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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的分类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部门法原则必须与宪法原则保持一致。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理。公理性原则超越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作为人类共同的真理性认识而应当被普遍承认。例如,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民事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是现代各国民法所确认的共同准则,可以被认为是公理性原则。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原则作出不同的分类。

1.从层次看,可以分为宪法原则和部门法原则。宪法原则是宪法所确定的原则,部门法原则是各部门法中确定的原则,例如刑法原则、行政法原则、民法原则、诉讼法原则等等。宪法原则在法律原则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它们是整个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部门法原则必须与宪法原则保持一致。

2.从调整范围看,可以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法律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反映了它所涵盖的各部门法或子部门的共同要求。具体原则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构成了基本法律原则所调整的法律领域所包括的次级层次法律领域的指导思想和直接出发点,反映了该次级层次的特殊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除了体现民法基本原则之外,还规定了“合同必须履行”和“合法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3.从内容的来源看,可以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是为了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政治决定的法律表达。立法者将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目的和目标以法律原则的形式规定下来,目的在于赋予它们以法律上的强制力,促使社会全体成员选择有利于实现这些目的或目标的行为。例如,宪法中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就属于政策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理。公理性原则超越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作为人类共同的真理性认识而应当被普遍承认。例如,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民事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是现代各国民法所确认的共同准则,可以被认为是公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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