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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巨变条件下我国社会矛盾及犯罪的一般原因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巨变条件下我国社会矛盾及犯罪的一般原因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不断推动着社会转型的提速,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一一社会生活本身、活动方式、交往方式等等,都经历了急剧变迁,目前也走进了一个新的转折期。这使得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应对更为困难、犯罪问题更为严重。网络犯罪成为必须大力加以应对的社会问题。

一、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巨变条件下我国社会矛盾及犯罪的一般原因

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不断推动着社会转型的提速,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一一社会生活本身、活动方式、交往方式等等,都经历了急剧变迁,目前也走进了一个新的转折期。这个伟大的、充满生机的、既取得前所未有社会进步又付出沉重社会代价的过程,使我们能够从经验上更直接地体验到在这种条件下的社会矛盾及犯罪不同于以往的许多特征和趋势。

(一)古典现代性问题和当代现代性问题的集中表现,使我国社会矛盾犯罪更加错综复杂

在发达国家,这两种问题或矛盾是先后出现的,因而有较为充裕的时间从容处理。像西方发达国家在上百年的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未富先老问题、社会财富分配和社会风险分配的双重压力问题等,都十分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这使得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应对更为困难、犯罪问题更为严重。

例如,在西方,财富分配的压力逐渐让位于风险分配的压力,是现代性经历的一种演变进程.西方现代性的古典阶段是典型的工业化社会,即以实体性生产和制造业为主导的社会。那时,由于生产和剩余的有限、生存资源的匮乏,是否能够公正地安排社会各阶级阶层及其成员的收入分配、财富占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也就是解决了社会公平或平等的问题,犯罪问题自然而然地减少。而在后古典阶段,由于生产能力的提高,生活普遍富裕,人们更加注重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度,更加关注对自我生命和财富的保护、防御意外后果、规避社会风险。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的知识和行动越来越进入到未知领域,这意味着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涉入风险领域之中。所以,西方现代性的后古典阶段最为集中的问题是社会风险问题,或者说是社会治安问题。正如有的社会学家所指出的:“古典现代性阶段的理想是平等,而高级现代性阶段的理想则是安全”(11)

但是,在我国古典阶段的社会问题与后古典阶段的社会问题的复杂扭结与重叠,迫使我们目前不得不同时面对着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的双重社会压力。对于前一种社会压力,从改革初始,我国社会学界就对社会分化、社会分层、收入分配、社会贫困、弱势群体等现象展开了大量而深入的研究,为社会福利、保障、救助、社会治安提供了相应的对策。至于对后一种社会压力,我们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风险化趋势的迅速发展,这造成了在社会福利、保障、保险、犯罪的理解和对策方面的局限性。譬如,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理论与实际的矛盾就是:从理论上说,社会代价的后果应由全社会来分担,但是实际上绝大部分却由弱势群体来承担或主要由其来承担。同样,社会进步的成果应由全社会来共享,但是实际上弱势群体却很难得到真正的分享。所以,认识风险分配方面的问题,扭转社会福利、保障、保险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不适应,平衡上述两种压力,使我们提供社会稳定的政策和对策建议更为积极、现实和具有预见性,就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

(二)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对整个社会活动过程包括对社会矛盾和犯罪的产生及传播造成意想不到的推动作用

社会矛盾和犯罪问题所受到的各种有形的、可见的、实体性的制约和限制迅速弱化,一些不可触及的远距离事件甚至虚拟过程越来越成为社会矛盾和犯罪问题的影响因素。在这种趋势下,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及犯罪问题往往是“无形无象无痕”的,一些难以察觉的迹象可以快速扩散蔓延,发展成为重大的社会事件和严重的犯罪问题,因而这一过程也更难以预料、捕捉和把握。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是,各种失谐因素极易得到激活,形成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社会动荡,犯罪问题突出。

