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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的管理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保护存款人利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年初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同时在金融运行过程中,监督者还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措施,或降低风险,或增加资本金。这一时期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来负责。

任务情境导入

资本是商业银行独立运用的最可靠、最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商业银行从事业务经营与管理的基本条件,是银行信誉的“护身符”和防御风险的“保护器”。资本实力雄厚与否,既是一家商业银行实力强弱的标志,也是其进行业务扩张的基础。同时,雄厚充足的资本能有效保证存款安全、抵御经营风险,有利于社会经济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因此,必须重视对资本金的有效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保护存款人利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年初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我国是怎样进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

活动一 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一、金融体制改革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

在“统收统支、统存统贷”体制下,我国专业银行的资本主要靠财政拨付。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轨,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但包括财政拨付的信贷基金,而且包括专业银行自身积累资金、待分配盈余、贷款损失准备金和股份资金。

(一)信贷基金

信贷基金是指由国家财政通过拨给方式而投入专业银行的贷款基金,按来源不同划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中央信贷基金是由中央财政划给专业银行总行的自有资金来源,专业银行总行按年度内计划贷款总额或上年末贷款余额确定分配比例逐级向下级行转拨。地方信贷基金是由地方财政拨给专业银行省分行的自有资金,分配程度与比例同中央信贷基金。1983年7月,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后,国家财政一般不再向银行增拨信贷基金。

(二)银行自身积累基金

银行自身积累基金包括:一是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下,基层银行盈利逐级上缴总行,总行再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家财政,剩余部分除用于扩大营业用房、更新机器设备外,按规定比例提留以补充信贷基金,逐年下拨,成为自有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二是银行从当年实现利润中按核定的留成比例提取一部分用来补充信贷基金;三是银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固定资产报废残值收入。

(三)待分配盈余

待分配盈余是专业银行利润的形成与分配之间因时间差而形成的余额,可视为专业银行自有资金的一部分。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各级银行为了及时弥补发生贷款呆账的损失,稳定银行营运资金,于年末根据贷款余额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五)股份资金

股份资金是股份制和集体性质银行向公众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二、金融体制改革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和管理

1995年我国的《商业银行法》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规定了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1996年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对资本定义、风险资产、风险权重、表外业务、资本充足率(最低值)等进一步加以明确。同时在金融运行过程中,监督者还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措施,或降低风险,或增加资本金。这一时期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来负责。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基本情况,把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其内容包括:①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②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5年(包括5年)以上的长期债券。③应从资本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在其他银行资本中的投资、已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已对工商企业的参股投资、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呆账损失尚未冲减的部分。

2003年4月28日正式由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行使其监管职能。银监会专门分设了监管一部、监管二部、监管三部来对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2003年6月,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以引导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这也说明我国的金融监管职能在进一步加强。

活动二 知晓我国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行规定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年初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必须建立在各项资产损失准备足额提取的基础之上,并在信用风险资本要求计算方面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交易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的商业银行还须单独计提市场风险资本。《办法》还首次规定符合条件的重估储备、上期次级债务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并取消了一般准备计入附属资本的上限。

一、表内资产项目风险权重的规定

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项目,按照不同的风险程度规定了四等风险权重,即0%、20%、50%、100%。具体内容如表2-5所示。

表2-5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续表

二、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的规定

表外项目是指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不能或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确认的项目。具体内容如表2-6所示。

表2-6 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

上述表外项目:

(1)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2)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3)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

(4)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包括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

(5)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中,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三、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资产

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主要包括互换、期权、期货和贵金属交易。这些合约按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资产。利率和汇率合约的风险资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市价计算出的重置成本;另一部分由账面的名义本金乘以固定系数获得。不同剩余期限的固定系数如表2-7所示。

表2-7 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资产

活动三 掌握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计算公式为:

按照现行规定,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监管检查要求资本充足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商誉;商业银行对未并表的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筹集并保持充足资本。

一、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最基本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本金,不仅可以在短期内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本金,快速改善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状况,而且,可以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财务重组、强化资本约束机制。

二、增发新股

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增发新股也是筹集资本的一条重要途径,可以及时补充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但能否成功发行,发行价格是多少,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以及管理者的政策。所以,依靠增发新股筹集资本金并不完全取决于商业银行自身,还需要视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需求而定。

三、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参股

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参股。从我国银行业发展状况看,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正呈方兴未艾之势。适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利用外资银行参股,可大大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四、发行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计入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二是债券不可由持有者主动回售,未经银监会同意,发行人不准赎回。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可看出,其资本主要是由核心资本构成,缺少附属资本。因此,当国家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就可通过发行债务性资本来增加资本金。

