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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的概念与意义

时间:2022-07-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因此文化消费决不是文化创造的终结,而仅仅是刚刚开始。(三)文化消费机理的基本运行方式与传统产品跟人的关系相比,文化产品更多地是作为消费者消费生活中的一种方式,但是文化产品更多地通过消费成为了消费者生活本身。

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消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文化消费呈现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

文化消费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专门的精神、理论和其他文化产品的消费,也包括文化消费工具和手段的消费;既包括对文化产品的直接消费,比如电影电视节目、电子游戏软件、书籍、杂志的消费,也包括为了消费文化产品而消费的各种物质消费品,如电视机、照相机、影碟机、计算机等,此外也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等。

(一)文化消费的内涵

从经典社会学有关文化消费的理论人手,可试图表达这样一种观点:文化消费是一种社会行为,永远都受到社会脉络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在文本(将消费抽象化、概念化)与实践的消费中,也在创造文化。因为在文化消费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的个体,并不是抽象的、单一的个体,他们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消费经验和理解能力。

正像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每个人所看到的都是他自己的心中之物。”因此文化消费决不是文化创造的终结,而仅仅是刚刚开始。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文化并不是先制作好,然后被我们“消费”,文化是我们在日常生活的各种实践中创制出来的,消费也是其中之一。文化消费就是文化的创制。

(二)文化消费的重要意义

需要作为人行动的驱动力,是指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即生理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状态。人的这三种状态始终在匮乏与充实之间交替循环。当人的这三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的匮乏状态时,便构成了人的需要。因此,需要是满足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的再生产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

根据需要满足的层次,美国人本主义经济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后来,他把人的需要增加为七个层次,其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属于初级需要,受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中级需要,而求知需要和求美需要则属于高级需要。继马斯洛之后,美国行为激励学派心理学家奥德费(C.P.Alde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又对需要层次进行了补充,把人的需求按照其性质压缩为三种,即生存需要(existence want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wants)和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wants),简称ERG论。

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奥德费ERG论,人的需要层次建立在满足上升的基础之上,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渐进过程,消费需求发展的这一梯度递进或上升的规律是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当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必然追求身心健康、精神充实、自我完善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高度发达、产品日渐丰富的现代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早已超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层次阶段,而更多地进入具有满足精神消费、享受和发展消费的高层次功能阶段,文化消费正是这样一种消费形态。

文化消费活动作为一种典型的非物质追求活动,其发展、成熟、规模的扩大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规模的大小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和释放,剩余产品的充足为文化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经济越是发展,人们越需要文化消费,精神产品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将越大。

因此,促进文化消费,研究文化消费模式,对于促进我国本土从事文化产业企业的良好、健康发展有很现实的意义。

(三)文化消费机理的基本运行方式

与传统产品跟人的关系相比,文化产品更多地是作为消费者消费生活中的一种方式,但是文化产品更多地通过消费成为了消费者生活本身。因为文化产品由于能够满足主体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而具有价值。

文化产品的价值是多要素的统一,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意识与存在的统一、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是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统一,因而也是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的统一。

正因为文化产品对消费者生活的影响程度,所以从社会群体角度来看,文化产品的价值,不仅是它的本身价值,而更要看到文化产品潜在价值的社会转化,如审美价值、思想价值、学术价值、道德价值等公共属性的价值的凸显。

文化产品的消费以全面提高主体素质为最终目标,而物质产品是以其有用性来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生活需要的,依赖性和必需性是物质产品价值的基本特征。物质产品的价值实现为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环境。精神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是在与消费主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对消费主体产生积极的效应,为消费主体服务,促进主体发展、完善,使消费主体更美好,从而不断满足人们对真、善、美价值追求的需要,提升文化消费主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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