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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着手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说,这是战后苏联工业管理体制的第一次大变革。为此,苏联着手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采取下列措施:第一,改进计划工作。

一、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着手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比较重大的改革有:1957年对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1965年实行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1979年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1.1957年对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20世纪50年代中期前,苏联工业和建筑业实行的是部门管理原则,分条条管理。尽管部门管理原则有利于实行统一的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固有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其一,部门管理容易造成部门壁垒,使得跨部门问题难于解决。其二,部门管理不利于微观企业之间加强横向经济联系,不利于地方政府提高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使得各地区经济不能综合协调发展。其三,部门管理实际上难以真正对分布在各地的企业实行有效管理,领导效率较低。

针对上述不足,赫鲁晓夫提出了“工业、建筑业管理改组”的建议。可以说,这是战后苏联工业管理体制的第一次大变革。通过改革,撤消了管理经济的专业部门,把全国划分为105个经济行政区,每个区设立一个国民经济委员会,按地区管理原则,实行经济行政区管理体制。

这次改革作为国家简政放权的一次尝试,对发挥地方积极性,促进同一地区不同部门企业之间的协作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改革后,仍旧不能有效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反而变条条管理为块块管理,同时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削弱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产生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特别是破坏了国家对工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削弱了国家宏观经济的集中调控能力。此外,新设了许多地区性组织机构,导致机构重复设置。

2.1965年实行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勃列日涅夫当政后,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在恢复部门管理体制的同时,按照实行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刺激的改革思路,开始了1965年的全面改革。

这次改革是在强大的改革理论氛围中采用试点的方法逐步地展开,主要依据四个基本原则:改进计划工作,加强经济管理的经济方法,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使工人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最终生产成果。在这四个原则的指导下,苏联制定了一整套具体改革措施,主要有:第一,减少下达给企业的计划指标,拟从1965年前下达给企业的30多个计划指标减少为9个;同时,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指标,即以产品销售量取代总产值作为衡量企业生产发展的基本指标。第二,从1967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工业品的批发价格。调整的原则是,价格要最大限度地接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三,改革利润分配方法,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刺激基金。一方面增加留归企业支配的利润;另一方面采取生产基金付费、固定缴款、闲置利润余额上缴等不同形式上缴预算利润。第四,将一部分预算拨款项目(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改为银行贷款,提高银行信贷作用。

这次改革尽管比较全面、系统,但是仍然没有改变原有体制的模式。因而,这次改革并没有导致经济体制发生实际经济生活所要求的那种变化。

3.1979年完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20世纪70年代苏联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降。1979年是苏联除战争年代外,经济增长最低的一年。1969年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集权,使得企业缺乏积极性和主动精神,从而直接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为此,苏联着手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改进计划工作。包括:①建立以五年计划为主的长、中、短期相结合的计划体系。五年计划是实现长期(10年、20年计划)和短期(1年)计划任务的中心环节,而五年计划则采用滚动方式,五年计划任务按年度划分,这样,既使年度计划为完成五年计划任务服务,又使五年计划与长期计划相衔接,以保证计划的连续性与稳定性。②调整计划指标值,用每卢布产品工资定额取代工资基金总额指标;用定额净产值代替产品销售量指标作为确定企业生产发展的综合指标。

第二,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率。包括:①改进基本建设计划工作,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增加对现有企业改造的投资。②改进工程建设的结算方法,实行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取消期中付款,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费用靠银行贷款解决。③建筑企业的主要生产指标由建筑安装工程量改为建筑商品产值。

第三,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包括:①根据劳动生产率提高程度、优质产品产量增加水平,以及利润额等指标,按规定的定额从利润中提取物质鼓励基金。②科研组织、设计组织、工艺组织改行经济核算制,并建立经济刺激资金。③在企业内部广泛推广作业队承包制的劳动工资制度。

可以看出,这一次改革的措施主要针对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从一定程度上说,增强了微观经济主体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由于当时的改革环境中保守势力占据相对的优势,这些措施仅仅落实了1/3左右。

东欧各国20世纪50年代的改革与苏联一样,局限于农业、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改组。60年代掀起了改革浪潮。匈牙利1966年5月通过了全面改革的决议,保加利亚1968年颁布了改组国民经济计划工作和领导体制的决议,罗马尼亚从1967年开始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捷克和斯洛伐克从1965年1月至1968年4月先后公布了三个改革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20世纪80年代苏联和东欧各国对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各有特点,但是,总的来说,并未给它们的经济注入什么活力,旧的经济管理模式依旧没有什么重大突破,改变“浪费经济”的口号喊了多年,也没有看到足以告慰于人的结果。各国国内经济状况没有较大改观,苏联1971—1979年国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仅为5.7%。各国呈现严重短缺现象。对外经济方面,继续处于闭关自锁状态。比如,苏联工业产值在世界产值中占20%,但对外贸易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只占4%,这与苏联的实际潜力相去太远。各国外贸出口结构也不合理,初级产品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科技进步缓慢,70年代初期苏联和东欧国家提出的向集约化经营道路转变的战略思想和政策,也没有落实下去。劳动生产率上不去,基金产值率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各国某些工业部门,一方面固定资产老化严重;另一方面又出现设备大量闲置。面对这种不利形势,苏联和东欧各国领导人不得不对50年代中期开始的改革历史过程进行反思,希望找出一条新路,尽快摆脱危机局面。在这样的形势下,苏联和东欧国家在80年代终于进行了一次大刀阔斧的深刻的改革。

