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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认识论及其模式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单向度的认识论,我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谓的“科学认识论”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如图3-2所示,只承认科学认识而否认技术认识的“认识论”,是对马克思“全部认识论”的肢解和背离。技术认识论是人们关于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过程及其结果的认识。尽管如此,Pitt的技术认识论模式仍有启发意义。

这种单向度的认识论,我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谓的“科学认识论”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有些学者认为:“科学认识论即自然认识论”,将“认识过程划分为以搜集材料为主的经验阶段和以整理材料为主的理论阶段”,即“从经验上升到理论的过程”,具体地表述为“实验—假说(或设想)—科学实验检验”。还说:“这种科学认识论与一般认识论即哲学认识论……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科技哲学界只承认科学哲学是科学认识论,而将技术哲学视为“自然改造论”,直接否定了技术认识论。

显然,这种只到未经“技术实践检验”的理性认识或“抽象的规定”为止的“自然认识论”与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不仅不“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而是对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的一种曲解、肢解和背离。我们认为:自然认识论的认识过程本来就包括自然科学认识——“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和自然技术认识——“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两条方向相反的“道路”(见图3-2)。

如图3-2所示,只承认科学认识而否认技术认识的“认识论”,是对马克思“全部认识论”的肢解和背离。

技术认识论是人们关于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过程及其结果的认识。[1]如果说技术发明(观念模型的构建)是一项研究(认识)活动大概没有什么异议的话,那么对完成该项认识活动的技术创新可能就持有不同的看法了。其实,1857年马克思讲的“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1886年恩格斯讲的“自在之物”“开始制造出来时就变成为我之物”,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技术创新”。按照国内外多数学者的看法,“技术创新是指发明的首次商业性应用”,其过程是“始于技术—经济构想,经过技术开发,终于试生产并首次实现其商业价值”。[2]尔后,才能“并入生产过程”,即投入批量生产营销(“改造世界的实践”)。在图3-2中,如果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喻为“鸡下蛋”、批量生产视为“养鸡场”的话,那么技术创新就是“孵小鸡”。只有不断地孵出“小鸡”(技术成果的首次商品化),“养鸡场”(产业化)才会兴旺不衰,也才会有后续的驱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技术创新就是“孵化企业”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孵化出企业,才能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融合并形成一体化。长期以来,我国比较注重“鸡下蛋”(相对来说)和“养鸡场”而忽视了“孵小鸡”,造成了科技与经济的严重脱节。统计资料表明:近些年来,我国每年获得重大的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可是转化率只有3%左右,取得规模效益的仅仅占5%~10%。这就是说,80%~90%的科技成果没有孵化成“小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造成了科技投入(人、物、财)和时间的极大浪费。大概是基于这一理念和现实,国家将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由“面向”、“依靠”、“攀高峰”改述为“创新、产业化”。这就足以表明技术创新在“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正是如此,习近平在“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图3-2 自然认识过程及其作用机制的示意图

关于技术认识论问题,国外学者早就开始关注。如加拿大的科学技术哲学家M.邦格于1979年就提出“技术认识论”,认为:“科学是为了认识而去变革,技术是为了变革而去认识”,并将技术认识论作为“技术哲学的研究重点”。[3]又如美国的技术哲学家Joseph C.Pitt在2000年出版的《技术思考:技术哲学的基础》专著中提出“技术认识论”及其模式——“人类打算怎样活动的模式”(他简称为“MT模式”),并将技术认识过程分为三个步骤:一是针对某个问题作出开展认识的“决定”;二是通过试验“获得人造制品”(应视为“再现之物”);三是对该项技术运用后果的评估——“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他还明确指出:“现在,科学哲学总是受到哲学家们的青睐。其实,技术哲学对人们的影响更深更广,应该受到哲学家们的更多关注。然而,技术哲学要得到广泛的发展,只有将其哲学内容扩充,即从认识论、实用主义到伦理学。”近几年来,国内的技术哲学界兴起了一股关于技术认识论的研究热潮,发表了许多研究成果[4],在此不再赘述。

Pitt的“技术认识论”及其模式,还存在一些缺陷,如将技术视为“人造制品”(其实,它只是技术的物质载体或者物化形式)。又如将认识仅仅视为信息搜集和处理过程,于是就会造成“反思技术”而忽略了“反思自我”。尽管如此,Pitt的技术认识论模式仍有启发意义。在它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一个技术认识活动模式(见图3-3)。

图3-3 技术认识过程及其运行机制示意图

如图3-3所示,技术认识包括方案的构想、发明过程的认识模式及其成果的评估、技术创新过程的认识模式及其成果的评估以及技术扩散(产业化)过程中的认识模式和技术运用后果的哲学反思等主要内容。[5]因篇幅所限,不再展开。在此,只强调五点:

第一,遵循实践认识论的思维方式,突破“自然认识论即科学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即社会科学认识论”的狭隘视界,确立技术认识论在自然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中的特殊地位并予以高度重视,并且将技术认识论拓展到人文领域即人文技术认识论。