五、发行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券可调整资本金结构单一的状况,增加筹集资本金的渠道,且次级债券的发行与新股发行、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一样,作为非股份制银行也可运用这种方式来筹集资本。次级债券发行后可进行流通转让,这又可增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还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其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能力增强,这又迫使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

知识链接2—3

次级债券

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年底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以增加资本实力,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先天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该《通知》适用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次级债务的定义: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

次级债务计入资本的条件: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为100%;剩余期限在3~4年为80%;剩余期限在2~3年为60%;剩余期限在1~2年为40%;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为20%。

发行的程序: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

募集方式:由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

六、国家注资

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每当商业银行的改革到了关键的时期,作为最大债权者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总会给予资金的支持,以改善资本结构和增加资本金数量。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特殊方式。

知识链接2—4

国家注资——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特殊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尤其是在一些特殊时期,更需要国家财政的先期扶助。每当商业银行的改革到了关键的时候,作为最大债权者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总会给予资金的支持,以改善资本结构和增加资本金数量。国家向商业银行注资或其他支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迅速摆脱困境的有力措施。1998年我国财政部发行了2 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四家国有银行13 900亿元的不良贷款;2004年1月国家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用外汇储备注资450亿美元;2004年6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第二次剥离可疑类不良资产2 787亿元,被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用市场价收购;2004年上半年在交通银行的财务重组中,财政部增资50亿元,中央汇金公司注资30亿元,为交通银行的重组上市起到了重要作用;2005年4月,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占50%的股份。经过多次注资和不良资产的剥离,解决了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但这种注资却是不固定的,国家不可能经常采用,否则会加重我国本不富裕的财政的压力。因此,国家注资不是解决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主要途径,而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商业银行在改制过程中可以尽可能多地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但国家不会经常性地注资。当然,如果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仍然持有某一商业银行的股份,也应该尽到一个股东责任,在商业银行需要改善资本金状况的时候,也应该增加资本投入,以保证商业银行资本金与业务发展的同步增长。

七、内部积累

前面六条途径都是通过外部市场来补充资本金,属于建立、疏通筹集和补充资本金的“输血”机制。

知识链接2—5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eFQ8Qn1oEJLbDLDBRC0V6vLr1ddnBMw BCfX⁃AZvDHVIyf2LzIVVJZVHrtlUnoeTzE8eKigOcKQN-E3Uj3odPK

项目小结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主要使同学们了解并掌握以下知识。

商业银行资本是银行股东或其他投资人为赚取利润而投入银行的初始资金,与保留在银行的所有未分配利润的总和,这些资金必须可供银行长期保留或较长时间使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2010年9月12日,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会议上,27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代表就加强银行业监管达成一致并出台改革方案,该方案被称为《巴塞尔协议Ш》。其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留存缓冲、周期资本缓冲、杠杆率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等进行了新的规定。

商业银行资本的内源资本筹集一般采取增加各种准备金和收益留存的方法。外源资本筹集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发行普通股、发行优先股、发行债务资本、出售资产、租赁设备、进行股票与债券互换等。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为8%,大型商业银行额外加3个百分点,要求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为11.5%,其中核心资本占总资本比例不能低于75%;中小商业银行额外加两个百分点,即资本充足率为10%。

我国商业银行筹集并保持充足资本的主要途径包括: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参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次级债券;国家注资;内部积累。

任务实战演练

1.为什么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于股份制银行?

2.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资本充足状况如何?

3.案例分析:

(1)某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为15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为1 800万元人民币,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项目及对应的风险权数如表2-8所示;表外项目及转换系数、对应的风险权数如表2-9所示。

表2-8 表内项目及对应的风险权数

表2-9 表外项目及转换系数、对应的风险权数

请分析该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

(2)广发银行宣布增发募集150亿元补充资本金

据新华社电,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于2010年4月8日宣布,经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今年上半年通过股份增发方式补充核心资本,增发募集资金不超过15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广发银行拟增发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发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于股东名册并符合监管要求的该行股东。股份增发价格为4.38元/股,增发不超过34亿股。

2010年年初,广发银行确立了“以股份增发为首选,次级债发行为辅助,积极推动IPO进程”的资本补充思路。计划在2010年上半年通过股份增发的方式补充核心资本,并在年底前后择机发行次级债券。同时,抓紧推进IPO工作,最终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请分析:①资本金对于银行来说,意味着什么?

②商业银行增加资本金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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