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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东北各省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各省的城镇体系逐步发展完善。吉林省已经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

随着东北各省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各省的城镇体系逐步发展完善。2013年,辽宁省的城市数量为31个,其中,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4个,50-100万的城市9个,20-50万的城市1个,县级市17个,建制镇636个;从城镇空间布局看,当前辽宁省区域经济发展和空间布局可分为三大部分,即以沈阳为中心,包括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在内的沈阳经济区;以大连为中心,包括营口、丹东、盘锦、锦州、葫芦岛在内的沿海经济带;以朝阳、阜新、铁岭三市组成的辽西北地区,其中,沈大轴是辽宁省城镇发展要素最集中的地区,贯穿南北,辐射东西,对全省城镇发展发挥了极强的带动作用。吉林省已经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2013年,吉林省的城市数量为29个,其中,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2个、50万-100万的城市2个、20万-50万的城市8个、20万以下的城市17个,建制镇434个;从城镇空间布局看,吉林省东、中、西三大区域城镇空间框架初步形成,城镇化水平呈现西中东部依次上升的发展态势。黑龙江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大中城镇辐射带动作用有所增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探索出了政府主导型、场县共建型等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2013年,黑龙江省的城市数量为31个,其中,特大城市1个,Ⅱ型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5个,小城市4个,县级市18个,建制镇达到495个;从城镇空间布局看,黑龙江省逐渐形成了东部、北部、西南部发展格局,东部地区包括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等城市,经济发展较快,北部林区是全省人口和经济活动的低密度区,城镇数量少,城镇等级规模较小,西南部地区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城市,是全省高端要素的聚集地,促进了地区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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