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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的提名与选聘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拟聘外部董事的企业实际情况,提出选聘名额和人选条件。任前公示时,外部董事人选应就本人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向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任职公司进行承诺。市场化选聘是指省国资委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有限范围内竞聘等方式选聘外部董事。

二、外部董事的提名与选聘

中央试点企业首次提名的外部董事备选人选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其人选的来源主要有:(1)近期退出或即将退出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负责人;(2)国资委、有关部委已退休的具有财务、审计等业务专长的司局级以上负责同志;(3)财务专家;(4)境外人士;(5)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人员。外部董事选聘的原则是按岗选人,而不是因人设岗。选聘的程序如下:(1)职位描述;(2)人选推荐;(3)审核;(4)考察;(5)商谈;(6)提出建议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7)提交国资委党委会讨论决定;(8)聘任。[3]

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选聘外部董事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1)岗位描述。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拟聘外部董事的企业实际情况,提出选聘名额和人选条件。

(2)人选遴选。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市管国有企业董事、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合格的人选中遴选拟任人选。

(3)情况沟通。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与外部董事拟任职公司、外部董事拟任人选,就外部董事相关工作以及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4)考察了解。根据外部董事拟任人选的实际,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其现任职单位(或原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了解情况。

(5)讨论决定。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确定外部董事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外部董事任职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时,外部董事人选应就本人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向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任职公司进行承诺。

(7)依法聘用。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外部董事人选颁发聘书,并明确任期。

(8)委派或推荐。由市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任职公司发文委派或推荐外部董事。

山东省省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选聘外部董事一般采用直接选聘或市场化选聘方式进行。直接选聘是指省国资委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外部董事,或从各类企业领导人员和符合条件、胜任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选聘外部董事。市场化选聘是指省国资委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有限范围内竞聘等方式选聘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外部董事人选任职前应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任前公示时,拟任人选应当就本人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向省国资委和任职公司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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