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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化技术创新”模式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有学者提出“生态化技术创新”模式。然而,从莫兰创立的复杂性思维来看,生态化技术创新观忽视了与其不可分割的整体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运用“生态化思想”可以进一步完善“生态化技术创新观”。首先,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它们是开展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自然物质基础。

国内有学者提出“生态化技术创新”模式。他们认为:“生态化技术创新是指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或科技成果的商品化途径,将技术转化为经济社会、生态等价值的动态过程,它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同时追求自然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平衡,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并且主张“把单纯追求市场价值转向追求包括经济价值、自然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和谐有序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在内的综合效益”[1]。我们认为:生态化技术创新模式是对熊彼特和当今世界其他许多专家的技术创新观的超越,即对传统工业社会技术创新观的超越,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生态化技术创新观与我们提出的全面技术创新及其综合效益观[2]有许多共通之处。然而,从莫兰创立的复杂性思维来看,生态化技术创新观忽视了与其不可分割的整体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生态化技术创新”观与莫兰的“生态化思想”。

莫兰在1999年谈到教育改革问题时明确地提出过“生态化思想”。他说:“所谓‘生态化’思想意指这个思想把任何事件、信息或知识放置于它们与其环境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这个环境是文化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当然还是自然的。”即“把这些知识整合到它们的背景中和它们的总体中”[3]。关于莫兰的“生态化思想”,我们认为有三个要点:一是任何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不可分割性;二是环境的构成要素多样及其整体性;三是系统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其实,生态系统本来是生态学上的一个概念,即指“生物群落及其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的自然系统。”(《辞海》)而生态化技术创新观认为:生态化技术创新是创新主体以促进自然生态平衡、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有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其中,自然生态化是前提,经济生态化是基础,社会生态化是保障,人的生态化是根本和最终目标。[4]显然,生态化技术创新观很少或者没有提到它的背景(外部环境)问题,撇开环境谈论的系统就是孤立的或封闭的系统,也就是我国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上讲的“内因分析法”。因此,运用“生态化思想”可以进一步完善“生态化技术创新观”。

第二,人的存在与发展中的环境是一个三元的复杂性系统。

人们一直以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只是指自然环境。莫兰将人们指称的“环境”从“地理环境”或“自然环境”扩展为“文化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自然的”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整体环境。其实,在技术创新过程乃至于人所从事的每一个现实活动的环境都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整体效应,绝不可能只有自然环境。以技术创新为例,所有的创新活动都是人的现实行为,而任何人都是生活生存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整体关系之中,正因为如此,也才有技术创新活动。因此,在生产和创新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同自身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三者就同时存在着”。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5]莫兰也指出:“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了社会,而社会又反馈作用于个人。”“‘个人—社会—族类’不仅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彼此是共同生产者。每个这一项都既是其他项的手段又是其他项的目的。”“个人与社会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相互调整、相互控制”,形成“全球命运的共同体”[6]。这就深刻地表明:人同自然界发生关系时必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为前提条件。否则,就没有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也就没有技术创新活动。显然,撇开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谈论人同自然界的现实关系,谈论技术创新,都是一种抽象思维。

人和物的存在与变化、发展都与外部环境不可分离,但二者与其外部环境的关系又是不同的。自然物(如生物)的环境仅指自然环境(如空气、阳光、温度、湿度、水分、土壤等),而且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环境;而人的存在与发展的环境除自然环境之外,还必须有社会环境、人文环境,而且是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通过人的活动形成的整体效应。同时,人创造或破坏环境,环境也塑造人或伤害人。如果将人的存发环境仅仅视为自然环境的话,就是将人还原为一般动物了。而人工物或人化自然作为“物”亦与自然物类似,但是它们的存在或变发都与人(类)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有关。因此,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既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又要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更要有施展个人才华和拼搏奉献精神的激励。

第三,技术创新活动与其环境的“不可分割”性。

莫兰的“生态化思想”是“把任何事件、信息或知识放置于它们与其环境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即他称谓的“背景化”。莫兰接着指出:生态化思想“不仅把一个事件定位于其背景,它也促使看到这个事件怎样或者改变这个背景,或者另样地说明这个背景。这样一个思想不可避免地变成复杂性的思想,因为它不满足于把任何事物或事件纳入一个‘框架’或一个‘视界’之中,而总是寻求在任何现象与其背景之间的相互的、反馈的作用的关系”[7]。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就是与其环境(背景)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的过程和结果,而环境是指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之间由“人通过人的劳动”发生交互/反馈作用形成的整体环境。