我们看到,个人间(以及群体间、个人与群体间)的即时沟通越来越成为常态,形成了一种“去中介化”过程,各种事件瞬间涌到,同时在一个抽象点上形成聚集和交错,传统上运用时序间隔与地缘空间对实践过程进行的自然调节和磨合作用,极大地弱化了。

我们还看到,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继续向社会生活领域的大范围扩展,除了媒体、教育、文化和艺术领域,还对更多的服务业如健康、医疗、金融、交通、娱乐广告等部门形成渗透,并涉及了家政、法律、就业、心理、情感、婚姻,以及个人信用理财和投资等。这极大地扩大了人们的眼界,但同时,国际国内各种矛盾的、犯罪的、冲突的观念都在网络上传播,有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有人单选一种,走向极端。网络犯罪成为必须大力加以应对的社会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东西,在网络上不见的一定是强势的东西。要在网络上唱响主旋律,呈现出空前的难度。

特别是信息技术在社会消费领域取得的突破,规模化的信息消费越来越对市场和需求的升级形成推动,也加剧了社会生活、精神领域和价值系统的变动和不稳定,导致严重犯罪问题的发生。

(三)经济活动出现的多方面变化,对社会矛盾和犯罪的形成产生了多重极为深刻的影响

随着现代性的继续推进,社会生产体系、产业结构、劳动体制、资本运作也随之发生改造和转型,以往的集体和组织出现了大范围的解体和重组,今天的现代性已经远远超越了以大规模集体行动和大型组织过程来锻造历史的那个伟大时期。从许多方面看,这促使社会内部的分离趋势得到了明显增强。尽管这种“去集体化”、“去组织化”既是现代性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一种必经过程,但在客观上,这一趋势毕竟在许多方面造成了个人与集体和组织的分离,助推了社会的离散趋势,从而对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起了较强的增效作用。

资本的自由度在全球范围达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劳动的束缚度却由于多种因素(市场供求、产业结构、技术要求、政策倾向以及地理空间等等)而有增无减。这颠覆了古典现代性时期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对于传统的劳资盟约造成了极大的动摇,也使得资本的“违约”更加频繁,劳资关系因而也更容易出现紧张和激化,甚至造成相互对峙的局面。同时,由于资本对劳动的雇佣越来越趋于流动性、临时性和随机性,劳动的自我组织性也因之被大大削弱了。更重要的在于,由于资本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抽象的非物质性劳动过程(如思想、符号以及象征和意义系统)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情形直接导致了劳动世界本身的两极分化。出现在高新产业与下游产业、核心技术部门与边缘生产部门、高级白领与熟练工人、稳定就业与临时就业等之间的区分,典型地表现了劳动本身的深刻裂痕,也表现了新一轮的社会二元化趋势。

有形劳动的社会地位急剧下滑,失去了传统上的轴心地位,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和固化。随着社会产业结构由重型化的工业制造业向轻型化的信息服务业的转型,现代性早期那种集中大规模人力进行集体作业的劳动景观已不复存在,社会劳动体系的轻型化、小型化和微型化成为一种基本趋向,这种体系性变化对有形劳动产生了很强的排斥力。在我国,这一趋势的发展特别体现在传统工业和农业的衰落过程。这些行业对于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发展趋势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都十分有限,因而其从业群体及人员基本上可以说是“经济体系中最为廉价、最可变更、最可任意处理的部分”(12)。从目前看,上述弱势群体在就业、教育、社会流动、福利和保障方面都处于极为不利的处境,其弱势地位在不断地被固化,从而进一步从主流社会中被分离出去,形成边缘群体,势必导致犯罪问题的发生。

经济活动性质的转变尤其表现在虚拟经济的膨胀与升级。自上世纪80年代金融市场解除管制,在世界范围,以往以实业为主体的实体性经济迅速向以套利为目的的投机性经济演变,不断推动了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大。