二、20世纪80年代经济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

20世纪80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又一次掀起了改革的新浪潮。1985年4月,苏联提出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改革构思,它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1987年6月,通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案,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根本改革。

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力求实现经济管理体制的质变,建立完整的、有效的、灵活的经济管理体制。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企业是新经济管理体制的核心。企业的中心任务是自筹资金,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在新的经营条件下,要求企业的生产活动、社会活动,以及劳动报酬依靠劳动集体所赚得的资金来实现,国家不再为企业拨款。根据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这就是说,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直接挂钩。为了实现完全经济核算制和自筹资金,要求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比如独立制定企业生产计划和发展计划,独立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自由选择经济联系伙伴,自主支配留归企业的经济刺激基金,独立解决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一切问题,确定职工报酬的形式等。

企业管理实行劳动集体自治原则。企业各级领导人由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企业实行劳动集体全体大会制,建立劳动集体委员会,充分行使劳动集体的权利;在企业行政机关与劳动集体委员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问题提交劳动集体全体大会解决。

第二,为完善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应该保证计划、价格、物资技术供应和财政信贷四个经济机制密切协调。①取消国家指令性计划制度。国家采取经济方式,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具体目标。国家为企业提供形成计划的数据,如控制数字、国家订货、有科学依据的长期经济定额和限额等。②建立灵活的价格机制。这次改革的目标不是对价格机制进行部分完善,而是对价格机制(批发价格、收购价格、零售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综合改革。在价格和收费标准中要不断反映生产和销售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反映产品的使用性能、质量以及供求关系。为适应新的经营机制,根据商品和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意义,由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准,集中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同时采用经由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消费单位协商规定合同价格和收费标准,以及企业和组织自主规定价格与收费等形式。随着完全经济核算制、自筹资金、生产资料的批发贸易和直接经济联系的发展,采用合同价格和自主规定价格的范围逐渐扩大。③实现生产资料批发贸易制度。从集中调拨物资和为用户规定固定供货单位的做法向批发贸易过渡,这是新的经济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规定。可以说,这是把生产资料推上一定范围的市场,是经济关系从实物化转向商品化的标志。④改革财政信贷制度。改革对预算单位的拨款制度,使之建立在长期稳定的、以最终工作成果为目标的经济定额和财政定额基础上,鼓励拨款资金的合理使用,节余归己。恢复信贷的基本原则,区分拨款资金和信贷资金。实行两级银行制度,切实使国家银行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各种信贷和结算关系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同时建立各种专业银行,以满足整个国民经济和居民对信贷结算服务的需要。总之,财政信贷制度的改革将使之成为保证商品货币关系有机地纳入计划管理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机制。

第三,与新的经济管理体系相适应,改革经济管理的组织结构。在企业转到完全经济核算制和自筹资金的同时,应根据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关系的要求,组成大型的“科学研究—投资—生产—销售—服务”联合公司,各部门应摆脱对企业实行业务管理的职能,着重负责本部门产品供需比例、产品质量、培训干部等工作,并创造条件,使之成为本部门科学技术和制定宏观经济发展计划的总部。

第四,对外经济关系体制的改革朝着更开放方向发展,扩大对外经济关系,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合资企业和自由经济区,以利于更多地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

东欧各国也提出了很多改革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①全面扩大企业自主权。保加利亚、捷克和斯洛伐克提出逐步把企业变成实行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和自我负责的经济实体。②取消指令性指标计划。波兰提出实行计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体制,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保加利亚要求国家计划作为信息通过对话形式下达给经济组织,通过协调和经济合同落实国家计划任务。③改变中央管理职能。匈牙利决定在经济活动中要让中央经济管理机构发挥决策作用,为供求平衡提供更大的活动余地,在经营管理上,让汇率、价格、信贷等发挥更大的作用。捷克和斯洛伐克提出中央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决定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制定中长期计划,决定价格、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方针和政策。④改革国家预算和税收制度,实行银行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新的银行体制。

此外,苏联和东欧各国决定加快以民主化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并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应先于经济体制的改革。

三、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得失

苏联和东欧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70年代末的较为引人注目的改革,只是在原有体制基础上对国民经济管理的具体环节作某些改进与完善,没有触及经济体制模式本身,更不用说触及经济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只能称作为改革的尝试。不过,这些改革主要目标基本是明确的,即通过改革增强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工作积极性,以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