首先,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这里的自然环境主要是指自然条件、自然生态、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它们是开展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自然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把“劳动的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如耕地、水等)视为“是自然赋予的,自然的生产力”[8]列宁也曾经指出:“一般说来,人的劳动是无法代替自然力量……人只能认识和利用自然力量的作用,借助机器和工具等等减少利用的困难。”[9]而“自然力量”、“机器和工具”、资本的利用与科学技术的应用又是密不可分的。传统的技术创新观只是单纯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其结果即使是经济发展了,而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了,幸福指数降低了。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创新由于在环境观上的严重缺失,必然地要被生态化技术创新观所取代。

其次,技术创新活动与人文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人文”是包括“人”与“文”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即人创造“文”,又用“文”化人、塑造人。人文环境主要指人自身品德(精神境界)、综合素质的培育及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文化精神及其形成的文化氛围。现实生活中的文化既包含自然科学文化,又包含人文科学文化和社会科学文化,而且是三者通过人的活动交互作用形成的“内在整体”。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人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这个人作为活动的主体,除了体力和智力(掌握全面科技文化知识的人)之外,还有对体力和智力起着支配作用的精神力量。也就是说“如何做人”是关涉包括技术创新在内的一切活动成败的根本因素。而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能否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特别是人文精神的激励。传统的技术创新观要么是将技术创新活动视为与人无关的客观过程或将人视为抽象的人,要么是把人作为一种工具、手段来使用。正因为如此,一些单位和领导者不仅没有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而且还要制造紧张的人际关系,如官员“学者”的学术腐败导致人际关系紧张。

再次,技术创新活动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社会。社会是一个关系范畴,正如某物同物与物之间的距离(空间关系)一样,人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完全等同”,尽管人与“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分割的。这里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指社会环境,即从事现实活动的人的社会“居所”。具体来说,就是运用技术创新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市场体制、制度和营造和谐氛围来调整、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熊彼特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尽管有“制度创新”和“采用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或者管理方式”,但他只把这些作为“创新的具体内容”,没有视为创新的社会环境予以重视。

总而言之,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与其环境是一个复杂性系统,它们之间通过人的活动始终是一种交互/反馈作用机制,从而实现“包括经济价值、自然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和谐有序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在内的综合效益”(见图12-1)。

如图12-1所示,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是人的一项重要的实践方式。于是,技术创新活动与其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就是人与其环境之间的直接作用。而环境又是通过人的活动使其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交互/反馈作用形成的整体效应。因此,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与其环境(背景)是不可分割的内在整体。而“背景化是(认识运作)发挥效能的一个基本条件”[10],当然也是发挥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效能的“一个基本条件”。

第四,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整体化”和“总体化”。

首先是“总体化”概念。莫兰的“生态化思想”的第三个要点是“总体化”观念。何谓“总体化”?莫兰明确指出:“总体”即“整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他还说:全球化纪元要求我们“把这些知识整合到它们的背景中和它们的总体中。因此,发展把知识背景化和总体化的能力变成对教育的绝对要求。”[11]但是我们在寻求知识背景化时,总是寻求“整体化”,即“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12],忽视了“总体化”。

图12-1 技术创新活动与其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机制图示

图示:示“人通过人的劳动”发生交互/反馈作用的机制

研究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整体化”问题是十分必要的。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从其技术的门类构成来讲,是自然技术、人文技术、社会技术通过人的活动而形成的“整体化”效应;[13]从其创新过程来讲,是创新主体、客体对象及其中介手段(物质手段、科技知识和组织管理方式等)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见图12-2和图12-3)。复杂性理论认为:“当不同的要素(比如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心理的、感情的、神话的)不可分离地构成一个整体时,当在认识对象与它的背景之间、各部分与整体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各部分彼此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反馈的组织时,就存在复杂性。复杂性,由于这个原因,是统一性与多样性之间的联系。”[14]

图12-2 技术创新门类构成的“整体化”作用机制图示

图12-3 技术创新活动、过程的“整体化”作用机制图示

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是人发起并参与其中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实践形式,该系统与环境之间、各个要素与其环境之间、各个要素与系统之间、系统与各个要素之间以及各个要素彼此之间都是通过人的创新活动而发生交互/反馈作用的过程和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两种“总体化”(指系统与环境和在环境条件下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同时存在”与同时变发的。[15]

如图12-2所示,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是三大门类技术在一定的环境(背景)下“通过人的活动”交互作用的总体效应。其中的每一门类技术(要素或子系统)在现实的创新活动中,都要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因为任何一个现实活动都是如何做人(人文技术)、如何处世(社会技术)、如何做事(自然技术)“协调和集成”的过程和结果。

