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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和汪丁丁的伦理理论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厉以宁和汪丁丁的伦理理论(一)厉以宁的观点厉以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经济学中的伦理问题:1.效率与公平的伦理学含义关于效率是从四个方面来分析:第一,按照一定的投入就会有一定的产出的观点来看,不管投入多少,总会有一定的产出,于是就要考虑:难道不管生产出什么样的产品,都等于社会生产有一定的效率吗?个人的消费行为显然应当符合社会规范。

十、厉以宁和汪丁丁的伦理理论

(一)厉以宁的观点

厉以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经济学中的伦理问题:

1.效率与公平的伦理学含义

(1)关于效率是从四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按照一定的投入就会有一定的产出的观点来看,不管投入多少,总会有一定的产出,于是就要考虑:难道不管生产出什么样的产品,都等于社会生产有一定的效率吗?假定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使环境遭受污染的产品,难道也表明生产有效率吗?

第二,投入是投入者自行决策的,投入者只要愿意投入,并且有能力投入,他就可以如愿以偿,然而产出并不取决于投入者本人的意愿,也不取决于投入者本人有没有投入的能力,而取决于产出是不是被社会所需要。

第三,某一种资源投入的结果的效率是不一样的。不投入生产这一种产品而用他们来生产另一种产品,效率可能较高些,也可能较低些。因此,不能认为同一种投入的不同产出会有相等的效率。

第四,由于社会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不相等,所以对某一种产出所需要的投入,尽管产出是相同的,但效率却不一样。

(2)关于公平:他认为把收入分配的均等或财产分配的均等当做公平,只注意到不同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能够最终得到的收入或财产的均等,而忽略了他们是以何种方式获取收入或财产的。他认为问题归结到机会的公平或机会的均等,可以分两个层次来讨论:一是较低的层次,即公平或机会均等体现在“大家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尽管“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是否真正体现公平,仍有待探讨;另一个是较高的层次,也就是进而对机会的公平或均等的深层次为题做出解释。

(3)效率、公平与按效益分配原则。认为我们既不能否定按效益分配原则促进效率增长的作用,又要承认按效益分配原则本身的局限性,了解效率增长的多种原因或效率下降的多种原因,进而了解非物质利益因素在人们收入提高过程中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一般情况下,实施按效益分配,有利于微观经济意义上和公关经济意义上的资源配置状况的改善,有助于效率的增长;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随着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随着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念的逐渐变化,按效益分配原则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复杂,按效益分配不一定会带来效率的增长。

2.产权交易的经济伦理问题

我们在研究中国经济时,虽然我们也需要就产权的界定、产权交易的方式、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等等进行讨论,但不应当忽略这样一些带有是非判断性质的问题,包括:在公有制经济中要不要界定产权,要不要进行产权交易?公有经济中的产权交易会不会损害公众的利益?公有经济中的产权交易的实际受益者究竟是些什么人?

(1)产权未能界定,产权交易即使十分必要,也缺乏可以操作的条件。公有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产权没有界定和投资主体不能确定而不断发生公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2)产权交易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只要私人的产权作了界定,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转让产权,否则私人产权是空洞的、没有实际意义的。

(3)公有经济整体在产权交易中的实际受益。

第一,公有经济的经济优势或潜力之所以至今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失调。公有投资主体所进行的产权交易,意味着资源配置状况的调整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这将有利于公有经济整体发挥更大的经济优势或潜力,达到既促进生产力发展,又抑制结构性通货膨胀的目的。公有经济整体将因此而实际受益。

第二,只要产权的界定是清晰的,资产转让价格是双方都认可的,那么公有投资主体的受益无疑是社会主义的受益,而非公有制投资主体作为在产权交易中的一方可以得到利益,其受益同样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受益。

第三,把眼光转到广大职工、广大就业者方面来。公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起,使职工收入增长,使就业者队伍扩大。这对他们本人来说,当然是实际受益,而且,由于社会安定,人均实际收入水平上升,购买力增长,也使作为经济主体的公有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受益。

3.个人行为中的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的经济伦理问题

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是指各个层次、各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的原则,它表明这一行为主体在经济运行于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去做”和“不应该如何去做”。但正由于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等在经济运行于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它们的性质也彼此不同,所以他们必定有各自的行为准则,并且力求遵循自己的行为准则去做。于是有三个问题:第一,这一行为主体的行为准则同另一行为主体的行为准则不可能一致或不可能完全一致。那么,怎样看待这种不义之行?假定这种不一致性对经济运行于社会生活有消极影响,又该如何加以协调?第二,难道不同的行为主体的准则之间只有一致之处,而没有不一致之处吗?这种一致之处表现在哪里?如果有一致之处,在经济运行于社会生活中如何加以运用,如何使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在各个不同的行为主体的行为准则之上,是否存在一个超越各个行为的行为准则的社会规范,及公共的行为准则?如果有,那么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他们是人为形成的,又如何发挥作用?