第二,技术作为“实践性的知识体系”即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或“能动关系”(马克思语),当然有一个认识和建构过程,尽管它以提供的方式、方法、手段参与到改造世界活动中,而技术的生成、创新及其成果的扩散(产业化)过程中是一种认识活动,直接地“为了变革而去认识”,即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提供方式、方法、手段,而不是“改造世界”活动的本身。因此,要从根本上突破科学认识论、知识论等传统认识论的框架和范式,大力加强技术认识论研究,并成为哲学理论研究的生长点,逐步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和科技哲学中的一个专业方向。

第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和前提,从有益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出发,研究技术认识论。技术认识论既要关注人们对技术事实的认识活动及其操作合理性的检验问题,也要关注技术事实的价值、意义及其评价问题,但从其根本使命来说,要实现人的自我认识、自我理解和自我超越,即反思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社会、自我、知识、虚拟技术之间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包括技术认识论在内的技术哲学不是“反思技术”,即不是指人站在技术之外或之上来揭示技术的本质和一般规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贴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而发展的。”[6]显然,一切技术是人在已有事实基础上的社会选择、社会构建的,而技术本身不会自动地满足于人,只有人才会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技术、改变世界,从而创造技术、创造世界,同时也就改变和创造了人自身。于是,我们建议:创建“人文科学技术认识论”学科。

第四,认识就是为了“改变事物的现状”。长期以来,受“自然认识论即科学认识论”观念的影响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认识即为了认识”。如“自然认识论”者认为:“科学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自然界的运动规律和本质属性”。“社会认识论”者主张:“认识社会的直接目的是要达到对于社会本质、规律及其价值、意义的科学认识和理解”,“以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成果”。也就是说,认识的目的只是为了“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这样一来,科技人员(包括自然科技、人文科技、社会科技等)的晋级加薪、考核评优,以及大学、科研单位的排序均以发表的论文数为主要指标或唯一指标。这种观念和组织行为,使我国的科技人员不太关注技术创新或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科学研究也就“理”所当然地只到“理性认识”为止,而没有技术认识论了。

如果说我国的“自然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及其模式与《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有一定关系的话,那么在认识的目的等问题上又直接背离了《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思想。毛泽东明确地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显然,改造世界与其“活动方式”(技术)是不可分离的,或者说只有科学认识而没有技术认识,改造世界只是一种愿望。因为“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即理性认识是不能直接“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的。如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关系式(E=mc2),是研制、发明原子弹的科学原理,而不是制造原子弹的生产技术。正是美国的费米提出“中子轰击U235”的技术原理之后,美国才研制出第一颗原子弹。也就是说,从理性认识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之间还有一个不可逾越的技术发明和创新即技术认识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从理性认识到革命实践的飞跃”根本不会发生。同样地,用这种未“在技术中检验其正确性”(列宁语)的理性认识来“指导革命的实践”,也不会或难以实现其预想的目的。因此,“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的自然科学认识论和社会科学认识论,仍然属于一种旧哲学的认识论。

第五,创新过程中确有创造,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创造新的东西”。[7]现在的有些学者仍坚持认为“创新就是创造新的东西”,“创新与创造是同义语”,从来不提“自在之物”“开始制造出来”并首次实现其价值这个衡量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志。创造本来就是指“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如发明创造”(《辞海》)。而“创新”早在1912年熊彼特就赋予了技术-经济学内涵。爱米顿(M.Amidom)1993年在公司注册“知识创新”时明确地定义为:“通过创造、演进、交流和应用,将新思想转化为可销售的产品和服务活动,以取得企业经营成功、国家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繁荣”。而我国有人却认为:“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这就背离了创新的本质、灵魂。我们认为:知识创新实质上是指知识的经济化与经济的知识化相统一的过程。知识经济化只有通过技术创新这个中介环节才能得以实现,而且只有知识经济化才会有经济知识化(提高产品中的科技含量)。而停留于“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而不注重应用,实际上等于“知识的荒废”,正如金钱没有进入流通领域变成资本一样。因此,宣扬“创新就是创造新东西”(其实就是将创新等同于创造,因为“创造就是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辞海》。)的观点、观念和行为,不管其主观愿望和动机如何,造成的结果只会使我国再次退回到科技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相分离的老路上去。因此,取消了技术创新就没有“具体再现”,也就没有“第二条方向相反的道路”,这就是受到那种单向度认识论影响的结果。如今国内外一些学者先设定“创新就是创的东西”,然后又硬加在马克思头上,最后得出结论——“马克思是创新理论的拓荒者”。这种以虚假命题为前提(根基不稳)下的单向思维,不可能有合理的推论结果。

[1] 陈文化等:《关于技术哲学研究的再思考》,载《哲学研究》,2001年,第8期,收入《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90-398页。

[2] 陈文化:《腾飞之路——技术创新论》,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5-31页。

[3] [加]M.邦格:《技术的哲学输入与哲学输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 1984年,第1期。

[4] 详见刘则渊、王续琨主编并由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技术哲学研究年鉴》和全国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技术与哲学研究》。2003-2010年卷。

[5] 请详见《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26-398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51页。

[7] 详见拙文《创新: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观——关于创造观与创新观的思考》,《科研管理》,2001年,第1期。收入《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9-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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