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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意义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税的意义_世界贸易组织教程第一节 关税的意义一、关税的含义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税境域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海关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罚款,直到没收或销毁。而在组成关税同盟的国家,关境大于各成员国的国境。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当贸易逆差过大时,提高关税或征收进口附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小贸易逆差。它可以反映该国征收关税的目的。

第一节 关税的意义

一、关税的含义

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税境域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关税是一个国家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手段,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重要作用。

以《GATT 1947》和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一直重视通过削减关税促进贸易自由化,关税减让谈判一直成为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内容。

(一)海关

海关是设在关税境域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务是根据这些政策、法令和规章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货物、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海关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罚款,直到没收或销毁。

(二)关境

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叫关境或关税领域。通常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设有经济特区的国家,关境小于国境。而在组成关税同盟的国家,关境大于各成员国的国境。

(三)关税属性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这是因为关税主要是对进出口商品征税,其税负由进出口贸易商垫付税款,然后把它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加在货价上,在货物出售给买方时收回这笔垫款。这样,关税负担最后便转而由买方或消费者承担。

二、关税的双重作用

(一)关税的积极作用

1.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

在一个国家对外关系中,关税可以起到如下的作用:第一,关税设置,直接影响到国家之间政治与经济关系。如一国随意设置不合理的关税,容易导致国家之间发生贸易战,若设置合理,则能改善国家之间的经贸和政治关系。第二,合理的关税设置有利于国家之间比较优势的发挥,形成相互有利的国际分工。第三,关税的高低影响经贸集团之间的贸易创造、贸易转移、市场的统一和资源的流向与配置。

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关税是各国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比重在下降。由于发达国家国内市场发达程度高于发展中国家,关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发达国家比重较低,而发展中国家则较高。1992年,关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美国为1.2%,新加坡为1.64%,巴西为1.51%,埃及为9.95%;1993年日本为1.7%;1994年韩国为4.8%。

3.调节进出口贸易结构

关税对进口商品的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护国内同类产业。对于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将来可能发展的产品,规定较高的进口关税,以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2)限制非必需品进口。对于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进口制定更高的关税,达到限制这些商品进口甚至禁止进口这些商品的目的。

(3)保证国内供应。对于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原料、半制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产上的急需品的进口,制定较低税率或免税,以鼓励进口,满足国内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4)缓解贸易矛盾。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当贸易逆差过大时,提高关税或征收进口附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小贸易逆差。当贸易顺差过大时,通过减免关税、扩大进口,缩小贸易顺差,以减缓与有关国家的贸易摩擦与矛盾。

4.调节生产和市场供求

在生产领域,对不同产业进出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调节生产要素的流动方向,实现合理的产业布局。在商品流通领域,运用关税调节进出口商品的流量。在分配领域,通过关税的征收与使用,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消费领域,通过关税调整进口与出口货物的类别,以满足国内不同阶层的需要。

(二)关税的消极影响

1.刺激走私

进口关税设置过高,会刺激走私活动,造成关税流失。

2.削弱竞争力

进口关税太高,保护过分,使被保护的产业和企业产生依赖性,影响竞争力的培育和提高。

3.出现负保护

关税结构不合理,对企业的保护作用下降,甚至出现负保护。

三、关税水平

(一)含义

关税水平(Tariff Level)是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它可以反映该国征收关税的目的。关税税率有两种计算方法。

(二)计算方法

1.简单算术平均法

算术平均法(Method of Simple Arithmetic Mean)是以一个国家的税则中全部税目的税率之和除以税目总数的方法,得到关税税率的简单算术平均数。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水平=(税则中所有税目的税率之和/税则中所有税目之和)×100%简单算术平均法的最大优点是计算简单,但它不能真实反映该国家征收关税的目的,看不出关税结构对产业的保护程度。当今世界各国用得不多。

2.加权算术平均法

加权算术平均法(Method ofWeighted Arithmetic Mean)是以一国各种进口商品的价值在进口总值中的比重作为权数,计算关税税率的平均数。具体方法有三种。

(1)全部商品加权平均法。这种方法以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口关税总税额除以进口商品总价值得到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为关税水平。其公式为:

关税水平=进口关税总额/进口商品总值

由于加权算术平均法把各种商品的进口值在进口总值的比重作为权数,进口值高的商品在计算中予以较多的份额,因此有效地克服了简单算术平均法的弊端,使计算结果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一国的关税水平。如一个国家税则中税率为零的税目较多,则计算出的结果数值偏低;反之,则偏高。而在各国税则中零税率的商品一般都是该国无需保护的商品。因此,这种方法仍没有把一国关税的设置目的与对国内经济的保护程度真实地反映出来。

(2)有税商品加权平均法。有税商品加权平均法是把税则中税率为零的商品的进口值从进口商品总值中扣除,仅以有税税目项下商品进口值相加作为除数的加权平均法。其公式为:

关税水平=进口关税总额/有税商品进口总值这种计算方法,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一国关税总体水平。(3)选择性商品加权平均法。在进行国际间关税比较时,有时还采用另一种加权平均法。其公式为:

关税水平=有代表性商品进口关税总额/有代表性商品进口总值加权算术平均法多为各国采用,根据关税减让谈判需要,可分别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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