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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与现状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与现状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首先是从对国有煤炭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起步,然后,逐步调整煤炭行业管理体制,撤销行业主管部门,使国有煤炭企业实现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路。投资来源和主体的多元化在推动中国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使煤炭生产的所有制结构随之趋于多元化。

二、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与现状

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首先是从对国有煤炭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起步,然后,逐步调整煤炭行业管理体制,撤销行业主管部门,使国有煤炭企业实现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路。在改革国有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过程中,较早地放开了煤炭市场准入的所有制限制和部门限制,提出“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有水快流”和“大、中、小并举”的发展方针,并在资源利用、办矿体制、供运销、劳动工资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地方和个人煤矿的发展。

据统计,1985~1996年,煤炭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从61.14亿元增长到181.24亿元,增长了近2倍,而其中国家投资所占比重从61.1%下降到18.7%。投资来源和主体的多元化在推动中国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使煤炭生产的所有制结构随之趋于多元化。1985~1996年,国家统配煤矿在煤炭总产量中的比重从46.6%下降到39.1%,地方国有煤矿从26.1%下降到16.25%,乡镇煤矿所占比重从29.3%上升到44.7%。在产煤大省山西,短短10年的时间里,境内的煤矿数量迅速增长到10000多家。但是,1997~2001年期间国家对煤炭行业连续多年实行“控制总量,关井压产”政策,大量乡镇小煤矿被关闭,国有重点产量比重再度快速提升,2000年以来已经基本占据着全国煤炭产量的半壁江山,而乡镇煤矿产量所占比重较高峰时期则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放开煤炭价格是深入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煤炭价格改革始于1985年。从这一年开始,国家对统配煤矿实行行业总承包,允许煤矿超产煤和超能力煤加价。不纳入国家分配的,价格不受限制。与此同时,乡镇小煤矿生产的原煤也开始允许随行就市,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来确定。1993年,国家逐步放松对统配煤的指令性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稍后,国家又取消了统一的煤炭计划价格,除电力煤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外,炼焦用煤、建材用煤和化工用煤等电煤以外的煤炭价格全部放开,由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自主销售、自主定价。但是,国家在放开煤价的同时,仍控制着电煤价格,规定在每年煤炭订货会上交易的国家计划内的重点煤炭合同,仍由国家计委确定指导价,然后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政府出面协调。尽管在2001年以后,取消了政府指导价,改成由政府协调下的企业协商,但由于中国电力当时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政府实际上仍对电煤实行指导定价。2002年1月1日开始取消电煤指导价政策,煤炭产品完全实行市场调节。然而,由于政策设计上对放开电煤价格考虑不周全,煤电产业链上下游体制改革的不配套、不协调,加之电力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电力价格还一直处于政府管制之下,因而使得放开电煤价格的改革不到位,电煤价格不顺的问题仍然存在。然而,与其他能源行业相比,煤炭行业是我国能源工业中市场化改革起点较早、改革的范围最广、市场化程度最深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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