如图12-3所示,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是主体(人)通过中介手段(包括先前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成果)与客体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同样地,各个要素在与其环境交互作用的同时,彼此之间也发生交互/反馈作用而形成为一个“内在的整体”。

其次是“整体化”和“总体化”的特征。[16]在现实生活中,“整体化”和“总体化”具有“两重性逻辑”。莫兰认为:“构成其部分的既有组织又破坏组织的整体。整体具有一些性质或属性是各部分在彼此孤立的情况下所没有的,而部分的某些性质或属性也可能被来自整体的约束所抑制。”[17]“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原理意味着从整体组织性中涌现的新性质,“我补充了整体同样小于部分之和的原理,因为部分可能具有被总体的组织性所压抑的优秀品质。”[18]关于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我们在课堂上和言谈、文章中也表述过三种不同的情况,即“大于”、“等于”和“小于”。而莫兰将“整体小于部分之和”作为一条原理提出来,并以“整体既有组织又破坏组织”的“两重性逻辑”,“把在表象上相互排斥的原则或概念联结起来”,这是很有见地的,当然也是在现实生活中“理解同一实在不可缺少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既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也有“整体小于部分之和”,还有“整体等于部分之和”的诸种状况和现象。其中有某些不确定性、随机因素和意外事件的干扰,因此我们的认识“必须学会在散布着确定性岛屿的不确定性的海洋中航行”,“促使我们培养准备应付不测事件而处理它们的头脑”,“走向迎击我们时代的不确定性的最前哨”。[19]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组织者、官员“学者”可能出于个人目的,利用“整体的组织性”来约束、压抑其部分的“优秀品质”,或者侵占下属人员的学术成果。这种“破坏组织的整体性”的行为就直接影响到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当然更不会是“充分发挥”。

再次,在现实活动中,“总体化”通过反馈呈现出涌现性。莫兰在谈到“通过联系背景和综观全体来把握认识对象的认识方法”时多次指出:“任何事物都既是结果又是原因,既是受到作用又施加作用,既是通过中介而存在的又是直接存在的……我认为不认识整体就不可能认识部分,同样地,不特别地认识各个部分也不可能认识整体。”[20]2005年,他又在《复杂性思维》一文中指出:“组织性的回归的原则超过了反馈的原则——它超越了调节的概念而成为自我产生和自我组织的概念。这是一个创生的圆环,在那里面产物和结果本身又构成产生它们的东西的生产者和原因……人类个人在他们的相互作用中产生了社会,而社会作为一个涌现的整体,又通过向这些个人带来语言和文化产生了他们的人类性。”因此,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既有系统内部的各要素之间又有系统与环境之间还有各个要素与环境之间的交互/反馈作用。同时,这一次活动的产物或结果又参与新的创新活动成为“生产者和原因”,从而形成“一个创生的圆环”。如我们这些个体是先前“繁殖系统的产物”,又在“相互交耦”中产生新的一代又一代,才能使人类延续下去并生生不息。

在现实活动中,生物、人类、社会的“总体化”还具有“全息”性,即在环境的作用下部分构成整体,整体也构成它的部分。莫兰认为:“在人类如同所有其他生物一样,整体存在于各个部分的内部;每个细胞包含有一个多细胞机体的全部遗传信息;社会作为整体存在于每一个个人的内部,表现为他的语言、他的知识、他的责任、他的规范。因此,如同一个全息照相的每个个别的点包含它所代表的整体的全部信息,每个单独的细胞、每个单独的个人以全息的方式包含着它们构成其部分的整体,同时,该整体也构成它们的部分。”[21]莫兰在《复杂性思维》一文中也指出:“‘全息的’原则揭示某些系统所含有的这种明显的悖论:不仅部分处于整体之中,而且整体处于部分之中,比如,每个细胞是一个整体(总的机体)的一部分,而这个整体本身又处于部分之中,因为机体的全部遗传物质存在于每个个别的细胞之中。以同样的方式,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但是社会作为整体又通过它的语言、它的文化、它的规范……存在于每个个人之中。在这个“全息的原则”中,有些难以理解的是“整体处于或存在于各个部分之中”的这个观点。其实,莫兰只是以人类、其他生物和社会为例来揭示和阐述这个观念。而对于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来说,我们认为既适合但又有所不同。不同之处,是人类、其他生物和社会的构成要素是同质的——细胞或者个人(社会的细胞),而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构成要素(无论是“三大门类”还是“三大要素”)都是异质的。如创新主体、客体对象、中介手段等在表象和实质内容上都是异质的,但其本质都是人(类)通过活动获得并加工信息的产物,并且由人的创新活动将这些不同的要素形成为一个“生态化”系统。大家知道,世界是由各个基本构成部分(自然界、人文界、社会界)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而整体由于每个部分都要接受和消费来自世界的信息和物资而出现于它的每个部分之中。显然,信息就是每个部分异质性中的同一性。生态化技术创新过程及其结果就是主体对多种信息的集成,它作为整体就以信息的形式存在于每一个部分(要素)之中。

