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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运输车队如何做好财税管理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导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输车队必然走向公司正规经营的道路,个体司机或非专业的运输车队将很难再具有市场竞争力。可见,“营改增”的税务改革对促进中小运输车队的发展有利,但对大中型的运输车队来说,税收负担不降反增了。一些运输车队长期在异地运输,可开具的燃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显示在本地,明显不符合常理。


导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输车队必然走向公司正规经营的道路,个体司机或非专业的运输车队将很难再具有市场竞争力。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与合理避税对运输车队非常重要,也对车队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

1.交通运输业的分类和计税方法

国家从2012年开始对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税务改革,使得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提供服务种类的不同,交通运输企业可分为以下五类:以承运业务为主的企业、以转包业务为主的企业、以装卸搬运业务为主的企业、以提供运输代理和仓储等其他物流辅助为主的企业、各种运输服务兼营性企业。

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包含实际承运企业、运输转包企业、装卸搬运企业、代理和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各种运输业务兼营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由以前按含税收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不含税收入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物流辅助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由以前按含税收入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改为按不含税收入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物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前按含税收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不含税收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见,“营改增”的税务改革对促进中小运输车队的发展有利,但对大中型的运输车队来说,税收负担不降反增了。

运输车队中企业的进项税可抵扣增值税的项目主要有购置设备、燃油、材料、轮胎、修理等费用,其中购置设备成本较高,使用年限长,运输车队不会频繁购置新设备,因此,实际可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较少,而人工费、路桥费、货物及财产保险费用均不在抵扣范围内,这些都会造成税负增加。

2.增值税的征收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核心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或劳务的增值税款)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采用“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一般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应纳税款=销项额×3%征收率”的简易计税方法。

①运输车队税额、销售定价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运费收入:销售额=合同报价÷(1+11%)

●仓储费收入:销售额=合同报价÷(1+6%)

●销项或者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运费:销项或者进项税额=合同报价÷(1+11%)×11%

●仓储费:销项或者进项税额=合同报价÷(1+6%)×6%

②运输车队的税负案例分析

案例13-1

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3年8月取得收入103万元(含税)。除税金外,假设甲公司税改前后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不变。

甲公司应缴纳税款:

●按照3%征收率应纳增值税=1030000/(1+3%)×3%元=3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0000×(7%+3%)元=3000元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前扣除而影响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25%元=750元

●由于运输收入所含销项税不作为应税收入而影响企业所得税=[1030000-1030000/(1+3%)]×25%元=7500元

●影响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数=7500元+750元=8250元

●应纳税影响额总计=30000元+3000元-8250元=24750元

案例13-2

丙运输公司为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公司向丁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3年8月取得收入111万元(含税),外购汽油、物料等40万元(不含税),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税金外,假设丙公司税改前后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不变。

丙公司应缴纳税款:

●应纳增值税=1110000/(1+11%)×11%元-400000×17%元=42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2000×(7%+3%)元=4200元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允许税前扣除而影响企业所得税=4200×25%元=1050元

●由于运输收入所含销项税不作为应税收入而影响企业所得税=[1110000-1110000/(1+11%)]×25%元=27500元

●影响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数=27500元+1050元=28550元

●应纳税影响额总计=42000元+4200元-28550元=17650元

(3)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不使用,是指在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是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一般也不能从其他单位取得,即使偶尔取得,也不能抵扣税金。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不能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前必须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运输车队财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运输车队能抵扣的是车辆购置费、燃油费、修理费和轮胎等配件更换、维修的费用,但是占运输成本大半的过路过桥费和司机工资却无法抵扣。另外,轮胎等配件更换维修费用因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几乎难以抵扣。

进项税抵扣不合理。由于许多费用支出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行业存在着虚开、多开燃油发票的情况。正常情况下,燃油成本占运输成本的30%~35%,一般不超过40%,可有的车队竟然超过50%。一些运输车队长期在异地运输,可开具的燃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显示在本地,明显不符合常理。

发票开具不规范。有的车辆吨位及车型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汇总开具发票未附清单,或开具金额超出车辆正常运载能力;相关过路过桥费的“路程”“收费重量”与“起止地”“车辆吨位”有较大出入;大多数实际代开运费发票的代开人是支付运费的企业,虽然运输业务和付款业务真实,但由于开票的主体不符,容易造成真票虚开。

运输企业资料不完整。有的运输公司不收集运输原始记录,无过磅单、发货通知单等,缺少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凭证,造成许多运输业务无法监控,车主运输业务税款流失现象普遍存在。

各地政策执行不统一。物流行业分为交通运输企业和物流辅助业,税率分别为11%和6%,同一个快递公司,有的执行11%税率,有的执行6%税率,比较混乱。

税收重复缴纳。如在物流服务的总包服务、分包操作以及仓储服务外包等情况下都存在重复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所以,如何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应该考虑的现实问题。

(5)关于运输车队纳税建议

分别纳税。运输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应按照不同业务分别设账,严格遵守分别核算的规定,以便享受较低税率,防止从高税率纳税。

申请过渡性的财政扶持,充分利用现行优惠政策。有些省份对大中型运输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给予过渡性的财政补贴,这些企业可以及时申请。

实行税收统一管理。运输车队应尽量按照税法的要求,统一核算,设置银行结算账户、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等。

完善财务制度,向一般纳税人转变。对于可作为抵扣销项税额的成本支出,财务人员要确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注合作的供应商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且从企业角度来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不但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大多数经营管理较正规,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有保证。基于此,运输车队应尽快完善财务制度,向一般纳税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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