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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制度性障碍分析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影响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制度性障碍分析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农户对农业生产经营和科技投资具有独立的选择权和决策权。农户的科技行为是在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发生的。这种“专业村”现象,实际上是农民的经济行为趋同性的表现。

三、影响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制度性障碍分析

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农户对农业生产经营和科技投资具有独立的选择权和决策权。农户对于农业新技术采用和接受,体现在他的科技行为当中。农户科技行为是指农户为了直接或间接地获得经济利益,有意识地选择和吸纳农业科学技术,把农业科技融于自身,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活动的过程。农户的科技行为是在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发生的。优化农户科技行为,对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行为科学理论,需要是行为发生的根本基础,需要引发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而行为的方向与目标是满足需要。同样地,农户技术行为的发生过程是农民从科技需要发展到科技动机,再从科技动机转化为技术行为。因此,农户的科技行为是决定农业新技术能够转化为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决定性因素。

农户的科技行为是一种依据各自条件和基础,做出各自判断的,有利于各自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收入最大化的有限理性的选择。正如Ellis在《农民经济学》中给农民下的定义是:“农民是主要利用家庭成员的劳动从事生产并以此为经济来源的居民户,其特点是部分参与不成熟的投入要素和出产市场。”作为“理性的小农”,Ellis认为,农民不是“具有理性最大化行为的经济人”,而是“有条件的最大化”,“在不同的条件下农户的生产目标是不同的,如在遇到收入的不确定性时,农户的有条件最大化目标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保障,而不是单纯的利润最大化”。[7]由于农民生产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因而一般认为农民是风险规避者。农民规避风险的行为遵循着“安全第一的拇指规则”。农民在进行生产决策时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为自己制定一个在最不利情况下可以接受的最小收益界限,以及这个可以承受的最小收益的发生概率。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民增收应越来越成为一个伴随着市场发展成长的内生的发展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按照农业踏板理论,在日益市场化的条件下,农户的农业新技术采用日益与市场因素和增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技术领先者和最先采纳者以及农业新技术产品企业,在技术变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目前农民的生存状况、环境以及社会、心理、文化等因素进行分析,农民经济行为的决策机制是在资金制约下的利益—风险机制。在此利益—风险机制中,资金是经济决策的基础。不同资金条件的农民,其对利益与风险的态度也不同。一般来说,资金短缺的农民渴望利益最大,但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相反,资金较充足的农民,他们也希望利益最大,并具有相应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在资金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在利益与风险之间寻求平衡。专业村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目前农村专业村比较多,如养鸡专业村、养兔专业村、种辣椒专业村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用利益—风险决策机制进行分析,就可以看出,首先有一户农民已从事经营,并取得了成功,起到了“示范”作用。其次,农民搜集到了这一致富信息。由于和自己条件(资金、技术等)基本相同的农户已经成功经营,风险比较小,因此,农民一般认为自己也能从事同样的经营并取得成功。于是,很快便形成决策,经营同样的项目,最后就是把经济决策付诸实施。实施前的“咨询论证”、“修改调整”,经常简单地被免去了。如果说有人在模仿中有所提高、创新的话,也是极少数“能人”。这种“专业村”现象,实际上是农民的经济行为趋同性的表现。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农业专业大户在技术变革中,往往起到了一种示范和领导作用,不仅对技术变革有大胆尝试的冒险精神,而且善于将科技变革与市场需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发现和开拓出技术变革中的增收效果,替代了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传播部门不能起到的作用。

(一)农户技术需求的基本现状

已有的大量调查研究表明,农户在农业比较收入偏低、家庭增收主要依靠非农产业的现实状况下,认识到农业技术所带来的增收效果远不如从事非农产业,而且期望值也并不很高。但是,即便如此,其农业技术需求也没有得到普遍的满足。[8]

一项针对山东省农民进行的农户科技需求问卷调查表明,目前农户在生产经营中积极依靠科技成果的占33.3%,有一定关系但不重视的占31.5%,基本上靠传统方式的占35.2%。[9]

