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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回族经济思想的再思考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现代化进程中回族经济思想的再思考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观告诉我们,精神文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是一对辩证的关系,精神文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反过来,社会经济发展对精神文化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回族经济文化传统中的这些好的思想理念,在过去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在现在、将来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是回族经济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

第二节 现代化进程中回族经济思想的再思考

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观告诉我们,精神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是一对辩证的关系,精神文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反过来,社会经济发展对精神文化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纵观历史,回族经济在形成、发展和繁荣的各个阶段,经济思想文化对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直到今天依然对回民的生产生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比如现世积极劳作、奋斗是一种善行的观念,重视商业经济发展的观念,对鼓励穆斯林艰苦奋斗,发展市场经济,争取有所作为起了促进作用;他的商业道德规范与适度消费理念,对回族穆斯林商人在经商中讲求公道、信誉、注意自身洁好、防止腐败行为都有一定的自我约束作用;他的互助友爱精神对穆斯林社会的团结安定起了督促作用。回族经济文化传统中的这些好的思想理念,在过去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在现在、将来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是回族经济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进入新世纪,面对全球化的大背景,经济文化要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既要接受现代化的挑战,提升和弘扬文化传统的精髓部分,同时,必须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的要求,积极进行文化创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更好地促进回族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回族经济思想的现代价值

世界上一般的宗教都宣扬后世幸福论,伊斯兰教则不同,他强调今世和后世并重,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获得两世的幸福而奋斗不息。在信仰的指引下,回族穆斯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既重视今世的生活,又渴望后世的幸福,他们坚信今世是因,后世是果,“你为今世工作就如永生不死,你为后世工作犹如明天死亡一样。”(28:77)在穆斯林心中,宗教与世俗水乳交融,密不可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既体现了对现实生活的追求,又必须符合是宗教信仰的规范,重视今世,放眼未来的两世幸福论鼓励着回族穆斯林立足实际,在短暂的今生,努力进取,勤奋开拓,绝不悲观失望,消极遁世,也不虚度光阴、碌碌无为,活着就要有价值、有意义,积极投身于社会生产生活中。回族穆斯林历来注重“两世兼修”,崇商重农、倡导适度消费,经营活动中遵守商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道德风尚,讲信用,守契约,诚实经商,买卖公平,在社会上一般都有较好的口碑,有效地推动了回族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一)崇商重商思想

伊斯兰教崇商商人、重视商业的价值观对回族穆斯林的经济价值观和经济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使回族穆斯林社会走上了一条积极发展商业活动之路,他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严重压抑着的经商热情和才能得到最大释放,回族商人重新活跃在祖国各地。回族牛羊肉加工与销售业、清真餐饮业、羊毛与羊绒加工和销售业等特色民族产业蓬勃发展。与其他少数民族相比,回族穆斯林中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数比例相对较高,改革开放十年后的一项典型调查表明:“青海省城乡回族聚居区,在农村,根据人均收入水平与社区发展程度,分为发达、中等和贫困三类地区;确定发达的两个村,中等的三个村,贫困的一个村。在城市,确定西宁市城东回族聚居区作为调查对象。得出的结论是,农村回族除经营农业外,多从事工商、饮食等非农业职业,居民中从事工商、服务、建筑等行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43.2%,其中较为发达的两个村已经占到58%,都超过农村其他民族的比例。在青海农村,1987年各民族农民中从事工商、服务、建筑等非农业行业的劳动力,占本民族农村总劳动力的比例分别是:土族为6%,汉族为11%,蒙古族为0.7%,藏族为1.2%(据青海省统计局1988年统计资料汇编)。在城市,以西宁市城东区为例:1988年该区回族中从事个体私营工商、运输、建筑、饮食服务业的共3520户,从业人员达到4800余人,从业户数占全区回族总户数的41.7%;而该地区从事个体工商饮食等行业的汉族约1950户,占汉族总户数的9.4%。”[7]

