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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转换中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及其市场效应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经济体制转换中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及其市场效应一、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的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调整分配关系为先导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国民收入分配重积累、轻消费的指导思想发生根本转变后,经济建设和生产目的愈来愈强调社会需求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节 经济体制转换中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及其市场效应

一、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的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调整分配关系为先导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国民收入分配重积累、轻消费的指导思想发生根本转变后,经济建设和生产目的愈来愈强调社会需求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还账”政策的作用下,积累额占国民收入比重过高的现象开始扭转,消费基金开始大规模增加。伴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分配主体也从中央政府计划决定,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分配,即公有制经济中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这表现在:(1)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权力有所削弱,但仍保持一定的控制权,特别是对个人收入中工资和奖金所占比例的控制权。如工资总额及其等级,仍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对利润中可提取的奖金份额,或者通过规定上限的办法,或者通过征收“奖金税”的办法,加以控制等。(2)由于财政包干、分灶吃饭,地方可以在完成包干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扩大自己的收入来改变实际分配比例,并对本地区个人收入有一定的决定权。(3)由于国家推行减税让利、税前还贷及承包责任制,使企业有一定的分配权和支出自主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奖金发放和公款消费支出,因而能够决定国民收入分配的比例。(4)劳动者个人虽然并不能直接决定分配比例,但在企业有一定的分配自主权和支出自主权的条件下,他们事实上可以通过影响企业决策人来对分配过程施加影响。

其次,形成了个人分配渠道和方式的多样化,即改变了以往个人收入单一的计划工资收入形式,增大了奖金、浮动工资的作用范围;在工资收入之外,还出现了由市场决定的经营收入、租金收入、兼职收入等。

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的上述变化,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调整的措施、步骤相吻合,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集中控制国民收入分配过程的局面,调动了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收入分配结构失调: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

收入分配结构是指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使用中所占的比重构成。所谓收入分配结构失调,主要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所得部分急剧下降。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受国家行政机构的严格控制,在生产经营方面和收入分配上缺乏自主权。1979年以来,国家通过减税让利、税前还贷以及推行承包责任制等措施,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分配决定权,企业留利逐年增多,使国家和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可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中的企业留利、税前还贷、上缴财政三者比重的变化上得到说明。

改革前,企业利润绝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1979年,国有企业留利仅27.5亿元,占企业利润分配总额的4.32%;企业税前还贷数额也很少,只占企业利润分配总额的1.9%。到1988年,企业留利达到702.11亿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62.22%,比1979年提高了57.9个百分点;企业税前还贷额达到246.63亿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21.85%,比1978年提高了19.95个百分点。扣除上交能源交通基金和购买国库券,企业留利加税前还贷利润仍高达860多亿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75%以上。与此同时,企业上交财政利润由1978年的93.86%下降到1988年的15.9%,下降了77.93个百分点。

在国有企业解脱了旧的行政约束并拥有支出的自主权和承包制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后,在没有相应地加强经济约束的情况下,由于企业内部没有形成一个调节利润与工资、积累与消费的利益均衡机制,作为决策者的企业领导人和职工之间还未形成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在个人高消费意向的压力下,他们甚至要设法为职工“谋点利益”;由于企业还缺乏足够的外部竞争压力,不注意自身积累也能生存下去;由于企业用税后留利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权问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等等,使企业在内源积累收缩和外源积累扩张的同时,产生了一种内在的消费扩张冲动,出现了追求眼前利益的分配行为短期化的倾向。主要表现是企业把本该作为生产积累的基金,大量地转化为消费基金,把税后留利以种种手段转化为个人收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企业中乱提工资,特别是滥发奖金、实物和各种补贴的情况十分严重。这不仅使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很快,而且在个人收入中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也增长很快。1988年,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中来源于工资以外其他收入的比重,从1983年的14.6%上升为30.7%。全国平均每个职工工资以外的现金收入,1988年约为159元,比1987年的79元增长了1倍。工资以外现金收入相当于工资收入的比重,1984年为8.1%,1988年则上升为9.2%。按此比重推算,1988年全国职工的工资以外的收入约为210亿元。若将实物收入计算进去,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还更多。

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中,国民收入过分向企业倾斜后,由于企业分配行为的短期化,引起国民收入又急剧向个人倾斜,使国民收入分配中个人所得增加过猛。据测算,1980年,国民收入中国家所得为1079亿元,1987年增为2469亿元,1987年与1980年相比增长129.9%;国民收入中集体所得1980年为555亿元,1987年增为1083亿元,增长95.1%;而国民收入中个人所得1980年为2004亿元,1987年则增为5675亿元,增长183.2%。从比重上看,以国民收入为100,1980年国家所得占29.6%,1987年下降为26.8%;集体所得1980年占15.3%,1987年下降为111.7%;而个人所得1980年则占55.1%,1987年增长为61.5%。(3)

