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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的特色功能区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宁波市域范围的城市总体布局,以宁波特有的自然经济环境特征为基础,从乡村人口聚落、自然山水、城乡生态格局出发,布局农村聚居区、生态隔离带、永久性农业保护区等特色功能区。伴随着宁波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市域范围内农业发展空间被日益挤压,农业后续发展乏力的隐忧日益凸显。为此,宁波应加快推进永久性农业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依据宁波市域范围的城市总体布局,以宁波特有的自然经济环境特征为基础,从乡村人口聚落、自然山水、城乡生态格局出发,布局农村聚居区、生态隔离带、永久性农业保护区等特色功能区。在布局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城乡风貌整体、兼顾局部,又要具有操作性、实用性。

适度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是从根本上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有利于农村人口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平衡;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

宁波应对市域范围内农民集中居住区的需要、分布、类型、面积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科学选点,充分论证,完善规划,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与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充分对接,形成市域全覆盖的农村聚居区的整体规划和每个聚居区的控制性规划。在规划先行的前提下,重点扶持乡镇所在地聚居区,优化发展规模较大居民聚居区,逐步引导分散状态的居民点的规模,统筹兼顾,通盘安排,精心试点,有序推进。

宁波应对市域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一步到位的原则,高标准改造并逐步完善公共设施。一是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农村聚居区要根据所处的区位,配套完善污水垃圾的处理、水、电、气、电视、通信、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等基础设施及居民广场、篮球场等健身休闲设施。二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延伸到位,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步延伸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医、教、文、体、公交等要有相应的服务阵地和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图书室等一系列服务设施。

宁波的农村聚居区建设要留住乡愁。宁波的各农村聚居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新建设的农村聚居区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使其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在农村聚居区的建设过程当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随着宁波全域都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心区改造、工业外迁与新区开发并举,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展迅速,产生了很多都市病,由此导致不断加剧的城市交通拥堵与城市热岛效应、城市环境恶化。因此,为了防止城市过度蔓延和维护城乡可持续发展,在城乡一体的空间布局上提出生态隔离带的设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构建与市域城乡空间发展和产业空间布局相吻合的、符合全域都市化发展需求的生态框架,促进市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融合和连接,形成以生态保护为主要目标,满足多种社会、文化和经济功能,构建多尺度、功能复合的城乡一体化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并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市域生态底线,维护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应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通过布置多条生态间隔带,锚固市域空间结构,协调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的关系,限制城镇空间的连绵发展,用于控制城市无序蔓延和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在规划了生态隔离带范围后,相关管控措施要到位。一是应严格管制生态隔离带用地的用途,明确禁止将生态隔离带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绿化和水体、应急避难、公共文化体育或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外的其他用途,并且禁止在生态用地内设置户外广告。二是应严格控制生态隔离带用地内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明确其总占地面积比例,且建设形态应当符合小体量、园林式的要求,并明确禁止将非经营性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三是应明确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辖区内的生态隔离带用地规模不减少的职责。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伴随着宁波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市域范围内农业发展空间被日益挤压,农业后续发展乏力的隐忧日益凸显。为此,宁波应加快推进永久性农业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应当在市域范围内确定永久性农业保护区区域范围,明确农业发展特别是重要农产品生产的用地面积;将农业保护区落实在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中,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进农业保护区划定区域上图落地,层层分解量化,明确具体时间表,加强实地调查和核查比对,把任务落实到村镇,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地块,切实保证永久性农业保护区规划落地。

宁波应当在全域都市化的过程中,尽快将划定永久性农业保护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

分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永久性农业保护区。要统筹规划,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突出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突出生态环保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现代农业高效产业体系,打造环境优美的田园城市。

最大限度地将优质耕地划入农业保护区。可规定现有基本农田的90%必须划入农业保护区,尽可能将浅山区土地和各种不易发展规模化农业的土地划到农业保护区之外,鼓励城市经济部门利用这些土地。在农业保护区的监管中,建立土地肥力指数化动态管理机制。

细化并明确农业保护区的建设区域。在宁波中心城周边重点建设鄞南—奉化农业保护区、慈城—河姆渡农业保护区;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可以规划总面积3.77万公顷的慈溪市杭州湾、象山县大塘港、余姚市滨海、宁海县东部四大现代农业先导区为基础,开展永久性农业保护区建设。

在规划了永久性农业保护区范围后,相关管控措施要到位。一是农业保护区边界的划定要尽可能有容易识别的标志作为参照,例如河流、重要道路、高压电线走廊以及重要永久性建筑等。农业保护区内可以有连片森林,但在一个农业保护区内连片森林的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一定比例。二是在农业保护区内禁止或控制新上工业项目。集中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加工、信息等资源,使保护区内农产品实现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所有农产品都实现标识化流通,达到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同时发挥地域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享誉国内外的名牌产品。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推进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实行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经济、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三是明确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辖区内的永久性农业保护区用地规模不减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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