从经济结构来看,回族穆斯林社会的现代化实践大都以商业为突破点和推动力,宁夏永宁县纳家户村是一个典型的回族村落社区,解放后,由于长期实行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以及“限制、取消家庭副业的一系列政策,对本来就人多地少的纳家户人来说,意味着挨饿受穷。……1978年,该村的人均纯收入仅93元,比全区人均116元的水平低24.7%”,改革开放后的20年间,纳家户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6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460.49元,与1978年相比,人均纯收入增长25.5倍。199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2872.88元,比上年增长16.7%;比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545元高出85.9%。按照恩格尔系数衡量,80%的家庭已经由温饱型上升到了小康型。[8]在保持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和第三产业,是纳家户经济发生巨大变化的重要原因,“发展商品经济的政策,使该村回族传统的商业、饮食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悄然兴起。到了1984年,全村763户中已经有56户成为以从事商业、饮食业即农夫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专业户。在1921个劳动力中已经有17.7%的劳动力基本脱离了土地,向二、三产业发展。全村工商副业收入的比重,由1981年的10%上升到1984年的35.5%,1996年上升到64.9%。”[9]回族穆斯林商人的经营活动往往距离长、范围广,宁夏同心县是回族占80%多的回族聚居区,那里的回族穆斯林在改革开放之初便纷纷经商,许多人走南闯北,经营发菜、羊毛、羊绒,使地处偏远的西北县城成为全国知名市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族穆斯林在改革开放以后也陆续走出家门,从事各种商贸活动,许多人远走青藏高原,将中原商品源源不断地运送到西藏,再将西藏的皮革原料运回中原,架起西藏与中原商贸的桥梁。[10]回族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比同一地区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相对较强,这同样与其重视商业,诸业并举的产业观有很大的关系。

(二)诚实守信精神

1988年,一位新华社记者的调查报告指出:“穆斯林商人特别讲信用,一天早晨记者在临夏市回族姐妹拜惠英、拜惠玲开的三星批发商行采访,谈话间进来一对批发鞋帽和化妆品的回族青年夫妇,他们问了货源,填了进货单,交了款,就笑嘻嘻地来同店主告辞。记者问他们进货时为什么不问价,不看货?男的笑笑说:‘拜大姐是凭良心做生意的,不会哄我们乡下人’。”[11]在回族经商活动当中,类似这样的事迹俯拾即是,很明显,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教育和党的政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外,回族商业伦理道德传统的影响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诚信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精神素质,所谓诚实是指在处理与他人关系中不歪曲或隐瞒重要信息;信用是指恪守承诺,不随意推翻合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就其运行方式而言,最本质的特征是交易,诚信为交易和合作的双方提供了预期,它是人们在经济活动开展合作的基础,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的条件。树立起诚实守信的形象,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是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回族要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赢得胜利,就必须发扬诚实守信的文化传统,树立良好的民族形象。在青海省循化县和民和县商业经济较发达地区,阿訇们在礼拜时经常讲一些经商规范,提出了一些“使不得”的事:如囤积居奇使不得;称量不公使不得;货物掺假使不得;买卖猪、狗、死肉和酒类使不得;以算卦、卖淫为生使不得;买卖偶像使不得;霸占强占使不得;偷盗抢劫使不得;贿赂贪污使不得;挥霍浪费与垄断吝啬使不得。如果穆斯林违反教规,则破坏了自己所做的善功。商业方面的这些教规,对虔诚的穆斯林,尤其对那些已过不惑之年而又每天坚持礼拜的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位穆斯林商人说:“我每天作宵礼(晚间礼拜)时,总是向真主祈祷,假如白天买卖中作了‘哈拉目’(使不得)的事,心里就不踏实,没法静心祈祷。”[12]

(三)施济行善传统

伊斯兰教反对财产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不允许聚敛和囤积财富,反对个人过多地享有财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提倡富有者给予贫困者一定的资助,形成一种社会性保险,实现施予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协调与平等,该思想经过不断的充实和调整,已经逐渐成为回族人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分配不公是当前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这方面,回族文化的一些理念,值得借鉴。回族文化承认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天资和能力的差异,因此允许在经济收入上存在差别,但反对财富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主张通过适当的方式对社会财富实行再分配,让那些智商高、能力强而收入多的人将其部分财产拿出来,解决社会上贫、病、残、愚等弱势群体的生存问题,以便调整贫富悬殊,实现合理分配。回族社区长期以来,以“天课”“乜帖”等多种形式,存在着扶贫帮困的社会财富再分配机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富悬殊对社会稳定造成的消极后果。尤其是在回族穆斯林聚居的甘肃、宁夏和青海等地,福利分配思想、措施、制度得到了较为严格的遵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回族穆斯林群众能够按照这一原则,将其在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利润和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施散给邻里、贫困者或捐给清真寺和资助公益事业,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民族凝聚力,缓解了由于机会不均等因素而形成的少数人集中拥有社会财富的矛盾,增强社会稳定性。而且,富有者的给予可使穷困者有所获益,增加消费,消费水平的提高又反过来促进富有者的投资生产和整个社会的活力,有助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面貌,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稳定、和谐、有序地发展。

