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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分)

时间:2022-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费保障是示范创建的基础,其目的是要建立慢性病防控经费政府投入的长效机制。政府出台规划及方案得20分,多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10分。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扩展20分。4.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

第一节 保障措施(230分)

一、组织保障(60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10分)。政府领导任组长得10分,否则不得分。此项为核心指标1*。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10分)。

3.建立卫生、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广电等多个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并与辖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设有联络员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开展协调工作,具有履行情况记录(40分)。其中,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部门达到3~5家得10分,6~9家得20分,10家及以上得30分,联络员进行工作协调每次5分。此项为核心指标2*。

4.要点解读

组织保障的关键是有机构(人员)、有分工(职责)和有行动(落实),因此,在现有体制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就显得极为重要,如何科学分工(制定部门职责)并落实之,需要充分体现以下要素:一是部门分工要明确、具体、有时效性;二是结合部门特点和资源状况紧扣示范创建工作内容;三是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责、权、利三者充分平衡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和形成合力

二、经费保障(50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20分)。地方不提供配套项目经费不得分,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和2∶1之间(含1∶1)扩展10分,2∶1及以上者扩展20分。此项为核心指标3*。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20分)。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10%以下者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业务总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费、公用费(办公、水电等)和计划免疫疫苗的购置费。此项为核心指标4*。

3.当地财政列支的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10分)。

4.要点解读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保障是示范创建的基础,其目的是要建立慢性病防控经费政府投入的长效机制。因此,不仅是在创建初期需要辖区政府依据创建工作的需要投入必要的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政府持续的、稳定的和可增长的经费投入财政机制,并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三、政策保障(7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25分)。

2.示范区出台慢性病防控规划及方案(20分)。政府出台规划及方案得20分,多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10分。规划及方案各占50%分值。此项为核心指标5*。

3.在社区诊断的基础上,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和限酒)、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患者管理方面每年有针对性地至少出台1项有关政策措施,并具体落实(25分)。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扩展20分。

4.要点解读

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或者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施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与具体措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政策可包括宏观和微观两方面,从宏观层面看包括:辖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年度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报告、以及居民健康相关的重大政策出台等;从微观来讲包括:实施慢性病监测与综合防控的具体措施。根据示范创建的政策需要,一方面要对原来已有的慢性病防控关联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另外,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新形势下慢性病防控规律与需求,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规范和系统制定新的慢性病防控政策以满足示范创建的需求。

四、队伍保障(50分)

1.区/县级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20分)。有独立慢性病科(所)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性病科(所)但慢性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无疾控中心的区/县,评审承担该工作的市级机构。此项为核心指标6*。

2.区/县级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3.建立示范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10分)。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4.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10分,两项工作各5分)。

5.要点解读

队伍保障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员数量满足要求,二是相关人员要具备应有的服务能力,三是有关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履职。《云南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2012~2015年)》对人员数量要求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县级疾控机构要设置慢性病防治专业科室,其中专职人员配置不少于3~5人;关于服务能力包括接受上级培训和培训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履职主要体现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慢性病防控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职责,疾控和医疗机构的指导、督导和培训,其中:疾控机构重点是承担日常管理,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诊断和治疗的临床技术指导、督导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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