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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与现状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家电力公司不再拥有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中央有关部委收回电力项目审批权和电价定价权。为了解决国家电力公司的纵向一体化垄断问题,2002年电力工业改革的重点转向打破电力垄断,建立竞争市场。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

三、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与现状

世界范围的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除了管理体制、价格体制、投资体制改革外,对原有电力公司进行纵向拆分、构建竞争的发电市场是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与其他能源行业相比,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比较复杂,改革的成效不仅取决于改革的经济方案,而且取决于技术的保障能力。

1985年之前,我国对电力工业一直实行中央纵向垄断管理体制,政企合一,国家独家办电,电力工业的投资和运营费用由中央政府拨款(或贷款),收入全部上缴国家。由于国家财政投资有限,电力工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电力工业的发展。

为了解决电力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1985年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现在看来这一规定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在当时的体制下,“还本付息电价”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有力地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促进了不同电力投资主体的发展。

“十五”时期以来,为了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和加速电价市场化的步伐,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我国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这次电价改革更加注重价格信号对电力投资的引导作用,并把提高效率、促进增长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将电价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与其他行业相比,电力行业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电力行业仍然政企不分,实行中央垂直垄断管理体制,直到1996年国务院决定将电力工业部承担的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电力公司,撤销电力工业部,原电力部拥有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移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才在中央层面上实现了政企分开。随后,各省市电力管理体制也逐步实行政企分开。

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家电力公司不再拥有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中央有关部委收回电力项目审批权和电价定价权。但是,国家电力公司依然保持着“厂网合一”的纵向垄断格局,原行业垄断的矛盾存在。为了解决国家电力公司的纵向一体化垄断问题,2002年电力工业改革的重点转向打破电力垄断,建立竞争市场。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发电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电力输送环节也进行了适度的拆分,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但是,电力行业由于市场化改革启动较晚,改革方案还未全部实施,市场化水平还未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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