拥护。将军与士卒,既要有恩信,又要有威严;亲附以生恩信,刑罚以生威严;而恩信与威严又有相互制约的关系。吴起亦有相近观点:“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吴子·论将》)。杜牧曰:“恩信未洽,不可以刑罚齐之。”曹操曰:“恩信已洽,若无刑罚,则骄惰难用也。”张预亦曰:“恩信素洽,士心已附,刑罚宽缓,则骄不可用也。”文,仁也;武,法也。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即恩威并用而赏罚兼行。故梅尧臣曰:“令以仁恩,齐以威刑;恩威并著,则能必胜。”(《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是对孙武这一原则的具体阐述和发挥。

地形者,兵之助 春秋时孙武关于地形对战争之作用的思想观点。《孙子·地形》:“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地,指地形、地貌。《孙子兵法·始计》将“地”列为兵家“五事”之一,《孙膑兵法·月战》称:“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儒家孟轲亦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均视“地利”重于“天时”。由于“地形”对兵事活动的重大制约,故《孙子兵法》又专列《地形》一篇。杜牧曰:“夫兵之主,在于仁义节制而已;若得地形,可以为兵之助,所以取胜也。”道义、人和居首位,地形则是用兵的辅助条件。地有通、挂、支、隘、险,远诸形,用兵必因地形而制胜。贾林曰:“战虽在兵,得地易胜。故曰:‘兵之易(助)也。’山可障,水可灌,高胜卑,险胜平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均是对孙武这一思想的发挥。

近而静者,恃其险 《孙子兵法》中由现象到本质的军情判断。《孙子·行军》:“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车来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散而条达者,樵采也;少而往来者,营军也……”《孙子兵法》中,此类判断有约三十余条,实际上均反映了现象与本质的关联。敌人居近而安静,必有险阻可恃;所居甚远又向我挑战,此乃诱我前进。敌人所居平易无险,必有利可图,或示利以诱我。见众树摇动,定然是敌人扑来;杂草丛生而又多设屏障,乃欲使我狐疑。群鸟惊起,其下必有伏兵;众兽惊骇,必敌军铺天盖地而来。尘土高而直上者,下乃战车奔驰也;尘土低矮而广阔,敌军步卒之来也。尘埃散乱断续者,是有人打柴取薪也;尘埃不多而往来不断者,必敌人以轻兵安置营寨也。透过现象看本质,是古代兵家之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交通、通讯手段都十分原始的古代,这些经验亦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

进不求名,退不避罪 春秋时孙武关于武德的判断标准。《孙子·地形》:“故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故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于主,国之宝也。”战道,战争规律。孙武认为当战争有必胜把握时,即使国君说不打,也一定要打;依战争规律分析,如果没有战胜之可能,即使国君坚持要打,也不可以打。进前作战不是追求个人的名誉,后退避敌也不回避可能遭致的罪名。一切行动都是为了保全国中的百姓,都为了有利于国君。宋张预注曰:“进退违命,非为己也,皆所以保民命而合主利,此忠臣,国之宝也。”

爱而能令,厚而能使 春秋时孙武关于爱兵思想的基本原则。《孙子·地形》:“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谿,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视,看待。谿同“溪”。关爱士卒如同婴儿一样,就可率领他们赴蹈深溪;看待士卒如同爱子一般,就可与你共生死。如果一味爱护而不能号令,只知厚待而不能使用,军纪混乱而没有法治,就像娇惯的子女一样,是不能用以作战的。故张预曰:“恩不可专用,罚不可独行。专用恩则卒如骄子而不能使,此曹公所以割发而自刑,卧龙所以垂泣而行戮”。“专行罚则士卒不亲附而不可用,此勾践所以投醪而饮士,吴起所以分衣食也。”(见刘寅《孙武子直解》)

知天知地,胜乃可全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规律的判断。《孙子·地形》:“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敌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半也。故知兵者,动而不迷,举而不穷。故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举兵作战,制胜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且变化无穷。就战争的环境与全局而言,知彼、知己仍是局部因素,只有同时知天知地,才能真正把握全局。故唐人杜佑曰:“知地之便,知天之时。地之便,依险阻、向高阳也;天之时,顺寒暑、法刑德也。既能知彼知己,又按地形、法天道,胜乃可全,又何难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九地》:“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孙子兵法》中《地形》一篇,系依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而论其对战争胜败的影响;《九地》一篇,则是依战场位置对敌我军心士气的特殊影响而论其相应方略。认为散地系战场在本国境内,故不宜作战;轻地系刚入敌国境内的边缘地区,故不宜停留;争地是对敌我双方都有利的地区(杜牧曰:“必争之地,乃险要也。”),如果条件不具备时不宜进攻;能先得为利。敌我连界,我可以往、彼可以来之地为交地,行军至此,序列不要为敌切断;衢地为多国交界的地方,应结交诸侯。已深入敌境,且所过城邑已多的地区为重地,此时军需不给,必须不时抢掠敌方物资。到了山林、沼泽、险阻等难行地区(圮地),要快速通过,无稽留也。进入了道路狭隘、退路迂远、敌人能以寡击众的地区,就极可能遭敌围困,故必须急施计谋;进入死地,急速奋战则生,稍有迟疑则死,就应孤注一掷,殊死一战,以求死里逃生。反映出已认识到不同境遇,必有不同方略加以对应。

合于利而动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原则。《孙子·九地》:“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又见于《孙子·火攻》。认为战争的基本原则在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因此,一切军事行动都要围绕于这一根本原则。凡有利于我方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者,皆为我之利;反之,则不合于我之利。鉴于这一原则具有根本性质,《火攻》篇再次申说:“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军事行动的唯一标准就在于是否于我有利,而不应为任何情绪所左右。

先夺其所爱 春秋时孙武所提出的制胜策略之一。《孙子·九地》:“敢问:‘敌众整而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敌人既人数众多,又部伍严整,何以破之?此必选其要害之处,从而一举破之。“其所爱”者,或战略要地,或粮草通道,或敌之首脑机关,皆为要害之处也。杜牧发挥曰:“据我便地,略我田野,利其粮道,斯三者,敌人之所爱惜倚恃者也;若能俱夺之,则敌人虽强,进退胜败皆须听我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兵之情主速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军事原则。《孙子·九地》:“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战场对垒,形势瞬息万变,唯“主速”方能不失战机。故“兵贵神速”成为古今兵家的共识。

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术原则。《孙子·九地》:“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率然,传说是恒山地区的一种蛇:“头尾差大,有色五彩。人物触之者,中头则尾至,中尾则头至,中腰则头尾并至,名曰率然。”(《神异经·西荒经》)言其首尾相顾,而且反应迅速也。或曰:“率,犹速也。击之则速然相应,此喻阵法也。”(张预)善于用兵的人,统军作战就如“率然”一样:打它的头,尾来救援;打它的尾,头来救援;打它的中部,则头尾一齐来救援,俨然一体。

齐勇若一,政之道也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治军原则。《孙子·九地》:“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政之道也。”方马,将马并列地拴在一起。埋轮,固定车轮使不动也。认为军队的战斗力,在于道义民心,在于士卒训练有素,而不能依恃外部强加的束缚。只有将士齐正勇敢,三军如一,才是为将者治军应守之道。杜牧曰:“缚马使为方阵,埋轮使不动,虽如此,亦未足称为专固而足为恃。须任权变,置士于必死之地,使人自为战,相救如两手,此乃守固必胜之道而足为恃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 春秋时孙武关于破常规以励士卒的措施。《孙子·九地》:“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无法,超越常法,即破格悬赏。无政之令,即跨越政令之常规。唐贾林曰:“欲拔城、隳国之时,故悬法外之赏罚,行政外之威令,故不守常法、常政,故曰无法、无政。”(《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有常必有变,变亦可为常,故“无法”、“无政”,亦为特定之法政。

投之亡地然后存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策略原则及战术原则。《孙子·九地》:“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犯,用也。使用士卒,只告诉士卒有利的方面,不告诉士卒其中的危害。因为“人情见利则进,知害则避也”。及其进入亡地、死地,则当明示: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故曹操注:“必殊死战,在亡地无败者。孙膑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梅尧臣曰:“地虽曰亡,力战不亡;地虽曰死,死战不死。故亡者存之基,死者生之本也。”(同上)均认为明智的将军,深知死生转化之规律,故必将军队投之亡地以求力战不亡;陷于死地而求死战得生,当军队陷于绝境时,必人自为战,故能取胜。

陷之死地然后生 或称“置之死地然后生”。详“投之亡地然后存”。

并敌一向,千里杀将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作战方略之一。《孙子·九地》:“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者也。”详,或作佯,愚也。欲控制战争形势的发展,“因势利导”是其基本原则之一。“顺详敌之意”,即顺着敌人固有的意图或倾向向前发展,我则在暗中预设机关或伏兵以制约他。宋人王皙曰:“顺敌意,随敌形,及其空虚不虞,并兵一力以向之,乘势可千里而覆军杀将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因敌变化而制胜的作战原则。《孙子·九地》:“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践,履;墨,绳墨,法度。既要遵循战争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又要追随敌情的不断变化,而随时修订战争方略。曹操曰:“行践规矩无常也。”杜牧曰:“墨,规矩也。言我常须践履规矩,深守法制,随敌人之形;若有可乘之势,则出而决战也。”或曰:践通“剗”,“剗,除也;墨,绳墨也。随敌计以决战事,惟胜是利,不可守以绳墨而为。”(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中曹操、杜牧、贾林注语)

始如处女,敌人开户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策略原则。《孙子·九地》:“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处女,示以柔弱也,善于依顺敌人,以使敌不设防。及敌户已开,间隙显露,则如脱兔一般,猝然袭之,敌何能拒?张预曰:“守则如处女之弱,令敌懈怠,是以启隙;攻则犹脱兔之疾,乘敌仓卒,是以莫御。”战国时田单守即墨,先示以柔弱,尽顺敌之意;及燕军益懈,乃纵火牛大破燕军,败骑劫,收复齐国七十余城。太史公评曰:“兵以正合,以奇胜,善之者出奇无穷。”“夫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其田单之谓邪!”(《史记·田单列传》)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慎战原则。《孙子兵法·火攻》:“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认为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客观力量的对比,而君主的喜怒、将帅的愠悦,则全然无助于事。相反,愠怒之情绪会导致己方认不清客观形势,一切决策与行动完全为主观情绪所左右,因而必然会导致失败。

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见“主不可以怒而兴师”。

安国全军之道 春秋时孙武关于安国全军的根本原则。《孙子·火攻》:“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认为战争关系到人民的死生,国家的存亡,故明君良将对此当慎之又慎,绝不可依个人的喜怒、忿怨之情绪而战争。故宋人张预曰:“君因怒而兴兵,则国必亡;将因愠而轻战,则士必死。君常慎于用兵,则可以安国;将常戒于轻战,则可以全军。”(《宋本十一家注孙子》)

先知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决策的基本原则。《孙子·用间》:“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战争对于人民,对于国家,都是重大灾难与巨大消耗,因此,一出兵便能战胜敌人,乃事理的必然要求。而胜利的先决条件,就是先知敌情。孙武之先知敌情,不祈求鬼神,不类比推测,不根据日月星辰运行的度数来推断,一定要从熟悉敌情的人那里来获取情报。表现了明朗的现实观点。周初姜太公曾怒斥占卜求神为“枯草朽骨”,孙武继承了太公的思想观点,表现了明显的唯物色彩。

