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减低实施成本的保障措施

减低实施成本的保障措施

时间:2022-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生产者与产业链各方的流程整合能力,以及以利益相关者管理为核心的多方合作机制是落实EPR上述保障措施的重要策略,其中前者是技术创新和流程创新的必要保障,而后者则为EPR实施提供了法规、资金等保障。在网络化组织中,EPR生产者基于在产品价值链中的核心地位,在信息流的控制方面也应发挥核心作用。

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生产者与产业链各方的流程整合能力,以及以利益相关者管理为核心的多方合作机制是落实EPR上述保障措施的重要策略,其中前者是技术创新和流程创新的必要保障,而后者则为EPR实施提供了法规、资金等保障。

7.2.4.1 提高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流程整合能力

EPR的环境目标是通过产品价值链不同环节的耦合而实现的。从原材料的输入,材料的加工,零部件的生产,产品的组装,产品的使用,到逆向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再使用、再利用等,各个环节彼此之间都存在着业务流程上的关联性。EPR实施包括以产品设计反馈为内容的上溯过程,也包括以产品设计的落实以及后消费阶段的回收利用为内容的下衍过程。在整个过程中,知识管理都处于核心的地位。

如前所述,生产者与所处产业链的信息沟通、知识管理、流程整合等能力是确保EPR产品设计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而这些能力恰恰也是产品设计反馈中所必须的,因此这些能力应该在上溯与下衍过程中得到整合。整合的关键在于发挥知识管理在整个产品价值链中的核心地位。

广义的知识管理包含知识收集、知识积累、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等环节。EPR的产品设计反馈与产品设计实施恰好体现了完整的知识管理过程。其中信息沟通与流程整合可以分别视为知识收集与知识应用环节,而知识管理对应的是广义知识管理的核心部分——知识积累与知识创新。可见,知识化积累与知识化创新上承信息沟通,下启知识化应用,是知识管理的核心,而两者之间又彼此衔接,知识化积累是知识化创新的前提与条件,知识化创新是知识化积累的目标与结果,两者与知识积累、知识应用共同构成了知识管理的全过程(表7-2)。

表7-2 生产者三种核心能力的整合关系

1.信息沟通——知识收集

作为知识收集的信息沟通阶段,其目的在于及时地为下游回收利用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收集知识,并为知识积累与知识创新奠定基础,其重点在于确保信息流的畅通。根据价值链的运行方向,遵循业务流程的规律,提高信息沟通能力,促进信息流在价值链上的充分共享,进而调节物流与资金流的流量与流向,才能以最优化的方式实现材料维度的环境目标。而信息不畅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物流、资金流的优化配置,最终降低环境目标达成的有效性。

信息流的方向既包括生产过程中信息沿价值链的正向传递,也包括后生产、后消费阶段的信息反馈。因此,要提高产品体系的知识收集能力,就需要在信息流的两个方向上付出努力。在纵向一体化的组织中,这可以通过组织内部沟通渠道的疏通来实现。在由多个生产者构成的产品价值链体系中,这种沟通就成为跨组织的沟通,并带来较高的交易成本。在网络化组织中,EPR生产者基于在产品价值链中的核心地位,在信息流的控制方面也应发挥核心作用。首先,生产者应确保生产阶段上述基础性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常规性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网络化组织内部的信息流通渠道,一方面要求生产环节各主体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另一方面有效地将获取的信息在网络内传递。这些信息的分享不仅为各生产环节带来价值,也为后消费阶段的回收利用过程提供基础信息,以保证回收利用中遵循材料与产品的特征与规律,最大效率地实现再使用与再利用。其次,生产者在信息反馈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这时,信息的提供者转化为回收利用阶段的各个主体,他们将有关环境目标实施过程与实现程度的信息贡献出来,一方面在下游主体间共享,一方面反馈于生产阶段的上游主体。生产者则负责为这一过程奠定基础设施,并在进程中对各主体起推动与促进作用。

