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基于社会和群体心理契约共同影响的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

基于社会和群体心理契约共同影响的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都是在一定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而且,这种影响进一步反过来影响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这种组合模式下,企业尽管已经选择了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但是它们可能再次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而放弃原有的选择。

任何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都是在一定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这里探讨不同主导类型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组合下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基本规律。

根据心理契约对企业竞争战略观念和基本理论模式选择机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一方面,尽管可以把社会心理契约划分为“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但是“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等群体心理契约则可能同时存在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之中,换而言之,即便是“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条件下,竞争企业之间仍然可能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并且形成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反之亦然。所以,一般而言,“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处于一种共存状态。

另一方面,不同主导类型的社会心理契约有可能通过对不同类型群体心理契约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的影响,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产生影响。具体来说,当整个社会处于“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而竞争企业之间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时,“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这种“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产生反向作用;当整个社会处于“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而竞争企业之间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时,“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这种“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产生正向作用;反之亦然。而且,这种影响进一步反过来影响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

因此,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是在不同主导类型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组合状况共同影响下的结果。从静态角度,这种结果可以简单用图4-21所示。

图4-21 不同主导类型社会和群体心理契约组合下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模式

如图4-21,从静态和一般角度看,“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作用组合状况有四种类型: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是在“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这种组合模式下,参与竞争的企业可能更愿意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只有敢于创新的企业才有可能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而且这种选择风险非常大。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是在“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这种组合模式下,企业尽管已经选择了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但是它们可能再次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而放弃原有的选择。这时特别需要诸如政府、行业协会等外部社会组织施加推动力量,一方面推动社会心理契约转型,另一方面推动企业继续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这也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结合共同推动社会心理契约转型的有利时机。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是在“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尽管整个社会形成了“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但是仍然有企业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所以,这种组合模式下参与竞争企业可能继续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也可能改变初衷,转而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这主要取决于其他因素影响及其强度,如竞争对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状况、企业生命周期状况和企业所在产业生命周期状况等。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是在“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这种组合模式下,企业可能更愿意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

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不同时期或不同情况下不同主导类型社会心理契约或群体心理契约对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的影响强度是有差别的。所以,上述四种类型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组合状况中,如果考虑每一种组合模式下两种主导类型的社会心理契约或群体心理契约的强弱不同而形成的强弱组合形式,则可以进一步把“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作用组合状况划分为四种组合模式、十六种强弱组合形式,如图4-22到图4-25所示。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如图4-22。

图4-22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图解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如图4-23。

图4-23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
减弱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图解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如图4-24。

图4-24 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图解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如图4-25:

图4-25 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之强弱组合形式图解

“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作用组合状况十六种强弱组合形式分为三种类型:双弱组合类、强弱组合类、双强组合类。

无论是哪种双弱组合类,同类双弱,即对立(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立(合作)竞争型群体心理契约双弱组合;异类双弱,即对立(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合作(对立)竞争型群体心理契约双弱组合。它们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效果最不理想,因为这时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既没有强大的群体心理契约的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也没有强大的社会心理契约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这种企业的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企业无论是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还是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的成功性都非常低。由此可见,社会为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提供相应的条件非常重要。

强弱组合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社会心理契约强、群体心理契约弱组合;社会心理契约弱、群体心理契约强组合。它们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效果也不尽相同。就前者而言,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有强大的社会心理契约的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但是没有强大的群体心理契约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更可能倾向于与社会心理契约主导类型一致的竞争战略观念和基本理论模式。就后者而言,情况相反,企业的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则更可能倾向于与社会心理契约主导类型相反的竞争战略观念和基本理论模式。

双强组合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同类双强,即对立(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立(合作)竞争型群体心理契约双强组合;异类双强,即对立(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合作(对立)竞争型群体心理契约双强组合。它们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效果也不尽相同。就前者而言,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有相同类型的强大社会心理契约和群体心理契约的规范、约束、协调和激励,企业无论是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还是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它们的成功率都可能非常高。就后者而言,情况相反,企业无论是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还是选择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它们的成功率都可能非常低。

从动态角度看,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等四种模式具有某种先后形成和发展并且占据主导地位规律。