形名 中国古代军事指挥系统的基本形式。《孙子·兵势》:“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曹操注:“旌旗曰形,金鼓曰名。”古时军令,“闻鼓则进,鸣金则止”,又以旌旗挥动以示方向,行军作战的指挥信号尽在“形名”。明刘寅解曰:“形谓旌旗麾帜之形,名谓金鼓笳笛之名。以其言不相闻也,故为之金鼓笳笛,使听之而进止;以其视不相见也,故为之旌旗麾帜,使视之而左右。故斗百万之众,与斗寡同。”(《武经七书直解》)

五间 春秋时期兵家孙武提出的五种间谍类型,它是孙武依靠“知情人”而掌握敌情的基本情报来源。《孙子·用间》:“故用间有五:有因间(一作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乡间,利用敌国之乡人作间谍,内间,利用敌国官吏为间谍。反间,利用敌方派来的间谍为我所用,五种间谍同时使用,必能察知敌之详情,故有“神纪”之效。“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孙子兵法·用间》)

在亡国而继绝世 战国时孙膑提出的战争观。《孙膑兵法·见威王》:“夫兵者,非士恒势也。此先王之傅道也。战胜,则所以在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也。”士,或借为“恃”,依仗,凭借。傅,通辅。孙膑认为,用兵之事没有永恒不变的形势,并非可以依恃的力量,它不过是先王辅助大道的一种手段而已。打赢战争,国家就可继续存在,世系就可延续。战不胜敌人,轻则丧失领土,重则危及整个国家政权的存亡。所以,为将者领兵作战不可不慎重审察。孙武已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始计》)的论断,孙膑明显继承了孙武的思想,以“兵”为“先王之傅道”,既充分表现了“兵”的重大作用,又明确体现了军事服从于政治的思想观点。

乐兵者亡,利胜者辱 战国时孙膑反对穷兵黩武的思想观点。《孙膑兵法·见威王》:“然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事备而后动。故城小而守固者,有委也;卒寡而兵强者,有义也。夫守而无委、战而无义,天下无能以固且强者。”乐兵,喜好用兵;利胜,贪图胜利。认为喜好用兵者,必然招致灭亡,贪图胜利者,必然遭受折辱。所以,战争并不是某个人的喜好,是不可轻率发动的;胜利也是不可贪求的。只有道义在握,乃不得不战;只有军资充实,城池方可固守。反映出孙膑反对乐攻好战,反对穷兵黩武的思想。

事备而后动 战国时孙膑关于战争必须有充分准备的思想观点。《孙膑兵法·见威王》:“事备而后动。故城小而守固者,有委也;卒寡而兵强者,有义也。夫守而无委,战而无义,天下无能以固且强者。”委即委积,指军用物资储备。义即道义,指战争的正义性。认为战事的主要条件,一是道义,一是军资。做好战事准备,而后方可出兵。故城池虽小而能坚固防守,是由于有充足的物资储备;士兵虽少而战斗力很强,是因为道义在胸。如果防守而缺乏充足的物资储备,出战又缺乏充分的道义,则天下谁也不能令其守固且力强。

战胜而强立 战国时孙膑关于战争之重大作用的观点。《孙膑兵法·见威王》:“战胜而强立,故天下服矣。”认为只有取得军事上胜利的国家,才能强大稳固,屹立不倒,并令天下臣服。这也是战国时许多代表人物的共识。如纵横家苏秦亦言:“夫徒处而致利,安坐而广地,虽古五帝、三王、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故以战续之。”(《战国策·秦策一》)

两军相当,轻卒尝之 战国时孙膑提出的战术原则之一。《孙膑兵法·威王问》:“齐威王问用兵(于)孙子,曰:‘两军相当,两将相望,皆坚而固,莫敢先举,为之奈何?’孙子答曰:‘以轻卒尝之,贱而勇者将之,期于北,毋期于得。为之微阵以触其侧,是谓大得。’”孙膑认为在敌我两军势力相当,双方将领都坚守其阵不敢率先采取行动的情况下,可用小股部队先行挑战,以观察敌方之虚实,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一思想与孙武“作之而知动静之理”、“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及吴起“一坐一起,其政以理”等思想观点,可谓一脉相承。

让威 战国时孙膑提出的战术原则。《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曰:‘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用之奈何?’孙子曰:‘命曰让威。必臧其尾,令之能归。’”让威,即避开敌人的锋芒,以期后发制人。臧,同“藏”,隐藏好后面的主力部队,使之能够安全撤离。“让威”战术,与孙武“避其锐气,击其惰归”的思想完全一致。

素信 战国时孙膑关于君民关系的思想观点。《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问:‘令民素听,奈何?’孙子曰:‘素信。’威王曰:‘善哉!言兵势不穷。’”认为君上与下民关系,必须建立在互相信赖的基础之上。要民众对君主之令“素听”,君主必须以素守信用来换取,只有君主“素信”,下民才会“素听”。《孙子兵法·行军》已有:“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六韬》亦曰:“虑不先设,器械不备,教不素信,士卒不习,若此,不可以为王者之兵也。”(《虎韬·军略》)均反映了这一思想。

必攻不守,兵之急者 战国时孙膑强调战略进攻的思想观点。《孙膑兵法·威王问》:“田忌曰:‘赏罚者,兵之急者耶?’孙子曰:‘非。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可以益胜,非其急者也。’田忌曰‘权、势、谋、诈,兵之急者耶?’孙子曰:‘非也。夫权者,所以聚众也;势者,所以令士必斗也;谋者,所以令敌无备也;诈者,所以困敌也。可以益胜,非其急者也。’田忌忿然作色:‘此六者皆善者所用,而子大夫曰非其急者也。然则其急者何也?’孙子曰:‘料敌计险,必察远近……将之道也。必攻不守,兵之急者也。’”孙膑认为,“必攻不守”是第一位的,它高于赏、罚、权、势、谋、诈。此六者只能“增益”胜利,而取胜的基本手段,只能是“必攻不守”。这一思想正是战国时期新兴势力在战略上采取攻势的必然要求。

知道 战国时期兵家孙膑关于用兵规律的论断。《孙膑兵法·八阵》:“不知道,数战,不足将兵,幸也。夫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据文物出版社《银雀山汉墓竹简(壹)》)诤,借为静。孙膑所说之道,就是制胜之道,实含蕴了用兵规律的诸多基本要素。“知道”者,必须上知天道,明阴阳、四季变化的规律;下知地理,知山川丘陵、险关要隘等地形地势对战争的影响;对内,应取得民众的支持;对外,又应当熟悉敌情,知敌人兵力的虚实、分布及其带兵将领的素质等。同时,还应懂得阵法的精髓,见战机即进,不见战机则止。认为如此方可成为王者之将。

孙氏之道 孙武、孙膑关于用兵规律的论断。《孙膑兵法·陈忌问垒》:“曰知孙氏之道者,必合于天地。”又曰:“先知胜不胜之谓‘知道’。”故孙氏之道,就是用兵制胜的基本规律。参见“知道”。

兵之胜在于篡卒 战国时孙膑关于选卒以制胜的思想。《孙膑兵法·篡卒》:孙子曰:“兵之胜在于篡卒,其勇在于制,其巧在于势,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其富在于亟归,其强在于休民,其伤在于数战。”篡,借为选。孙膑认为,军队的制胜在于精选士卒。士卒作战勇敢在于军法严明;作战机动灵活在于巧妙运用形势;战斗力强在于将帅言而有信,赏罚严明;军队具有好的素质,在于将帅明白用兵的道理。由于战争取胜的因素集中体现于士卒,故精选士卒常常成为制胜的关键所在。《荀子·议兵》所称“齐之技击”,“魏氏之武卒”,“秦之锐士”,皆为“篡卒”也。

德行者,兵之厚积 战国时孙膑关于士卒力量之源泉的论断。《孙膑兵法·篡卒》:“德行者,兵之厚积也。信者,兵(之)明赏也。恶战者,兵之王器也。”厚积,通指丰富的物资储备。或以“物资储备”与“德行”二字不相协调,乃以“厚积”为精神方面的“厚积”,即道义在手,君民同心,此亦为士卒力量之源泉也。参见“恶战者,兵之王器”。

恶战者,兵之王器 战国时孙膑关于制胜法宝的论断。《孙膑兵法·篡卒》:“德行者,兵之厚积也;信者,兵(之)明赏也;恶战者,兵之王器也。”王器,王者之器,亦即无所不胜之武器。恶战,厌恶战争。孙膑以“恶战”为“兵之王器”,表明其视“道义”为至高。认为若迫不得已而战之,必道义在手,上下同心。

恒胜有五 战国时孙膑关于用兵必胜的五项判断。《孙膑兵法·篡卒》:“恒胜有五:得主专制,胜;知道,胜;得众,胜,左右和,胜;量敌计险,胜。”“恒不胜有五:御将,不胜;不知道,不胜;乖将,不胜;不用间,不胜;不得众,不胜。”孙膑之“五胜”与“五不胜”,要点在于:将军是否有独立指挥权;是否明白战争的制胜规律;将吏是否和谐、协调,相互配合;是否已得军心、民心;是否能调用各种手段,包括善用间谍,以充分察知敌情及相关的战争环境。孙膑的“恒胜有五”,较之孙武的“知胜有五”,有大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开拓与发展,更为深刻、全面地反映了战争的制胜规律。与吴起的“先和而造大事”等思想,也有明显的相通之处。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 战国时孙膑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战争观。《孙膑兵法·月战》:“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认为战争的主体是人,因此在战争中,各种条件的相互撞击、整合,最后必然归结为“人”的胜利。

阵·势·变·权 战国时孙膑关于用兵作战的四项重要原则与方法。《孙膑兵法·势备》:“凡兵之道四:曰阵,曰势,曰变,曰权。察此四者,所以破强敌,取猛将也。”阵,基本的作战队形,由阵而成势;势,由作战阵势所形成的具有内在必然性的趋向,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变,改变常规;自身之变可以惑敌,适应敌情变化亦须为变;权,为适应于变化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认为若阵、势、变、权进行有效的组合,必能破强敌,取猛将。

五气 战国时孙膑以气治军的五项措施。《孙膑兵法·延气》:“合军聚众,[务在激气];复徙合军,务在治兵利气;临境近敌,务在厉气;战日有期,务在断气;今日将战,务在延气。”气,表现为军队的精神状态,认为指挥者当依不同时机,采取不同措施。士卒刚集合整编时,要激发士气;迁徙行军时,要保持锐气;兵临边境,接近敌人时,要激励士气;确定交战之日后,务必使士卒有果断奋死的志气;即将与敌交战,则要使士卒有持续作战的精神准备。“五气”施之于不同的时机,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能有效保持士气旺盛,以争取胜利。

将义 战国时期兵家关于为将者素质的基本要求。语见《孙膑兵法·将义》:“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故义者,兵之首也。将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则军不克,军不克则军无功;故仁者,兵之腹也。将者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力,无力则三军之利不得;故德者,兵之手也。将者不可以不信,不信则令不行,令不行则军不,军不则无名;故信者,兵之足也。将者不可以不智胜……”此篇在初次整理时作为《孙膑兵法》的下编,其后,原整理者未明确认定为孙膑之书。其中提出义、仁、德、信、智等要求,明确作为为将之必备素质。孙武曾以“智、信、仁、勇、严”为将之五德,此处所论大致相同。

