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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2.1 建立综合性旅游委员会建立旅游委员会,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核心区与辐射区联动发展,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6.2 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

推进腾冲旅游改革试点建设,当前面临最大的制约是体制问题,特别是旅游产业具有涉及面广的特性,长期形成了旅游产业多头管理,行政效率难以取得突破性提高的局面,不仅削弱了政府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而且也制约着旅游开发建设和旅游业的改革发展。尤其是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不仅仅是旅游行业的改革,而且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全局性改革,更是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来考虑。因此,创新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的旅游管理体制,就是要以推进旅游改革为中心,建立职权相对集中、权责一致的旅游管理新体制。

从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三县区的实际出发,鉴于目前三县区旅游局统筹旅游改革发展的职能比较薄弱,为了切实加强对三县区旅游改革发展的领导,必须在现有旅游局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构建“以旅游委员会为综合决策协调机构,旅游局为行政管理机构,旅游投资开发公司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管理机构,旅游执法大队为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旅游管理新体制,并赋予相应的职责权限,全面提升三县区对旅游改革发展的综合促进和协调管理能力。

6.2.1 建立综合性旅游委员会

建立旅游委员会,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核心区与辐射区联动发展,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从目前三县区的旅游行政管理现状看,建立旅游委员会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有利于促进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变目前旅游多头管理、部门协调困难的状况,增强政府在旅游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和综合协调作用。

●有利于破解旅游管理长期以来面临的“权责不一致”突出,导致旅游市场不规范的难题,为促进腾冲旅游改革发展试点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有利于从旅游改革发展的整体角度,实施统一规划、分区建设、滚动发展,实现旅游管理及政策扶持的统一性,促进试点核心区与辐射区的联动发展。

旅游委员会的组建,由各县(区)长担任主任,由分管发改委和分管旅游局的副县(区)长任副主任,旅游局与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旅游委员会成员;旅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旅游局,由分管旅游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旅游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旅游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各县区旅游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和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做好有关旅游改革发展试点和产业发展的配套工作,切实推进旅游改革发展试点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6.2.2 强化旅游局行业管理职能

旅游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和旅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一方面主要负责旅游改革发展试点的日常工作,对上联系省、市旅游改革发展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对下指导本县区有关旅游改革发展试点的各项工作;横向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旅游改革发展试点的配合和支持。另一方面,履行旅游行业管理行政机构的职责,全面负责旅游品牌培育、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政管理等工作,并指导和协调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旅游执法大队的具体工作。

6.2.3 建立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建立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实行国有独资经营,主要是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具体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开发指导,除了具体管理政府旅游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和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外,重点负责各旅游景区、重大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以及项目开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等。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直属旅游委员会领导,同时接受旅游局的业务指导。

6.2.4 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

成立直属旅游局管理的旅游执法大队(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各县区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安全管理和指导各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等;同时协调公安、工商、卫生、医疗机构等,维护县域内的旅游治安、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救援及综合安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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