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

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9.3.1 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1.社会资本如前所述,社会资本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经济学的研究,自从布尔迪厄和Coleman将其引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后,社会资本逐渐成为跨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众多学科的重要概念。结合本研究的需要,在普特南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关注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网络关系强度和信任水平。

9.3.1 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

1.社会资本

如前所述,社会资本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经济学的研究,自从布尔迪厄(1980)和Coleman(1990)将其引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后,社会资本逐渐成为跨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众多学科的重要概念。当然,不同的学科对社会资本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D·普特南(2000 trans.)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普特南的定义强调了信任、规范和网络作为社会资本三要素的作用,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结合本研究的需要,在普特南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关注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网络关系强度和信任水平。主要原因是,我们从实地访谈中发现,跨国公司在与中国伙伴合作时,对自身的知识,特别是那些核心知识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比如,对前往跨国公司内部参观的中国经理提出:“只能看有形的,不能看无形的;设备可以看,流程不能看。”[3]再比如,“不允许中方人员跟外方研究开发人员单方面接触”[4],以及要求与中国方面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等等。所有这些正式或非正式的规范都是为了限制中国企业从跨国公司获取知识,而不是为了促进跨国公司对本土企业的知识转移。此外,赵景华(2002)对在华跨国公司子公司的角色进行分析发现,市场开拓型和生产基地型分别占76%和19%,这就意味着,对绝大多数跨国公司而言,占领中国市场才是它们最重要的战略目标。这样的战略目标决定了它们必须对既有的核心知识进行最严格的保护。这种战略目标和相应的保护行为,与本土企业的学习意图和学习行为是相悖的,因此,对本土企业而言,要想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学习目标,必须在这些正式和非正式的保护规范之外,通过增强网络关系强度和提升相互信任水平来达到。换言之,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在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互动过程中,还不存在有利于本土企业接近跨国公司内部知识,特别是核心知识的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规范。

2.网络关系强度

Coleman(1988)认为,社会网络是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人际关系建立起来并增加相应的人力资本。一般认为,社会网络具有三大要素,即网络中联系的力量、规模以及位置状态。其中,网络中联系的力量是指网络中的联系可以分为强联系(strong ties)和弱联系(weak ties)。按照R.Burt(1992)的看法,强联系是指主体间情感密切的联系或者是频繁互动所形成的联系;而弱联系则是指主体之间比较松散的联系。判断联系强度的标准有两个独立的维度,即联系频率和感情方面的接近程度(Granovetter,1973)。

一般认为,强联系更容易影响以及更便于帮助相关行为者。许多研究也表明,强联系是有用知识传播的重要渠道(Uzzi,1996)。而(尤其疏远而且不经常的相互作用)弱联系则更可能是创新信息的源泉,因为强联系往往与其他联系进行连接,而这些强联系是一个知识搜寻者所非常接近的,并且因此搜寻者已经知道了交换中的信息(Granovetter,1973)。

Elfring(2002)曾经研究了集群网络内部强联系和弱联系对于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创造和扩散的影响,他发现强联系非常有利于隐性知识的交流,而弱联系更有利于显性知识的交流。而Allison(2004)则认为在讨论网络的强、弱联系与资源的获取关系时,应该考虑个体自身的资源储备状况。通过对自身资源的考察,才能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他们需要吸收什么样的资源,以及建立何种网络联系来获取这些资源。

3.组织间信任

对信任问题的关注最早产生于社会学领域,后来逐渐扩展到了经济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与经济学家倾向于将信任简单地理解“为理性行动者在内心经过成本—收益计算后作出的是否给予信任的选择”(Williamson,1975,1985,1993)不同,在社会学视角下,信任可以从认知和行为的不同角度分别加以定义,前者强调信任是一种信念,是指合作的一方对对方的可靠性和诚实度具有足够的信心(Morgan&Hunt,1994);而后者则强调信任的行为特征,认为信任是指一方在有能力监控或控制另一方的情况下,宁愿放弃这种能力而使自己处于弱点暴露、利益有可能受到对方损害的状态(Mayer,Davis&Schoorman,1995)。

Luhmann(1979)从新功能主义的理论角度将信任定义为有助于减少社会交往复杂性的一种机制,这与Granovetter(1985)等人的观点较为类似。他们都认为,应该从经济行为的“嵌入性”出发分析信任关系,提出是社会关系而不是制度安排或普遍道德,产生了经济生活中的信任,强调在对行为和制度的分析中,必须考虑正在运行中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Granovetter,1985,1992;Uzzi,1996)。由此可见,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Coleman,1990;Putnam,1993)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组织间信任简单地理解为合作双方基于相信或预期的一种行为表现,这种信任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双向的互惠关系。但是这种相信或预期的原因或依据,即信任的来源是不同的,区分信任的来源是信任分类的重要依据,它为研究信任的产生、维持和增进提供了方向,也是对信任进行度量的重要基础。按照我们的理解,所有对组织间信任关系类型的区分都可以归结为两种最基本的类型,即以个体之间的认知、情感、价值观为基础的人际信任,以及以契约、合同、规则和制度为基础的制度信任(Zuker,1986)。

4.吸收能力

吸收能力(Absorptive Capacity)这一概念最早是由Cohen和Levinthal(1990)提出的,他们将吸收能力看作是企业在实践中感知,同化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知识的开发与利用。Cohen和Levinthal(1990)认为,组织评估和利用外部知识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原有的知识水平,组织的吸收能力虽然根植于组织成员的吸收能力,但又不是组织成员吸收能力的简单加总,而是更多地表现在组织层面之上。

此后,Zahra和George(2002)发展了这一概念,他们将吸收能力定义为组织通过对知识的感知、同化、转化和开发来建立动态的组织能力的一种规程和程序。他们的创新在于将吸收能力看作企业的一种动态能力,直接与企业竞争优势相联系,并且将吸收能力分为潜在的和实际的两部分,分别对应于知识的感知、同化以及转化、开发能力,进而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然而,无论是Cohen和Levinthal(1990)还是Zahra和George(2002)的定义都倾向于聚焦在一个封闭的组织系统内部,从而考察组织从知识的获取到知识的利用的一系列内部过程与机制。在这里,我们将这种完全由组织内部因素决定的吸收能力称之为绝对吸收能力。

与此相对应,Lane和Lubatkin在1998年提出了相对吸收能力的概念。与绝对吸收能力的三个维度:需求、非独占性和技术机会(Cohen&Levinthal,1990)相比,Lane和Lubatkin提出了相对吸收能力的三个不同的维度,即相关组织之间的知识背景、问题界定的相似性和知识处理方式的相似性。对我们这项研究来说,相对吸收能力意味着,作为知识吸收方的本土企业的知识基础水平,与作为学习对象的跨国公司的知识基础水平之间的相对性,是影响本土企业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土企业的绝对吸收能力和相对吸收能力将共同影响其学习效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