将二十败 战国时兵家所总结的关于为将者素质的二十种致命弱点。语见《孙膑兵法》下编《将败》:“将败:一曰不能而自能。二曰骄。三曰贪于位。四曰贪于财。(中缺“五曰”)六曰轻。七曰迟。八曰寡勇。九曰勇而弱。十曰寡信。(中缺十一曰、十二曰、十三曰)十四曰寡决。十五曰缓。十六曰怠。(中缺十七曰)十八曰贼。十九曰自私。廿曰自乱。多败者多失。”《孙膑兵法》下编整理者初定为孙膑之作,后以文中未见“孙子曰”“威王曰”等字样,人或有怀疑。依内容、文例及书体,仍当定为孙膑作品。“将败”之后又论“将失”三十余条,多系将之“可败”的具体失误。

积疏相为变 战国时孙膑关于积疏、盈虚、径行、疾徐、众寡、佚劳等对立面互相转化的论断。语见《孙膑兵法》下编《积疏》。积疏,兵力的集中与分散;盈虚,实力的雄厚与薄弱;径行,走捷径或行大道;疾徐,行军的快慢;众寡,兵力的多少;佚劳,安逸与劳苦。孙膑认为,它们都是战争中存在的矛盾现象。一般而言:“积胜疏,盈胜虚,径胜行,疾胜徐,众胜寡,佚胜劳。”为促使矛盾向对立面转化,可故意纵其走向极端,“积故积之,疏故疏之,盈故盈之,虚故虚之,径故径之,行故行之,疾故疾之,徐故徐之,众故众之,寡故寡之,佚故佚之,劳故劳之。”物极必反,推向极端之后,即可转向它的反面,此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积疏相为变,盈虚相为变,径行相为变,疾徐相为变,众寡相为变,佚劳相为变。”在矛盾对立中,切忌采用僵硬的方略,“毋以积当积,毋以疏当疏,毋以盈当盈,毋以虚当虚,毋以疾当疾,毋以徐当徐,毋以众当众,毋以寡当寡,毋以佚当佚,毋以劳当劳”,只有“积疏相当,盈虚相当,径行相当,疾徐相当,众寡相当,佚劳相当”,方可使敌“积故可疏,盈故可虚,径故可行,疾故可徐,众故可寡,佚故可劳”。

以形相胜 战国时孙膑关于战争相胜之一般规律的见解。《孙膑兵法·奇正》:“战者,以形相胜者也。形莫不可以胜,而莫知其所以胜之形。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认为事物总会表现为一定的形态,而任何形态都有其利弊之处,避其利,袭其弊,即可从而胜之。战争之双方同样要表现为特定的形态,自然可因其形态之利弊而击败之。而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知其所有余”,故能“见胜如见日月”(同上)。

以万物之胜胜万物 战国时孙膑关于万物相胜的思想观点。《孙膑兵法·奇正》:“天地之理,至则反,盈则败,(日月)是也。代兴代废,四时是也。有胜有不胜,五行是也。有生有死,万物是也。有能有不能,万生是也。有所有余,有所不足,形势是也。故有形之徒,莫不可名。有名之徒,莫不可胜。故圣人以万物之胜胜万物,故其胜不屈。”孙膑认为,天地之间任何具体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生有死,有有余,有不足;万物之间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克制,无任何一物是不可以战胜的。圣人正是利用万物可以相胜的特点,去克制万物。所以,圣人的胜利永远不会穷尽。

见其所长,知其所短 战国时孙膑关于洞察敌军利弊的辩证法思想。《孙膑兵法·奇正》:“故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知其所有余。见胜如见日月。其错胜也,如以水胜火。”错,同措,错胜,犹言取胜。孙膑认为,善于用兵作战的人,见到敌人长处就可察其短处,见到敌人的不足就可察知其有余。判断胜利就像见到日月一样明朗清晰,取得胜利就像以水攻火一样容易。长与短,有余与不足,都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有明察这种辩证关系,才有可能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无形而制形 战国时孙膑提出的军事方略之一。《孙膑兵法·奇正》:“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是以静为动奇,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奇发而不报,则胜矣。”孙膑认为,用有形来对付有形,是正兵,常规战法;用无形以制服有形,是奇兵,非常规的战法。通常用常规战法不足以取胜,所以,总要以奇异方式以出奇制胜。春秋时孙武已提出:“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又曰:“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孙子兵法·虚实》)孙膑“无形而制形”的思想,正是对孙武“形兵”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兵机 用兵之契机。《吴子·图国》:“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机,本指弩牙,牙动则矢发。《说文》解曰:“主发谓之机。”明人《投笔肤谈》曰:“兵机者,用兵之机括也。”均以弩机与箭括为喻。由于用兵形势瞬息万变,故家兵常有“兵机无常”语。《投笔肤谈·兵机》:“凡用兵之法,主客无常态,战守无常形,分合无常制,进退无常度,动静无常期,伸缩无常势。出没变化,敌不可测,此之谓兵机。”(同上)又曰:“惟无常,则运用之妙,存于心矣,故曰机。”(同上)唯其如是,故李靖曰:“兵贵神速,机不可失”(《旧唐书》卷六十七),成为兵家战将信守的一条重要原则。由于兵机形成来源不同,《吴起兵法》中又有“气机”、“地机”、“事机”、“力机”之分。

以见占隐,以往察来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一般性判断方法。《吴子·图国》:“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文侯曰:‘寡人不好军旅之事。’起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见,同现,指显现于外表的现象。通过外在的表现,可以察知内心的思想;依据以往的作为,可以察知你的未来。魏文侯既然“四时使斩离皮革,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明明是备制甲兵,怎能说“不好军旅”。吴起的这一判断方法,已经上升到了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哲学高度。

内修文德,外治武备 战国时吴起的基本战略思想,也是关于政治与军事一般关系的基本要求。《吴子·图国》:“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内修文德”,是通过施行仁德,以取得民众的支持,取得民心,此为国内政治的基本要求。“外治武备”,即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力量,以抵御外国的欺凌。无“文德”,国内不稳,根基不牢;无“武备”,则无以应敌。只有政治、军事紧密结合,既富国,又强兵,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不和 战国吴起提出的四项出兵原则。《吴子·图国》:“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有四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阵);不和于陈(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四不和”表现了四个层次:国、军、阵、战;其核心在于民心与军心。国不和者,民心乖违;军不和者,将吏士卒心异;阵不和者,行列部伍不相协调;战不和者,坐起进退难以统一。有一不和且不可出战,况四不和乎?故“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同上)。

先和而造大事 战国时吴起针对“四不和”之情势而提出的先决条件。《吴子·图国》:“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造大事”,即出兵作战。凡用兵作战,必先和于国,和于军,和于陈(阵),和于战,“和”者,思想一致、步调协同也。只有上下一心,官兵协同,方能取得战争之胜利。以“和”为前提,乃突出强调了战争的政治基础,摆正了政治与军事的基本关系。参见“四不和”。

四德 战国吴起关于君主安邦定国的四项基本要求。《吴子·图国》:“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说,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认为古之圣人以道绥安天下,以义治理国家,以礼来动员庶众;以仁来抚安人民。此“四德”反映了道义民心的基本倾向。

有耻 战国吴起提出的治军思想。《吴子·图国》:“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认为羞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责之情,知耻方可励其奋进,激其斗志。

战胜易,守胜难 战国吴起所概括的战争规律之一。语见《吴子·图国》。“战胜”,指交兵接刃与人力战,此所谓“伐兵”者也,单纯依靠兵力之强大即可取胜,故“易”。“守胜”,既要固军深垒,又须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政治优势,故“难”。由此吴起又得出“五胜者祸”、“一胜者帝”的论断。参见“五胜”。

五胜 战国吴起提出的政治与军事之关系与效果的判断,《吴子·图国》:“战胜易,守胜难。故曰: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单纯靠“伐兵”,取胜容易;能推行德政,争取民心,从而固守住胜利则较困难。所以,天下战国诸侯纷争,须“五胜”方能克敌,则无异于自找祸端;须“四胜”而克敌,必然国力疲弊,须“三胜”而克敌,只可以一时称霸,能“二胜”而克敌,则可以称王,若“一胜”即成功,就可以成就帝业了。所以,欲通过多次兵胜而能取得天下者甚少,由穷兵黩武而亡国的居多。故“五胜”者,单纯依靠军事、依靠武力也;“一胜”者,能以仁德道义统率军事也。

五兵 战国时吴起对于用兵性质的五种概括。《吴子·图国》:“其名又有五: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五者之数,各有其道,义必以礼服,强必以谦服,刚必以辞服,暴必以诈服,逆必以权服。”“义兵”以义服人;“强兵”以力服人;“刚兵”以刚忿而制人,“暴兵”以暴虐而欺凌他人;“逆兵”则上逆天道、下逆民心而兴师动众。

先戒为宝 战国时吴起关于安邦定国的战略原则。《吴子·料敌》:“武侯谓吴起曰:‘今秦胁吾西,楚带吾南,赵冲吾北,齐临吾东,燕绝吾后,韩据吾前;六国兵,四守势,甚不便。忧此奈何?’起对曰:‘夫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今君已戒,祸其远矣。’”认为欲使国家长治久安,首先应对各方局势有一个清醒认识,及早做好戒备,“有备”方能“无患”。故“先戒”,乃为国之宝也。《司马法》曰“忘战必危”,亦有此意。

不卜而与之战者八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吴子·料敌》。吴起认为,判断敌情有八种情况可以不必占卜就果断出击。一、在风雪严寒中昼夜行军,剖冻冰而渡河,举步维艰者;二、在盛夏炎热中长途驱驰,不得休息,且饥且渴者;三、粮食告罄,军心散乱,百姓怨怒,将吏不能制止者;四、军资耗尽,薪柴寡少,阴雨连绵,无处可掠者;五、人单势孤,水土不服,人马疾疫,四邻无援者;六、道远日暮,士卒劳惧,倦而未食,解甲而息者;七、将不持重,吏又轻薄,士卒不附,三军惊乱,师徒无援者;八、阵未成形,营扎未毕,行远涉险,半隐半出者。遇到如此之敌,当急击勿失。

不占而避之者六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吴子·料敌》。吴起认为,有六种情况不必占卜即当迅速避敌。一、土地广大,人民富足者;二、上爱其下,广施恩信者;三、信赏必罚,行动及时者;四、论功居列,选贤任能者;五、军队众多,装备精良者;六、有邻国帮助,大国支援者。遇此六者,当不必犹豫,尽快避敌。

可见而进,知难而退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战术原则。语见《吴子·料敌》。“见可”,是指“有不卜而与之战者”;“知难”,是指“有不占而避之者”。认为明智的将帅善于判断敌情,可战则战,不可战则退。参见“不卜而与之战者八”、“不占而避之者六”。

观敌之外,以知其内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认识方法,通过观察敌人的外部表现,借以判知敌人的内部虚实。《吴子·料敌》:“武侯问曰:‘吾欲观敌之外以知其内,察其进以知其止,以定胜负,可得闻乎?’起对曰:‘敌人之来,荡荡无虑,旌旗烦乱,人马数顾,一可击十,必使无措。诸侯未会,君臣未和,沟垒未成,禁令未施,三军匈匈,欲前不能,欲去不敢,以半击倍,百战不殆。’”认为敌人行动散漫而无所顾虑,必无他谋略;旌旗烦乱,人马四处张望,必无严明军纪;此为愚将之敌,故可以一击十,使敌仓皇无措。敌人内外未和,战备未修,即“匈匈”兴兵,可以半击倍。吴起这一认知方法的要旨,在于透过现象观敌本质。