2000年底全球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60万亿美元,而当年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只有约30万亿美元,即虚拟经济的规模已达实体经济的5倍。虚拟经济已经成为了对世界性的资金流动的一种绝对主控力量。而且,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套利行为的普遍化仍在推动虚拟经济规模的继续膨胀。这种趋势对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也势必导致犯罪问题的发生。

(四)社会生活的世俗化、功利化,对社会信念和价值系统带来了深刻变化

随着现代性的推进,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两个相互联系的过程:日常生活公共化和人际关系疏松化。前一个过程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活的世俗化和功利化。所谓日常生活公共化,是指我们的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等日常生活的各方面,越来越多地由公共设施来承担,因而越来越方便。如饮水,越来越靠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这种日常生活公共化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体现了人民生活的改善,家务劳动的负担越来越轻,因而是一种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则导致两个消极后果,第一,导致系统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失衡:掌握公共设施的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越来越强大,它们是系统世界的主要部分,同时造成社会成员的越来越原子化。第二,导致金钱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所体验到,利益驱动倾向越来越浓厚,因为公共设施的使用都是要付费的。这导致另外一个过程,即人际关系疏松化:人们越来越为赚钱而奔忙,朋友关系、邻里关系,甚至夫妻关系、亲子关系都在不同程度上淡薄了。这种社会生活的世俗化和功利化倾向导致很多消极后果,它们也成为许多矛盾冲突和犯罪的来源。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逐渐习惯于用利益博弈模式来理解和处理人际关系,而疏于培育价值认同、相互信任、资源共享的意愿和能力,因而公共精神和分享生活的兴趣日益流失,这对于社会合作过程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形成了破坏性影响。社会关系的“弱结合”大行其道。无论是个人、群体还是组织,在目标、期待和追求以及责任和义务方面也普遍短期化了。社会生活体系中的“错位”屡见不鲜。娱乐性劳动反而成为社会身份和社会财富的一种重要资源。这类错位现象增添了新的社会分化与隔离,助长了矛盾冲突和犯罪的发生。

对于特定现象或事物的价值评价带有明显的实用性、随机性和流变性特征。这是由于人们的价值系统与生活情境的变化有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所以,当前的、局部的、直接的利益需要,以及对于支出、成本、代价和效益、利润、收益、回报的关注,常常压倒了对于伦理道德情操、理想信念以及未来愿景的兴趣。这种价值系统的倾斜突出地表现在:在各种现实因素的压力下,如果理想与现实、崇高与实用、道德与功利、未来可能与当下兑现的追求面对分裂和对峙,需要在两者之间作出取舍,那么人们往往选择后者比选择前者更容易。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社会在价值轨道上的运行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倾斜,也势必导致许多矛盾冲突和犯罪的发生。

神圣事物的世俗化和世俗事物的神圣化,即“神圣与世俗的置换替补”。它们不断破解着神圣事物往昔所具有的崇高魅力,使神圣事物不得不出让自己一向占据的圣坛。与此同时,以往的市井俗物反而显示出了重大的意义,从而形成了一场新的造神运动,一些世俗事物在不断填补失去旧神圣后出现的空缺。“超女现象”和“超女”,可以看做是这种新造神运动的典型的注解。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成为一种主导性趋势,特别是近几十年来,这种价值替代和重建神圣趋势的发展,对人们的主观心理和日常行为都造成了更为深刻的影响,于是团伙犯罪与集团犯罪的产生成为必然。

在我国,改革以来,市场化经济体系的确立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各个社会领域越来越具有核心地位。同时,在国家发挥对现代化的推动和主导作用的过程中,政府行政系统对社会的制度化管理和控制能力也大大增强。因此,相对于市场化经济和国家行政这两大系统对社会生活世界的渗透趋强,第三部门即社会领域自身的发展明显滞后,导致了生活世界本身具有的共同意义和价值的建塑功能严重萎缩。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这种失衡,使得对神圣事物魅力的祛除再度升级,并助推了新一轮的世俗事物的神圣化。使许多矛盾冲突和犯罪的产生有存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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