2.知识管理——知识积累与创新

生产者继而对横向的上下游信息与纵向的历史信息进行整合,将共享的信息转化为对实现环境目标更直接发挥作用的有价值的知识,这是知识积累过程。在信息沟通环节中,来自上下游不同源头的信息通常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不同的信息接收者各取所需,但同时又无法很有效地定位自己所需的信息以及在什么地方可以获取所需的信息,因此即便信息流是自由充分的,信息利用的效率也是比较有限的。在知识积累阶段,由生产者负责的信息处理中心,有能力将不同来源的信息根据不同的用途归属,或者按不同的信息使用者进行归类整理,为离散的信息赋予相应的知识结构,这一步骤属于横向的信息整合。例如,来自上游供应商的原材料信息,中游产品制造者的制造工艺信息,下游消费者的产品偏好信息,以及后消费阶段的废旧品回收利用中的各种信息都是产品设计者需要的,这时的整合关乎新的设计能否在满足回收利用需求的同时兼顾价值链各方的利益。而纵向的信息整合意味着对历年沉淀下来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整理,一方面把握变化趋势,一方面根据对各种自变量的掌握分析出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例如,产品再设计前后的回收利用效率比较、生产效率比较、原材料消耗比较等;新的产品设计以来,由于不同的产品设计实施所导致的回收利用效率的变化、对生产流程的不同影响、对价值链各方的不同影响等。产品设计者可以挖掘出下游环境绩效高低的系统原因,将这些知识梳理成有助于产品更新的有价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将影响产品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因素进行平衡,实现总体上的最优化,从而设计出新的产品,以及相应的新的产品体系,这是知识创新过程。

3.流程整合——知识应用

知识化应用是上述努力的落脚点。新的产品设计通常会对原材料使用、材料加工方式、零部件生产工艺、产品的组装方式、零部件可拆解性等提出新的要求,从而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价值链单个环节的改良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必须将各个主体的努力整合起来,才能为下游的环境绩效改进活动创造有利的条件。通过知识管理获得的创新知识——基于下游环境责任的产品(体系)设计,只有在产品价值链中得到充分的贯彻与落实,才能最终服务于EPR环境目标的实现,而这就需要将新的产品与产品体系设计理念付之于实际的上游生产经营与下游回收利用的全过程,实现产品上下游整个运营流程的再造,及基于环境目标的价值链的全方位整合。

流程整合首先要求价值链各主体忠实地扮演新的产品设计所赋予其的价值链角色,按照新的业务流程要求形成相互间的业务流程契约。而另一方面,要求各主体间不仅形成业务流程契约,而且建立心理契约,即在认同共同的环境责任与环境目标的基础上,彼此信任,彼此扶持,形成强烈的合作意愿。心理契约是对业务流程契约的内在支持,是流程得以整合的重要保障。流程整合不仅包括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中间环节的生产制造,下游的营销消费等,还应该包括后消费阶段的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延伸所至,就应该是价值链延伸所至,也就应该是流程整合的范围所至。更何况,产品及产品体系再设计的目的本身就是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率和经济有效性。因此,后消费阶段回收利用的技术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都应该与产品的设计相互适应,一旦形成更有效的产品设计方案,回收利用技术及基础设施就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个过程中,后消费阶段的活动必然与前消费阶段的价值链活动整合起来。

长期而言,生产者应通过循环的知识收集(信息沟通)、知识积累、知识创新与知识应用,不断改进产品体系设计,不断完善业务合作系统,使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收益惠及各方,并以此为纽带将各主体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巩固相互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当价值链各方通过长期的合作形成良性循环时,不仅环境目标能够实现,经济效益也将得到保障。

7.2.4.2 打造以利益相关者管理为核心的多方合作机制

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既受到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又对公司绩效产生影响的各类主体。利益相关者既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环保主义等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弗里曼(2006)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理论颠覆了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认为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有的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企业进行监督和制约,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企业追求的应该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回应的质量。