审敌虚实而趋其危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把握战争时机的战术原则。《吴子·料敌》:“武侯问敌必可击之道。起对曰:‘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审敌虚实”即准确察知敌情;“趋其危”,即击其空虚危殆之处。只有首先“审敌虚实”,而后方能“避实击虚”。这一原则体现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以治为胜 战国时吴起关于军队素质的论断。《吴子·治兵》:“武侯问曰:‘兵何以为胜?’起对曰:‘以治为胜。’又问曰:‘不在众乎?’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治”,就是强化军队素质,平时有礼,战时有威,前进时锐不可挡,后退时敌不可追。或进或退,都有节制;或左或右,皆能应麾。即使被敌人阻断,也可自行成阵;即使被冲散,仍可成行。军队能有如此之素质,自可同安危,共患难,“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所向披靡。

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用兵法则。《吴子·治兵》:“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其善将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烧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谋,勇者不及怒,受敌可也。”“必死”,决心奋死以战;“幸生”,心存侥幸求生。吴起认为,凡能抱着必死决心上战场,就有可能生还;凡是心存侥幸,怯战贪生,反而往往会战死。因此,凡是善于带兵的将帅,都会义无反顾,将部队置于极度危险境地,如坐漏船之中,如伏烧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谋,勇者不及怒。如此,方可与敌交战,由死而生。这一论断,正是对孙武“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思想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用兵之害,犹豫最大 战国时吴起关于果断把握战机的论断。《吴子·治兵》:“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犹,猴类动物,亦称“犹猢”,卬鼻长尾,似猴而足短,性多疑,闻有声则预登木,上下不一,故谓“不决”曰“犹豫”。狐,即狐狸,亦多疑,故以“多疑”称“狐疑”。认为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失,故须当机立断。若犹豫、狐疑,当战不战,必失其利;当走不走,必受其灾。

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见“用兵之害,犹豫最大”。

用兵之法,教戒为先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治军原则。《吴子·治兵》:“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士卒在战斗中常常死于他所达不到的技能,或不熟悉的战阵,常常败于他所不方便作战的地方,所以未战之先,必教训戒敕,严格操练,方可应敌。春秋时孔子已提出:“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论语·子路》)战国时孟子言“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孟子·告子下》)。均大同此意,都强调了先教后战的原则。

总文武者军之将 战国时吴起对将才的总体要求。《吴子·论将》:“吴子曰: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认为只有文韬武略兼备者,方能为三军之将。文以附众,武以威敌,刚柔兼济,缺一不可。对于单纯以“勇”论将者,吴起尤为反感:“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尔。夫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也。”(同上)

五慎 战国时吴起对于为将者素质的五项具体要求。《吴子·论将》:“故将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理者,治众如治寡;备者,出门如见敌;果者,临敌不怀生;戒者,虽克如始战;约者,法令省而不烦。”五项要求,涵盖了从治军、临战,到战后教育的全过程。

四机 战国时吴起关于兵机形成的论断。《吴子·论将》:“凡兵有四机:一曰气机,二曰地机,三曰事机,四曰力机。三军之众,百万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是谓气机。路狭道险,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过,是谓地机。善行间谍,轻兵往来,分散其众,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是谓事机。车坚管辖,舟利橹楫,士习战阵,马闲驰逐,是谓力机。知此四者,乃可为将。”气、地、事、力四项要素均可形成兵机。三军之众,士气盛衰全在将帅一人,将勇则兵强,将怯则兵弱,气使然也。士气即为兵机。名山大塞,路狭道险,地形、地势之利,人事往来所为,以及车马舟楫之优势,均可形成兵机。机,契机,事物的枢要、关键;又指事物变化的迹象、征兆。凡用兵之要素,均可形成兵机,良将深明敌我,善察形势,故可随时随地把握战机。参见“兵机”。

威耳、威目、威心 战国时吴起关于古代军事指挥系统的论断。《吴子·论将》:“夫鼙鼓金铎所以威耳;旌旗麾帜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于声,不可不清;目威于色,不可不明;心威于刑,不可不严。三者不立,虽有其国,必败于敌。故曰,将之所麾,莫不从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鼙:小鼓。金:铜锣。铎:大铃。鼙、鼓、金、铎都是古代借助于声音指挥军队的工具;旌旗麾帜则是借助于颜色、形象指挥军队的工具。威,畏;士卒必须听从指挥,军队才有统一行动。“威心”,则在于保证“威耳”、“威目”的贯彻执行。

因形用权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策略原则。《吴子·论将》:“凡战之要,必先占其将而察其才,因形用权则不劳而功举。”认为临敌作战要先占知敌方将领姓名,审察其才智状况,然后因其具体形势与特点而采取相应的权变之法。“其将愚而信人,可诈而诱;贪而忽名,可货而赂;轻变无谋,可劳而困;上富而骄,下贫而怨,可离而间。”(同上)如此,则不必费多大气力就可成功。此亦为中国古代兵家战将常用方略。

相将 战国时吴起关于判断将才的论断。《吴子·论将》:“武侯问曰:‘两军相望,不知其将,我欲相之,其术如何?’起对曰:‘令贱而勇者将轻锐以尝之,务于北,无务于得。观敌之来,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其追北,佯为不及;见其利,佯为不知;如此将者,名为智将,勿与战也。若其众喧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其追北恐不及,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相,观察。认为对敌将才智优劣的观察判断,一要通过动态观察,选轻锐之兵前往挑衅,且佯为败北,观察敌将如何对待,通过“一坐一起”,即可察其军队素质。二是不求小得、不计小利者必为智将,不看大局、只贪小利者,必为愚将。智将不可敌,愚将虽众可获。

用众者务易,用少者务隘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战术思想。语见《吴子·应变》。吴起认为: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敌人正面交锋。明智的将帅应善于运用地形、地势的便利与强大的敌人周旋。“避之于易,邀之于厄。故曰,以一击十,莫善于厄,以十击百,莫善于险;以千击万,莫善于阻。”(同上)平易之地利于众,险阻之地利于寡,故用众者必求进入平易之地,用寡者必借险阻以为势。

乐闻、乐战、乐死 战国时吴起提出的士气之境界。语见《吴子·励士》。魏武侯问吴起:严刑明赏就一定能够取胜吗?吴起回答:“严明之事,臣不能悉。虽然,非所恃也。夫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哉;交兵接刃,而人乐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同上)吴起认为,只有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调动起士卒参战的积极性。“乐闻”号令,“乐战”疆场,“乐死”以效命,正是“士气”的最佳境界。

一人投命,足惧千夫 战国时吴起关于士气的论断。《吴子·励士》:“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投命”者,拼死以抗争也。既已拼死,复何所惧?而“千夫”虽众,各有“怀生”之心,故皆有所惧。

以仁为本 《司马法》关于治国治军政治基础的根本性论断。《司马法·仁本第一》:“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仁,中国儒家学派所提倡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它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又推及于整个社会的人类之爱。应用于政治领域,则表现为德治、仁政。《司马法》本是《周礼》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儒家治国、治军的一项根本大法,而军事又是政治的手段与延伸,所以,作为三代,特别是西周治军的法典,《司马法》“以仁为本”,正反映了三代“以礼治军”的本质特征。东汉班固曰:“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书·艺文志》)指出“以仁为本”是《司马法》的根基所在。

杀人安人,以战止战 《司马法》提倡的战争观。《司马法·仁本第一》:“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认为杀人的目的在于“安人”,战争的目的在于“止战”,故其所杀,必为奸佞之人,所战,必为暴戾之君。由于“杀人安人”、“以战止战”明确表现了爱好和平、尊重道义的思想观念,故深为古代兵家推重。后人所称“知兵非好战”、“吊民伐罪”等,其思想渊源亦在于此。

不加丧,不因凶 《司马法》“以礼治军”作战原则的具体体现。《司马法·仁本第一》:“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认为兴兵征伐,不应在敌国举办丧事时,也不要趁敌国灾荒凶年时,为的是爱护敌国的民众。冬夏两季不兴兵,为的是爱护两国的百姓。

好战必亡 《司马法》提出的慎战、备战的军事思想。《司马法·仁本第一》:“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认为国家虽然强大,如果好战,必定灭亡;天下虽然太平,如果忘战,必定倾危。明代刘寅曰: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亡其国家。(《武经七书直解》)

战道不违时 《司马法》中以爱民为准则的作战原则。《司马法·仁本第一》:“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认为既以仁为本,爱护百姓就是根本原则。为了不伤害百姓,作战不能违背农时,不能在百姓疾疫流行时兴兵征伐,反映出对民众的关爱。

六德 《司马法》中关于古代作战的六项道德准则。即礼、仁、信、义、勇、智。《司马法·仁本第一》:“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逐奔,追击逃跑的敌人。纵绥,放开缰绳任车马奔驰。古代以三十里为一舍。依《司马法》规定,古时作战,追袭徒步的敌人,一般不超过百步之远,追袭敌之车骑,纵绥不超过九十里,以此表示礼让。不穷追已经没有作战能力的敌人,哀怜受伤及患病的人,以此表示仁爱。等敌人战阵形成时再击鼓进攻,以此表示诚实守信。争大义而不计小利,以此表明道义。对于已经降服的敌人能舍之不杀,以此表明勇敢。战争知始而始,当终而终,以此表示明智。“六德”的规定,充分表现了中国古代兵家以仁为本、以礼治军的本质特征。

国容、军容 《司马法》中关于朝廷礼仪和军队礼仪差别的规定。《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又曰:“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认为朝廷的礼仪法度不能应用于军队,军队的礼仪法度也不能用于朝廷。如果把军队的礼仪法度用于朝廷,那么百姓的礼让风气就会废弛。如果将朝廷的礼仪用于军队,那么军队的尚武精神就会被削弱。朝廷的礼仪与军队的法度,各有所适应。依朝廷礼仪:“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即为“国容”。军中礼仪:“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不上趋,危事不齿。”即为“军容”。

以礼为固,以仁为胜 中国古代“以礼治军”的指导思想之一。《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逐奔,追击溃逃的敌人。纵绥,放纵缰绳任车马追袭车骑之敌。依据以礼治军的原则,追击徒步败退的敌人不宜太远,不远,就不易受骗上当;追击敌人败退的车骑,不过于逼近,就难以陷入敌人的圈套。

兵不杂则不利 《司马法》中提出的战术原则。《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兵,兵器;杂,指长短相间,轻重皆备。兵器如果不配合使用,就不能发挥最好的效用。长兵器可以用来掩护,短兵器则用以抵近搏击。兵器太长不便拼杀,太短又打不到敌人;太轻可以锐利疾速,但容易发生变乱;太重则不锋利,也就难以为用。只有长短、轻重相互配合,各展其长,才能有效地遏制敌人。

以舒为主 中国上古三代通行的军事原则。《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舒,徐缓。徐缓地推进是古时方阵战术的进攻特点。周武王伐纣时,“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不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史记·周本纪》)。前进六、七步,刺杀四、五次,就要整理一下队形,以保持军旅行动的舒缓整齐。舒缓可以保持士卒的体力充沛,整齐可以保持整体的战斗力,即使两军交兵,步兵也不要急走,战车也不可以奔驰。追击敌人时不跨越队列,所以能保持队形不乱。军旅的稳固就在于不打乱行列的秩序,不用尽人马的力量,行军的快慢都不能违背军队的训诫。此皆为以礼治军时代的基本要求。

五虑 《司马法》中关于战前准备的五件事情。《司马法·定爵第三》:“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顺应天时的变化,所谓“阴阳寒暑以时制之”也。阜财,使财物丰盛也。在战场上“因粮于敌”即可“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秆一石,当吾二十石”。怿众,勉励士卒,顺应众意。所谓“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利地,坚守险隘之地,以使地利在我也。右兵,重视兵器也。长短兵器相互配合,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迭战则久,皆战则强 《司马法》中提出的战术思想。《司马法·定爵第三》:“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兵器要长短配合,长兵器掩护短兵器,短兵器补救长兵器,若使长短兵器轮番出战(迭战),亦可以轮流休整,故可以持久;若全军一齐出战,则势力强大。

