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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镇体系中的城镇数量变动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浙江城镇体系中的城镇数量变动1.改革开放前的城镇数量变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浙江省形成10个专区、9个市、78个县的行政格局。从1958年起,浙江城镇数量进入动荡起伏阶段。表3.1 浙江省城市数量变动情况续表资料来源:历年《浙江统计年鉴》《浙江年鉴》《浙江城镇发展史》《浙江省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及《浙江建置区划沿革》。
浙江城镇体系中的城镇数量变动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一)浙江城镇体系中的城镇数量变动

1.改革开放前的城镇数量变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浙江省形成10个专区、9个市、78个县的行政格局。全省共设杭州、温州、宁波3个省辖市,嘉兴、宁波、衢州、建德、温州、台州、丽水、金华、临安、绍兴10个专区和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兰溪、衢州6个地辖市,以及78个县、2个专署直属区。当时,城市的辖域范围局限于城区和郊区乡镇,采取分区管理的方式(陈国灿,2008)。

到1952年底,浙江省共有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绍兴7个设市城市,195个建制镇,城镇人口281.7万人,较1949年增加近3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12.7%,提高近1个百分点;非农业人口331.4万人,净增23万余人(陈国灿,2008)。

1955年6月国务院通过《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同年11月通过《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浙江省对各地区的城镇建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城市建制方面,扩大杭州市的管辖区域,绍兴市由专区辖市升格为省辖市;镇建制方面,进行乡镇并编,乡镇数量大减。

从1958年起,浙江城镇数量进入动荡起伏阶段。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改变了浙江城镇建设原有的发展进程,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大规模展开,城市数量虽没有多大变动,但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到587.91万人,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从1963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浙江各地实行国民经济调整,196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浙江省陆续撤并了近100个建制镇,在城市一级,撤销嘉兴、湖州、绍兴、金华4个建制市,仅保留杭州、宁波、温州3个省辖市。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浙江城镇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城市数量基本没有变化。到1978年底,全省只剩杭州、宁波、温州3个省辖市。

2.改革开放后的城镇数量变动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后浙江城镇数量迅速增加,设市城市由1978年的3个增加到2006年的33个,但从2001年开始全省设市城市数量渐趋稳定。建制镇则由1978年的167个增加到1998年的1006个,之后由于市辖区增多和扩大中心镇、建制镇规模的需要,建制镇数量逐年减少,2010年调整至728个。

1979年浙江省重新设置了60年代被撤并的绍兴、嘉兴、湖州、金华、衢州5个地区辖市,1981年实行市、县合并,同时将部分县改制为地辖市,1982年城市数量增加到9个,1986年增至14个。

表3.1 浙江省城市数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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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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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历年《浙江统计年鉴》《浙江年鉴》《浙江城镇发展史》《浙江省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及《浙江建置区划沿革》。

到1990年底,浙江省有设市城市25个,其中杭州、宁波(现为国家计划单列市之一)、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9市为地级市(省辖市);萧山、余姚、慈溪、奉化、瑞安、海宁、诸暨、兰溪、东阳、义乌、江山、丽水、龙泉、椒江、临海、黄岩16市为县级市(地辖市)。1991年上半年,平湖县经国务院批准也改为平湖市,全省设市城市总数达到26个。1990年建制镇为750个,比1952年增加2.9倍,平均每年增加14.6个。

至2010年全省形成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5个,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6个,20万—50万人口的城市14个,2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镇)47个。依托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等交通廊道,初步形成了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大中城市和小城市、中心镇组成的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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