(1)个人消费行为评价的双重标准,是指对个人消费行为评价的个人目标标准和社会规范标准。社会规范是社会上每个成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个人的消费行为显然应当符合社会规范。只要个人消费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就不会发生一个人的目标损害另一个人的目标,一个人的消费行为损害另一个人的利益等情况,而且,即使发生了这种情况,也易于做出谁是谁非的判断,并且易于协调个人目标相互间的矛盾以及个人消费行为相互间的矛盾。

(2)个人投资的盈利对投资者本人是有利的,但究竟是不是有益于社会或是不是有损于社会,应当是判断个人投资盈利的社会标准。假定个人投资的盈利对社会利益是有损害的,那么不管个人投资的目的是不是盈利,或是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只要盈利的结果损害了社会利益,那就应当受到指责。

在判断个人投资的盈利问题时,只能有一个统一的社会标准,那就是符合还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法律本身则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实践而不断修改的。修改法律,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全社会的利益。个人投资盈利额较小时,适用于这个判断标准;个人投资盈利额过大时,同样适用于这个判断标准。“无损于社会”这个标准并不需要因个人投资盈利额多少而异。

笼统地说个人投资亏损将给社会造成损失是不确切的,要从经济全局来分析。在市场经济中即使是亏损,也无非是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新起点,因亏损造成的暂时损失将会在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后得到补偿。如果不考虑作为直接投资者的个人的经营能力与经验,那么个人直接投资的亏损可能是由于产品积压滞销,也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对手的强大。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亏损固然也会给社会带来某些损失,但假定由投资亏损而调整了产品结构或改进了产品质量,那么对社会很可能还是一件好事。

4.经济增长的代价的经济伦理问题

经济增长时会带来受益的。这里既有本代人的收益,也有后代人的收益。而在本代人的收益中,既有本代人近期的收益,又有本代人的长期收益。这是一个与有限资源的使用同等重要的问题,它涉及有限资源适用于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的评价。

一是有限资源在本代人之间的分配,涉及有限资源代际分配的公平与效率。

二是有限资源在本代人之间的分配,涉及有限资源代内的公平和效率。

三是有限资源代内分配与代际分配的关系,涉及如何更好地实现有限资源的公平分配与有效率分配的问题。

这里所指的有限资源代际分配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代际分配,这种资源分配面临的问题是,上一代人多耗费了,留给以后各代人的就少了;二是可再生资源的代际分配,尽管这种资源是可再生的,但如果每年的资源耗费量大于该种资源的再生数量,那么由此出现的“资源赤字”仍会使后代人可耗费的资源数量不断减少,以至于到以后某一代人时,也没有该种资源可供耗费了。

这里所指的有限资源代内分配也包括不可再生资源代内分配和可再生资源的代内分配。其含义是:在某种资源总量有限的条件下,本代人与以后各代人应经根据各自的需要对该种资源进行分配,那么在留给本代人的有限资源中,就应该以适中比例的分配为宜。

从效率的角度来看,资源在本代人较富裕的部分居民和较贫穷的部分居民之间的分配应当符合这样的要求,即资源的分配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而科学进步又有助于本代人优于各代人取得更多的资源。假定本代人之间的资源分配有利于实现科学技术较大幅度进步的目的,那么这样的资源分配又优于比较不利于实现科学技术较大幅度进步目的的资源分配,这样的资源分配被视为有效率的。资源的带内分配与资源的代际分配之间表现出这样一种关系,即资源的代内分配越有效率越能促使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越有利于后代人对资源的享用与使用。