(四)适度消费理念

回族经济思想的消费观同样源于伊斯兰教,并带有中国特色,它主张适度消费,认为浪费和过度消费不但减少投资比例,使生产萎缩,经济衰退,而且会败坏社会风气,把人们引向腐化堕落,助长奢靡之风蔓延,从而丧失民族斗志和忧患意识。但是也不提倡过分节俭和吝啬,认为过分节俭和吝啬,如闲置资产,不用于社会财富的流通和增值,会降低消费水平,削弱对生产和供给的刺激,使整个经济停滞不前。把握消费的适度原则,既不浪费,又不吝啬的“谨守中道”,一直是回族所信奉和倡导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要求。中华民族向来以勤俭节约而著称于世,然而,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一股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正在蔓延,这对我国这样一个资源原本比较匮乏的国家而言,其中的隐忧,不言而喻。回族文化中的适度消费理念,对建立节约型社会意义重大,这种适度消费的理念,对于节约资源(如水、电、气、油、土地、木材等),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意义,非同小可,不容忽视。

二、回族经济思想的客观反思

应当承认,回族经济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从文化的民族性来看,从其对民族文化的推进作用和深远影响来看,回族经济思想是非常具有现实价值的思想体系。回族经济思想中反映的社会变革与进步的观念,可以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继续坚持农商并重的产业结构,增强福利分配意识,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对于促进整个民族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我们也应该理性地认识到回族经济文化中还存在着与时代发展相悖的思想意识,只有通过不断地反思,实现自身文化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扬弃,才能更好地促进回族社会的进步。

(一)小商小贩意识

回族虽然以擅长经商、善于经商而著称,但是长久以来,回族的商业经营结构是极为不合理的,总体而言,回族的商业经营规模偏小,多系小商小贩,小本经营,在农村亦农亦商,经营少量农产品买卖;城镇中多为小摊贩,小商店,联营经商的或商业工业企业联合的较少见。而且,回族商人往往从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伦理观念和传统优势出发选择自己的经营领域,经营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牛羊屠宰业、清真饮食业、皮毛加工、茶叶等,多采取分散经营或者松散地联合,规模较小,所需资金不多,所要求的技术含量不高,这就形成了一些回族商人的小商小贩的狭隘意识。他们在经营过程中满足于“小富即安”,稍有成效便不再增加投入,使原有的经营优势形不成规模经济,现代化的大工业和企业化经营发展缓慢,观念上,缺乏大的经营魄力;经济上,缺乏大的财力。有学者精辟地剖析回族的民族心理素质中的小生产者、小经营者因素,“善经商是穆斯林文化内在价值的外化,也正是这一价值观的内驱,使穆斯林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较其他少数民族捷足先登。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绝大多数中国穆斯林的这种‘商’依然弥漫着浓厚的商贩意识,这种意识正是文化素质差与人才匮乏的直接表现。坦言之,中国穆斯林的这种商贩意识不能实现向现代化商业意识的转型,不能走出家庭作坊意识的藩篱,被淘汰的命运将是注定的”。[13]小商贩式的经济观念,不仅对于回族经济产生着负面影响,而且对于回族的深层文化产生着更严重的影响,“回族特有的小商贩业也不是一种高水平的文化。小商的求生手段一旦成了传统,一旦在一个民族中占了太大的比例,就会潜移默化地销蚀这个民族担负的意义重大的使命”[14]。在各地,人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回族穆斯林在做生意的时候非常精明,但是往往失之于个人的或局部的小算盘,或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眼光;在待人接物方面锱铢计较,缺乏大的胸怀与气量。[15]

