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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体制深度改革阶段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投资管理体制深度改革阶段(一)项目法人制模式这是指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由使用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筹划、准备、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负责,如图1-2-4所示。图1-2-4 项目法人制模式(二)政府采购模式政府采购模式即由政府设立统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对公共房屋或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建设,建完后移交给国有机构使用或移交给运营单位运营,如图1-2-5所示。

三、投资管理体制深度改革阶段

(一)项目法人制模式

这是指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由使用单位(包括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筹划、准备、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负责,如图1-2-4所示。1995年国家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96年国家计委又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随后,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水利、交通、铁路等建设领域广泛推行,成为基础设施建设遵守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

图1-2-4 项目法人制模式

(二)政府采购模式

政府采购模式即由政府设立统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对公共房屋或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建设,建完后移交给国有机构使用或移交给运营单位运营,如图1-2-5所示。在这种模式中,集中采购机构发挥核心作用,负责编制预算、建设等阶段的管理,是典型的集中管理模式。与计划阶段的分散管理模式相比,它具有一些明显的优点,如:便于节约管理成本;便于促进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普遍实行了招投标制度,工程采购的价格普遍降低等。

图1-2-5 政府采购模式

(三)代建制模式

代建制是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的一种制度。《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提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当前,代建制按代建范围不同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分阶段代建,另一种是全过程代建。分阶段代建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可以分为项目前期代建和项目实施代建两部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使用单位可以分阶段选择不同的代建单位,以充分发挥代建单位的专业优势。全过程代建是代建单位负责从项目前期、实施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一般来说,只有大型的综合性项目管理公司具备全过程管理的能力。一般代建项目的模式流程如图1-2-6所示。

图1-2-6 代建制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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