根据企业之间竞争战略观念和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过程实际情况主观判断和推理,这四种模式具有先后形成和发展并且占据主导地位规律,其先后顺序应该是: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主导;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主导;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和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共同主导。

第一阶段,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主导。这种模式存在于企业之间竞争早期。这时,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社会心理契约以对立竞争型为主导,并且对其他群体心理契约形成、发展和完善发挥重要作用。

就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过程而言,企业之间竞争最初也表现为一种自由竞争状态,既没有规范的“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理论指导,也缺乏对“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危害的深刻认识,企业之间竞争战略以对立竞争型为主导,竞争企业之间逐渐就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形成一种共识、共同的信念和共同的追求,即通过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规范企业之间的各种竞争行为,与此同时,它们还把一些成熟的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提升为共同的行为准则,例如立法等,即行为契约,并且反过来影响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过程。

这样,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相同类型的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发挥了增强和促进作用。

第二阶段,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主导。随着企业之间竞争关系的发展和竞争强度的增加,特别是客观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企业开始认识到它们之间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越来越难以使得竞争各方获得利益最大化,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希望通过构建、发展和完善新的合作竞争战略模式获得合作租金,实现竞争各方和社会整体利益同时最大化。这样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逐渐成为企业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的一种新的选择。

这时,就整个社会心理契约而言,对立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各种社会主体行为的规范、约束、激励和协调作用依然强大,进而减弱了企业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意愿和绩效。

第三阶段,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减弱组合模式和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选择行为增强组合模式共同主导。随着企业之间竞争关系文明的继续发展和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仅仅依靠对立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获取优势租金,已经很难维护竞争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逐渐称为群体心理契约主导类型,这时,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行为过程中,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规范、约束、激励和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同时,社会心理契约逐渐由对立竞争型主导过渡到合作竞争型主导。

但是,由于合作竞争主导型和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具有共存性,所以,即便是大多数企业选择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但是仍然有企业选择对立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这样,一方面,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相异类型的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产生减弱作用;另一方面,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对相同类型的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发挥了增强和促进作用。

专论4-1

心理契约形成、发展和完善机制

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社会)

 由于选择合作竞争战略观念和模式是企业竞争战略观念和基本理论模式选择的潮流和趋势,而这种选择又必须有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社会)心理契约配合。所以,有必要根据心理契约形成机制和过程原理(见图4-10),进一步认识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社会)心理契约形成、发展和完善机制。这样,从理论上深化对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社会)心理契约形成、发展和完善机制的了解;从实践上可以为企业竞争战略基本理论模式选择科学决策提供指导。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环境变化的加剧,达尔文式的市场对立竞争秩序开始渐渐为生态系统式的合作竞争秩序所替代,人们认识到,经济世界的运行并不都是驱逐弱者的过程,在企业的运营中,也存在着与自然界类似的生物依存链,彼此相关的企业间荣辱与共。因此,为了长期生存和发展,企业间应该联合起来,营造并努力维护一个共生的经济生态环境。Nalebuff Brandenburger就提出了coopetition的思想,将竞争和合作联系起来。但是,在实践中,联盟中的合作与竞争往往单方面地被扩大了,很多联盟因为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一张力而导致不稳定。事实上,不管是哪一种联盟或哪一种规模联盟之中都并存着竞争与合作两种力量,联盟方总是一方面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利用联盟的优势创造新的利益,这表现为一种竞争力量与合作力量的博弈,合作保证了实施项目所需要的流畅和工作关系,而且还可以带来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而联盟中的竞争一般采取向对手学习保护自己的缄默知识及其泄漏途径,防止联盟或者其成员成为直接竞争者的形式,很明显,只有当冲突着的力量对处于某种平衡时,联盟才可能维持”。[22]

由此可见,维护合作竞争战略联盟的稳定一直是合作竞争的一个问题。尽管理论界提出了不少设计,但是大部分属于技术层面,例如“保护自己的缄默知识及其泄漏途径”等。其实,构建、形成、发展和完善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进而构建、形成、发展和完善合作竞争主导型社会心理契约[23]也是维护合作竞争战略联盟稳定和提升合作竞争战略联盟绩效的有效途径,并且是合作竞争战略管理是一个基本任务。