战参 《司马法》中提出的战术原则。《司马法·定爵第三》:“称众,因地,因敌令阵;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谓战参。”参,合。认为称量我军兵众,依顺地之广狭,因敌人的虚实强弱而确定我军战阵;可攻则攻,可守则守,进退有节,攻守自如。前后有序而不乱,车徒相因而不绝。这都是临战之时所应综合考虑的事情。一项失策即可失全局,故必参合而虑之。

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 《司马法》中提出的治国、治军原则。《司马法·定爵第三》:“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居国”以对民众,故当恩惠广施,以立信于民。“在军”面对士卒,故必宽厚容人,又要严明军纪,以保持军威。“刃上”面对敌人,故必果断、敏锐、明察。治国、治军与临敌,三种不同对象,故须三种方式方法以对应。

以力久,以气胜 《司马法》中关于军队实力与精神状态之关系的论断。《司马法·严位第四》:“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危胜;本心固,新气胜;以甲固,以兵胜”。战争的基础在实力,而制胜的关键则在气势。力,指人力、物力、财力等物质基础,是战争借以进行的实体所在;气指士卒的精神状态,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若精神状态不佳,物质力量亦难以调动。

胜心、畏心 《司马法》中关于军队精神状态的判断。《司马法·严位第四》:“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两军交战,我方士卒如果一心追求胜利,只须判定敌之虚实即可为胜。如果人人都有畏惧之心,就要看其畏惧的究竟是什么,如果畏惧将军甚于畏惧敌人,就会力行将令而取胜。如果畏惧敌人胜于畏惧将军,则会望敌而败。

以重行轻则战 《司马法》中提出的战术原则。《司马法·严位第四》:“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轻、重二字概念甚为宽泛,一般当指军事实力,类似于《孙子兵法》中的“虚实”。以轻对轻,容易产生危险;以重对重,则易于无功。

击其微静,避其强静 《司马法》中提出的战术原则。《司马法·严位第四》:“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疲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微静,指敌军稍显安静的自然状态,此乃无强行戒备之征兆;强静,乃强行戒备之状态,若“严阵以待”。前者无备,不虞,故可击;后者严行戒备,故当避之。或曰:微静,兵力微弱而安静;强静,兵力强盛而镇静。此解不如前者为优。“疲劳”则倦怠无力,故可击;“闲窕”则强劲有力,故不可击。“大惧”则失去精神支柱,故可击;“小惧”虽似惧而实自谨也,定有细致戒备,故当避之。此皆为有备、无备、虞或不虞之别也。

众寡以观其变 《司马法》中关于敌情判断的诸项原则。《司马法·用众第五》:“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大凡战场对垒,往往以我之动态,能引发敌之动态,而在动态中,方能准确判断敌情。我方或用众,或用寡,去试探敌人,以观察敌方的变化;或一进、一退,以观察敌人阵势是否稳固;或以危迫之势进逼敌人,以观察敌人是否恐惧;或按兵不动,以观察敌军是否懈怠;或出兵佯动,以观察敌人是否疑惑;或出兵奇袭,以看敌方治乱究竟如何。

先神先鬼,先稽我智 战国时尉缭关于决定战争胜败之根本因素的论断。《尉缭子·天官》:“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天官,宋本或作“天时”,金施子美、明刘寅、茅元仪均作“天官”。施子美曰:“天官者,七曜星历也。”(《施氏七书讲义》)指天文星象的总称。古人常把天文星象的变化与人间的吉凶祸福相联系,出兵前总要先观察星象、占卜时日以预测吉凶。黄帝主以“刑、德”制敌,认为出兵前求神问鬼,不如先求自己的才智。虽称之曰“天官”,实则尽在人事而已。此语与篇首所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都突出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刑以伐之,德以守之 战国时尉缭提出的战争观。《尉缭子·天官》:“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何者?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邪?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是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刑”为人事中之武备,“德”为人事中之道义,认为二者相合,自可无敌于天下。

三相称 战国时尉缭提出的建军思想。《尉缭子·兵谈》:“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硗,坚硬而贫瘠的土地。认为建立城邑,要先衡量土地的肥沃与贫瘠。城邑的兴建要与土地面积的大小相适应,城邑的大小要和人口的多少相适应。人口的多少要与粮食的产量相适应。三者比例协调,相互适应,对内可以固守城邑,对外可以战胜敌人。

若秘于地,若邃于天 战国时尉缭提出的形兵思想。《尉缭子·兵谈》:“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故开之。大不窕,小不恢。”秘,藏匿;邃,深远。金施子美曰:“天下之至难穷者,莫如天地。用兵而有难穷之变,则如天地焉。天不可俄而度,地不可俄而测;治兵者若秘于地,亦以其不可测也;若邃于天,亦其不可度也。秘于地者,以其密也;邃于天者,以其幽也。《法》尝曰:‘无穷如天地’;又曰:‘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皆取其幽密而不可穷也。惟其不可穷,是兵由无而生也。”(《施氏七书讲义》)善于治兵的人就像大地一样深藏不露,像天空一样高远深邃。兵起于无形却蕴藏着巨大能量。兵力一旦展开,在辽阔处作战不至于兵力薄弱,留下间隙;在狭隘处作战不至于困屈危厄。

兵胜于朝廷 战国时尉缭以综合国力为战争基础的战略思想。《尉缭子·兵谈》:“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则国治。富治者,车不发轫,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胜于朝廷。”认为土地广阔又能充分开发利用,国家就会富足;人口众多又能治理有方,国家就会安定。“国富”则物质雄厚;“国治”则民心齐一。这就为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与道义保障。所以,富足而安定的国家,不用出动军队,不必炫耀武力,自然就可以威服天下。通过朝廷的政治与经济措施,就已经决定了战争的必然性胜利,故可能不必再诉诸战场的交锋。

主胜、将胜 战国时尉缭关于政治胜利与军事胜利之相互关系的判断。《尉缭子·兵谈》:“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则国治。富治者,民不发轫,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胜于朝廷’。不暴甲而胜者,主胜也;陈(阵)而胜者,将胜也。”“不暴甲而胜”,指尚未进入战场对垒,就已取得了胜利,即通过政治与综合国力的增强,使上下同心,国富兵强,无须出兵而敌国自服,亦即“不战而屈人之兵”。

三悖 战国时尉缭关于为将者应切忌的三大弱点。《尉缭子·兵谈》:“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明刘寅曰:“心狂,是不能谋也;耳聋,是不能听也;目盲,是不能视也。心不能谋,耳不能听,目不能视,是三悖也。用之率人,亦难矣。”(《武经七书直解》)“三悖”之论,实质上是更在于将领的性格与精神缺陷,即认为其狂妄自大、刚愎自用,虽有耳目,亦为虚设。

明赏于前,决罚于后 战国时尉缭关于以制度治军的原则。《尉缭子·制谈》:“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以制度治军,编之以什伍,令之以金鼓,然“民非乐死而恶生”,必使号令明,法制审,方能行之。故又曰:“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同上)尉缭所言之术,就是“制必先定”,且“明赏于前,决罚于后”。

用天下之用为用 战国时尉缭用天下之财以为天下之用的激励机制。《尉缭子·制谈》:“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吾制天下之制为制,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天下之财物本为民所生,天下之强力本为民有,因其所有而用之,故赏永不乏,力永不竭。而此制一反贵族不耕而食、王室世袭军功的旧制,故可大大激励兵民之活力。其论与商鞅农战之法一脉相承。

道胜、威胜、力胜 战国时尉缭提出的克敌制胜的三种途径。《尉缭子·战威》:“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审法制,明赏罚,便器用,使民有必战之心,此威胜也。破军杀将,乘发机,溃众夺地,成功乃返,此力胜也。王侯知此所以三胜者,毕矣。”讲究武事,预料敌情,使敌人未战而先失斗志,军心涣散;这样,即使表面上军形完整,其军队也不能与我作战。此为“以道胜”。审定法制,严明赏罚,改良武器装备,使人人都具有必战决心,使敌方闻声而服,此为“威战”。

气实则斗,气夺则走 战国时尉缭“以气为战”的军事思想。《尉缭子·战威》:“夫将之所以战者,民也;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气实则斗,气夺则走。”明刘寅曰:“气实者,静也,治也,饱也,佚也;气夺者,饥也,劳也,乱也,喧哗也。”(《武经七书直解》)将帅所赖以作战的是士卒,士卒所赖以作战的是士气。士气充盈就敢于战斗,士气丧失就会败逃。故“以气为战”是古代战争中的重要手段。金施子美曰:“孙子有‘治气’之说,吴子有‘气机’之言,《司马法》有‘气欲闲’之论。盖气者,三军所恃以动也。”(《施氏七书讲义》)

先料敌而后动 战国时尉缭提出的战略思想。《尉缭子·战威》:“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夺敌者五:一曰庙胜之论,二曰受命之论,三曰逾垠之论,四曰深沟高垒之论,五曰举阵加刑之论。此五者,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庙胜”,即庙算胜敌;“受命”,即君主选将授命;“逾垠”,即越境而战,将能否自专;“深沟高垒”,即欲固守;“举阵加刑”,即“兴师”必以“问罪”。(依施子美之解)此五项,未战之先,先分析敌我之情,预测敌人强弱虚实之所在而后用兵,就可以以实击虚,夺人之气,进而战胜敌人。

本战之道 战国时尉缭关于激励士卒的根本方法。《尉缭子·战威》:“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支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民之所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营而显之。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死生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使什伍如亲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墙,动如风雨;车不结辙,士小旋踵,此本战之道也。”什伍,军队的编制;卒伯,军中上下级关系。尉缭认为,要抓住战道的根本,首先在于“率身”以励士,通过民生之厚,爵列之显,使士卒“乡里相劝,死生相救”,从而使一军的士卒像亲人一样,上下级关系像朋友一样。军队宿营即如堵墙一样坚固,进攻像疾风暴雨一样猛烈,战车有进无止,士卒一往无前。如此,才抓住了战道胜利的根本。

勤劳之师,将必先己 战国时尉缭关于为将者必身先士卒的思想。《尉缭子·战威》:“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如此,师虽久而不老不弊。”张盖,在车上加支遮暑避雨的伞盖;重衣,加双重衣服。尉缭认为,勤劳的军队,将帅必身先士卒,为全军表率:天气炎热时不张伞盖,寒冷时不另加衣服,道路险阻,必下马步行。军井凿成,让士卒饮后自己再饮;饭熟,士卒都有饭吃自己再吃。营垒筑成,先安顿士卒而后休息。事必身体力行,与士卒同甘共苦。这样,即使军队长期作战,也必能保持旺盛的士气,而不致困乏疲惫。“将必先己”或作“将不先己”,言遇到利害,将帅不先考虑自己。

将帅者心也 战国时尉缭关于为将者决策地位的论断。《尉缭子·攻权》:“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夫将不心制,卒不节动,虽胜,幸胜也,非攻权也。”在战场上,将帅处于决策与指挥的核心地位,其决心直接影响全军上下,将帅之于士卒,如同人体之心与其肢体。《说苑·指武》亦曰:“将者,士之心也;士者,将之枝体也。”心志果断,肢体必然行动有力;心存疑惑,肢体行动必然杂乱。只有将帅与士卒像心与支体一样有效配合,才能保证战争胜利。若将帅与士卒各行其是,即使取得胜利,亦为侥幸也。

