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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分类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法律解释的分类法律解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类。在我国,根据正式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不同,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三种,它们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适用法律规范时适用法律、法规对审判和检查的相关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未得到国家的授权,一般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三、法律解释的分类

法律解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类。目前,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法律解释是否有约束力的角度对法律解释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看,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一)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有效解释或者官方解释,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拥有法律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人依照法律的权限,对法律、法规作出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根据正式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不同,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三种,它们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立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立法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所作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补充规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解释或者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适用法律规范时适用法律、法规对审判和检查的相关问题所作的解释。在我国,包括审判解释、检查解释以及审判、检查联合解释三种。审判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法律判决所作的解释,是指导性的解释,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律判决具有指导意义;检查解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执行决定、适用法律所作的解释,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具有约束力;审判、检查联合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具体法律、法规中共同性的问题所作的联合性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查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规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律法规也有制定权,同时也有解释权限,但是这种解释也只能在所在辖区内发生约束力,同时还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律的各种规定。

(二)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无效解释或者非官方解释,是指较具有权威的法学著作或法学家以及某些社会团体对法律规定的意义所作出的解释,可以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种。这种解释未得到国家的授权,一般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种解释的特点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如此,这种解释仍然是十分必要的,它对正确理解法律和实施法律,推动法学的发展,以及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可以为司法工作者正确运用法律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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