因此,生态化技术创新活动的“总体化”要充分注意到两重性逻辑的原则和回归、反馈、涌现的原则以及全息的原则,以减少或避免其片面性的干扰。

第五,复杂性思维方式是对传统技术创新 “简化范式”的超越。

有学者认为:复杂性思维方式与简单性思维方式或者“简化范式”之间是一种对立关系。这种观点是对复杂性思维方式的误解,是一种新的片面性思维。我们知道,在简化范式基础上形成的复杂性思维方式并不是它的对立面,而是后者整合了前者。正如莫兰指出的,“简化范式规定了分解和化归,而复杂性范式要求在区分一切的同时要联系它们”,复杂性范式不是排除确定性以便建立不确定性,排除分割以便建立不可分割性,排除逻辑以便允许对逻辑规则的任何违反。[22]“相反,它的做法是不断地往返穿梭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间、基本元素和总体之间、可分割性和不可分割性之间”,并“把他们整合到一个更加广泛和更加丰富的框架内”[23],或者是连接有序和无序、分割和结合、自主和依赖、整体和部分的具体性,使它们在事物内部处于互补、竞争和对抗的两重性逻辑的关系之中。因此,莫兰认为:复杂性思维方式“要求能够把研究对象联结于其背景、其环境,能够把整体与其每一个部分相联和设想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还能够包容和超越在经验—理性的认识深化的过程中所遭遇的逻辑矛盾。”[24]现在有学者认为“技术本身是一个复杂性系统”,或者将技术创新仅仅视为自然技术创新,都是“简化范式”的产物。“简化范式”是撇开了其背景、其整体即撇开人的活动的抽象思维方式,我们不能从传统的片面性思维又跳到新的片面性思维,克服片面性思维的关键就是要按照历史和现实活动的本来面貌进行思维,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思维。

因此,运用复杂性思维方式来研究技术创新问题,必然地要提出生态化技术创新观,而且从“背景化”或“总体化”即与外部环境整合起来研究生态化技术创新,将会使其进一步深化。

[1] 彭福扬等:《论技术创新的生态化转向》,载:《新华文摘》,2005年第4期和《论生态化技术创新的人本伦理思想》,载:《哲学研究》,2006年第8期。

[2] 陈文化、朱灏:《全面技术创新及其综合效益的评估体系研究》(2004年),该文收入《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9-118页。

[3]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112-113页。

[4] 彭福扬等:《科学的技术创新观——生态化技术创新》,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年第6期。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2页。

[6] 埃德加·奠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85页。

[7] 埃德加·奠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11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1页。

[9] 《列宁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10]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5页。

[11]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2页。

[12]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113页。

[13] 陈文化等:《全面科学技术观与科学技术哲学门类构成研究》,见:《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64-375页。

[14]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15] 我们认为:E·莫兰的这个观点,针对教育问题或生物组织或人参与的活动而言是很有见地的。不过要注意的是,物与物之间或者物质世界与客观精神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一般要通过人的活动(实践)才会有效地发生和变化,并实现“总体化”。而法国哲学家K·波普尔曾经讲过:“第一世界(物理世界)与第三世界(客观精神世界)不能相互作用,除非通过第二世界即主观经验或个人经验世界的干预。”不过这里的“主观经验”或“经验世界”应该视为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经验”。

[16] 这里的“整体化”指整体与其部分之间的关系。其实,在现实活动中都是整体及其部分与环境之间交互/反馈作用的整合效应即总体化。而传统的分割思维不仅分割了整体与其部分之间的关系,而且分割了整体(系统)及其部分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

[17]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25-26页。

[18]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思维》,陈一壮译,中南大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复杂性方法》,2005年,中南大学文法学院编印,第11-12页。

[19]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8-9页。

[20]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26页。

[21]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26页。

[22]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思维》,陈一壮译,中南大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复杂性方法》,2005年,第8、9页。

[23]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思维》,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24]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思维》,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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