5.关于合理的经济增长率的经济伦理问题

(1)从投入的角度看,与国力相适应的经济增长率是合理的,超过国力所能承受的经济增长率则是不合理的经济增长率。这是因为任何经济增长都要靠一定的资源来支撑,包括依靠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撑。假定国内人力、物力、财力供给不足,外汇供给也不足,经济增长率必须降低,否则经济增长难以达到预定的目标增长率。这就是从国力能否承受的角度所理解的经济增长,也就是从资源供给所理解的合理的经济增长率。

(2)从产出的角度看,与市场容量相适应的经济增长率是合理的,超过市场所能接受的经济增长率则是不合理的经济增长率。假定国内市场容量有限,而国外的销路又不畅,那就会出现产品与劳务供给的过剩,于是经济增长率必须降低,否则经济增长难以达到预定的目标增长率。

(3)在从投入产出之比来看,导致经济效益提高的经济增长是合理的,反之,导致经济效益降低的经济增长则是不合理的。经济增长必须是有效益的经济增长、伴随着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的经济增长,只有这样,才能使经济增长带来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结果。

(二)汪丁丁谈道德基础与经济学的现代

汪丁丁认为:可以把道德定义成: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问题。

既然道德与理性是对立是,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意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如果用汪丁丁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如果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 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 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关于对财产占有的尊重与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 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认识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关于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 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容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 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译),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 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愚昧状态。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释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与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如果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并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关于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认识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如果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这里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所以这是一种态度,大部分人立场都是差不多,没有多少人是希特勒,大部分人也不是完全不要个人自由的,这就是一个态度区分,态度区分非常重要。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文革”悲剧或法西斯专制。处理得好就会出现市民社会或社区生活。这都是从两种态度的差别生发出来的。所以强调先在态度上讨论。两种自由态度就是伯林的名言,一个是Free To,你做事情的自由,一个是Free From,避免事情的自由,不愿意去干扰别人,同时我也从控制中避免出来。追求这种自由的人一定会承认他对别人同等的消极自由的责任,也就是在自由中间没有绝对的自由,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持这个自由的度,你将对其他人的自由负担你的义务,你只有这样按基本的对等原则(道德黄金律)做才能够有你的自由。否则我们之间就是野蛮的、互相杀戮的关系。所以消极的自由态度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面是个人活动的空间,你的隐私、小天地(Privacy),别人不来干涉你,另一面是别人不来干涉你的义务,是社会所有人达到的一种道德共识,比如像认为不应该闯入别人家拿了东西就去卖等等。所以,你在享受别人不干预你的权利的时候,也担负着尊重别人同等权利的义务。这是一个辩证统一关系。这里谈的自由就是这样的自由,而不是单向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说,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这种消极自由,迫不得已,非要加入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承担着对这样的自由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洛克说的产权。这就是在我们这个传统中所说的道德共识。就是每个人在宪法上都签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意尊重其他所有公民的生命、基本自由、基本财产占有的权利。在这个根本宪法的签约之下,你才谈得上立法过程、执法政府,因为抽象的宪法不能解决各种具体的日常生活中问题。所以你要立法,要有符合宪法的政府。总之,这一套是属于政治哲学的内容。这一套之前是属于道德哲学的内容,只有在这两套体系之后,我们才能谈到所谓经济生活,经济生活才有一个规矩,才有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社会的结构——每个人都在服从一套规范,都在自己相应的网眼里自由地活动,同时,也充分地信赖其他人也在他自己的网眼中活动而不越轨。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了德克海姆理想中的有机凝聚的社会。

如果我们将以上这套体系称为道德基础,又将道德事件规定为非理性的选择行为中的一类行为,那么道德事件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涉及到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所有文明社会中,我们发现都有这样的说法,在《圣经》里,在孔孟思想中。不同的文明社会时间、历史、地理差别很大,但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你不服从这一条,你就结不成社会。所以,我相信在目前所生存下来的7个文明中都有这个道德规律。像在西方的传统中,欧陆和英美都有一个共同的希腊、罗马传统,也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正确推理:理性的人不会理性地去做错事,去伤害他人,因为他会理性地推断如果这样做,别人也会反过来伤害你,这就非理性了。所以理性推理中可以推导出来道德规律。这是斯多葛传统,也是基督教的来源之一,到了后期就演变成了两个分支:英美的和欧陆的传统。而欧陆一派对道德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一来他们有危机,还有他们具有不是新教传统的基督教传统,更古老的犹太教影响,导致康德的自由意志,他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而真正继承了这一思想的是萨特。