诛暴乱,禁不义 战国时尉缭关于战争道义性的论断。《尉缭子·武议》:“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尉缭认为:凡用兵,不可攻打无过错的国家,不可杀戮无罪的百姓。杀害他人的父兄,掠夺他人的财货,奴役他人的妻妾子女,这些都是强盗的行为。战争的目的应当是平定暴乱,禁止不义。尉缭的这一观点,上承《司马法》“杀人安人”,“以战止战”,是中国古代关于战争之道义性的重要论断之一。

兵不血刃而天下亲 战国时尉缭吊民伐罪的战争观。《尉缭子·武议》:“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尉缭认为,用兵的目的,在于诛杀暴乱,禁止不义之行,所以,兵行之处,农民不离开他们的土地,商人不离开他们的店铺,官吏不离开他们的官府。由于用兵的目的只在于惩罚暴君一人,所以,不必经过流血战争就可以使天下人归心。《司马法》曰:“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皆所以吊民伐罪也。故战国末荀子总结曰:“是以尧伐欢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故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荀子·议兵》)其含义都相近。

胜兵似水 战国时尉缭关于胜兵的比喻。《尉缭子·武议》:“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然所触丘陵必为之崩,无异也,性专而触诚也。”尉缭认为,胜利的军队像水一样。水是天下最柔弱之物,然而水流所冲击,山陵也会崩塌。原因就在于,水性专一而持久。中国古代哲人多有以水喻兵者。老子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也。”(《老子·七十八章》)水之能专注入微,无可取代。孙武曰:“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孙子兵法·虚实》)三者所喻,各具特色。

兵者凶器,争者逆德 战国时尉缭关于战争观的论述。《尉缭子·武议》:“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尉缭认为:兵器乃凶险之器,争夺是违逆道德的行为;而将官则是冒着必死之险去实施这一逆德行为的执行者,实迫不得已而用之。尉缭这一反对战争的思想倾向,与古代先哲之论一脉相承。《司马法》首唱“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认为只有在“正不获意”的情况下,方言权变与战争。其“战争”的目的在于“止战”,“杀人”的目的在于“安人”,故其战乃不得已而为之。《老子》亦曰:“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弗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老子·三十一章》,依帛书本)《老子》又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老子·四十六章》)认为在大道通行的时代,不会有战争。后世儒家孔、孟,均明确反对战争;专讲战争规律的兵家,亦皆以“道义”居首,以为“好战”者未必知兵,“知兵”者绝不好战。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 战国时尉缭关于“止欲禁邪”的治国观。《尉缭子·治本》:“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认为如贪欲无度,百里宽的大海,不够一个贪婪的人喝水;若节制有方,三尺深的泉水,足够三军将士解渴。可见,贪欲产生于没有节制,邪念产生于没有禁令。所以最高明的君主,能够依顺自然之神妙而化行天下;其次者,则能因任自然之物,以为百姓之用;其下者,亦无夺民时,取于民有制,使百姓能依顺天时而自然生存。

凡兵之道,莫过乎一 《六韬》提出的作战指导思想。《六韬·文韬·兵道》:“武王问太公曰:‘兵道如何?’太公曰:‘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幾于神。’用之在于机,显之在于势,成之在于君。故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明刘寅解曰:“一者,诚实而专一也。惟其诚实而专一,故能独往、独来,犹言独出、独入,谓无敌也。”(《武经七书直解》)作为基本的指导原则,“一”的内涵是:军队上下一心,官兵一致,犹如一个整体。从而做到:意志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唯其“统一”,故能不失时机,故能形成气势。这样的军队就可以独往独来,所向无敌。由于“一”的境界接近于“道”,故能用兵如神。

全胜不斗,大兵无创 《六韬》中战略设想的最高境界。《六韬·武韬·发启》:太公曰:“王其修德以下贤惠民,以观天道:天道无殃,不可先倡;人道无灾,不可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必见其阳,又见其阴,乃知其心;必见其外,又见其内,乃知其意;必见其疏,又见其亲,乃知其情。行其道,道可致也;从其门,门可入也;立其礼,礼可成也;争其强,强可胜也。全胜不斗,大兵无创,与鬼神通,微哉!微哉!”这一思想,与《孙子兵法》的“全胜”论、“先胜”论,及“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具有同样的性质。明刘寅曰:“全胜不在战斗,在胜于无形;大兵无欲伤残,在完吾士众。能胜于无形而兵无伤残,是其智与鬼神通,所以重言微哉,微哉,而叹其妙也。”(《武经七书直解》)是对其的继承与发挥。

大智不智,大谋不谋 《六韬》中对为将帅者所提出的要求。《六韬·武韬·发启》:“大智不智,大谋不谋,大勇不勇,大利不利。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认为“大智”、“大谋”者,实为天理之常。如道义、民心,得之者得天下,失之者失天下,此乃人所共知,无所谓谋与不谋。“不谋”者,人不见其谋。而斤斤思虑于小智、小谋者,则往往见大而不识,或知大而不取。

圣人将动,必有愚色 《六韬》中提出的策略思想。《六韬·武韬·发启》:“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圣人将动,必有愚色。”认为鸷鸟将要展开袭击的时候,必先低飞敛翅;猛兽将要搏击的时候,必先贴耳伏地;圣人将要采取行动时,必先示人以愚昧的样子。一则隐匿其形,以麻痹对方;二则以退为进,将更为有力。

天时,地利,人和 战国时出现的关于战争制胜因素的基本观念。孙膑、尉缭、孟轲等皆有相关言论,以孟子论述最为详备。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孟子·公孙丑下》)天时,顺天应时,适时而动;地利,占据有利地形、地势;人和,人心所向,军队内部上下一心。三者都直接影响战争的胜负,兼得自然最好,如不可兼得,则以“人和”为本。约与孟轲同时,孙膑亦曰:“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孙膑兵法·月战》)尉缭亦多次申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古之圣人,谨人事而已。”(《尉缭子》之《天官》《武议》等篇)《孙子兵法》《始计》列举庙算“五事”,“道”居其首,“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也体现了“人和”思想。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战国时孟子提出的战争法则。语见《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在论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后,紧接着说:“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得道”即占有道义,占有“人和”,就会得到人民的支持;反之,人民就会叛离。故孟子又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可见,道义在战争中所起的根本性作用。

春秋无义战 战国时孟子对于春秋时期战争性质所作的评判。《孟子·尽心下》:“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认为春秋时代没有合乎义的战争。所谓征,是指上伐下,地位相等的国家(敌国)之间是不能够相互征伐的。对于战争之“义”与“不义”,在孟子之先已有人提及,如墨子《非攻》就以“义”为准则而制止战争。而径称“义战”者,则自孟子始。孟子之“义”,其实质在于合乎当时的政治秩序,诸侯有罪,只有天子有权征讨他,是谓“上伐下也”,这就是当时社会“义”之所在。而春秋时的征伐,尽是诸侯之间的征战而已。诸侯之间也有“彼善此者”,如齐桓公南至昭陵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史记·管晏列传》);但这并不是上对下的征伐,是诸侯之间的争霸,也是基于“周礼”的道义标准。

变诈之兵 春秋战国之后兴起的一种战争策略。三代时期,中国军队与战争的主导原则是“仁义为本”,“以礼治军”,其时战争的典型代表是汤伐夏桀,武王伐纣。其战争规则集结为“《军礼司马法》”。即《汉书·艺文志》所言:“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其后,“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变诈之兵的兴起,大致以春秋早期为始,如郑庄公的诸多战例。后,逐渐演变为当时战争的主流形态。儒家孟轲称“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正反映了当时的基本情况。参见“春秋无义战”。

以战去战 战国时商鞅用语。用战争制止战争。《商君书·画策》:“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商鞅提倡和实行奖励耕战的政策,但他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制止战争,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进行的战争才是正义的。

壹赏,壹刑,壹教 战国时商鞅富国强兵的思想方略,《商君书·赏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认为赏、刑的标准完全统一,利禄官爵专出于战功,故可使民一于功战。这一方略的实施,是秦国走上富国强兵之路的重要保障之一。

战法必本于政 战国时商鞅关于军事必须以政治为基础的思想观点。《商君书·战法》:“凡战法必本于政,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商鞅认为,良好的政治基础是战胜敌国的根本保障。而商鞅之“政”,又是通过制定并实施法制而实现的,在严刑峻法的约束下,通过强制力使民众的思想统一为君王的意志,即“以上为意”,从而形成以法制为根本约束力的政治统治。

兵起而程敌 战国时商鞅提出的战略思想。《商君书·战法》:“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程,犹量也。”(见郑玄注《礼记·儒行》)“程敌”,即“量敌”。起兵前应分析对比敌我双方的战争条件:如果政治基础不如对方,则不要与之战;粮食供给不如对方,则不能打持久战;敌军众多则不要在敌境作战;如果这些方面敌方都不如我,即可立即发兵进击,不必再犹豫。用兵的重大戒律在于谨慎,既明晰敌情,又察知自身,就可以预先判知胜负。这一思想颇近于《孙子兵法》“庙算”中之“五事七计”。

狭路相逢勇者胜 战国时期名将赵奢提出的兵家名言。赵惠文王二十九年(前270),秦发兵阏与(今山西和顺县)。赵惠文王召赵奢问阏与是否可救,奢答:“其道远险狭,譬之犹两鼠斗于穴中,将勇者胜。”(《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道远险狭”,没有回旋余地,没有后方支援,如死地作战,然敌我双方都是如此,唯死战得生,故“勇者”可胜。

非攻 战国初墨家学派的基本政治主张之一,明确表现了墨子反对战争、热爱和平的基本观点。《墨子·非攻上》曰:“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认为攻国之不义远甚于杀人越货。墨子一生倡导“兼爱”,要求人们互爱互利。为制止战争,墨子竭力奔走,或以道义止之,或以利害说之,或以守御之术对抗之,先后阻止了齐之侵鲁、鲁阳文君攻郑、楚之攻宋等战争。

仁人之兵 战国时荀子于《议兵》中提出的兵学观点。也是儒家兵学的基本观点。儒家思想学说的核心在“仁”,迫不得已而用兵,必兴“仁人之兵”,以成“王者之志”;“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孙卿子曰:“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故仁人上下,百将一心,三军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则若莫耶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耶之利锋,当之者溃。圜居而方止,则若盘石然,触之者角摧。”仁人之兵的本质在于禁暴除害,非为争利而战,故其“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悦)喜”。尧、舜、禹、汤皆以仁人之兵行于天下,故“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荀子倡导的“仁人之兵”,体现了战争活动的根本规律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大势。

以桀诈尧 战国时荀子对于“兵以诈立”思想观点的批判。《荀子·议兵》:“故以桀诈桀,犹巧拙有幸焉。以桀诈尧,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挠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桀是暴君的代表,尧是仁君的典范。荀子以及儒家学派的基本观点是行仁义之兵,兴王者之师,既以“仁义”“民心”为根基,是不需要行诈的。而诸侯暴君为私利而兴兵,无人民之拥戴,故需以欺诈为手段达其目的。以暴君诈暴君,犹巧拙有幸,以暴君诈仁君,则不可能得逞。

凡在大王,将率末事 战国时荀子对于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因素所作的判断。《荀子·议兵》:“君贤者其国治,君不能者其国乱;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治者强,乱者弱,是强弱之本也。”荀子认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因素在于政治上是否清明,政治清明则国势强盛,强盛则能战胜。故曰,“凡在大王”。“凡”者,总也,全局也,全局在于为政立国,故在大王;将率之战场争斗,必以立国为政作基础,故曰:“将率末事。”