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这些改革之所以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下列四个问题值得思考:第一,缺少创新的改革理论,搬用老一套的思维模式指导新条件下的改革,无异于刻舟求剑。第二,当原有经济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仅仅对原有经济体制作一些局部的改进,采取修修补补、小打小闹的措施,根本无济于事。第三,选择正确的改革次序至关重要。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出发,自下而上逐步进行。忽视微观经济主体利益和行为无异于缘木求鱼。第四,由于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各个经济领域协同作战,因此,在经济改革中,各种改革措施综合配套就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未能很好地解决以上四个问题,苏联和东欧国家20世纪80年代前的几次重要改革流产了,但是它们却为开始于80年代中期的改革提供了前车之鉴。

总的来说,苏联和东欧各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方案比较符合当时国内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摆脱传统的经济体制,建立新型的经济管理模式。我国和世界舆论普遍认为,如果上述改革构思真正付诸实施,那么,苏联和东欧国家国民经济将会发生令人注目的变化。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企业将成为既拥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权利,又承担责任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各级领导部门对经济的管理由以行政管理为主,转向经济管理为主;生产集约化的程度可能提高,测定生产集约化进程的指标将发生某些变化,即劳动生产率有较大提高、基金产值率将出现有利的变化、物资耗用量的增长率会低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率。

但是,苏联领导人对这次经济改革的目标、具体原则和方案迟迟未能付诸实施,延误了经济改革的恰当时机。这一轮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苏联官方与学术界相当一部分人主张,政治改革应先于经济改革,并提出了“民主化”和“公开性”等政治口号,造成苏联政治动荡、国内政治矛盾和斗争尖锐、民族矛盾加剧,整个经济改革无法顺利推行。东欧各国经济改革方案虽得到一定的贯彻,现存体制尚能运转,但各国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也未能很好解决,各国国内政治矛盾和斗争较为复杂,使经济改革的推行受阻。何况就改革方案〔2〕本身来说,也存在三个导致经济改革难以顺利进行的因素。

第一,企业改革和计划、价格、财政改革没有相应配套,经济生活陷入混乱。只有把计划、价格等宏观经济措施和企业经营活动互相结合、综合配套,整个经济管理体系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如上所述,尽管苏联公布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又公布了计划、价格、金融改革的决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宏观改革措施并未真正实施,整个经济管理陷入了混乱。

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后,国家对企业取消指令性计划,力图采取经济方法,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但由于对企业管理的国家机构仍然没有改变,企业仍旧隶属于各部委,而各部委依然靠行政命令的方法管理企业,许多部委仍然将国家订货作为指令性计划不断下达企业,使企业自主经营机制受到阻碍。

企业改革逐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包括商品的定价权,企业开始追求生产价格高的商品,并以合同价格的方式予以确立。这样,零售价格还未进行改革,整个物价已经开始上涨,再提高零售价格就比较困难,价格改革处于为难地步。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许多企业在增长速度缓慢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大量发放工资和奖金。企业职工货币收入的增长大大超过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例如,1988—1991年苏联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分别为4.8%、2.3%、-3%和-12%,而职工货币收入的增长分别为9.2%、13%、16%和69%。职工货币收入增长较快,在商品价格,特别是消费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对商品的需求将会不断扩大,从而使苏联的通胀变得更加严重起来。

第二,统一的经济联系遭到破坏。苏联经过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随着民族矛盾的加剧,各加盟共和国纷纷宣布独立,原有的经济体系被打乱,供货体系中止,这对各加盟共和国的生产带来极大困难和损失。此外,经互会的解体,打乱了成员国原有的国际分工,现存的经济关系遭到破坏,也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对各国经济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

第三,“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使原本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更加畸形发展。长期以来,由于苏联片面发展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调。1985年苏共中央“4月会议”提出了“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构思。虽然苏联领导人强调“加速战略”不仅在于加速经济的发展速度,更主要的在于经济增长的质量;加速战略的核心是生产集约化,而生产集约化的核心又是科技进步。但在具体做法上仍把经济发展速度放在首位,计划在15年内使国民收入翻一番,并认为实现翻一番的任务在“决定性的程度上取决于机器制造业”,决定为该部门拨出的投资比前5年增加80%。“加速战略”推行的结果,使重工业和机器制造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轻工业。以1985年为100,1989年重工业为116,机器制造业为122,而轻工业只为109。可见,“加速战略”使本来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反而有所加重。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四、20世纪90年代初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崩溃

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数次改革过程中,暴露和积累了大量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新的一轮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未能取得成功,反而导致了经济管理体制的严重危机,最终促使整个经济管理体制走上了崩溃的道路。

1991年年底,飘扬了70多年的苏联国旗从克里姆林宫塔楼顶尖的旗杆上永远地降了下来,15个加盟共和国纷纷宣布独立,将曾经强盛一时的苏联送进了世界历史,成为人们尘封的记忆。独立不久的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东欧各国摒弃了实行几十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个十分动荡的条件下,急速地向市场经济过渡,希望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实现经济体制的转轨,即计划经济转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从此,东欧和中亚各国开始了漫长而前途未卜的经济转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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