合作竞争战略管理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按照合作竞争战略目标和要求构建、形成、发展和完善合作竞争战略相关企业之间“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运用“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选择合作竞争战略相关企业的行为,维护竞争企业之间的共同利益,获得合作租金。

“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有三种具体心理契约表现形式:“合作竞争制度心理契约”、“合作竞争行为心理契约”与“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心理契约”,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展现和表达了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其中:“合作竞争制度心理契约”是指合作竞争相关企业对达成的合作规范制度认同和维护其权威的共识、信心、信念和主动不懈追求心理过程和状态,它是竞争企业之间合作竞争行为契约能够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相关企业合作竞争行为的内在保障。

“合作竞争行为心理契约”指合作竞争战略相关企业对维护达成的合作行为规范权威性的共识、信心、信念和主动不懈追求心理过程和状态,它是竞争企业之间合作竞争行为规范能够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企业合作竞争战略行为的内在力量。

“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心理契约”指合作竞争战略相关企业对认同和维护共同秉持的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权威性的共识、信心、信念和主动不懈追求心理过程和状态。它是竞争企业之间各种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能够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企业合作竞争行为的灵魂。离开了“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心理契约”的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无法唤起合作竞争战略相关企业对行为契约的忠诚和维护,这种合作竞争战略也是不可持续的。

这样,合作竞争战略管理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构建一个以“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为核心、以“合作竞争制度心理契约”、“合作竞争行为心理契约”与“合作竞争精神和价值观心理契约”等三个“具体心理契约”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目标体系,如图4-26所示。

图4-26 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目标体系图解

实现构建、形成、发展和完善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目标,必须把握和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充分认识“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本质。“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本质上就是合作竞争战略企业之间构建的一种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文化[24],它是整个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也是一个现代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培育和强化相关企业实现以“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为核心、以三个“具体心理契约”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合作竞争战略管理目标体系的高度自觉和自信。

(3)完整理解“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及其具体心理契约的基本内容体系。例如,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相关企业具有对合作竞争战略可能带来的基本利益体系(合作租金)认识、认同和主动追求心理过程和状态;相关企业具有对合作竞争战略模式可能带来的基本利益体系(合作租金)实现概率大于对立竞争战略模式可能带来的基本利益体系(优势租金)的认识、认同、信任和主动追求心理过程和状态。再如,合作竞争制度心理契约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合作竞争相关企业具有对合作竞争政策和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规范的认同、信任和自觉维护心理过程和状态;合作竞争相关企业具有主动积极认同、信任、执行和维护各种合作竞争制度和政策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心理;合作竞争相关企业具有主动积极支持各种合作制度和政策有效实施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心理状态。等等。

(4)科学设计“四位一体”合作竞争战略绩效测量体系。绩效测量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第一,开发设计各个“具体心理契约”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评价和测量指标;第二,根据这些评价和测量指标进一步进行“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以及“具体心理契约”对合作竞争企业行为“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绩效测量;第三,合作竞争战略内外部绩效的影响因素测量研究。

(5)“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构建过程和步骤。根据心理契约形成机制和过程原理,“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构建主要包括五个相互联系和影响的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内外环境要求和可能、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对合作竞争战略主体行为“凝聚、引导、规范、协调和激励”需要,进行科学而独特的具体心理契约设计和再设计,形成具体心理契约表达形式。第二阶段,制定专门计划并且有组织地进行具体心理契约传播。第三阶段,合作竞争战略主体感知具体心理契约表达,并且根据个体的理解和需要进行心理加工。第四阶段,合作竞争战略主体形成不同的心理加工结果,主要有两类:一是拒绝;二是愿意接受并且形成“具体心理契约”预期,其中“拒绝”直接反馈,作为具体心理契约设计或再设计的依据之一,进入下个循环过程,“愿意”则进入第五阶段。第五阶段,合作竞争战略主体直接体验或间接体验具体心理契约,形成体验结果,包括符合预期和不符合预期:结果符合预期形成具体心理契约,进而正强化达成具体心理契约的意愿,进一步强化具体心理契约达成循环,与此同时,各种具体心理契约促进合作竞争主导型群体心理契约的形成,结果不符合预期则形成反馈和负强化进入下个循环,进一步影响具体心理契约设计和再设计。这些阶段和内容可以用图4-27表示(图中“合作竞争主导型”均简称“合作竞争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