(二)尚贫知足倾向

在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尚贫知足思想的产生具有客观历史原因,由于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极低,无法实现更高的生活追求,而且当时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贫困似乎成了无法改变的宿命,为了避免社会矛盾激化,思想家们便通过这种说教来安抚贫困群众,对贫穷差距进行华丽的掩饰,从而迷惑群众,使人民甘于贫困,甚至以贫穷为荣,并以宿命论来消除人们以暴力强制缩小差距的企图,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和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就生产能力而言,人们已经基本能够生产出满足每个人基本生存需要的财富了,机会对每一个人都是均等的,主要在于你是否能发现并把握机会,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为每一个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尚贫知足、随遇而安思想是一种不愿意承担人生责任的行为,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该思想极易消磨人的意志,使消极无为思想占据上风,容易使人在思想上只想解决温饱,只求安于现状,不图有所作为。他非常不利于调动人们在经济生活和克服环境限制因素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形成,对区域脱贫及实现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三)平均主义观念

“均贫富”观贯穿于伊斯兰教的经济主张和经济制度中,对回族经济思想产生了较深的影响,这种思想反应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与生产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社会公平观念,体现了人们在财富占有上的平等要求,但是该分配原则并未真正触及导致财富分配不均的社会根源,只是要求一种结果的公平,他与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在承认个人能力、素质等各方面差异基础上,要求机会均等、权力均等的概念是有较大差别的。这种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抑富济贫的原则,鼓励施济的态度、提倡买卖公平、人人获益的思想以及穆斯林皆兄弟的主张,在一定时期内对一个地区的穆斯林社会经济发展的确起到了推动作用,对聚敛财富的行为有所遏制,有利于财富的横向流动、缩小贫富分化,减少社会动荡,体现了回族穆斯林或者说中国伊斯兰教对实现财富均分的憧憬和努力。但是,在现代经济的发展模式下,这一理论无形中也助长了平均主义情绪的滋长蔓延,容易压抑人们增加生产、创造更多财富的积极性,导致少数人安贫乐命、好逸恶劳、等待施舍的惰性因素抬头,一部分社会成员对发财致富失去了驱动力,因而大大消减了不断进取、奋力竞争的热忱(慈善济贫除外),不利于增加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回顾历史长河,回族经济思想是中国经济思想的一朵奇葩,灿烂的回族经济文化丰富了中国经济文化的内容。我们应该以发展生产力为标准,使之与时俱进,通过对传统思想进一步整合,更好地发展回族的经济文化,引导回族的经济观念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满足开放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繁荣作出贡献。实践证明,要使其积极因素得到发挥,消极因素得到控制,关键在于思想的载体——回族穆斯林的自身文化素质。我们看到,在经济较发达、穆斯林自身文化素质较高的地区,思想意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地方多一些,文化程度高的穆斯林,能够摆脱小农意识,高瞻远瞩地对传统观念进行合乎理性的取舍和运用,抛弃或限制消极落后因素,反之,则可能会产生消极作用。因此,发展普通教育,提高穆斯林文化水平,并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是协调文化传统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途径。

【注释】

[1]邱树森:《中国回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页。

[2]云南省编辑组编:《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三),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页。

[3]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效绩》,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第3页。

[4]〔德〕柯武刚、史漫飞著,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5~37页。

[5]李龙海:《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和民族文化融合概念辨正》,载《贵州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

[6]〔美〕乔纳森·弗里德曼著,郭建如译:《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14页。

[7]南文渊:《伊斯兰教与西北穆斯林社会生活》,青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4页。

[8]宋志斌,张同基:《一个回族村的当代变迁》,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5页。

[9]宋志斌,张同基:《一个回族村的当代变迁》,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页。

[10]刘天明:《伊斯兰经济思想与中国穆斯林社会经济实践》,宁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55~359页。

[11]屈维英,王云峰:《眼睛瞄准西部市场——临夏调查之二》,载《民族报》,1988年8月13日。

[12]南文渊:《伊斯兰教对回族、撒拉族穆斯林经商行为的影响》,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

[13]杨怀中:《回族史论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页。

[14]杨怀中:《回族史论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页。

[15]马平:《回族心理素质与行为方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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