由于国民收入分配急剧向职工个人倾斜,使全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连年大幅度超过国民收入和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见表23-2),造成个人消费需求膨胀。

表23-2 1984~1988年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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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民收入分配总量失衡:国民收入“超分配”

所谓国民收入“超分配”,是指在计划的安排上由于种种原因过多地从需求出发,而没有从需要和可能两个方面进行认真的综合平衡,或者经过综合平衡的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社会再生产运行过程中有效的执行,以致造成社会需求超过国民收入生产的实际可能,或者说经过分配环节而形成的社会消费和积累的货币需求,超过了两大部类物质产品供给的可能。从本质上讲,就是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

如前所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具有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实物形态的国民收入是物质生产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物质产品,它通过流通领域最终使国民收入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是不可能超分配的。而价值形态的国民收入在纸币流通的情况下,其价值量要通过货币量来表现。一定时期内的国民收入的价值量是既定的,而流通中的货币量是可变的。货币投放量既可以与商品物资供给量相适应,即按市场商品流通的需要量投放,使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相协调,也可能出现超经济投放,引起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严重失衡,出现通货膨胀

前些年,企业为了自身的特殊利益,包括扩大本企业规模,在追求分配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求多投资,但不是从本企业留利中拿出更大部分投资,而是争取更多的上级拨款或银行贷款。地方为追求自身的利益,如本地的经济繁荣、就业人数的增加、地区人均收入的提高等,也往往突破自身收入的限制,盲目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和集团消费。另一方面,由于在收入分配中个人拿走太多,国家预算内财政收入和国家集中的积累急剧下降,不能满足政府所希望实现的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使实际积累率降低。1952~1978年,我国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平均每年为34.1%,1978年为37.2%。10年后的1988年,国家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按可比口径计算降至19.2%,10年共下降了18个百分点。1988年,国民收入11770亿元,按照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财政收入117.7亿元和1978年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计算,1988年共减少财政收入2000多亿元。国家集中的积累减少的情况是:1978年,全社会积累额为1041.4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00.99亿元,占全社会积累额的比重为48.1%。当年财政预算内积累518.5亿元,占全社会积累额的50%,即1978年国家集中的积累占全社会积累的一半。10年后的1988年,全社会积累额为4013.57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543.29亿元,占全社会积累额的比重为38.5%。当年财政预算内积累772.3亿元,占全社会积累额的19.2%,即1988年国家集中的积累占全社会积累的比重不到20%。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积累目标,同时又要缓和当前与个人消费的矛盾,往往盲目扩大国民收入分配量,即利用手中的货币发行权,多投放货币增加货币形态的国民收入。结果,不仅使企业和地方的超收入分配变成现实,而且最终导致全社会货币形态的国民收入的严重“超分配”,使社会总需求规模扩大,大大超过社会总供给。

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国民收入“超分配”数额1984年为1130亿元,1985年为970亿元,1986年为1170亿元,1987年则高达1462亿元,1988年又上升为2000亿元。这期间,社会总需求一直超过总供给,且差额不断增大。

由于国民收入严重“超分配”,社会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加上扩张性的财政赤字和扩张的空头信贷的存在,使得财政超支,信贷超贷,造成各项货币指标的增长率都大大高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1984~1988年,平均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分别为11.3%和11.5%,而同期M0(流通中的现金)则增长32.7%,M1(M0+企事业单位存款)增长21.5%,M2(M1+其他存款)增长25.9%。其严重后果是物价大幅度上涨。根据世界银行1989年一项研究报告的估计,1981~1987年期间,我国物价上涨大概有50%纯属通货膨胀。另据国家计委专家估计,1985~1988年,社会总需求引起的物价上涨占物价上涨的比例分别为38.6%、53.3%、79.5%和58.4%。(4)

(三)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分配均等化和差距悬殊并存

收入分配上的均等化,是我国传统分配体制的严重弊端。1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倾向有所克服,但迄今为止仍在很大范围内存在,并且有日益强化的趋势。联合国采用吉尼系数指标来反映居民收入的平均化程度。基尼系数在0.20以下,便被认为是收入高度平均的。而我国的这一指标,1980年以前为0.16,1984年为0.19,1988年为0.20。这表明,1981年以来,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拉开,但“平均化”依然是主要倾向。“平均主义”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内部更为突出。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48个城市的调查,1988年上半年与1985年相比,科研单位实习研究员和研究员的工资性收入之比,由1∶3缩小到1∶2;国家机关办事员和司局长工资性收入之比,由1∶3.1缩小到1∶1.6;医院医士和主任医师的工资性收入之比,由1∶3缩小到1∶2.2;大学助教和教授的工资性收入之比,由1∶4.1缩小到1∶2.1;企业新老工人工资标准本来高低相差3倍,但加上人人都有份的各种福利、补贴、奖金等收入,现在高低相差只有1.8倍。