1.EPR中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必要性

推行利益相关者管理有助于在生产者、政府与社会间建立起协调合作机制,共同致力于EPR的实施与推广。首先,EPR是以生产者为责任主体的环境保护制度,它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环境责任内化为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将末端治理转化为以产品设计为突破的过程性治理。对大多数生产者而言,新的EPR责任所引发的运营成本,不是靠一己之力就能完全消化的,环境目标与经济利益的冲突是大多数生产者力图规避EPR责任的主要原因。EPR赋予生产者新增的环境责任,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这也意味着生产者需要获得与之相适应的权利。环境责任内化后的各种有形及无形收益应归生产者所有,而生产者在EPR实施中遇到困难时,也应该能够获得政府与社会的全方位支持。其次,EPR责任是贯穿产业链上下游的责任,需要供应商、消费者、生产者责任组织等交易伙伴的密切配合,也需要来自政府的法规、资金等支持,来自投资者的资金保障,来自非政府组织等的协助与监督等。延伸的环境责任对生产者而言就意味着与各利益相关者产生了更多的千丝万缕的关系,意味着更多地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因而必须更多地回应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总之,利益相关者管理能够帮助生产者获得全方位的系统支持,克服自身在EPR实施中难以突破的瓶颈问题,从而获得经济收益。这是EPR获得经济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2.各利益相关者在EPR合作机制中的作用

在EPR实施中的利益相关者管理要求在生产者、政府、社会三大阵营间形成合作机制。其中社会方包括供应商、消费者等产业链中的其他合作方、非政府组织、媒体等。各方应在合作机制中发挥互补的作用,共同贡献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实施与推广。

生产者作为EPR的实施主体,应当仁不让地承担起EPR责任所要求的技术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将环境责任有效地整合进经营运作过程中。生产者还肩负着对政府与消费者的责任。生产者应主动通过政府企业对话机制,参与到政府部门的相关立法进程中去,向政府部门提供环境责任实施过程中的有效信息,不断建言献策,帮助政府科学立法,并最终形成有利于EPR推广的、富有指导意义的法律与规范。对于消费者而言,生产者应积极承担宣传教育之责,通过绿色消费理念的宣贯,对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的培养,争取在EPR责任中获得消费者的合作与支持,确保EPR流程的完整与闭合。

政府有义务对生产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长期以来,环境保护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是扭转市场失灵的重要一环。通过EPR将这一职责转移到生产者手中,其主要目的是从源头上减少生产运作的环境影响,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但是,政府并不是从此就可以卸下这副重担,而应当积极承担提携扶助之责,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法规环境、市场环境等,为生产者承担环境责任开辟道路。具体地说,政府的职责包括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执法与有效奖惩、完善环境绩效评估体系、构建有序的循环再生品市场体系、提供财政税收优惠、设计合理的生态型税制、对循环再生品实施政府购买,等等。

社会方的合作也义不容辞。首先是消费者,消费者是生产者的服务对象,消费者与生产者通过产品的需求与供给被联系在一起,而产品带来的环境影响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EPR要求消费者以合作者的身份,支持生产者实现相应的环境目标。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生产者实施环境责任产生直接的影响,消费者良好的消费行为与后消费行为,必将作用于EPR环境目标的实现。其次,供应商应该按照生产者承担后消费阶段环境责任的要求,根据新的产品设计,调整原材料结构,改进零部件生产工艺等。再者,非政府组织应充分发挥其在技术、领导力、社会公信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为生产者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舆论支持,一方面通过教化作用,号召社会大众形成环保理念,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的社会。非政府组织应凭借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专业优势、公益优势与网络优势,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推动环境绩效目标的实现。总之,非政府组织对生产者来说,发挥监督的职能,对政府而言,扮演着影响环境政策的压力集团的角色,对消费者而言,则是消费理念的塑造者,这些对于EPR的顺利推进都有重要的意义。例如,绿色和平组织就积极倡导EPR,其发布的《绿色电子产品指南》、《绿色电子产品排行榜》等为EPR的推行提供了专业及信息指导,同时发挥了监督作用。行业协会在EPR的施行方面也大有可为,基于对行业特色的深入了解,行业协会在本行业EPR目标设定,对企业的EPR技术支持,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都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媒体是最具传播力与影响力的介质,EPR所需的绿色消费理念与环境友好型的消费风尚,通过媒体可以得到最广泛的传播,获得最广泛的社会认同。

可见,生产者、政府与社会在EPR建设中是彼此促进、相互合作的关系,三方共同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生产者获得EPR经济有效性的制度环境。生产者自身须通过开拓创新,尽可能形成有利的成本收益结构,而政府与社会既有必要也有能力为生产者承担EPR责任提供助力。凭借各自的定位与资源优势,政府与社会各方能够有效地整合到EPR中来,优化EPR的实施条件,提高EPR的实施效率,从而服务于EPR经济有效性的目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