以静制动 战国末赵将李牧守御北部边塞时所采取的战略方针。《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日击数牛飨士,习射骑,谨烽火,多间谍,厚遇战士。为约曰:‘匈奴即入盗,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匈奴每入,烽火谨,辄入收保,不敢战。如是数岁,亦不亡失。”“以静制动”策略是针对匈奴长于流动作战的特点而制定的,匈奴以游牧为主,善骑射,性彪悍,动则奔袭,故不易制服。然攻城夺隘则非其长。李牧扬长避短,以静制动,通过谨守关隘来达到制敌的目的。

柔能制刚,弱能制强 《黄石公三略》关于柔弱胜刚强的论断。《三略·上略》:“《军谶》曰:‘柔能制刚,弱能制强。’柔者,德也;刚者,贼也。弱者,人之所助;强者,怨之所攻。”柔弱胜刚强,大致为古代贤哲之共识,老子已明确提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七十八章》)对于柔弱何以能胜刚强,老子又从发展的角度作了描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七十六章》)老子大致叙说了自然界之对立面发展转化的一般规律,而《三略》则更强调了社会政治的一面:柔者,多有德于人,故为人所助;刚者,多贼害于人,故为怨者所攻。金施子美曰:“柔则不争,不争而人服其德,足以感之也,所以为德;若夫刚则易犯,故为贼焉。弱则能下人,故为人所助;强则敌者众,故为怨所攻。”(《施氏七书讲义》)然柔、刚、弱、强四者各有所长,故《三略》又曰:“柔有所设,刚有所施,弱有所用,强有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复引《军谶》曰:“能柔能刚,其国弥光;能弱能强,其国弥彰。纯柔纯弱,其国必削;纯刚纯强,其国必亡。”故《三略》柔刚之说与《老子》之说或略有差异。

敌动伺之,敌近备之 《黄石公三略》提出的策略与战术原则。《三略·上略》:“敌动伺之,敌近备之,敌强下之,敌佚去之,敌陵待之,敌暴绥之,敌悖义之,敌睦携之,顺举挫之,因势破之,放言过之,四纲罗之。”认为敌人有所动作时,要注意侦察其动向;敌人接近时,要严加戒备;敌人势力强盛,就摆出卑下的姿态纵其骄傲;敌人安逸休整时,设法让他走动;敌人势盛时,则待其自行衰竭;敌人逞暴时,就以仁慈安抚其众;敌人暴虐无道时,则以德义感召其众;敌人内部团结时,要设法携持一方以离间。顺应人心而举事,必能挫败敌人;因敌人虚实之势而出击,必能击破其众;散布假情报以迷惑其众,四下张网招延贤士,以致其用。

将礼 《黄石公三略》中关于为将者应身先士卒的思想。《三略·上略》:“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军灶未炊,将不言饥;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是谓将礼。”认为军井未凿成时,将不求先饮;营帐未搭好时,将不说疲劳;军灶未烧好饭时,将不说饥饿。冬天不穿裘衣,夏天不打扇子,雨天不张伞盖,这就叫将帅之礼。《三略》还进一步提出了“蓄恩”之说:“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以其恩素蓄、谋素和也。故曰:蓄恩不倦,以一取万。”(同上)将帅平时积蓄恩惠,就会争取到千万人的拥护。将军与士卒同甘苦,是军心上下一致的关键所在。

将者国之命 《黄石公三略》关于将帅地位的论断。《三略·上略》提出:“夫将者,国之命也。将能制胜,则国家安定。”对于将的重要作用,《三略》中论述甚多:“夫统军持势者,将也;制胜败敌者,众也。故乱将不可使保军,乖众不可使伐人。”“将拒谏,则英雄散;策不从,则谋士叛。”“将无虑,则谋士去;将无勇,则士卒恐,将妄动,则军不重;将迁怒,则一军惧。”显示出《三略》中,视将为国之命脉,因而既对将提出全面、严格的要求,又付与了承担国家安危的重任。

因其解击之 西汉初张良提出的一种谋略思想。解,通“懈”,怠懈。语见《史记·留侯世家》。秦末,张良从沛公刘邦西入武关:“沛公欲以兵二万人击秦峣下军,良说曰:‘秦兵尚强,未可轻。臣闻其将屠者子,贾竖易动以利。愿沛公且留壁,使人先行,为五万人具食,益为张旗帜诸山上,为疑兵,令郦食其持重宝啖秦将。’秦将果畔(叛),欲连和俱西袭咸阳,沛公欲听之。良曰:‘此独其将欲叛耳,恐士卒不从。不从必危,不如因其解击之。’沛公乃引兵击秦军,大破之。”贾竖:是对商人的鄙称。啖:指利诱,引诱。当时张良向沛公献计,大张疑兵,重贿秦将。待秦将欲联合沛公军同袭咸阳时,其思想怠懈,必然无心于战,而于此时突然袭击,乃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大行不顾细谨 一种把握大局的处事原则。大行:大的作为。细谨:小的谨慎。语见《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沛公曰:‘今者出,未辞也,为之奈何?’樊哙曰:‘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于是遂去,乃令张良留谢。”认为干大事不必顾及细小的礼节,讲大礼节无须躲避小的责备。战国时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实际上也早已表述了这一思想。

顺德者昌,逆德者亡 一种关于征战立国之根本规律的思想论断。指战争必须以道义、民心为根基。《汉书·高帝纪》:刘邦至洛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臣闻‘顺德者昌,逆德者王’,‘兵出无名,事故不成’。故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项羽为无道,放杀其主,天下之贼也。夫仁不以勇,义不以力,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以告之诸侯,为此东伐,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举也。”项羽放杀义帝,大逆无道。而汉王为义帝发丧,袒而大哭,哀临三日。并传檄诏告天下,共击楚之杀义帝者。刘邦由此占据了全面的道义。

明其为贼,敌乃可服 关于占有战争道义的大方略。首先将敌方的残暴不义彻底揭露,才能将敌人置于死地。语见《汉书·高帝纪》。详“顺德者昌,逆德者亡”。

运筹帷幄 决胜千里 汉高祖刘邦对战略家张良筹划决策的称誉。语见《汉书·高帝纪》。刘邦置酒雒阳南宫,面对群臣曰:“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子房即张良。运筹,运用筹码计算敌我数量及优劣得失。帷幄,帐幕。通过在帐幕之中谋画运算,即可决定千里之外的战场胜负。这一思想与孙武的“庙算”一脉相承。

先声而后实 指利用固有之兵势,先以声威加于敌,敌可从风而服。系韩信师事败军之将李左车的策略。所谓“不战而下燕城”。韩信虏魏王,禽(擒)夏说,又一举而下井陉,欲东下燕、齐。李左车建议曰:“方今为将军计,莫如案甲休兵,镇赵抚其孤,百里之内,牛酒日至,以飨士大夫醳兵,北首燕路,而后遣辩士奉咫尺之书,暴其所长于燕,燕必不敢不听从。燕已从,使喧言者东告齐,齐必从风而服,虽有智者,亦不知为齐计矣。如是,则天下事皆可图也。兵固有先声而后实者,此之谓也。”(《史记·淮阴侯列传》)此亦为扬长避短之策。

兵之胜败,本之于政 西汉刘安用语。语出《淮南子·兵略训》。意为政治是军事之本,正义战争必胜。作者继承《孙子兵法》,并从民本观出发,认为:“兵之所以强者,民也”,“兵之胜败,本在于政。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则兵强矣;民胜其政,下畔其上,则兵弱矣。故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知强弱之势,此必胜之本也。地广人众,不足以为强;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为存政者,虽小必存;为亡政者,虽大必亡。”认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政治的功能,“制胜于未战,而诸侯服其威,内政治也”。还明确主张“善为政者积其德”,“德积而民可用”(同上),并在《本经训》中指出:“用兵有术矣,而义为本。本立而道行,本伤而道废。”作者认为,战争的目的是“废不义而复有德”,因此,“兵失道而弱,得道而强;将失道而拙,得道而工;国得道而存,失道而亡”。

贵谋贱战 西汉赵充国提出的用兵理念。也是对孙子“上兵伐谋”思想的应用与发展。《汉书·赵充国传》记载:“充国常以远斥候为务,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尤能持重,爱士卒,先计而后战。”他曾上书曰:“帝王之兵,以全取胜,是以贵谋而贱战。”又提出:“臣闻兵以计为本,故多算胜少算。”贵,重视;贱,轻视。认为重谋略取胜,是一切明智将帅的共识。

兵以计为本 西汉赵充国用兵的基本理念。详“贵谋贱战”。

延揽英雄,务悦民心 东汉邓禹的政治与军事思想。系向光武帝刘秀进献之策略。邓禹曰:“诸将皆庸人屈起,志在财币,争用威力,朝夕自快而已,非有忠良明智,深虑远图,欲尊主安民者也。……于今之计,莫如延揽英雄,务悦民心,立高祖之业,救万民之命。以公而虑天下,不足定也。”(《后汉书·邓禹列传》)邓禹提出以复兴汉室为目标,积极延揽贤俊之士,争取民心的战略方针,成为日后刘秀中兴汉室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刘秀能够以德服人,最终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

古之兴者,在德薄厚 东汉邓禹关于战争胜负之根本规律的见解。语见《后汉书·邓禹列传》:“方今海内淆乱,人思明君,犹赤子之慕慈母。古之兴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这是一项关于政治统帅军事的根本性论断。邓禹认为自古天下有德者居之,“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以明君之兴,必有厚德,而不以地盘实力的大小所决定。与先秦时孟子的“以德行仁者亡,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公孙丑上》)、“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以及西汉董公所言“顺德者昌,逆德者亡”,其理一也。

不入虎穴,不得虎子 东汉班超关于必亲自实践,方能取得成果的思想观念。语见班超出使鄯善国对匈奴使者所采取的一次果敢行动。班超曰:“卿曹与我俱在绝域,欲立大功,以求富贵。今虏使到裁数日,而王广礼敬即废;如令鄯善收吾属送匈奴,骸骨长为豺狼食矣。为之奈何?……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当今之计,独有因夜以火攻虏,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尽也。灭此虏,则鄯善破胆,功成事立矣。”(《后汉书·班超传》)不进入虎穴,不可能得到虎子,意谓着不亲身实践,不可能取得成果。后此语成为强调实践作用的一句名言。

因其无备,卒然击之 曹操谋士郭嘉的军事策略,系官渡之战后曹操远征乌桓时提出。“公虽威震天下,胡恃其远,必不设备。因其无备,卒然击之,可破灭也。”(《三国志·魏书·郭嘉传》)操纳其计。尽留辎重,轻兵兼道以出卢龙塞,直指单于庭,“虏卒闻太祖至,惶怖合战,大破之,斩蹋顿及名王已下。尚及兄熙走辽东。”此为《孙子兵法》“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诸葛亮的军事思想。系他在平定南方叛乱时采取参军马谡提出的基本战争策略。蜀建兴三年(225)春,蜀军兵分三路南下,首先击斩雍闽、高定部。南王孟获收拢其余部继续为乱。五月间,诸葛亮渡过泸水(今川滇交界处雅砻江口以下金沙江),跟踪追击。亮知孟获素为当地夷汉人民所服,故取“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策略,七擒孟获,又七纵之。《汉晋春秋》云:“亮笑,纵使更战。七纵七擒,而亮犹遣获。获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终使其诚心归降”(参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