在我国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基本格局仍未改变,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还较严重地存在的同时,由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政策、制度、措施不成熟,不完善;由于分配双轨的存在(“计划块”和“市场块”),加上宏观调节机制不健全,收入分配差距悬殊的倾向已经出现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人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同自己的收入很不相称,形成更大范围的社会分配不公。当前,这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不同经济成分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这些年,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多数人的收入大大超过占城市就业人数90%以上的公有制单位职工。多数个体户每年纯收入可达4000~5000元,其中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大约占5%~10%。在私营工商户中,雇主个人收入一般比个体户收入更高,与雇工收入相差悬殊。1987年,北京市雇主平均月收入799.63元,是个体户的2.7倍,是雇工实际月收入的7.1倍。

2.行业性收入分配差距悬殊。主要表现为教育、科研和卫生等部门的脑力劳动者的收入低于一般生产和流通部门的体力劳动者的收入。这种“体脑倒挂”的不正常现象已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例如,教授和研究员的起点工资只相当于出租汽车司机收入的20%~30%,只相当于补鞋、修自行车等个体摊收入的30%~40%。

3.国有经济内部企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同等技能的司机、厨师、医生或车工,因在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其所得工资可相差几倍,同工同酬的原则遭到破坏。

4.承包租赁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悬殊。一些企业的承包租赁者的收入比职工收入高出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5.稀缺性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即一些稀缺性人力资源在参与市场活动过程中获得很高的具有垄断性价格的收入。例如,一些歌星、影星“走穴”,每场演出收入达400~800元,有的要价高达2000~2500元。其收入同社会正常收入形成巨大差距。

二、收入分配政策变化的市场效应分析

1979年以来,伴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居民可支配的货币收入摆脱了传统经济体制下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开始迅速增长。收入分配作为社会需求的主体,已开始对市场发生牵引作用。

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急剧增长,刺激着消费品市场空前活跃、繁荣。1988年,全年形成的社会商品购买力达8700亿元,比1978年增长4.4倍,平均每年增长18.4%,超过改革前26年的递增速度11.6个百分点。急剧增长的购买力对市场形成了强大的需求压力,加之改革使商品货源增加,流通渠道畅通,因而市场零售规模迅速扩张。1988年与1978年相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3.8倍,年均递增17%,高出改革前26年递增速度10.1个百分点。10年增加的社会商品零售额相当于改革前26年增加额的4.6倍。

2.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牵引着市场结构向高层次方向变化。随着购买力的不断增加,居民的消费由“温饱型”开始向“小康型”转化,对商品的质量、式样、花色、品种的要求日渐提高。这种多样化的需求使市场各类商品销售都非常活跃,特别是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幅最大。食品类商品零售额1988年达3539.9亿元,比1978年增长4.4倍,年均递增18.4%,高出改革前26年年均增长速度12.5个百分点。衣着类商品零售额1988年达1108.8亿元,年均递增14.8%,比1978年增长3倍,高出前26年年均增长速度8个百分点。用品类商品零售额1988年达1885.9亿元,比1978年增长4.7倍,年均递增19%,高出前26年的12.5个百分点。用品类商品零售额的大幅度增长,不仅拉动了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而且提高了消费品市场的层次。伴随着消费品市场向用品类“倾斜”过程,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开始进入一个“讲究质量”的阶段。在食品类消费支出中,居民用于主食的支出下降,用于副食、烟酒茶和其他食品(鲜果、糖果、糕点、冷饮食品、各种罐头等)比重相对提高,营养食品、滋补食品、方便食品、风味食品、传统食品以及儿童食品需求增加。在穿着类消费结构方面,低档的纯棉布等比重下降,中高档的化纤布、毛料、呢绒、绸缎等比重上升;原布比重下降,针织成衣、服装比重上升;布制服装比重下降,化纤布、呢绒服装、绸缎服装等比重上升。西服、风衣、呢料大衣、裘皮衣、皮夹克、羽绒服、牛仔装等销售量增长更快。在用品类消费结构方面,突出的是一般用品比重下降,文娱用品比重较大幅度上升。这主要是大件耐用消费品需求急剧增加的结果。10年前,长期供应较为紧张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销售已趋稳定,而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照相机、电冰箱等新兴的家电产品则成十倍、百倍增长。电炊具、空调机、吸尘器已进入部分居民家庭。在农村,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等也开始进入农民家庭。

