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主要国家退休及公共养老制度改革的启示

主要国家退休及公共养老制度改革的启示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促进最大程度的社会合意的达成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维护公众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信心,在延迟退休问题上促进最大限度的社会合意的达成,是这项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

一、促进最大程度的社会合意的达成

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提高退休年龄是维持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和整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理性选择之一。但是,与其他任何改革一样,退休年龄及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是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导致部分人获益而部分人利益受损。退休年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既是经济决策又是政治决策,二者关联相融,改革的结果会同时引起政治和经济问题。OECD国家的延迟退休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无一例外地都引起了本国社会的强烈震荡,有的甚至遇到包括罢工在内的政治阻力。在法国,承诺将退休年龄部分回到60岁,成为奥朗德2012年成功竞选总统的因素之一。然而,奥朗德上台后,面对“法国已陷入赤字和退休夹缝之间的尴尬境地”,法国政府还是在一片反对声中将法定退休年龄回到了2010年萨科奇时期的改革方案——62岁,而且延续了2010年改革方案的核心要素。

在我国,同样如此,“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走出既有利益格局的藩篱,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其阻力可想而知。维护公众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信心,在延迟退休问题上促进最大限度的社会合意的达成,是这项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但是,政策调整是社会利益的整合,延迟退休政策的公共物品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短期内被所有社会成员都乐意接受,应当从国家的(也是公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依据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适时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即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二、循序渐进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和男女同龄退休

渐进式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有效缓解由此对社会公众产生的冲击,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成为OECD国家退休年龄制度改革较为普遍的做法。从立法到实施,澳大利亚用了16年(1999—2015年)、英国15年(1995—2010年),日本男3年(2000—2003年)而女8年(2000—2008年),瑞士4年(1997—2001年),芬兰5年(2002—2007年),新西兰和瑞典都是1年(1991—1992年;1998—1999年)。实施过程看除芬兰和瑞典不设过渡期外,多数国家都设计了3~10年不等的过渡期,过渡期平均每年延长年龄为:瑞典1岁,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均为0.5岁,日本0.4岁。[21]美国推迟两年退休花了12年,而参与推迟退休的人群长达22年(从1938年出生到1960年出生)。[22]

在法定男女退休年龄上,至2010年的30个OECD成员国还有澳大利亚、奥地利、匈牙利、瑞典、捷克共和国、波兰、土耳其、斯洛伐克共和国和英国9个国家男女退休年龄不同。按各国的改革计划,这一数字将到2020年时减少3个(匈牙利、英国、斯洛伐克)、2030年时减少1个(澳大利亚)、2040和2050年时再减少2个,即仅剩下瑞典、波兰和土耳其3个国家依然实行男女不同的法定退休年龄。

在我国,由于目前在延迟退休问题上的社会认可度还不够高,所以需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争取最大社会合意的达成。

三、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和延迟领取养老金制度

弹性退休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OECD国家退休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之一。所谓弹性退休就是在退休制度设计上,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退休年龄,并制定相应的“阶梯式”养老金领取标准,让老年劳动者依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弹性退休既允许老年劳动者在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后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更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劳动者延迟退休,但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如美国的退休年龄分三档供老年劳动者选择。第一档是提前退休。可最早62岁时退休并领取70%的法定退休金,此后每推迟一个月退休养老金都有小幅上涨。美国约45%的人选择了62周岁退休,另有约25%的人选择了62至67岁退休,两者相加占了退休者的70%。第二档是正式退休。年满67岁可正式退休并领取每月1000~2000美元的全额退休金,并依据据通胀率进行小幅调整。美国约25%的人选择此档。第三档是鼓励的延迟退休。美国人最迟可工作到70岁,其养老金每月1500~2800美元。美国只有5%的人选择了此档。[23]灵活多样的退休年龄安排,有利于每个人根据自身的身体、家庭和偏好等因素安排好自己的退休计划。西班牙的退休年龄制度规定:工人于60至65岁区间内退休,每早一年退休其养老金收入要降低8%。[24]德国则规定提前退休可依据一定的参数分别领取1/3、1/2和2/3的养老金,领取部分养老金并取得其他收入的仍需缴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会增加。法国已将全额养老金领取的缴费年限从35年延长至37.5年,还将进一步延长到41年或42年。意大利自1992年开始就将公务员领取国家养老金的服务年限由20年延长到35年。大多数新成员国也都采取了延长领取养老金的工作年限的措施。[25]

我国由于几十年基本不变的现行退休年龄制度改革,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等现实状况和“文化堕距”,不宜实行一刀切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而是要实行与缴纳养老金年数相联系的弹性退休年龄制度。

四、提高公共养老金的投资受益率

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是养老基金快速增长的重要路径之一。智利由于采用私营投资管理,因此养老基金的收益率大幅提高:剔除通货膨胀因素,1981至2005年的25年内智利的养老金投资回报率达10%,其中最高是在1991年,达到29.7%。至1999年6月,智利养老基金资产61%来源于投资收益,缴费只占39%。

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渠道窄、占比小、收益率低,而且金融改革滞后,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构建金融生态环境,拓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五、由财政分批解决养老金的隐性债务

为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大多数OECD国家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改革都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新老制度衔接。如智利“老人”的养老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中人”在新制度实施前的工龄由政府通过发放债券予以确认,其退休时按年本息的4%领取。本息170亿美元的隐性债务将在30~40年内由国家财政分批兑付。[26]

就整体而言,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的隐性债务较大,须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分期分批加大对养老基金的财政补贴力度,逐步化解其隐性债务。

【注释】

[1]OECD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简称,是一个由34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2]贝弗里奇模式是一种普遍的养老模式,所遵循的原则:一是注重保障对象的普遍性和保障项目的全面性原则;二是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三是国家财政调剂原则。俾斯麦模式是一种与工资关联的养老保障模式,所遵循的原则是受保人享受社会保障权利与其尽劳动和社会保障缴费义务对等,当养老基金收支失衡时政府酌情予以资助。

[3]林义.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56.

[4]皮埃尔·莱昂.世界经济与社会史[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635.

[5]苗红军.OECD国家退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2012(7).

[6]苗红军.OECD国家退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2012(7).

[7]苗红军.OECD国家退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2012(7).

[8]苗红军.OECD国家退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2012(7).

[9]苗红军.OECD国家退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2012(7).

[10]顾玉清.法国应对老龄化的战略举措[J].人力资源开发,2011(5).

[11]林文.美国的退休年龄怎样规定[J].人力资源开发,2009(12).

[12]刘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镇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13]段美之.OECD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社会科学论坛,2008(2)上.

[14]蓝建中,应强,青帝.国外延迟退休也煞费苦心[J].理论导报,2014(1).

[15]李健.养老保险柔性缴费制度研究[D].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0.

[16]段家喜.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17]张伊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日本公共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学分析[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18]苗红军.中国城镇职工推迟退休年龄研究[D].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19]段家喜.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20]段美之.OECD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社会科学论坛,2008(2)上.

[21]苏春红,李齐云.延迟退休年龄效应分析与中国渐进式推进策略研究[J].理论学刊,2014(5).

[22]苗红军.中国城镇职工推迟退休年龄研究[D].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23]王晔.美国是如何调整退休年龄的?[EB/OL].http://view.163.com/12/0703/08/85FOHDLN00014MO9.html.

[24]科林·吉列恩.全球养老保障改革与发展[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39.

[25]仇雨临,黄小勇.欧盟新老成员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比较[J].欧洲研究,2007(4).

[26]段家喜.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