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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概念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这些领域的学者从各自学科出发研究犯罪原因和寻找控制犯罪的对策,形成以各种犯罪原因为特征的一系列犯罪学流派。在犯罪原因的表述上,各国学者不尽相同。在英国和意大利,犯罪原因是指导致犯罪产生和影响犯罪变化的各种因素。在美国,犯罪原因多指能够导致个体犯罪行为和整体犯罪现象产生和存在的因素。

一、犯罪原因概念

一个社会为什么存在犯罪现象,一个人为什么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与其他的社会现象一样,它的产生是有原因的,犯罪原因是引起犯罪现象发生的一切因素,对犯罪原因的不同理解直接决定着预防和控制犯罪策略的制定。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产生国家和法律以来,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病态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给社会带来灾难。犯罪的存在,迫使人们去探索犯罪的原因。古希腊的著名学者柏拉图在《国家论》中就提出:“人们为了金钱常常是许多犯罪的原因。”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指出:“贫困导致造反和犯罪。”19世纪下半叶,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剥削的加重和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犯罪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迫使众多的学者对犯罪原因作深入的研究。无论是以龙勃罗梭为首的人类学派,还是以拉柯沙尼为代表的环境学派,或以李斯特为代表的社会学派都是从研究犯罪原因出发,并以犯罪原因为主要内容创建自己的犯罪学流派。因此,有的学者把早期犯罪学称作犯罪原因学。20世纪以来,随着人们防止犯罪的要求日益迫切,犯罪学从集中研究犯罪原因扩大到兼及犯罪防治对策的研究,但犯罪原因在犯罪学中所占的重要位置始终没有改变。随着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这些领域的学者从各自学科出发研究犯罪原因和寻找控制犯罪的对策,形成以各种犯罪原因为特征的一系列犯罪学流派。由此可见,犯罪原因的研究在犯罪学中一直处于核心的地位。

在犯罪原因的表述上,各国学者不尽相同。在英国和意大利,犯罪原因是指导致犯罪产生和影响犯罪变化的各种因素。在美国,犯罪原因多指能够导致个体犯罪行为和整体犯罪现象产生和存在的因素。在德国,犯罪原因一般被解释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绝非由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或称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日本,犯罪原因一般被认为是引起犯罪发生的素质要因和环境要因。前苏联将犯罪原因和犯罪条件加以区别,将犯罪原因定义为必然引起犯罪现象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理论界,在对犯罪原因的界定上也有不同的学说:

(1)“凡是诱发、促成和影响犯罪现象及其过程的,均为犯罪因素;各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和作用机制构成的系统便是犯罪原因。”(1)

(2)犯罪原因“是指那些能够对人的心理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并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体因素的总称”。(2)

(3)“犯罪原因是一个综合的、变化的、相关的整体,是一个充分体现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动态过程。”(3)

(4)“犯罪原因论是指阐释犯罪现象产生的整个理论体系,也就是有关犯罪现象产生原因的全部理论。”(4)

概括地讲,当代犯罪学各流派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虽然各有长处,有其侧重点,但似乎都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其致命的弱点,是不能从整体上解释犯罪和重新犯罪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凯泽先生认为,理论的最大用处是解释已经观察到的和界限比较清楚的某些类型的犯罪,如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外国人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因此,他建议创立彼此没有概念联系的所谓的局部理论。(5)他的这一建议受到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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