另一项针对江苏淮北地区4县[10]近600户农户[11]的调查研究则更进一步反映出农户技术需求的特点。农户迫切需求的农业技术主要包括:作物良种,占61.12%;病虫防治,占52.11%;杂草防除,占42.11%;科学施肥,占34.14%。迫切需求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兴修水利,占46.14%;新技术培训,占43.18%;供销信息,占43.16%。此外,55.10%的农户还表露出生产资金不足。并且,专业农户与普通农户相比,对作物良种、新技术培训、供销信息和生产资金的需求率普遍更高,如蔬菜户良种和新技术培训的需求率分别达到72.13%、50.17%和57.19%。专业户显示出是农业技术扩散过程中积极的和活跃的因素,并且专业户对产品滞销、生产资金不足等风险的关注程度均大大高于普通种植户,其承受风险的能力也高于普通农户。

农户对科研推广服务体系的要求:93.10%的农户对省市农业科研单位提出了要求。其中,70.14%的农户希望提供新品种、新技术,66.13%希望办技术培训班,33.16%希望办科技示范点,27.14%希望提供植保技术和农药。

农户对目前乡村农业技术服务状况“很满意”的仅占7.14%,认为“基本可以”的占32.14%,认为“基本上没有服务”的占11.10%,农业技术服务状况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户对县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最迫切的要求依次是:第一,健全推广服务体系,占64.10%;第二,协调产品销售,占55.11%;第三,统一供种,占46.13%。[12]

各类对农民基本需求的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对于公共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技术和服务供给仍然具有较强的期待;农民普遍渴望获得新技术和有效的农业服务,其中,良种供应、病虫害防治、兴修水利、销售农产品是农民最急需的;但是大多数农民对于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服务状况不满意,认为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二)兼业户、农户专业化程度与农户的技术需求与采纳

农户的专业化程度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不断地深化,这使得农户的技术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他们各自的基础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他们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农业技术需求上也显现出多样性的特征。不同兼业程度的农户对农业新技术的需求发生了相应改变,不同兼业程度的农户对农业新技术的采用态度、行为方式、技术偏好、投资力度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非农化和兼业化以及专业化同时发生,这就是使得不同农户之间的农业技术需求结构产生了差异。

有学者对“九五”期间农户结构变化以及第一次农业普查各地区的农户结构状况所作的相关性分析显示,虽然农户兼业化程度与农民收入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农户兼业化对农户的农业投资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因为在农户兼业化程度高的地区农户投资分散化,甚至出现“农业副业化”现象,从而造成农业投资减少。但在另一方面,农户兼业化程度高的地区,农民收入相对较高,农民的投资能力增强,从而对于农业机械的采用及新技术的推广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计量结果显示,两者各自的作用大小是农户兼业化对农业投资的负面影响为-1.09,正面影响为0.54,可见,负面影响程度大大超过正面影响。[13]这一研究暗示,随着农民兼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的作用下降,农民采纳新技术的动力也将随之下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农民将会把更多的生产要素投入转向非农产业。

浙江省对某县7个乡镇的250户农户作了技术需求结构调查也反映出了不同兼业化、专业化水平对于农户技术需求的影响,并进一步提供新的调查证据支持上面提到的研究结果。[14]调查表明,纯农户、[15]农业兼业户、非农兼业户采用农业新技术的态度及行为过程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兼业程度越高,采用新技术越消极;农业专业程度越高,采用农业新技术越积极。100%农业专业大户愿意采用新技术,其中76%属于积极主动采用者。但随着兼业程度的提高,非农兼业户的积极性比农业兼业户下降了10多个百分点。

(2)虽然各类农户对农业新技术采用都持慎重态度,农业兼业户和农业专业户对农业技术的采用尤为认真、谨慎。大多数农业兼业户(51.5%)和农业专业大户(61.9%)采用新技术的行为过程一般是通过先认知、了解、试用、再大面积使用这一完整的新技术采用过程的;但62.5%的纯农户和55.5%的非农兼业户对农业新技术采用缺损认知的过程,一经从邻居、亲友、农技人员或媒体了解了某技术,经试用后就大面积使用;10%左右的农户在不甚了解的情况下经试用后立即大面积使用。

(3)不同的农户对新技术存在不同的偏好差异。纯农户仍主要倾向于高产、省钱技术,而其他类型农户更偏好省力技术,以及提高农产品品质的技术。

(4)兼业农户对农业技术需求种类减少,需求强度减弱。在调查的各类农户中,纯农户平均每户需求4项农业新技术,农业专业户平均需求3.9项,而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兼业户仅分别需求3.1项和3项。同时,兼业户在技术需求强度上,即需求某项农业新技术的农户占该类农户总数的比重也明显低于纯农户和农业专业户。