以计代战一当万 西晋时军中对杜预“兵贵伐谋”的赞誉。太康元年(280),杜预陈兵于江陵,遣诸将率众循江西上,“授以节度,旬日之间,累克城邑,皆如预策焉”。复遣将“泛舟夜渡,多张旗帜,起火巴山,以夺贼心”,复发伏兵,直至敌将帐下,虏将而还。军中为之谣曰:“以计代战一当万。”(见《晋书·杜预传》)言“伐谋”之效万倍于“伐兵”。反映了杜预对战争计谋的重视。

譬如破竹 迎刃而解 西晋时杜预关于进兵充分运用威势的形象表述。西晋伐吴,王濬、杜预挥兵顺江千里而下,“吴之州郡皆望风归命,奉送印绶”。杜预曰:“昔乐毅藉济西一战以并强齐,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后,皆迎刃而解,无复著手处也。”遂指授群帅,径造秣陵。果然“所过城邑,莫不束手”(《晋书·杜预传》)。今言“势如破竹”,即源于此。《孙子兵法》曰:“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隳。”此其意也。

兵以义动 唐太宗李世民所注重实施的道义原则与战争方略。李渊初起兵,遇小敌即欲班师太原,世民提出:“兴大义以救苍生,当须先入咸阳,号令天下;遇小敌即班师,将恐从义之徒一朝解体。还守太原一城之地,此为贼耳,何以自全!”又曰:“兵以义动,进战则必克,退还则必散。”(《旧唐书·太宗本纪》)认为只有坚持高举道义之旗,方能取得胜利。

兵贵神速 唐初李靖提出的军事战略原则。语见《旧唐书·李靖传》。唐武德四年(621)正月,李靖上陈灭萧铣十策,九月,兵士集结于夔州。时江水秋涨,三峡路险,诸将或欲待水退。李靖曰:“兵贵神速,机不可失,今兵始集,铣尚未知,若乘水涨之势,倏忽至城下,所谓疾雷不及掩耳,此兵家上策。纵彼知我,仓卒征兵,无以应敌,此必成擒也。”萧铣果然认定李靖此时不能进兵,故不设备。李靖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兵夷陵,迅至江陵,萧铣降。是对《孙子兵法》“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之说的继承和发展。

先正后奇 唐初李靖关于奇正的见解。《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臣按兵法,自黄帝以来,先正而后奇,先仁义而后权谲。且霍邑之战,师以义举者,正也;建成坠马,右军少却者,奇也。”正兵、奇兵,是兵家论战的一个永恒的话题,而奇正之说又千变万化,无一定之规。李靖认为,用兵的方略必是先以正兵对敌,而后以奇兵制胜。故曰“先正而后奇”。又以先举仁义,后用权谲,故又以义兵为正,权谲为奇。《司马法》已有:“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此亦“先仁义而后权谲”。先、后以时序论;仁义、权谲以性质论。李靖又曰:“凡兵以前向为正,后却为奇。”(同上)此又以前进与后退论之。说法虽异,其实质却有内在相通之处。参见“奇正”。

善用兵者,奇正在人 唐初李靖关于用兵之奇正变化的见解。《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若非正兵变为奇,奇兵变为正,则安能胜哉!故善用兵者,奇正在人而已。变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李靖曾曰:兵先出为正,后出为奇;又曰前进为正,后退为奇,义举为正,权变为奇。然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且有多种偶然因素作用其间,故善用兵者,必随时捕捉战机,调整部署,先后、进退皆随机而举,故正兵可变为奇,奇兵可变为正。或如唐太宗所言:“吾之正,使敌视以为奇;吾为奇,使敌视以为正;斯所谓‘形人者’欤?以奇为正,以正为奇,变化莫测,斯所谓‘无形者’欤?”(同上)故李靖又曰:“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三军之士止知其胜,莫知其所以胜,非变而能通,安能至是哉!”(同上)可见,奇正之变,绝无定式,随机而动,全在于人。唯奇正、变通之天衣无缝,故三军之士视之若神。李靖并认为古今能以奇正、分合为变者,“唯孙武能之,吴起而下,莫可及焉。”(同上)参见“奇正”。

去大患不顾小义 兵家常用之取大舍小的策略。唐初,太宗派唐俭使突厥,欲以说服颉利可汗归顺;复派李靖率大军迎之。正当唐俭说颉利意动之时,李靖竟乘颉利懈怠之机,纵兵击之,大败突厥而唐俭亦被杀。人或以唐俭为“死间”。对此,李靖表白曰:“臣与俭比肩事主,料俭说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纵兵击之,所以去大患而不顾小义也。人谓俭为死间,非臣之心。”(《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战国时儒家孟子已提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李靖所说实际上是对孟子观点的具体阐发。

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 唐初李靖对于攻守关系所作的论断。《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李靖曰)“皆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按《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可胜则攻之尔。非以强弱为辞也。”敌不可胜,我且暂守;敌露败隙,我则攻之。此攻守之说完全立足于敌方的状态。故李靖又曰:“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乎胜而已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惟二其事,抑亦二其官。”(同上)攻、守的目标均在于胜敌。守不忘攻,敌有隙即起而攻之,故曰“攻是守之机”。攻不忘守,敌未起隙即拒守之,故曰“守是攻之策”。大凡实战之过程,应是守中有攻,攻中有守。只有攻防结合,才能达到最佳的作战效果。

兵法三等 唐初李靖对古代兵法高下的评判。《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李靖曰)“臣尝分为三等,使学者当渐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将法。夫道之说,至微至深,《易》所谓‘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者’是也。夫天之说阴阳,地之说险易,善用兵者,能以阴夺阳,以险攻易,孟子所谓‘天时、地利’者是也。夫将法之说,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谓‘得士者昌’,管仲所谓‘器必坚利’者是也。”李靖认为,古代兵法的高下可分为三等:第一等明道,能够实现“神武不杀”境界。第二等知天地,能够尽占天时与地利。第三等懂将法,善于任人、利器。唐太宗由是理解为:“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战百胜者,中也;深沟高垒以自守者,下也。”(同上)并且认为:“孙武著书,三等皆具焉。”李靖进而归结道:“若张良、范蠡、孙武,脱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尔乎?若乐毅、管仲、诸葛亮,战必胜,守必固,此非察天时、地利,安能尔乎?其次,王猛之保秦,谢安之守晋,非任将择材,缮完自固,安能尔乎?”(同上)李靖的兵法三等,正反映了用兵的三层境界。

用仁义,使机权 唐杜牧对《孙子兵法》基本精神的高度概括。《注孙子序》:“武之所论,大约用仁义,使机权也。”“用仁义”是对孙子“五事”之首“道”的诠释,是对战争政治基础的把握,也是对战争行为中诸多道义行为的倡导。认为:“道者,仁义也。李斯问兵于荀卿,答曰:‘彼仁义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轻为之死。’……如此,始可令与上下同意,死生同致,不畏惧于危疑也。”(《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杜牧注》)“使机权”,是指建立在“用仁义”的政治基础之上的“兵者诡道”、“兵以诈立”。二者相辅相成,互有制约,不可偏缺。

盘中走丸 唐杜牧对于以《孙子兵法》指导战争行为的形象比喻。语见《注孙子序》:“后之人有读武书予解者,因而学之,犹盘中走丸:丸之走盘,横斜圆直,计于临时,不尽可知;其必可知者,是知丸不能出于盘也。”杜牧将《孙子兵法》所阐释的普遍战争规律喻为“盘”,将每一次具体作战行为喻为“丸”;“丸”在盘中走,其轨迹或横、或斜、或圆、或直,只能取决于当时的具体用力情况,不可以尽知。就像每一次作战都有其时、其地的特定形势一样,故应临机决断,计于临时。然而其必可知者,是“丸”无论如何运动,也遛不出“盘”外。即不论战争具体形态如何,总不能跳出《孙子兵法》所揭示战争的普遍规律。

险而易之,易而险之 北宋许洞关于尽占地利的论断。《虎钤经·地利》:“善用地者则不然,险而易之,易而险之也。夫居险用险必内溃,居易用易必内蹶。当有形之用,逆之者善矣。何谓险而易之?曰:简以夷其政,要以节其动,用以缓其约,不以疏慢为失也。何谓易而险之?曰:进止戒严,内外无怠,用其谨惧,不以暴急为务也。如是者,乃险易之用也。”许洞之见,乃是以人统地,以地为我所用,而非全然依赖于地形也。地形险易殊甚,亦是相对而言,“当有形之用,逆之者善矣!”(同上)不以险地为险,不以易地为易,逆其道而行之,“险而易之,易而险之”,其中充满了辩证法思想。

用兵之术,知变为大 北宋许洞《虎钤经》中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虎钤经·三才应变》:“《易》曰:‘见机而作,不俟终日。’故用兵之术,知变为大。”强调为将帅者应能够“以变合于事”,如《孙子兵法》所言:“践墨随敌,以决战事。”又曰:“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见《九地》、《虚实》)

凡兵上义 北宋苏洵对用兵之“义利”关系的论断。《权书·心术》:“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认为用兵应将道义摆在首位,即使有利可图,但如果与道义相违背,也不可以行动。

为将之道 当先治心 北宋苏洵对为将者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权书·心术》:“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认为领兵将领首先应练就过硬的心理素质,做到不因外界因素的变化而影响心智,影响决策。如此,方能虑事杂于利害,趋利避害,可以待敌。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南宋岳飞在长期作战生涯中所总结的用兵心得。岳飞隶宗泽后,屡有战功,泽大奇之,曰:“尔勇智才艺,古良将不能过,然好野战,非万全计。”因授以阵图。飞曰:“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宋史·岳飞传》)阵图,阵法,是在总结一般战争规律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常规战法,在具体作战中,往往难以应付千变万化的战场形势,这就需要为将帅者,既要领悟兵法之常,领悟兵法之精髓,又不拘泥于具体的战阵形式。也是对《孙子兵法》“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不拘古法而胜 明太祖朱元璋用兵所持的战略原则。语见《明太祖实录》:“兵者,谋也。因敌制胜,岂必泥于古哉?朕尝亲当矢石,观战陈之事,开阖奇正,顷刻变化,犹风云之无常势,要在通其变耳。亦何暇论古法耶?”认为两军作战,开合奇正的变化犹如风云变幻,只在顷刻之间。只有洞悉其变幻规律来驾驭战争,方为掌握制胜的要领。若单纯拘泥于一种战阵形势,不能适应战场变化,必定倾覆。

将之胜不若主之胜 明初谋士刘基提出的战略观点。语见《明太祖实录》。朱元璋尝与刘基论兵,基曰:“臣得侍左右,每观庙算,初谓未必皆然,及至摧锋破敌,动若神明,由是知任将在陛下。将之胜不若主之胜也。”认为将之胜乃局部一技之胜,主之胜乃全局战略之胜。

天道后举者胜 明刘基提出的战略观点。龙江之战前夕,陈友谅举巨舰数百,顺流东下,气势甚张,诸将或议退,或议降,唯刘基力主设伏诱敌。《明史·刘基传》:“基曰:‘贼骄矣,待其深入,伏兵邀取之,易耳。天道后举者胜,取威制敌以成王业,在此举矣。’”“后举者”,指洞察全局之形势。朱元璋采纳刘基之策,在应天西南至大胜港设伏,大破陈友谅。

兵莫大于握其枢 用兵必先掌握关键所在。语见《投笔肤谈》。“夫兵莫大于握其枢。兵之枢,名义而已。我执其名,而加敌以恶名;我仗其义,而加敌以不义;则三军之出,烈烈炎炎,上洞于天,下彻于泉,中横乎四表。旌之所麾,士气奋而敌威摧矣。”《本谋》以为用兵第一要义在于“师出有名”。师之名,就是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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