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

时间:2022-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4.8元,增长28.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97元,同比增加578元,增幅为16.9%,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超过往年。此外,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意见已上报省政府;200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付诸实施;组织专班对乡镇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2007年,全省60%的参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征收社会保险费26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1%。

17 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

17.1 2007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2007年,在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和继续加强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社会保障覆盖更多人群,人民群众受益较多。

(一)城镇就业总量不断增长,促进就业的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进展迅速。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援助对象;实行“以奖代补”,激励企业安置援助对象;运用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援助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服务,集中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活动,重点帮扶援助对象。突出解决独立工矿区下岗失业问题,各地在独立工矿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指派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援助方案,实施重点帮扶。

二是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省各部门把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发挥就业联席会议作用、实行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强化检查督办、坚持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继续把社保补贴作为政策落实的重点,强力推进,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人,政策扶持不留死角。

三是合力实施“四大培训”工程。按照“培训组织基地化、培训技能专业化、培训管理制度化、培训结业双证化、培训就业一体化”的目标和要求,继续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再就业培训工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定点培训机构,实行项目化管理,规范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办法,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培训实效。

四是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武汉、荆州、潜江、石首、宜都、大冶、应城、宜城、汉川京山10个市、县分别作为国家试点和省级试点,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各市均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试点方案、实施一系列配套改革,为进城务工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提供城镇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3.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73.7万人,转移就业83.5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4.5%;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万人,完成年计划(35万人)的117%;帮助城镇“4050”人员再就业13.3万人,完成年计划(10万人)的13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控制在4.5%的预期目标内。全年组织各类技能培训160万人,鉴定发证33万人。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收入分配调节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政策性增资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809.8元,同比增长16.3%,占家庭总收入的70.9%,比2002年增长了66.9%。2002年至2007年间年均增长10.8%,比1999年至2002年间年均增速高4.8%。工资性收入增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据调查,多数地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已经到位,人均月增资300元左右,加上补发去年下半年工资差额,人均累计补发4500元以上;另一方面是受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示范效应的影响,部分企业也提高了工资标准。

二是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离、退休人员的增资补发因素;另一方面是自去年下半年来,省政府上调了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其翘尾因素影响仍然存在;第三方面是今年的猪肉价格持续上涨,湖北省政府增加了对贫困家庭的肉食补贴。

三是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城镇私营经济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渠道,促进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体、私营企业效益上升,经营性收入增加明显。工薪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虽然仍占主导地位,但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的高速增长,拓宽了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夯实收入增长基础,为居民收入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居民理财意识增强,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4.8元,增长28.4%。其中,占财产性收入近7成的股息与红利收入为85.2元,增长1.4倍。

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达到11485元,比2006年同期增加1682元,同比增长17.2%,增速为近十一年来最快的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97元,同比增加578元,增幅为16.9%,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超过往年。

(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扩面征缴长效机制,将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的下拨与各地扩面征缴工作紧密挂钩,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参保通知书制度,推行五险“一表核定、一票征收”,实行“两表两签字”制度,扩面人数稳步上升,基金增长幅度较大。

二是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此外,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意见已上报省政府;200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付诸实施;组织专班对乡镇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三是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根据国家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总体部署,组织专班,对各试点城市及全省城镇居民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精心测算,报请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申报武汉、孝感、荆门为国家试点城市,已被国务院正式批准。2007年,全省60%的参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险。

2007年,全省参保人数分别为养老保险885万人、失业保险405.6万人、医疗保险644.5万人、工伤保险327.5万人、生育保险224.5万人,五项保险参保总数比2002年增加670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费26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1%。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都得到落实,近五年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从2002年的每月546元提高到840元。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试点开局良好,政府引导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湖北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全省总人口6050万人,农村人口3490万人,实际可用农村劳动力达2230万人,其中已转移农村劳动力773万人,仍在农村劳动力1450万人。农业实际需要劳动力950万人,尚有5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待转移。为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2007年,按照省政府编制发布“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征求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十一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07年6月底以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2007年在仙桃、鄂州罗田、天门、广水、松滋、钟祥、谷城、秭归、监利10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每个试点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共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据对仙桃、广水、松滋、钟祥等市调查情况看,成效明显。如:广水市投资300万元,建成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电子电工、会计电算化、网络中心5个实训中心,15个功能室,可满足10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上位实训,为学员实地操作、动手实践搭建了理想的平台。2007年,已累计培训农民工近2000人,就业率比培训前提高了近9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和好评。被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评为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先进单位。