(5)农户对农业新技术的投资意愿和承担风险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农户兼业程度越高,对农业新技术的投资愿望越低,而农业专业大户投资意愿远远超过其他农户。

(6)农业专业大户已经成为农业新技术采用的先锋。与兼业农户出现忽视农业新技术采用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业专业大户不仅积极、主动、审慎地采用农业新技术,而且在农业新技术需求项目、技术类型、投资意愿等方面都具有领先性。[16]

(三)农户采用新技术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

这些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日益走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农户对于农业新技术的渴望也日益强烈。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这种愿望往往很难实现。

1.农村金融制度的障碍

使用新技术、新品种通常要伴随着农业投入的增加。最典型的如农户养殖奶牛,种植温室蔬菜、水果等,都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此外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相对人少地多的粮食主产区,基本农业投入品,如良种、化肥、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对于农民来讲都是一笔不小的流动资金开支,而及时有效的农业贷款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户现代技术采用的水平。尽管信用社改革步伐加快、小额信贷实践也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实施,并且少数省份也开展了民间金融的试验,但是在目前的农村金融体制下,为小农体制服务的农村金融系统并没有被建立起来,也无法为农户采用新技术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

2.农产品市场制度的障碍

困扰农民采用新技术的一大根源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导致农产品优质不优价。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在于计划体制下国家长期垄断大宗农产品的经销,并且在较长一个时期内不鼓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结果造成小农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化,而地方政府和商业资本集团都试图通过垄断流通领域来更多地榨取农民利益。我们在广西某市调查发现地方政府强制农民种植甘蔗,并且强制农民将甘蔗低于市场价卖到本地糖厂。调查表明,哪里的农民掌握和主导了市场,哪里的农民采用新技术和获得收益的能力才能够提高。因此放手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不但给予农民生产的自主权,还要真正赋予农民经营的自主权,才有可能解决技术进步和农民的增收问题。

3.农业土地制度的障碍

伴随着农业生产日益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当前的农业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农业技术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户经营土地的规模、类型和经营管理制度都对农业技术的采用具有较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土地规模小的农户技术采用的时间和速度比大的农户迟而且慢,他们属于我们上面提到的“跟随者”或“落后者”。土地经营规模的差异成为农户间技术采用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是我们之所以看到农业专业户与一般农户差异所在。小规模小农经济在接受新技术时存在着一些致命弱点,其中之一是对关键技术替代缺乏强有力的内在动机。由于其规模狭小、产品的市场量较小,外界可替代的关键技术的输入或引进对其总体效益的影响不是十分显著,因而对于生产条件的改善、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反应迟钝,而往往充其量是局限于现在所掌握技术的充分利用。加之一旦劳动、资金等要素机会成本增大成为现实,还会出现现存生产要素投入下降的现象。并且目前小农分散的生产经营体制对于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还远不止如此。它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很难使得农户经济走上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从而影响农民在农业领域的增收潜力。在一些地区这个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了。比如养殖业的防疫问题,由于在我国目前农户是以家庭散养为主,并且不同农户饲养不同的家禽,即使进入到养殖小区,防疫工作很多情况下是各自进行。而且由于养殖规模不同,对于防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大量的小规模家庭散养户为降低成本自我简化程序,从而使得防疫工作难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最终很难避免农户间的家禽交互传染。相类似的问题如大田作物、果树等的病虫害防治等,这些都成为了阻碍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此外,因为土地制度而受到影响的基础设施的问题,特别是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也成为了制约采用新技术和新作物的一个基本问题。

4.农业保险制度的障碍

作为一个弱质产业,农业的风险很多来自于不可预测的非人为的因素,农业具有长周期、高风险的特征。尤其在我国的小农经济状况下,农民承担风险的能力很低,但缺乏相应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从而降低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意愿和新技术的采用率。2004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上海、吉林、黑龙江等地陆续出现了专业化的、商业性、互助性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公司实践,法国的安盟农业保险公司也登陆成都,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和再保险支持,仅靠农户和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难以建立高效的平抑自然风险的保障机制,从而制约了农户接受新技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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