由此,从欧陆哲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自由意志意义上的自由,应该是由普适主义或普遍主义原则来保证的。这就涉及上面提到的用正确推理原则得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则。所以很有意思的是从两个对自由的理解都可以得到道德金律。普遍主义原则下,可以出现看上去“非理性”的道德事件。

这里又涉及到道德问题的另一个维度,它是特殊主义呢,还是普适主义。现在很多的道德研究都认为,仅仅靠普遍主义推出来的原则,可不可以推出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些道德准则,恐怕还是不行。这就像宪法并不能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还需要商法、民法等等具体的法律。所以,为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冲突,还不能仅仅依靠一些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还得承认具体的义务、责任,也就是所谓特殊主义的道德。

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本来就缺少普遍主义原则的社会,一旦走入市场经济或现代的分工社会,那么原来赖以维系社会的家庭联系就被冲烂了,血缘关系就被淡化了,那么与血缘关系联系的前现代化的共识就瓦解了。而宗教生活我们又没有,没有一个从中世纪带来的遗产,就是把上帝变成法就完事,使社会有一个自然秩序的条件。所以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情况,人们就开始追求最眼前的利益——货币,用钱来指导人的行为。这时你没有道德准则了,你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道德是教育出来的,是一点点在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可我们的传统正在巨变,正受到冲击,每一个人都开始失落。如果按正常的状态,即便在一个特殊主义社会,也先有一个道德的基准,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人们知道向道德方向去努力,就是文明化的过程(Civilization),而现在我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有点野蛮化过程,因为,没有人去指导,人们完全是看怎么自私就怎么来了。人们只是靠理性驱动,他的利益函数、效用函数,力求在目前最大化,今后的事也不想了。严格地讲,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是要经过多次博弈的,就是说一个充分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无穷远的未来的收益,然后将它折现到现在使效用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就有可能是道德性的行为,也就是顾及他人的行为,因为如果毁掉了名誉,以后就没办法与人合作。但我们处在过渡时期,未来贴现值不确定,以致没有人考虑。结果每一个人都越来越短视,所以就会看到我们社会目前的假冒伪劣,这都是不要未来名誉的行为,一个规范的社会不会有这种现象。这又形成劣币淘汰良币,如果你顾及名誉,你就吃亏,以致生存不下去。结果就很危险了。一旦出现了这种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影响破坏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如果这种道德风险代价太高,没有一个机制来平滑它,那就是逆淘汰,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么最后这个社会里都是坏人,那些稍微好点的人都生活不下去。举个例子,就是人类学家(Ruth Benedict)观察到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以能骗住所有的人为英雄人物的标准,就是大家都服骗术最高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直坚持这种标准,那就没有贸易、交换、信任可言,市场在这个意义上就崩溃了,结果这个部落几十年以后就会自然消失。在目前的时刻,我并不是雷锋,我也不想让每一个人来考虑道德问题,但我觉得道德的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处理不好,那无论是改革还是市场社会的发展都很困难了。

但是,现代经济学还不现代,因为它没有思考人存在的意义这个现代问题,或上面我们说的现代危机这个问题,我们声称现代只不过是数学用多了点。因此,为了使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必须首先回到古典,处理古典的问题。因为古典经济学的时代正是启蒙时代,正是那时候人们认识了现代危机。所以我们要回到古典经济学,重新梳理出现代传统,这才可以继续往前走,进入现代。如果缺乏这种眼光,就值得批判。我们一直在思考现代经济学,我们是从存在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来重新写经济分析。实际上我们做的任何一项经济分析都不可能脱离价值判断,我们的价值判断最基本的就是从生存哲学和生存论的角度、从这个世界对我们有什么意义这个角度,来给出我们的价值判断。在这个判断基础上,才可能用类似效用函数,博弈均衡的选择这些能动的选择,去改变传统、去改变均衡、去进行制度创新,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才现代化了。就是把人的意义考虑进来,而不是像新古典的现代经济学所表现的就是把人当成一个东西来控制。现代经济学无非做得动态化一些,像最优控制理论,但我们只要问人在哪里的问题,就会发现现在经济学的缺陷。我想中国人如果说能够超越西方的经济学或者说能够继承它并超过它,一个可能出现突破的点就是结合我们的文化强势,也就是文化的比较优势,因为在中国哲学中的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文传统,把人的意义带回到经济学中来,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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