农民工留守家属试点工作,社会反响强烈。2006年至2007年,我省在黄陂区武湖街、长阳县高家堰镇、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安陆市棠棣镇、竹溪县龙坝乡、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浠水县巴河镇、潜江市高石碑镇、蕲春县横车镇、崇阳县白霓镇、洪湖市滨湖办事处12个乡镇开展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试点,每个试点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40万元,共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480万元。试点较好地解决了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浠水县巴河镇、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的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各具特色。《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19期转发了“湖北省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度顺利”的简报,对湖北省留守家属综合服务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7.2 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从就业情况分析,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主要反映在: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一方面,劳动力就业难。新成长劳动力逐渐成为失业的主要来源,沉淀多年的初、高中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难点。全省城镇每年约有120万人处于失业状态,年度供大于求50万人左右,农村尚有500多万的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而另一方面,劳动力招工难。具体表现在部分工种招工缺口大、部分行业缺工多。部分企业面临留人难的问题,如机械、纺织、装修等企业的熟练操作工人流动性最大,有的企业成了东南沿海企业的培训基地。企业招工难、留人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劳动力需求加大和劳动者工资偏低两个方面的原因。

(二)收入差距扩大矛盾突出

2007年,在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诸多有利条件下,湖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都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态势,但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仍不容忽视。

一是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表现之一是城乡差别越来越大。2002年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差为4344.46元,到2007年达到了7487.59元;2002年湖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78∶1,到2007年上升为2.87∶1;二是全省内部各市州间的差距也大。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武汉市达14357.6远,而收入最低的竹山县仅为6884.6元。

二是猪肉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户的影响大。2007年以来,以猪肉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抽样调查表明,由于价格的上涨,全省城镇居民猪肉的消费量比去年呈现下降的趋势,低收入家庭下降趋势更明显。

三是房价上涨过快,需要抑制居民购房投资冲动。调查资料表明,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已达32.3平方米,住房状况单项指标已达到小康标准。另一方面,由于房价的持续走高,在“买涨不买跌”的从众心理和投机心理作用下,城镇居民目前购房热情高涨,房价的增幅,远远高于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增长。

17.3 2008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思路

2008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岗位继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收入分配格局较为合理的工作目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0万人以上;社会保障扩面新增160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费2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三)措施建议

1.实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推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1)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协调发展。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以及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吸纳和带动能力。确保200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任务完成。

(2)鼓励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加强创业观念教育,营造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促进更多人创业并就业。

(3)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类企业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做好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厂办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安置人员再就业工作。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工作。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地区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职工安置政策。抓好促进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增强政府就业服务能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2008年,在抓好仙桃、松滋、襄阳三个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试点(国家安排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27万元)的同时,根据我省《“十一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试点扩面到武汉市黄陂区、麻城市、天门市、谷城县、广水市、安陆市、大冶市、钟祥市、赤壁市、郧县、枝江市、鄂州市华容区、洪湖市、汉川市、沙洋县、荆州市荆州区、通山县等18个县(市),每个试点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共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540万元。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0万人。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政策,进一步研究加强垄断行业收入调控和强化劳动者薪酬宏观管理等工作。

(2)加快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建设。在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基础上,研究编制居民收入分配监测专项规划。积极推动居民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建设,有效整合个人收入、财产等信息,为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提供决策依据。

(3)加强职工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健全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体系,引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大力推动企业工资三方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合理调整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继续改革、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4)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加大对农村的各项投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补贴制度。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5)加大城乡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抓紧研究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低收入群众补贴和保障标准的联动调整机制,完善救助体系,努力保障城乡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3.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1)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劳动保障等部门,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研究通过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等措施,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逐步缩小不同人群间保障待遇差距。2008年,全省社会保障扩面新增160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费200亿元。

(2)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继2007年底武汉、孝感、荆门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之后,2008年6月湖北省17个地市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湖北省与全国14个省区一起,跨入全省城镇居民进入医保省份行列。今年6月份开始,湖北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同时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由2007年的不低于人均40元,提高到2008年的不低于人均80元,允许困难地区的财政补助分两年逐步到位,省财政补助要重点向困难地方倾斜。“全民医保”是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目标的重大举措,省政府将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2008年底全省登记参保率达到60%以上,同时保证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3)加快健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推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商贸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加大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力度。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快制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养老保险办法。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筹资水平,扩大农民受益面,做好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有条件地区要加快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民参保。

(5)继续推动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08年,在抓好12个留守家属综合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再新增仙桃市陈场镇、襄樊市襄阳区伙牌镇、随州市曾都区洪山镇、团凤县杜皮乡、阳新县大王镇、咸丰县高乐山镇6个留守家属综合服务试点,每个试点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共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180万元,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亮点工作抓紧抓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