但是,也应当看到,改革以来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是建立在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超过国民收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基础上的。因此,这种提高有合理的一面,即随着国民收入增长而提高,又有不合理的一面,即居民收入水平增长过快,消费水平的提高超过了人均GNP水平或总供给水平。目前我国人均GNP只有300余美元,居世界100位之后。但对比国外,我国居民食品类、衣着类、用品类商品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基本上达到发达国家人均GNP1000余美元时的水平。如:日本1966年人均GNP1025美元,人均消费的肉类、蛋类、谷类分别为6.6、9.7、134.1公斤,人均住房面积还不到8平方米。(5)而我国城镇居民1988年消费的肉类、蛋类、粮食分别为16.5、5.81、249.08公斤,居民居住面积达6.3平方米。在我国城市,高档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也接近人均GNP1000~1500美元的一些发达国家当时的水平。在质量方面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大屏幕彩电、双门电冰箱、双卡收录机、双缸洗衣机等都是国际上80年代的高档耐用消费品。显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过快增长一旦成为持续的常态,不能不对市场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或负效应。

1.造成消费需求偏强或过旺,使市场供给再度紧张或短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农村包产到户的改革,释放出了被压抑了几十年的农业生产力,在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总量的基础上,各类农副产品的商品率也大大提高。这除了直接缩减市场消费品短缺之外,还带动了轻纺工业的迅速发展,使消费品市场出现了松动的趋势。到1982年,消费品市场基本上处于均衡状态,长期凭票凭证供应的大多数商品均已放开,由消费者自由选购。但这种好景不长,在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消费品供给再度紧张。1987年出现全国性的猪肉紧张,其后食糖、蛋等相继短缺,再度凭票限量供应。在轻工产品、特别是家用电器的市场供给上,1989年以前始终未能缓解需求的紧张状态,1986~1988年连续出现了彩电、冰箱等价格的跳跃性上涨。

收入分配不公是造成消费需求增加、有效供给减少和再度紧张的深层原因之一。因为无论是收入分配均等化还是收入分配差距悬殊,都会严重挫伤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据1987年上海市对116个行业的几百家大中小型企业的调查,97.5%的厂长经理认为职工积极性不高;90%以上职工在回答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时认为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而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则会引起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攀比,产生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其结果必然造就懒惰和松懈之风,职工素质难以提高,技术进步缓慢,造成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低下,使社会有效产出率降低,大量原材料无谓地耗费而不形成有效供给,从而使有效产品的供给增长速度赶不上消费需求的增长速度。

2.造成市场供需结构同步震荡。在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传统的高福利供给制度不仅没有受到多大触动和削弱,反而继续扩张和强化。如居民在住房、水电、煤气、交通等方面所享受的大量的国家补贴;许多生活必需品享受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的物价补贴;职工的劳保福利相当一部分由企业和国家承担等。1988年,包括居民的房租、水电、燃料、学杂费、药和医疗用品及文化娱乐费等各种支出占居民总支出的比重为7.09%,比1957年的13.62%,下降了6.5个百分点。高福利的保险制度,大大缩小了居民的消费选择空间,也使居民的收入和支出均等化。其后果是使居民消费行为缺乏必要的层次,购买指向集中,形成对市场的排浪式的冲击,需求集中的产品供给始终十分紧张,价格猛涨;而当各地区纷纷投资建厂形成供给能力后,市场迅速饱和,新的积压很快来临,从而导致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同步震荡和更大的波动。我国近几年来高档家用电器产品(彩电、冰箱等)从紧俏到过剩,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3.造成产业结构失衡。在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发生转变的同时,我国的投资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突出的表现是: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即投资主体从中央政府转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渠道进行的计划外投资规模逐年增大。当市场需求由于超额分配偏向消费品行业时,出于本地区、企业自身的利益,各地方政府、企业便纷纷投资建厂发展市场上所需要的消费品加工行业。在改革初期,这一偏斜恰好弥补了过去重重工业、轻轻工业的缺陷,增加了市场供给,满足了居民的多样化的需求,其正效应大于负效应。但是,国民收入超额分配一旦长期化,在地区分割和强烈的地区利益攀比机制中,投资必然以愈来愈大的规模向价高利大的高档耐用品及加工行业倾斜。这就是近年来我国彩电、冰箱等生产线重复引进、重复生产的症结所在,也是我国彩电、冰箱等高档耐用品及某些加工产品年产量成倍甚至上百倍增长的原因所在。其后果,不仅直接造成钢材、木材、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供给不足,生产资料市场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而且造成加工产业畸形发展,基础产业相对落后,不利于产业结构综合平衡发展。基础产业的落后,使我国经济的发展缺乏后劲,反过来又会影响整个市场的发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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